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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ze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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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突然封门换锁 萧虹被赶出家门

 
166#
发表于 2013-9-20 22:59:4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        唐炜臻被判有罪有显然的司法歧视因素

从环球邮报的报道看来,法庭判唐炜臻刑首要证据是他给他的顾客们说该公司的基金还有7千万,但是实际上银行账上只有一千。其次的证据是他给顾客做假账隐瞒了他们账上的真实投资价值。关于这点他在网上的申诉好像没有驳斥过,所以很可能他的确是这样造假了。
Mr. Tang was found guilty in October of operating a Ponzi scheme after his trial heard he raised $52-million from more than 200 investors in his Oversea Chinese Fund LP, many of them members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 in Toronto. His trial heard testimony that he told investors in early 2009 that the fund had more than $70-million in assets, when in fact it had just $1,000 in its bank accounts. Mr. Tang was also accused of giving clients false account statements that misrepresented the value of their investments.

但是,是不是造假了就必然构成欺诈罪了呢?从几乎同期的另一桩北方电讯三头目欺诈的案子结局看来并不是如此:

At trial, Crown prosecutors tried to prove that Dunn, Beatty and Gollogly were complicit in releasing accruals – money set aside to cover future liabilities – onto Nortel's balance sheets during quarters that needed to show the company was turning a profit when it wasn't.
检控官指控北电三嫌疑人共谋篡改北电账上的应计费用,使得公司看上去在赢利虽然实际上并没有赢利。

The Crown argued that this practice, which was kept from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firm's investors, generated return-to-profitability bonuses for themselves even though the company was in the red. 检控官说他们秘密这样做,给他们自己挣了赢利的奖金,虽然公司已经亏损。

In his judgment, Marrocco said the decision to only release $80 million in excess accruals when it had $189 million to boost numbers during the company's first quarter of 2003 were not out of the ordinary.法官说嫌疑人这样做不是太出格。

This policy did not lead to misrepresenting Nortel's "financial results to the investing public or Nortel's audit committee or Nortel's board of directors," he wrote.法官说这不指向欺诈。

也就是说,北电嫌疑人也同样在账上造假了,私下违法篡改了帐目欺骗客户,跟唐炜臻的造假一样。而且他们的造假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奖金收入,唐炜臻自己没有得到任何法律规定之外的个人收入。我估计他一定是想要隐瞒亏损的事实,以求有时间周转挽回直到发现不可能。

即使如此恶劣,北电的嫌疑人被法庭认定不是欺诈。负责调查的还说要证明帐目造假了容易,但是要证明这样造假是有犯罪企图的就很难。

Greg Draper, who heads investigative and forensic services at chartered accountancy and business consulting firm MNP, says that the burden of proof was difficult to meet in this case.

"To prove that there was not just intention to do the conduct, moving the money and making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that were made, but to do it with a criminal purpose to defraud shareholders and the corporation is difficult to prove," he said.

那为什么唐炜臻同样的情况,就没有被这样认为呢?这就有司法歧视的嫌疑。

再看远一点,根据加拿大政府的数据,安省因为重罪欺诈被判刑的平均刑期是3到6年。唐炜臻却要服刑11年。在加拿大杀人罪包括谋杀和误杀,平均服刑才5年。难道唐炜臻的罪大于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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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2013-9-20 23:00:36 | 只看该作者
老唐这事,客户亏损肯定跟当时的金融风暴有关,那时有多少人霎那间就倾家荡产了。另外他的技能也促成了失败。但是要说他有意欺诈自己贪了客户的钱,至少现在没有证据。他从公司账上提出的钱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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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013-9-20 23:05:33 | 只看该作者

法庭今晨突封门换锁 萧虹被逐出家门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9-21 00:09 编辑
大师,你说]除了银行和GIC外,其实都称为风险投资,而认为没有风险,是大脑不正常。 但是你以前不是还在51论坛推销非银行和GIC的二个基金,而且它们都“不怕市场下跌”。 这两个帖子,哪一个是你的心里话?


还有这个:
加国日日新 发表于 2013-9-20 23: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保证基金在主要保证的地方是没有风险的,否则还是有风险的。。。比如说定期保证,则是到期时才保证,中间拿出是市值,并没有保证功能。所以比如说你买的是2025基金,但你其实是在2023年用的,就是有风险的,2025年后,就没有风险。
其实严格来说,即使是银行和GIC也是有风险的。。。因为钱比不上通胀,实质性缩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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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13-9-20 23:13:13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唐炜臻的苦主们,现在难道你们还没有看到,现在不是唐炜臻不想补偿你们的损失,是法院不允许。如果不是法院,唐炜臻那被冻结的25万完全可以补偿了你们的损失。法庭为什么要这样?不知道。但是知道的是,现在你们的损失已经不完全是唐炜臻一个人的责任了。还有法庭的责任。

现在事实已经很清楚,把唐炜臻判刑了,苦主也什么都没有得到。 苦主们岂不是损人不利己,反而使自己的损失变得不可弥补了吗?

