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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转移主题。再等四年及四年后是什么样与争论的主题没有关系。
" 市民又有几个四年可以等呢?"请问多市中有多少市民提出过要减少议员数量呢? 多市存在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了, 又不是要急于解散何来市民不想等四年的说法。
究竞多市有多少市民要求减少市议员? 执政当局应该去做民调, 拿出民调数据后再形成法案, 让所有人都知道从下次市选中执行。还有谁会有意见? 谁无理反对就违法谁有胆反对? 而这些民主程序做了吗?
现在的现状是一个议员服务十一万市民, 还有三个星期选举了, 谁是本区候选人? 本选民《不知道》! 对多市选民及候选参选人都是不尊重, 不负责, 不公平。还不让选民发声吗?
市议员是"省府的权力范围内的事"谁也没有否定啊! 但福特这种做法符合民主程序吗? 凭良心回答请别带观点。说句心里话假如前朝省府这样做了还会支持吗?
法官说了。是的, 前法官说了省府不公平违法。但省府不服, 动用"但所杀手条款"几乎如恶霸式的独裁决定, 上诉三个法官是否受此压力影响, 作了同意省府的决定, 又或是想延续法官位顺从了省府。而且给出的理由是造成的不公平沒有违宪更是荒唐。剥夺了多市全体选民的"知情权"造成的不公平。如此重大的市议员改变事前没有咨讯一个市民, 独裁强行改变后, 十一万市民一个议员, 选民见都见不到怎么去参选?
这样做对选民的不尊重, 不负责, 不公平。
至于对登记好的参选者更不用讲了, 当事者体会更多了。
以至造成的混乱浪费钱和时间也就不讲了。
难道如此明显的犯错沒法也沒人管吗?
何谈什么民主? 什么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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