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shan
发表于 2006-8-9 08: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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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孙兄。
不过以上只是针对11:11,对于5:19上半段,我的问题是既然“无论任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这样的人看来也是可以进天国的,那么他们的地位难道比施洗约翰还高?
这两天重新读,发现19节中有很重要的几个字:“要称为”,而11:11没有。我的理解,5:19节,被神称为“最小的”和11:11所提到的“最小的”,其中并没有联系。不知对不对,请弟兄姐妹指正。
天国中的“大”“小”是很难讨论清的。例如天国中的“大”“小”意味着什么?权
力?财福?天国里需要这些吗?再有天国中的“大”“小”的区别有多大?用什么
来度量?天国的密秘, 我想只有神和天国的人才知道。
实际上新约废掉了不少旧约的律法, 比如割礼, 保罗就宣布割礼未必有益, 如果
这不是废掉,那至少也是一针见血地挑战。还有我上一贴提到的关于食物的洁净问
题。
保罗敢一针见血地挑战旧约, 其实道理很简单, 耶稣复活了, 神与人立了新约完
成了,怎样对待新旧约的矛盾(很多人可能难以接受“矛盾”这个词), 摆在人们面
前。保罗信耶稣,他挑战旧约,实际上是扫清传福音的障碍, 是推广新约。
信旧约的人, 视律法为行为准则;信耶稣的人以悔改和爱为行为准则。二者之间有
很多相同而重合的地方, 也有很多不同地方。许多人总是说新约旧约都是同一个神,
新约旧约是一致的,这点我同意, 但“一致”在什么地方要弄清楚,“一致”的
定义要先给出来。
福音书中已有耶稣挑战旧约的例子:
5:38 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以 眼 还 眼 , 以 牙 还 牙 。
5:39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不 要 与 恶 人 作 对 。 有 人 打 你 的 右 脸
, 连 左 脸 也 转 过 来 由 他 打 。
5:43 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当 爱 你 的 邻 舍 , 恨 你 的 仇 敌 。 5:44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要 爱 你 们 的 仇 敌 。 为 那 逼 迫 你 们 的 祷
告 。
“以 眼 还 眼 , 以 牙 还 牙” 以及“当 爱 你 的 邻 舍 , 恨 你 的 仇
敌 ” 都来自旧约。
信旧约的人是以暴制暴, 信耶稣决不会以暴制暴。
非常遗憾的是现在有些教会没把(或不敢,或自觉不觉的)把新旧约的共同与不同点
讲深讲透。也许讲律法的人比较好管理。 例如,律法的一条是十分之一的奉献,
去过教会的人都知道十分之一的奉献, 尽管还有很多别的律法都不知道。有的教会
每星期的时间事件表上比有奉献人的代码和数目。而且还告述人们把钱献给所在教
会就是献给神。当然, 捐钱让你所去的教会能运转下去是必要的,如果教会经费已
经很充足,你就该想想把钱用在神想用的地方, 利用神给的钱做一些更值得做的事。
奉劝诸位从旧约弄清十分之一的奉献的来龙去脉, 看看新约中几处提到的有关奉
献的记载,弄清到底该怎么做。
以上说的,seems 已经有点离题。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1 22:25:48
最初由发布
保罗能不能进天国?以下是保罗废掉律法的一例。
申 命 记
14:3 凡 可 憎 的 物 都 不 可 吃 。14:7 但 那 些 倒 嚼 或 是 分 蹄 之 中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骆 驼 , 兔 子 , 沙 番 因 为 是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罗 马 书
14:14 我 凭 著 主 耶 稣 确 知 深 信 , 凡 物 本 来 没 有 不 洁 净 的 。
惟 独 人 以 为 不 洁 净 的 , 在 他 就 不 洁 净 了 。
你仔细看看新约, 耶稣他自己也废了不少旧约中的说法。天国中的人的“大”“小”
不重要, 耶稣只能用人类可以懂得语言和觉悟和当时成名人物来鼓励人们悔改重生。
你能举出新约中主耶稣废了不少旧约中的说法的实例吗?我不认为是“废了”,而是世人对诫命的错误认识,主耶稣加以纠正!
