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5-13 20:45:54
老虎667 发表于 2015-5-13 17:12
如果先占领的不算要有效开发才算,加拿大北部那些没开发的地方,别人去拿走怎么办。 ...
不是有效开发,是有效管辖。
红 豆
发表于 2015-5-13 20:47:14
捉鱼小子 发表于 2015-5-13 12:49
从官方到民间,中国人都崇尚丛林原则,以为强势暴力可以搞掂一切
又一个装的,从民间到官方有几个关心钓鱼岛的,还懂丛林原则?
如你类,学了点文明皮毛就瞧不起自己的民族的人海去了,贱林丛丛也算是一景
红 豆
发表于 2015-5-13 20:53:36
5 past 6 发表于 2015-5-13 07:02
本人就是奇怪一群连贵国国籍都没有的人,
或者有贵国国籍但连投票权都没有的人,
天天幻想着当一片没有见过 ...
你丫不也在这论坛晃,你不明白的事海去了
中国国籍就算现在没有,也曾经有过。更何况骨血在,不会变
八杆不及还挺美挺日的杂碎们,你更该乐乐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5-5-13 21:05:46
默存 发表于 2015-5-12 22:59
就没想说服杂碎们
通常讲不出理的才骂人。而且你这种对话方式很不适合加拿大的职场。 如果你文明对话才能有机会说服别人。否则都懒得看,因为有底蕴的不骂街。
红 豆
发表于 2015-5-13 21:16:34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5-5-13 21:05
通常讲不出理的才骂人。而且你这种对话方式很不适合加拿大的职场。 如果你文明对话才能有机会说服别人。 ...
你不是看的劲劲的,顺问,这是职场?
跟强盗杂碎讲理就是拳头和唾沫
红 豆
发表于 2015-5-13 21:18:56
KOFE是自干五 发表于 2015-5-13 20:45
不是有效开发,是有效管辖。
也就是你你被强奸者长期占有,你们就是合法夫妻,真贱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5-5-13 21:27:51
默存 发表于 2015-5-13 21:16
你不是看的劲劲的,顺问,这是职场?
跟强盗杂碎讲理就是拳头和唾沫...
不看你的帖子之前当然要尊重你了,但是看了才知道啊。人不可能是两面的,如果两面他在职场上装不了多久。你判别人强盗罪总要给个理由吧。而且你怎么就确定你是对的呢?法庭上不是哪个律师骂得难听哪个就赢官司。
红 豆
发表于 2015-5-13 21:29:34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5-5-13 21:27
不看你的帖子之前当然要尊重你了,但是看了才知道啊。人不可能是两面的,如果两面他在职场上装不了多久。 ...
你跟他们一类,请千万收回你的尊重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5-5-13 21:33:35
默存 发表于 2015-5-13 21:29
你跟他们一类,请千万收回你的尊重
我没有对此话题发表看法,您怎么就把我归类了。难道倡导文明对话的和他们是一类?
我倒是想看你的道理,如果你有理我就支持你。
红 豆
发表于 2015-5-13 21:45:08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5-5-13 21:33
我没有对此话题发表看法,您怎么就把我归类了。难道倡导文明对话的和他们是一类?
我倒是想看你的道理, ...
我就是来骂贱杂的
不需要谁支持,尤其是你
骑马海
发表于 2015-5-14 01:28:46
KOFE是自干五 发表于 2015-5-12 09:25
宣示国家主权必须政府(公权力)的言行才有效,个人无此权力,国际法也不承认什么民间保钓的言行;
国人每 ...
此言差矣,南韩的独岛也是先由民间佔领守护的。这代表民意。
旧金山和约因国共对抗,都没有出席和签字,美国犯错把钓岛划入了琉球,並无得到中国两岸同意,是为无效。甚至有日本人认为台湾亦只是放弃管治权,不是交还给中国,应交美囯托管,而当时有部份美囯人也有此想法。台独据此为独立依据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5-14 08:09:22
骑马海 发表于 2015-5-14 01:28
此言差矣,南韩的独岛也是先由民间佔领守护的。这代表民意。
旧金山和约因国共对抗,都没有出席和签字, ...
可惜,国际法不承认民间行为.
你真是法盲.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5-14 12:19:55
骑马海 发表于 2015-5-14 01:28
此言差矣,南韩的独岛也是先由民间佔领守护的。这代表民意。
旧金山和约因国共对抗,都没有出席和签字, ...
错!
中国是知道钓岛划归美国托管的.
中国是开罗宣言的与会国,
会上会下,罗斯福想把琉求交给中国管辖,至少两次征求蒋公意见;但两次蒋都拒绝了.中方是终战条约的战胜国,对里面关于如何宰割日本领土是一清二楚的,
关于“有日本人认为台湾亦只是放弃管治权,不是交还给中国,应交美囯托管,”一事,此说有法理依据;但是由于共产主义在全球飞速扩张,美国决定把台湾的主权交还给中国,而不是由联合国接收,由美国托管。
矢黄色新雨
发表于 2015-5-14 13:16:23
KOFE是自干五 发表于 2015-5-13 20:45
不是有效开发,是有效管辖。
有效管辖是什么定义?你说的"有效管辖者拥有主权"根据是什么?虽然我不研究法律,但从常识上讲,占领一个地方管理一段时间肯定不足以取得主权。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5-14 14:08:49
本帖最后由 KOFE是自干五 于 2015-5-14 14:38 编辑
老虎667 发表于 2015-5-14 13:16
有效管辖是什么定义?你说的"有效管辖者拥有主权"根据是什么?虽然我不研究法律,但从常识上讲,占领一个 ...
常识不是专业知识.别总是依赖常识,
还是自学一下专业知识为好,自己GOOGLE关键词搜索吧.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