• 实时天气:多伦多
    温度感觉:
  • 实时天气:温哥华
    温度感觉:
  • 实时天气:卡加利
    温度感觉: -4°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温度感觉:
  • 实时天气:温尼伯
    温度感觉:
楼主: 闻过则喜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391#
发表于 2010-8-14 12:19:41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有周扒皮房东,所以有了浪费的房客,人都有逆反心理,那些周扒皮房东天天监
视房客家里一天消耗5分钱的灯,那些开4个炉头,夏天开冰箱取冷的事情都干过,
对于周扒皮房东活该,那些白痴房东其实不知道一个就是再浪费的房客平均消耗电
费不过20不到,人家给就你350到400,还要整天监视别人,心理有病

度的单位是千瓦/小时,1000/60=16.7小时,即16.7小时用一度电,24*30=720小时,720/16.7=43度,即每月用43度电,再乘以每度电的单价,平均电费0.25分钱,度电一个月就是$10
一盏灯60w每天开12小时,一个月不过是$5块钱,房奴房东不必为5块钱那么计较吧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4 06: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别装大方。让房客在您家里空转洗衣机,再同时白烧四个电炉。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2#
发表于 2010-8-14 12:58:38 | 只看该作者
明显地,房客说辞是极不靠谱的.
1.正常的做饭---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人,才会说所列的证据是正常的做饭,这一点就把他全部的证据扳倒了.
2.她说房东说谎:但是明显地,她不得已承认了--在开空调时,她把房门大开着,(只是列出了并不令人信服的借口:A 我怕冷,B我把空调通风口盖住了的.)  有人相信这个房客的说辞吗????

3.我相信,房东在处理此事上一定有失败和失误的地方.但是在大是大非上,很明显,房客是一个极不靠谱的人.  

4.楼上有一好好人士,要求大家都要相互理解,出发点很好,但是遇上上述的房客,估计任何好意,都是难以收到回报.  对这种人, 就是不要报做好好人的心,  就是要让他出丑.  最好的办法就是最后把法院的判决书贴出来,让全部人都知道他的名字, 又不用担心诽谤的罪名.

5.华人界就是太多好好人了,结果纵容了好多坏人,最终影响了华人的声誉. 纵容一个坏人, 伤害的是所有人. 为什么我们遇见的白人, NIC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3#
发表于 2010-8-14 13:06:40 | 只看该作者
5.华人界就是太多好好人了,结果纵容了好多坏人,最终影响了华人的声誉. 纵容一个坏人, 伤害的是所有人. 为什么我们遇见的白人, NICE的比较多呢,就是西方社会是有一套严格的惩罚机制的. 开车超速, 涨保险来罚你.你的信用卡过了due day, 你贷款就好高利率.  没有人来说你的, 有的是直接的处罚,.  
  
我知道华人大多保持了国内的优秀品德, 总希望 让人三次, 让她自省,  可是你让她越多, 她越不懂做人的规距的.

我就是希望,  能找到一条,又不违背法律,又能让此人名字 大白天下的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4#
发表于 2010-8-14 13:43:54 | 只看该作者
A:  再回来赞 同一下批评房东的贴子.
1. 我也不相信房东的全部说话都没有夸张. 一般来讲,  房东和房客对立,  房东一定有好大责任.  无论如何,在关系上,房东总有有物质优势和心理优势的一方.  稍有不慎,是很容易引起房客方的被压迫感的.

2.如果房东谨小慎为,(中国方言:会做人), 第一,不会把事闹得如此大.  第二,不会等到事情已经难以收尾了时才来收尾.

3.可惜没有可知的事例,来分析, 因为房客的文辞不可信,不敢把所说的事当做事实. 举一我的例:  我的房东当初是和我老婆签的约(中国人的惯性,用嘴说,没写东西)把一楼的2间带一独立的卫生间,带一车位给我们,但是这一层还有2间屋,不能再外租(所以租金相比稍高一点,也不是太高).  
难以想像的事,后来BASSMAENT租了3户人5口(我家是3口), 运气的是,这是租客都是人格优秀的人士.此时不算什么,一点点意外出来了, 2楼再外租了2人,一年之内二楼的租户居然换了三茬,这三茬人都有一小小点小问题,这时我们就有点不想住这里了,你想想,除了房东,单租客就10人,是多么热闹的事.更催促我们走的事,房东虽然遵守了不外租我这一楼的二间房的口头协议,但是她把这两间中的一间"借"给了她的"一个朋友"住.
在这种情况下,你说说,我们要走是不是理所应当的呢??于是我们就对她讲,我们准备走,她就有点不高兴了,对我老婆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 老婆对我讲了,我就有点不高兴了, 就去对他说话,她看见我出面说话了,就马上知道我也有点不高兴了,意识到她说过火了一点,于是大家都往好的方向说了,结果终于是好和好散了,一点都没有大的不愉快.