以上所提经文,有个最基本的区别,就在于“我 凭 著 主 耶 稣 确 知 深 信”这几个字,没有主替我们背负罪,使我们罪得赦免,凡物对我们还是不洁净!罗马书14:14下半截说的非常明白,“惟 独 人 以 为 不 洁 净 的 , 在 他 就 不 洁 净 了 ”,既然还是罪人,本身不洁净,凡物当然不洁净。
更重要的是14:15,你 若 因 食 物 叫 弟 兄 忧 愁 , 就 不 是 按 着 爱 人 的 道 理 行 。 基 督 已 经 替 他 死 , 你 不 可 因 你 的 食 物 叫 他 败 坏 。保罗在这里强调的正是爱人如己!完全没有废掉律法的意思。
主耶稣对于十诫,也只是对其中一条从新诠释,作了修改,但完全没有废了或叫人不遵守。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1 22:32:44
最初由发布
天国中的“大”“小”是很难讨论清的。例如天国中的“大”“小”意味着什么?权
力?财福?天国里需要这些吗?再有天国中的“大”“小”的区别有多大?用什么
来度量?天国的密秘, 我想只有神和天国的人才知道。
实际上新约废掉了不少旧约的律法, 比如割礼, 保罗就宣布割礼未必有益, 如果
这不是废掉,那至少也是一针见血地挑战。还有我上一贴提到的关于食物的洁净问
题。
保罗敢一针见血地挑战旧约, 其实道理很简单, 耶稣复活了, 神与人立了新约完
成了,怎样对待新旧约的矛盾(很多人可能难以接受“矛盾”这个词), 摆在人们面
前。保罗信耶稣,他挑战旧约,实际上是扫清传福音的障碍, 是推广新约。
信旧约的人, 视律法为行为准则;信耶稣的人以悔改和爱为行为准则。二者之间有
很多相同而重合的地方, 也有很多不同地方。许多人总是说新约旧约都是同一个神,
新约旧约是一致的,这点我同意, 但“一致”在什么地方要弄清楚,“一致”的
定义要先给出来。
福音书中已有耶稣挑战旧约的例子:
5:38 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以 眼 还 眼 , 以 牙 还 牙 。
5:39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不 要 与 恶 人 作 对 。 有 人 打 你 的 右 脸
, 连 左 脸 也 转 过 来 由 他 打 。
5:43 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当 爱 你 的 邻 舍 , 恨 你 的 仇 敌 。 5:44
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要 爱 你 们 的 仇 敌 。 为 那 逼 迫 你 们 的 祷
告 。
“以 眼 还 眼 , 以 牙 还 牙” 以及“当 爱 你 的 邻 舍 , 恨 你 的 仇
敌 ” 都来自旧约。
信旧约的人是以暴制暴, 信耶稣决不会以暴制暴。
非常遗憾的是现在有些教会没把(或不敢,或自觉不觉的)把新旧约的共同与不同点
讲深讲透。也许讲律法的人比较好管理。 例如,律法的一条是十分之一的奉献,
去过教会的人都知道十分之一的奉献, 尽管还有很多别的律法都不知道。有的教会
每星期的时间事件表上比有奉献人的代码和数目。而且还告述人们把钱献给所在教
会就是献给神。当然, 捐钱让你所去的教会能运转下去是必要的,如果教会经费已
经很充足,你就该想想把钱用在神想用的地方, 利用神给的钱做一些更值得做的事。
奉劝诸位从旧约弄清十分之一的奉献的来龙去脉, 看看新约中几处提到的有关奉
献的记载,弄清到底该怎么做。
以上说的,seems 已经有点离题。
关于十分之一的奉献,旧约中以色列人真正的奉献何止十分之一,真按照十分之一奉献,本身对神就有亏欠。
参m
发表于 2006-8-11 23:13:58
最初由发布
关于十分之一的奉献,旧约中以色列人真正的奉献何止十分之一,真按照十分之一奉献,本身对神就有亏欠。
“真按照十分之一奉献,本身对神就有亏欠”
这句话让我似懂非懂。能否给些提点。
谢!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2 14:06:11
最初由[孙参]发布
“真按照十分之一奉献,本身对神就有亏欠”
这句话让我似懂非懂。能否给些提点。
谢!
回答孙兄,关于旧约以色列人的奉献,除了十分之一收成以外,还有节期,献祭奉献,加起来远远超过10%。
再看路加福音,21:1-4的经文,我们有谁真正可以做到那位穷寡妇所作的?
许多人的奉献,还是先顾到自己生活所需,然后才考虑给神的,这对神是否有亏欠?
所以说,首先做不到那位穷寡妇所作的,其次做不到旧约以色列人的奉献,还要再为自己打一些折扣,这对神是否有亏欠?
瑪 拉 基 書 3:8-10
8 人 岂 可 夺 取 神 之 物 呢 ? 你 们 竟 夺 取 我 的 供 物 。 你 们 却 说 : 我 们 在 何 事 上 夺 取 你 的 供 物 呢 ? 就 是 你 们 在 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和 当 献 的 供 物 上 。
9 因 你 们 通 国 的 人 都 夺 取 我 的 供 物 , 咒 诅 就 临 到 你 们 身 上 。
10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 : 你 们 要 将 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全 然 送 入 仓 库 , 使 我 家 有 粮 , 以 此 试 试 我 , 是 否 为 你 们 敞 开 天 上 的 窗 户 , 倾 福 与 你 们 , 甚 至 无 处 可 容 。
第8节,奉献是“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和 当 献 的 供 物”,可见不止10%。第10节,神在这里说可以“试 试 我”,所以我们要仔细考虑如何如何做才能做到哥林多后书9:6-11,且又不亏欠神。
yushan
发表于 2006-8-12 17:16:16
最初由发布
你能举出新约中主耶稣废了不少旧约中的说法的实例吗?我不认为是“废了”,而是世人对诫命的错误认识,主耶稣加以纠正!