你们不过是被利用来以华治华了。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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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13-9-20 23:13:40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其实我也很有兴趣知道,老唐到底灌了什么迷魂汤,要是能有个受害者详细地讲述一下这个过程就好了,也能作为一个前车之鉴,让他人引以为戒。
某新移民 发表于 2013-9-20 22:39


不发言的可能性有很多,以常出现在媒体的情况为例,

投资人不堪回首那段经历,怕心脏承受能力差,
老唐手段太高,比检方更有手段,藏得太好了,这些人拿不到证据,
投资人本身就是为了洗钱,洗没了有苦说不出,
老唐确实没用任何手段,他就是很真诚地相信自己的能力,因为口才好,门道多,也就让别人也信了,
投资人猪油蒙心,太贪财,对老唐的人品或能力没有一点怀疑,因为实在太想发大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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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3-9-20 23:17:44 | 只看该作者
老唐这事,客户亏损肯定跟当时的金融风暴有关,那时有多少人霎那间就倾家荡产了。另外他的技能也促成了失败。但是要说他有意欺诈自己贪了客户的钱,至少现在没有证据。他从公司账上提出的钱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9-21 00:00



    问题是他在已经亏损的情况下还在隐瞒实情,以谎言继续鼓动别人投资,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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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13-9-20 23:21:47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唐炜臻的苦主们,现在难道你们还没有看到,现在不是唐炜臻不想补偿你们的损失,是法院不允许。如果不是法院,唐炜臻那被冻结的25万完全可以补偿了你们的损失。法庭为什么要这样?不知道。但是知道的是,现在你们的损失已经不完全是唐炜臻一个人的责任了。还有法庭的责任。

现在事实已经很清楚,把唐炜臻判刑了,苦主也什么都没有得到。 苦主们岂不是损人不利己,反而使自己的损失变得不可弥补了吗?

你们不过是被利用来以华治华了。教训啊。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9-21 00:13


太搞笑了吧?唐能在司法不干预的情况下主动赔偿?法院都判决了让他老婆搬家她都能不搬,一个普通的投资人有什么能力强制性地让唐偿还。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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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13-9-20 23:24:02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唐炜臻的苦主们,现在难道你们还没有看到,现在不是唐炜臻不想补偿你们的损失,是法院不允许。如果不是法院,唐炜臻那被冻结的25万完全可以补偿了你们的损失。法庭为什么要这样?不知道。但是知道的是,现在你们的损失已经不完全是唐炜臻一个人的责任了。还有法庭的责任。

现在事实已经很清楚,把唐炜臻判刑了,苦主也什么都没有得到。 苦主们岂不是损人不利己,反而使自己的损失变得不可弥补了吗?

你们不过是被利用来以华治华了。教训啊。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9-21 00:13

你这都是从哪里得来的理论亚? 我要说你是在那里胡说八道吧,你肯定跟我急。可你是在是胡说八道。 What's the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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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13-9-20 23:26:46 | 只看该作者

法庭今晨突封门换锁 萧虹被逐出家门

本帖最后由 就是不给你用3 于 2013-9-21 00:28 编辑
太搞笑了吧?唐能在司法不干预的情况下主动赔偿?法院都判决了让他老婆搬家她都能不搬,一个普通的投资人有什么能力强制性地让唐偿还。做梦!
钱福 发表于 2013-9-21 00:21

老弟,你说这年头怎么净是些胡说八道的人呀?我是在是搞不懂。我当然不是在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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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13-9-20 23:29:30 | 只看该作者
当时华人完全可以内部解决的。记得报道说当时投资人内部就有不同的意见。如果当时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先让他自己努力赔偿解决否则诉诸司法,他怎么会傻到不还?算了,都太晚了。

太搞笑了吧?唐能在司法不干预的情况下主动赔偿?法院都判决了让他老婆搬家她都能不搬,一个普通的投资人有什么能力强制性地让唐偿还。做梦!
钱福 发表于 2013-9-21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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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13-9-20 23:30:40 | 只看该作者
我说他很傻,是因为他明明可以用翔实的数据来澄清他的问题,他却在网上这样喊:“你们找不到我欺诈的钱,怎么可以给我定罪?” 这听起来似乎承认了自己欺诈了钱,只不过钱在哪里,你们找不到。

可怜的法盲,可怜的中国农民式的思维方式。

跟中国政府一样的土。中国政府也是动辄大喊谁谁谁“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9-20 23:56


反过来想,高明的小偷偷东西是不是会很有效地避开警察重点的注意方向?如果他真是故意诈骗,那么他一定会想到被揭露后他的有效应对是什么。抓贼要抓脏,你没有抓到我的赃物怎么知道我是贼?

没被抓到赃物有两种可能:1,没偷;1,偷了,没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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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013-9-20 23:30:45 | 只看该作者
我这里的意思是以华人整华人。

你这都是从哪里得来的理论亚? 我要说你是在那里胡说八道吧,你肯定跟我急。可你是在是胡说八道。 What's the point?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9-21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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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3-9-20 23:31:49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他在已经亏损的情况下还在隐瞒实情,以谎言继续鼓动别人投资,怎么解释?
钱福 发表于 2013-9-21 00:17



    这我在楼上就已经贴了旧文,关于投资造假,加拿大法院找就有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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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13-9-20 23:46:00 | 只看该作者
顶什么顶,有时你也胡涂,他老唐害了多少人???多少人在背地里叹气背地里哭???只是人家不在公众场合说,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就算收了他的全部家当,能顶得住人家损失 的千分之一???

当然, 肯定有人站出来说了,那些人还不是因为贪字,才陷进老唐的局。但是我们总是该公平一点讲事情嘛,毕竟他老唐设局害人嘛。
何了因 发表于 2013-9-20 22:28


顶的原话你都没有弄懂就在这评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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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13-9-20 23:49:42 | 只看该作者
当时华人完全可以内部解决的。记得报道说当时投资人内部就有不同的意见。如果当时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先让他自己努力赔偿解决否则诉诸司法,他怎么会傻到不还?算了,都太晚了。
wanxialiao 发表于 2013-9-21 00:29



   我觉得我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大家意见一致又能怎么样?法院都要用强制手段才能处理这件事,几个投资人强制让他卖掉房子什么的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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