其实对于我所见的大于30岁的男性和女性中国人, 大都保持着与人为善,中庸忍让的优良传统的,反倒是30岁20多岁以下的人, 这种传统就少了,固执,偏执的偏多了一点点,

我真的希望,  大家都是中国人,多些互谅是最好结果,但是诸事有三,如果太过份的人,让他/她会代价去学习,其实才是最好的办法.古话说,吃亏才学得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5#
发表于 2010-8-14 13:51:19 | 只看该作者

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本帖最后由 meilancan 于 2010-8-14 15:12 编辑

好了,各位兄弟姐妹们。首先我向曾得到我的评论的各位道歉。我不该说那些根本不解决问题的话,反而令你们误解更深。我把圣经的话抄录下来,这是神的话语,让我们一同学习吧。
Proverbs:24-29: 不可说:“人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带他,我必照他所行的报复他。”
Proverbs:21-23: 谨守口与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灾难。
proverbs: 19-11: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
Proverbs:28-17: 铁磨铁,磨出刃来,朋友相感,也是如此。
我希望房东和房客能成为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6#
发表于 2010-8-14 14:08:30 | 只看该作者
一时激动,没有仔细看全部回贴,也没足够时间,  但是看见了很多批评房东的话,就像雇主和雇员永远是矛盾的一对,房东和房客也是如此.

想劝两边
1.房东要记住,租出去的房间,管理权属于房客, 贴纸条告诉房客/偷窥  都是极不正当的,你要敢租,就要敢承受.你提供水电,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2. 房客要记住. 没有人平白地愿意和人分享住房的, 都是有难处. 该用尽管用, 不用时养个体谅别人的好习惯,稍微节约一点.对你也是有好处的.

3.有分岐了时, 房东要尽量主动一点出来解决问题,要消化问题,大事化小化了.  房客也要尽量礼让, 有台阶就尽快下, 不要把全部脸面都挣够挣完.

话外: 我找房时,曾经找到一间我中意的房, 我老婆也中意, 但是一出门我就决定放弃,为什么?我进去看时没留心,出门时看见步梯边贴两个纸条,  一条是提醒关灯关灶的, 一个是提醒关水的.  这两个纸条说明一点,这个房东是个不成熟的房东.

不管你是房东还是房客,  想找到你比较满意的另一方的一个好办法是, 下决定之前,多和对方说说话,以推测他的为人.尽量多接触几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7#
发表于 2010-8-14 17:13:57 | 只看该作者
开了空调,2楼也可能还是比较热,我就喜欢在2楼开空调还要开窗,人舒服最重要,多些钱没有关系,还好没有房东,否则暗又变成心理有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8#
发表于 2010-8-14 17:52:16 | 只看该作者
房客租用房间, 就拥有了使用权, 自出租一刻开始, 房门以内的就属于房客私人领地, 不可擅闯.....要赶房客可以, 上庭申请吧....而且要符合安省法庭认可的理由!!!!!!

建议你多进修法律知识,  以你现时的知识, 要做房东会吃亏的......
contact 发表于 2010-8-11 15: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房东只要告诉警察, 他的安全受到你的威胁, 警察就会立即把你带走. 你的搬家费都可以省了, 因为警察会替你把你的东西全部搬走. 你太幼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9#
发表于 2010-8-14 18:25:38 |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人都是开空调也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否则很闷。

怎么了?要是这也计较,就别出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0#
发表于 2010-8-14 18:44:58 | 只看该作者
多伦多华人不多,以后她怎么去租房子?
她要是也把你的资料公布,你不是也不好租出去房子了吗?

以前有过许多热贴,例如陈旺捉黑人小偷等,结果最好也都知道一下,看看这些都是怎么处理的。
大家学习学习。
歌德 发表于 2010-8-14 14: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难道让她再去伤害别的房东?!
2,你愿意出租给这样的房客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1#
发表于 2010-8-14 18:46:37 | 只看该作者
开了空调,2楼也可能还是比较热,我就喜欢在2楼开空调还要开窗,人舒服最重要,多些钱没有关系,还好没有房东,否则暗又变成心理有问题了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4 18: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穷鬼嗮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2#
发表于 2010-8-14 19:21:57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一下,该房东和支持该房东的人好像都是抠门儿。由于抠,所以就斤斤计较;由于斤斤计较,所以就贼兮兮地盯着房客;由于贼兮兮地盯着房客,所以就有意无意地侵犯私隐。房东打人,侵犯私隐的行为,不能因为是房客的无理行为(姑且当房客的行为是无理),而免于谴责,免于惩罚,免于法律责任。房东可向法官求情减免,但打人和侵犯隐私是一定脱不了干系的。(如回复有碰了谁谁谁的某条神经,欢迎回骂,欢迎人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3#
发表于 2010-8-14 19:25:55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认为,除非该房客是神经病的,否则,开着四个炉子煮饭烧菜,饭菜还没煮熟,人已经被烤熟了。这样,她也不会上坛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4#
发表于 2010-8-14 19:35:55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一下,该房东和支持该房东的人好像都是抠门儿。由于抠,所以就斤斤计较;由于斤斤计较,所以就贼兮兮地盯着房客;由于贼兮兮地盯着房客,所以就有意无意地侵犯私隐。房东打人,侵犯私隐的行为,不能因为是房客的无理行为(姑且当房客的行为是无理),而免于谴责,免于惩罚,免于法律责任。房东可向法官求情减免,但打人和侵犯隐私是一定脱不了干系的。(如回复有碰了谁谁谁的某条神经,欢迎回骂,欢迎人肉。)
Kenny He 发表于 2010-8-14 20: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赞同你的看法。都有错,房东只是赶走了别人也就算了,该把别人的押金退回呀,这样也就不会有后面的官司了。那里用不了350快钱呢,房东也该好好吸取教训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5#
发表于 2010-8-14 19:55:2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房东当时退还了1个月的押金,房客绝对不会起诉的,也就河水不犯井水了。
现在房东搬出一堆的理由也说不清这个问题。所以房东做事太小气了,才有了房客不当的方法报复。
如果你还不能理智一点,损失会扩大,法官会不会接受其他的条款,确实很难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