以上所提经文,有个最基本的区别,就在于“我 凭 著 主 耶 稣 确 知 深 信”这几个字,没有主替我们背负罪,使我们罪得赦免,凡物对我们还是不洁净!罗马书14:14下半截说的非常明白,“惟 独 人 以 为 不 洁 净 的 , 在 他 就 不 洁 净 了 ”,既然还是罪人,本身不洁净,凡物当然不洁净。
更重要的是14:15,你 若 因 食 物 叫 弟 兄 忧 愁 , 就 不 是 按 着 爱 人 的 道 理 行 。 基 督 已 经 替 他 死 , 你 不 可 因 你 的 食 物 叫 他 败 坏 。保罗在这里强调的正是爱人如己!完全没有废掉律法的意思。
主耶稣对于十诫,也只是对其中一条从新诠释,作了修改,但完全没有废了或叫人不遵守。
太多了。自己找把。给个熟悉的例子:
律法对行淫的妇人该如何处置?耶稣是如何处置的?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2 21:12:16
最初由发布
太多了。自己找把。给个熟悉的例子:
律法对行淫的妇人该如何处置?耶稣是如何处置的?
读圣经,不仅要注意上下文这个经,还要注意平行经文这个纬。律法对行淫的妇人该如何处置,这个问题问得好。首先在约翰福音8:6,已经明确说明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这首先就违背律法,其次关于对行淫妇人的处置,利20:10和申22:22如何规定?既然是“正行淫之时被拿住”,那个奸夫现在何处?显然这些人再次没有遵守律法!主耶稣正是针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处置,让他们明白不遵守律法的一条,已经是有罪。这里主耶稣明确照律法处置,何以见得是废了律法?
参m
发表于 2006-8-12 22:19:24
最初由发布
回答孙兄,关于旧约以色列人的奉献,除了十分之一收成以外,还有节期,献祭奉献,加起来远远超过10%。
再看路加福音,21:1-4的经文,我们有谁真正可以做到那位穷寡妇所作的?
许多人的奉献,还是先顾到自己生活所需,然后才考虑给神的,这对神是否有亏欠?
所以说,首先做不到那位穷寡妇所作的,其次做不到旧约以色列人的奉献,还要再为自己打一些折扣,这对神是否有亏欠?
瑪 拉 基 書 3:8-10
8 人 岂 可 夺 取 神 之 物 呢 ? 你 们 竟 夺 取 我 的 供 物 。 你 们 却 说 : 我 们 在 何 事 上 夺 取 你 的 供 物 呢 ? 就 是 你 们 在 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和 当 献 的 供 物 上 。
9 因 你 们 通 国 的 人 都 夺 取 我 的 供 物 , 咒 诅 就 临 到 你 们 身 上 。
10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 : 你 们 要 将 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全 然 送 入 仓 库 , 使 我 家 有 粮 , 以 此 试 试 我 , 是 否 为 你 们 敞 开 天 上 的 窗 户 , 倾 福 与 你 们 , 甚 至 无 处 可 容 。
第8节,奉献是“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和 当 献 的 供 物”,可见不止10%。第10节,神在这里说可以“试 试 我”,所以我们要仔细考虑如何如何做才能做到哥林多后书9:6-11,且又不亏欠神。
我同意你的观点!
那我们当怎样行?
“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5)只是“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愿闻更祥,呵呵,先谢谢了
yushan
发表于 2006-8-13 09:32:39
最初由发布
读圣经,不仅要注意上下文这个经,还要注意平行经文这个纬。律法对行淫的妇人该如何处置,这个问题问得好。首先在约翰福音8:6,已经明确说明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这首先就违背律法,其次关于对行淫妇人的处置,利20:10和申22:22如何规定?既然是“正行淫之时被拿住”,那个奸夫现在何处?显然这些人再次没有遵守律法!主耶稣正是针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处置,让他们明白不遵守律法的一条,已经是有罪。这里主耶稣明确照律法处置,何以见得是废了律法?
“读圣经,不仅要注意上下文这个经,还要注意平行经文这个纬。” 这句话我不懂, 暂且放在一边。 还是先把这段经文列出好对照。
8:3 文 士 和 法 利 赛 人 , 带 著 一 个 行 淫 时 被 拿 的 妇 人 来 , 叫 他 站 在 当 中 。8:4 就 对 耶 稣 说 , 夫 子 , 这 妇 人 是 正 行 淫 之 时 被 拿 的 。
8:5 摩 西 在 律 法 上 吩 咐 我 们 , 把 这 样 的 妇 人 用 石 头 打 死 。 你 说 该 把 她 怎 么 样 呢 ?
8:6 他 们 说 这 话 , 乃 试 探 耶 稣 , 要 得 著 告 他 的 把 柄 。 耶 稣 却 弯 著 腰 用 指 头 在 地 上 画 字 。
8:7 他 们 还 是 不 住 地 问 他 , 耶 稣 就 直 起 腰 来 , 对 他 们 说 , 你 们 中 间 谁 是 没 有 罪 的 , 谁 就 可 以 先 拿 石 头 打 她 。
8:8 于 是 又 弯 著 腰 用 指 头 在 地 上 画 字 。
8:9 他 们 听 见 这 话 , 就 从 老 到 少 一 个 一 个 地 都 出 去 了 。 只 剩 下 耶 稣 一 人 。 还 有 那 妇 人 仍 然 站 在 当 中 。8:10 耶 稣 就 直 起 腰 来 , 对 她 说 , 妇 人 , 那 些 人 在 哪 里 呢 ? 没 有 人 定 你 的 罪 吗 ?
8:11 她 说 , 主 阿 , 没 有 。 耶 稣 说 , 我 也 不 定 你 的 罪 。 去 吧 。 从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律法对行淫的妇人该如何处置,这个问题问得好。” 这是客气话。
“首先在约翰福音8:6,已经明确说明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这首先就违背律法,” 违背了什么律法?
“其次关于对行淫妇人的处置,利20:10和申22:22如何规定?既然是“正行淫之时被拿住”,那个奸夫现在何处?” 从8.3看,正行淫之时被拿住应该是没问题的。文 士 和 法 利 赛人再蠢, 也不至于带个没犯的人来顶替。
“显然这些人再次没有遵守律法!主耶稣正是针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处置,让他们明白不遵守律法的一条,已经是有罪。”申22:22: 若 遇 见 人 与 有 丈 夫 的 妇 人 行 淫 , 就 要 将 奸 夫 淫 妇 一 并 治 死 。“这些人再次没有遵守律法” 你的意思是文 士 和 法 利 赛人当时没将这二人打死, 或已打死 奸 夫留下淫 妇违犯律法?
“ 主耶稣正是针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处置,让他们明白不遵守律法的一条,已经是有罪”你的意思主耶稣认为文 士 和 法 利 赛人当时没将这二人打死, 或已打死 奸 夫留下淫 妇违犯律法, 已有罪, 不配打死那个行淫妇人。主耶稣有这么冷酷吗?还有哪一条律法规定执法人必须没犯过罪?
“这里主耶稣明确照律法处置,何以见得是废了律法?” “明确照律法处置”, 明确在什么地方?照什么律法处置?请讲清楚一些。
这个故事讲的是耶稣赦免宽恕罪人,紧扣耶稣呼唤罪人悔改的主题.天地可以废去, 律法的一笔译画都不可费去, 但是, 宁可天地废去, 也要罪人悔改。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你确把它解释成了成一个耶稣“明确照律法处置”问题的故事;明明律法规定奸 夫 淫 妇 一 并 治 死, 耶稣救下淫 妇, 你能说成“明确照律法处置”。会讲哪,我遇到不少很自认为被神看中的传道人, 没一个有你会讲。这个问题弄清以后,还有问题请教。
yushan
发表于 2006-8-15 10:09:36
最初由[孙参]发布
我同意你的观点!
那我们当怎样行?
“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5)只是“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愿闻更祥,呵呵,先谢谢了
关于十一奉献的律法和许多别的律法一样, 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而逐渐的改变着它
的内容和方式。
在摩西的时代(也许延续到大卫王时代), 以色列人政府和宗教合一,摩西受神统领,
利未人管理有关神的事务及解释律法。利未人没有财产, 其他的以色列人在取出
收入的十分之一, 用于神的事务, 维持利未人的生活, 及帮助穷人及孤儿寡母。
由于政府和宗教是合一的, 没人能不交这十分之一。当时, 神的事务包括了宗教
仪式和管理工作, 相当与包括了大部分的今天的政府职能。它本身需要庞大的开支,
又需要一支庞大的队伍(利未人, 相当与以色列人口的1/12) ,再加上帮助穷人及
孤儿寡母, 十一奉献是非常合理的。
然而当以色列人被外族统治之后, 例如到了耶稣降生的时代, 情况变化了, 统治
者要收税(福音书中的税吏就是干这个的)。政府和宗教已经分家。以色列人要交税,
如果要守律法又要交十分之一。交税是必须的(有军队和税吏),十分之一的奉献就
凭信心了。从福音书中寡妇的奉献能看出这一点。随着政府和宗教的进一步分离,
教会出现了, 这是信徒自己的为保存宗教和信仰而建立的组织。大规模的宗教敬
拜仪式没了(除非政府支持)。从保罗书信中可以看出, 保罗要人们奉献, 目的是
要使经济上缺乏的教会能生存下去, 传福音的工作能进行下去。所以保罗没提十分
之一的奉献, 而是鼓励大家尽力而为, 同时, 他自己也尽量自己养活自己, 给
传福音的人做出榜样。
到了当代,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政府和宗教分家, 政府管理了社会,宗教仪式的开
支减少了, 专职的神职人员也减少了,帮助穷人及孤儿寡母也成了政府的职能。政
府管理国家的开销, 我们交税了, 帮助穷人及孤儿寡母, 我们也做了一些(我们
税的一部分)。可以说我们的税已包括了当年十一奉献的部分内容。再让奉献十分之
一,多交了, 严格说来不合十一奉献的律法。现在的教会在印出来的文件上都不提
十一奉献, 而是说“奉献自愿, 没有上限”。律法一旦失去实施的行政手段,也
不易实施。在玛拉基书问世的年代, 以色列人在外族人统治之下,从该书中可看出,
律法的实施在当时已很困难, 不仅是十一奉献这一条。
奉献问题会给去教会的朋友带来压力, 这一方面是好事, 说明你很认真对待神的
律法, 但太多的压力不好, 因为圣经说带有畏惧的爱是不完全的爱。尽你的能力
(包括你的心理承受能力)让你去的教会不致缺乏, 是对神的奉献也是你的责任;尽
你的能力帮助你在国内的穷亲戚, 也是对神的奉献也是你的责任 (请查保罗书信)。
不要让那段玛拉基书给你太大压力。人要用钱, 神不用钱。我想, 我们能认真对
待这个古老律法, 神会喜悦的。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5 20:33:49
最初由发布
“读圣经,不仅要注意上下文这个经,还要注意平行经文这个纬。” 这句话我不懂, 暂且放在一边。 还是先把这段经文列出好对照。
8:3 文 士 和 法 利 赛 人 , 带 著 一 个 行 淫 时 被 拿 的 妇 人 来 , 叫 他 站 在 当 中 。8:4 就 对 耶 稣 说 , 夫 子 , 这 妇 人 是 正 行 淫 之 时 被 拿 的 。
8:5 摩 西 在 律 法 上 吩 咐 我 们 , 把 这 样 的 妇 人 用 石 头 打 死 。 你 说 该 把 她 怎 么 样 呢 ?
8:6 他 们 说 这 话 , 乃 试 探 耶 稣 , 要 得 著 告 他 的 把 柄 。 耶 稣 却 弯 著 腰 用 指 头 在 地 上 画 字 。
8:7 他 们 还 是 不 住 地 问 他 , 耶 稣 就 直 起 腰 来 , 对 他 们 说 , 你 们 中 间 谁 是 没 有 罪 的 , 谁 就 可 以 先 拿 石 头 打 她 。
8:8 于 是 又 弯 著 腰 用 指 头 在 地 上 画 字 。
8:9 他 们 听 见 这 话 , 就 从 老 到 少 一 个 一 个 地 都 出 去 了 。 只 剩 下 耶 稣 一 人 。 还 有 那 妇 人 仍 然 站 在 当 中 。8:10 耶 稣 就 直 起 腰 来 , 对 她 说 , 妇 人 , 那 些 人 在 哪 里 呢 ? 没 有 人 定 你 的 罪 吗 ?
8:11 她 说 , 主 阿 , 没 有 。 耶 稣 说 , 我 也 不 定 你 的 罪 。 去 吧 。 从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律法对行淫的妇人该如何处置,这个问题问得好。” 这是客气话。
“首先在约翰福音8:6,已经明确说明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这首先就违背律法,” 违背了什么律法?
“其次关于对行淫妇人的处置,利20:10和申22:22如何规定?既然是“正行淫之时被拿住”,那个奸夫现在何处?” 从8.3看,正行淫之时被拿住应该是没问题的。文 士 和 法 利 赛人再蠢, 也不至于带个没犯的人来顶替。
“显然这些人再次没有遵守律法!主耶稣正是针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处置,让他们明白不遵守律法的一条,已经是有罪。”申22:22: 若 遇 见 人 与 有 丈 夫 的 妇 人 行 淫 , 就 要 将 奸 夫 淫 妇 一 并 治 死 。“这些人再次没有遵守律法” 你的意思是文 士 和 法 利 赛人当时没将这二人打死, 或已打死 奸 夫留下淫 妇违犯律法?
“ 主耶稣正是针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处置,让他们明白不遵守律法的一条,已经是有罪”你的意思主耶稣认为文 士 和 法 利 赛人当时没将这二人打死, 或已打死 奸 夫留下淫 妇违犯律法, 已有罪, 不配打死那个行淫妇人。主耶稣有这么冷酷吗?还有哪一条律法规定执法人必须没犯过罪?
“这里主耶稣明确照律法处置,何以见得是废了律法?” “明确照律法处置”, 明确在什么地方?照什么律法处置?请讲清楚一些。
这个故事讲的是耶稣赦免宽恕罪人,紧扣耶稣呼唤罪人悔改的主题.天地可以废去, 律法的一笔译画都不可费去, 但是, 宁可天地废去, 也要罪人悔改。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你确把它解释成了成一个耶稣“明确照律法处置”问题的故事;明明律法规定奸 夫 淫 妇 一 并 治 死, 耶稣救下淫 妇, 你能说成“明确照律法处置”。会讲哪,我遇到不少很自认为被神看中的传道人, 没一个有你会讲。这个问题弄清以后,还有问题请教。
对于主耶稣有没有废了律法,其实很简单,只要看审讯主耶稣时,犹太领袖提出的指控,有没有这样的罪状?四福音中,有多少象行淫妇人的处置这样的试探,为了什么?很简单,就是要找到主不遵守律法的把柄。结果怎么样?是犹太领袖,祭祀,文士不精通律法?还是他们记性不好?在审讯期间把你所说的主耶稣废了律法的把柄忘记了?
其实为什么神颁布律法,罗马书阐述得非常清楚。请看这节经文:
10:4 律 法 的 总 结 就 是 基 督 , 使 凡 信 他 的 都 得 着 义 。
难道主耶稣要废了自己这个总结?
如果你有串珠圣经,请自己找找平行经文,再仔细读一下罗马书吧,律法总结就是两条,爱神,爱人。你说耶稣救下淫妇,是不是照律法办理?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5 20:58:37
最初由[孙参]发布
我同意你的观点!
那我们当怎样行?
“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5)只是“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愿闻更祥,呵呵,先谢谢了
回答孙兄,我说不好,还是用经文吧。
历代志上29章,大卫等人为建圣殿奉献,大卫这样说:
10 所 以 , 大 卫 在 会 众 面 前 称 颂 耶 和 华 说 : 耶 和 华 ─ 我 们 的 父 , 以 色 列 的 神 是 应 当 称 颂 , 直 到 永 永 远 远 的 !
11 耶 和 华 啊 , 尊 大 、 能 力 、 荣 耀 、 强 胜 、 威 严 都 是 你 的 ; 凡 天 上 地 下 的 都 是 你 的 ; 国 度 也 是 你 的 , 并 且 你 为 至 高 , 为 万 有 之 首 。
12 丰 富 尊 荣 都 从 你 而 来 , 你 也 治 理 万 物 。 在 你 手 里 有 大 能 大 力 , 使 人 尊 大 强 盛 都 出 於 你 。
13 我 们 的 神 啊 , 现 在 我 们 称 谢 你 , 赞 美 你 荣 耀 之 名 !
14 我 算 甚 麽 , 我 的 民 算 甚 麽 , 竟 能 如 此 乐 意 奉 献 ? 因 为 万 物 都 从 你 而 来 , 我 们 把 从 你 而 得 的 献 给 你 。
15 我 们 在 你 面 前 是 客 旅 , 是 寄 居 的 , 与 我 们 列 祖 一 样 。 我 们 在 世 的 日 子 如 影 儿 , 不 能 长 存 ( 或 作 没 有 长 存 的 指 望 ) 。
16 耶 和 华 ─ 我 们 的 神 啊 , 我 们 预 备 这 许 多 材 料 , 要 为 你 的 圣 名 建 造 殿 宇 , 都 是 从 你 而 来 , 都 是 属 你 的 。
17 我 的 神 啊 , 我 知 道 你 察 验 人 心 , 喜 悦 正 直 ; 我 以 正 直 的 心 乐 意 献 上 这 一 切 物 。 现 在 我 喜 欢 见 你 的 民 在 这 里 都 乐 意 奉 献 与 你 。
18 耶 和 华 ─ 我 们 列 祖 亚 伯 拉 罕 、 以 撒 、 以 色 列 的 神 啊 , 求 你 使 你 的 民 常 存 这 样 的 心 思 意 念 , 坚 定 他 们 的 心 归 向 你 ,
19 又 求 你 赐 我 儿 子 所 罗 门 诚 实 的 心 , 遵 守 你 的 命 令 、 法 度 、 律 例 , 成 就 这 一 切 的 事 , 用 我 所 预 备 的 建 造 殿 宇 。
大卫首先感谢赞美,然后谦卑自抑,重点在17-19节,是我们需要修炼的功课。
“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如何行出来,答案在7:25
yushan
发表于 2006-8-16 09:46:55
最初由发布
对于主耶稣有没有废了律法,其实很简单,只要看审讯主耶稣时,犹太领袖提出的指控,有没有这样的罪状?四福音中,有多少象行淫妇人的处置这样的试探,为了什么?很简单,就是要找到主不遵守律法的把柄。结果怎么样?是犹太领袖,祭祀,文士不精通律法?还是他们记性不好?在审讯期间把你所说的主耶稣废了律法的把柄忘记了?
其实为什么神颁布律法,罗马书阐述得非常清楚。请看这节经文:
10:4 律 法 的 总 结 就 是 基 督 , 使 凡 信 他 的 都 得 着 义 。
难道主耶稣要废了自己这个总结?
如果你有串珠圣经,请自己找找平行经文,再仔细读一下罗马书吧,律法总结就是两条,爱神,爱人。你说耶稣救下淫妇,是不是照律法办理?
耶稣是按照爱神,爱人的原则对待这个妇人, 而没有用你自己在241贴中提到的律法
对待她。“ 申22:22: 若 遇 见 人 与 有 丈 夫 的 妇 人 行 淫 , 就 要 将
奸 夫 淫 妇 一 并 治 死 ”。
如果你在231贴中“诫命”, 是“律法总结就是两条,爱神,爱人”, 哪那会有231贴
中的问题?以下是你的231贴:
>谢谢孙兄。
>不过以上只是针对11:11,对于5:19上半段,我的问题是既然“无论任何人废掉
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这样的人看来
也是>可以进天国的,那么他们的地位难道比施洗约翰还高?
律法总结就是两条,爱神,爱人, 这没错。 但有些具体的律法, 与爱神与爱人的
原则无益, 就不应再用了, 象食物的洁净与否, 要不要割礼, 能不能与外族通
婚, 以及大量的宗教仪式。“不应再用”就是我说的废掉的意思。
你不能由于耶稣说过“18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废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点 一 画 也 不 能 废 去 , 都 要 成 全 。”就认为摩西律法
的任何诫命都不能废。即使是废掉了, 还必须换一种说法。象这个例子, 按你给
出的律法申22:22, 她该处死;又是你说的,耶稣救下这个妇人, 也是照律法办
理。你硬要绕来绕去。你这种绕法, 有几个能懂。
这个例子, 用易懂一点的话说,对这个妇人, 耶稣是按照爱神,爱人的原则废除
了申22:22这条律法。
耶稣说过“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废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点 一 画 也 不 能 废 去 , 都 要 成 全 。” 按照汉语的理解, 一个法
规废 去就是不用了。但现在的事实是很多都不用了。难道耶稣的话没兑现?我不是
这样理解。罗马书告诉我们, 律 法让我们知罪, 让我们能体会到恩典,是引导我
们进入恩典的老师。 从这个角度看, 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 有些律法已不再适用,
但它让我们明白神的圣洁, 明白神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 它是永远的。耶稣所
说的“ 不 能 废 去”也许有这个意思。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6 22:24:44
最初由发布
耶稣是按照爱神,爱人的原则对待这个妇人, 而没有用你自己在241贴中提到的律法
对待她。“ 申22:22: 若 遇 见 人 与 有 丈 夫 的 妇 人 行 淫 , 就 要 将
奸 夫 淫 妇 一 并 治 死 ”。
在241帖中,我提到的主应用的律法是对待试探他的人,而非行淫妇人。请看申命记27:26。至于这些人触犯了什么律法,看看约翰福音这一段经文前后,以及8:6提到的“要得着告他的把柄”,都是为了一件事,要致主于死地。这是不是违反律法?
如果你在231贴中“诫命”, 是“律法总结就是两条,爱神,爱人”, 哪那会有231贴
中的问题?以下是你的231贴:
>谢谢孙兄。
>不过以上只是针对11:11,对于5:19上半段,我的问题是既然“无论任何人废掉
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这样的人看来
也是>可以进天国的,那么他们的地位难道比施洗约翰还高?
律法总结就是两条,爱神,爱人, 这没错。 但有些具体的律法, 与爱神与爱人的
原则无益, 就不应再用了, 象食物的洁净与否, 要不要割礼, 能不能与外族通
婚, 以及大量的宗教仪式。“不应再用”就是我说的废掉的意思。
你不能由于耶稣说过“18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废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点 一 画 也 不 能 废 去 , 都 要 成 全 。”就认为摩西律法
的任何诫命都不能废。即使是废掉了, 还必须换一种说法。象这个例子, 按你给
出的律法申22:22, 她该处死;又是你说的,耶稣救下这个妇人, 也是照律法办
理。你硬要绕来绕去。你这种绕法, 有几个能懂。
这个例子, 用易懂一点的话说,对这个妇人, 耶稣是按照爱神,爱人的原则废除
了申22:22这条律法。
耶稣说过“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废 去 了 , 律 法
的 一 点 一 画 也 不 能 废 去 , 都 要 成 全 。” 按照汉语的理解, 一个法
规废 去就是不用了。但现在的事实是很多都不用了。难道耶稣的话没兑现?我不是
这样理解。罗马书告诉我们, 律 法让我们知罪, 让我们能体会到恩典,是引导我
们进入恩典的老师。 从这个角度看, 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 有些律法已不再适用,
但它让我们明白神的圣洁, 明白神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 它是永远的。耶稣所
说的“ 不 能 废 去”也许有这个意思。
我们是外邦人,处在恩典时代,有一些律法确实因为时代变迁而不再应用,但绝对没有废掉。
罗马书7:12-13这样说,
12 这 样 看 来 , 律 法 是 圣 洁 的 , 诫 命 也 是 圣 洁 、 公 义 、 良 善 的 。
13 既 然 如 此 , 那 良 善 的 是 叫 我 死 麽 ? 断 乎 不 是 ! 叫 我 死 的 乃 是 罪 。 但 罪 藉 着 那 良 善 的 叫 我 死 , 就 显 出 真 是 罪 , 叫 罪 因 着 诫 命 更 显 出 是 恶 极 了 。
罗马书8:3-7这样说,
3 律 法 既 因 肉 体 软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儿 子 , 成 为 罪 身 的 形 状 , 作 了 赎 罪 祭 , 在 肉 体 中 定 了 罪 案 ,
4 使 律 法 的 义 成 就 在 我 们 这 不 随 从 肉 体 、 只 随 从 圣 灵 的 人 身 上 。
5 因 为 随 从 肉 体 的 人 体 贴 肉 体 的 事 , 随 从 圣 灵 的 人 体 贴 圣 灵 的 事 。
6 体 贴 肉 体 的 , 就 是 死 ; 体 贴 圣 灵 的 , 乃 是 生 命 、 平 安 。
7 原 来 体 贴 肉 体 的 , 就 是 与 神 为 仇 ; 因 为 不 服 神 的 律 法 , 也 是 不 能 服 ,
由此可见,真正废掉的,是罪而不是律法。
主耶稣道成肉身,在世间教导的主要对象是犹太人,如果教导犹太人不遵守或者废掉律法,必受诅咒,甚至处死。这就是犹太领袖和祭祀,文士屡次试探主,要得把柄指控主,预谋将他处死的用意。
对于约翰福音8:3-11,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8:6,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目的交待得很明确,得到告主耶稣的把柄,是什么样的把柄?当然是看主对于8:5提到的摩西律法是否遵守。
8:9,这种结局,可以有两种解释,或者文士和法利赛人成功得到告主耶稣的把柄,或者他们自认为有罪,主动放弃。
如果是第一种解释,在后来审问主耶稣时,为什么没有这条指控?显然这种解释不成立。
小盐粒儿
发表于 2006-8-16 22:58:25
最初由[孙参]发布
我同意你的观点!
那我们当怎样行?
“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5)只是“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愿闻更祥,呵呵,先谢谢了
再回孙兄。
昨日说了说我对于富足的情况下奉献的看法,今天再谈谈缺乏的情况。
我们生活在北美丰富的物质环境,当然很少有缺乏的情况,不是说没有。对于这种情况该怎样奉献?我的看法是这样。
对于路加福音21:1-4,按照主耶稣教导的经历来看,一般情况下主会在最后宣告病得医治,罪获赦免,但这次不同,主只是夸奖了穷寡妇的行为,是针对之前财主的投捐项行为的对比。但是否提倡这种做法?穷寡妇这样做背后也许有别的目的,因为主看人更注重人心,这里并没有要求门徒也这样做。我的理解如果不妥当,请弟兄们指正。
在林后8章,保罗夸奖马其顿教会的经文是我们可以借鉴的。
1 弟 兄 们 , 我 把 神 赐 给 马 其 顿 众 教 会 的 恩 告 诉 你 们 ,
2 就 是 他 们 在 患 难 中 受 大 试 炼 的 时 候 , 仍 有 满 足 的 快 乐 , 在 极 穷 之 间 还 格 外 显 出 他 们 乐 捐 的 厚 恩 。
3 我 可 以 证 明 , 他 们 是 按 着 力 量 , 而 且 也 过 了 力 量 , 自 己 甘 心 乐 意 的 捐 助 ,
4 再 三 的 求 我 们 , 准 他 们 在 这 供 给 圣 徒 的 恩 情 上 有 分 ;
5 并 且 他 们 所 做 的 , 不 但 照 我 们 所 想 望 的 , 更 照 神 的 旨 意 先 把 自 己 献 给 主 , 又 归 附 了 我 们 。
6 因 此 我 劝 提 多 , 既 然 在 你 们 中 间 开 办 这 慈 惠 的 事 , 就 当 办 成 了 。
7 你 们 既 然 在 信 心 、 口 才 、 知 识 、 热 心 , 和 待 我 们 的 爱 心 上 , 都 格 外 显 出 满 足 来 , 就 当 在 这 慈 惠 的 事 上 也 格 外 显 出 满 足 来 。
8 我 说 这 话 , 不 是 吩 咐 你 们 , 乃 是 藉 着 别 人 的 热 心 试 验 你 们 爱 心 的 实 在 。
9 你 们 知 道 我 们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恩 典 : 他 本 来 富 足 , 却 为 你 们 成 了 贫 穷 , 叫 你 们 因 他 的 贫 穷 , 可 以 成 为 富 足 。
10 我 在 这 事 上 把 我 的 意 见 告 诉 你 们 , 是 与 你 们 有 益 ; 因 为 你 们 下 手 办 这 事 , 而 且 起 此 心 意 , 已 经 有 一 年 了 ,
11 如 今 就 当 办 成 这 事 。 既 有 愿 做 的 心 , 也 当 照 你 们 所 有 的 去 办 成 。
12 因 为 人 若 有 愿 做 的 心 , 必 蒙 悦 纳 , 乃 是 照 他 所 有 的 , 并 不 是 照 他 所 无 的 。
13 我 原 不 是 要 别 人 轻 省 , 你 们 受 累 ,
14 乃 要 均 平 , 就 是 要 你 们 的 富 馀 , 现 在 可 以 补 他 们 的 不 足 , 使 他 们 的 富 馀 , 将 来 也 可 以 补 你 们 的 不 足 , 这 就 均 平 了 。
15 如 经 上 所 记 : 多 收 的 也 没 有 馀 ; 少 收 的 也 没 有 缺。
尤其是5节,要“照 神 的 旨 意 先 把 自 己 献 给 主 , 又 归 附 了 我 们”,是我们基督徒奉献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