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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法案贬移民?梁中心斥:并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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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7 16:4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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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惠柳第选区联邦保守党候选人梁中心(Chungsen Liang)16日为C24法案辩护,他表示,自由党领袖特鲁多声言若上台会推翻C24法案,因为这法案把加拿大公民分成两等,贬低加拿大公民的价值。梁中心强调这个说法不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5-10-17
本帖最后由 悠悠2015 于 2015-10-17 16:46 编辑

这个梁中心保守党议员这次恐怕下台了,当年我投了他一票,但保守党上台后,在修订移民政策时每次为大陆移民设置障碍,据说梁还亲自参与移民政策的修改,你得罪了大陆移民,伊朗移民,再加上保守党不得人心,这次你休想当选。
18#
发表于 2015-10-18 21:50:32 | 只看该作者
瞭解關於加拿大國籍的幾個事實


小特魯多和唐民凱試圖用一部實際上保護加拿大國民免受恐怖主義傷害的法律來進行一場欺騙的競選活動,以此來恐嚇加拿大的新移民。實際情況是:在斯蒂芬·哈珀保守黨政府執政期間,在2006年以來,有超過一百六十萬移民入籍成為公民。C - 24法案幫助加速處理公民入籍申請,同時打擊入籍欺詐,撤銷那些攻擊加拿大的暴力恐怖分子的加拿大國籍。


誤解:C - 24法案允許政府因為任何原因取消個人國籍,原因包括發表與政府相反言論和輕微犯罪行為。
事實:完全錯誤。C - 24法案僅允許取消已定罪的某些犯下對加拿大不忠的嚴重罪行的人之公民資格,其罪行包括諸如恐怖主義,叛國罪,或對加拿大發動戰爭。


誤解:C - 24法案產生了“二等公民”
事實:錯誤。在加拿大法律之下只有一類公民。因為國際法的緣故,加拿大不能使某人成為無國籍人士。這意味著在C - 24法案之下,只有那些同時擁有其他國家國籍的被定罪恐怖和叛國分子才能被撤銷加拿大國籍。


誤解:C - 24法案意味著入籍的移民很容易失去公民身份。
事實:完全錯誤。C - 24法案在入籍公民和土生公民之間沒有區別。一些土生公民選擇雙重國籍;然而許多入籍公民,例如中國和印度,不能持有雙重國籍,從這些國家來的移民不能夠適用C - 24法案 ,即使他們被判犯有恐怖主義罪行。


誤解:C - 24法案允許撤銷那些在腐敗的外國法院定罪為恐怖主義的人的公民身份。
事實:錯誤。公民資格的撤銷依據加拿大法庭的定罪,對於恐怖罪行而言,加拿大將會進行一個等效評估,來確定這些罪行,如果是發生在本國,是否就如在刑法典第2節規定之下構成恐怖主義。這與使用已久的根據《移民及難民保護法》來確定某個犯有嚴重外國定罪的人是否被加拿大接納是一致的。


誤解:C - 24法案會給予歸化公民和土生公民不同待遇。
事實:完全錯誤。加拿大公民法,包括基於C - 24法案進行的修改,對加拿大公民一視同仁,不管是土生公民還是歸化公民。


誤解:新入籍公民反對撤銷被定罪恐怖分子的公民身份.
事實:完全錯誤。一份NGR對1000位國民的民調顯示,83%的公民和85%的移民都支持撤銷被定罪恐怖分子的國籍。國會議員Devinder Shory第一個建議撤銷被定罪恐怖分子的國籍。許多代表新移民和恐怖活動受害人的組織都表達了對C - 24法案的支持。


誤解:在C - 24法案之下,撤銷恐怖和叛國分子國籍的權力可能被濫用。
事實:錯誤。只有極少數的加拿大人被判定犯有嚴重的恐怖主義罪行。在過去的十年中,只有少於20個加拿大人被判定此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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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10-18 17:52:47 | 只看该作者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以前是欧洲流放犯人的地方, 所以其白人种族的祖上大部分是定义中的需被遣返的对象。。。还好中国的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大部分还有良好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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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0-18 17:50:25 | 只看该作者
Two tiered citizenship now in Canada
As a result of this new law, dual citizens and people who have immigrated to Canada can have their citizenship taken away while other Canadians cannot. Bill C-24 could easily be used against non-terrorists—for example, a journalist who is convicted of a “terrorism offence” in another country for reporting on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by the government. https://bccla.org/2015/06/its-of ... p-goes-into-effect/[49]
Harper turns 863,000 Canadians into second-class citizens. "Say you were born in the United Kingdom, like me and 126,000 other Canadians, and have dual citizenship. Even if you’ve never lived and never intend to live in the U.K., you can now be deported if government thinks it has cause. In fact, the new rules say that all you have to do to merit the asterisk is have a claim to citizenship elsewhere, so anybody with a grandparent born in the U.K. likely falls into this category. Overnight, we have some Canadians discovering they suddenly have fewer rights as citizens than, say, native-born career criminals."http://www.vancouversun.com/stephen+hume+harper+turns+canadians+into+second+class+citizens/11410121/story.html?__lsa=a606-1c0d[50]
I always knew I wasn’t an “old-stock” Canadian. But I was very shocked when one day I woke up and discovered that thanks to Bill C-24 I had somehow become a second-class Canadian. Old age security. All you have to do is look at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you will see that for non-Canadian born citizens proof of our arrival and citizenship is not enough to qualify. Canadians born here are not asked to document every address they have ever lived at in order to get OAS. Are we assumed to be cheats? http://www.thestar.com/opinion/c ... class-canadian.html[51]
It means that government would reward them citizenship for “good behavior” and could take it away for “bad behavior”. This is a form of “punishment,” and in fact, an unnecessary punishment, especially when there are other avenues to deal with the so-called “bad behavior”. The introduction of citizenship as merely a privilege, and not a right comes from the negative perception that immigrants are cheaters. It constructs the idea that immigrants, refugees, foreign workers, and naturalized citizens are terrorists or criminals and need to be deported to their “home countries.” http://www.sfu.ca/education/cels ... rner/bill-c-24.html[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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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0-18 17:47:58 | 只看该作者
好像自由党和保守党都是对大陆移民不大友好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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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0-18 17:44:21 | 只看该作者
C24把加拿大公民分成上等公民和下等公民的事实是不容否认的!
上等公民:永远不能被剥夺加拿大公民身份。
下等公民:可以随时被剥夺加拿大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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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0-18 17:04:15 | 只看该作者
联邦政府取消恐怖盖亚公民身份的理由是,由于巴基斯坦在2004年才正式取消双重国籍,所以盖亚出生的时候,其父母“可能”具有双重国籍,从而也令盖亚具备巴基斯坦国籍。
法庭的文件指出,盖亚曾声明自己的父母在获得加拿大国籍时,已自愿取消了巴基斯坦国籍,所以他出生时并没有巴基斯坦国籍,而他也从来没有申请过该国国籍。 然而,联邦政府不这么认为,也不打算向巴基斯坦政府确认,直接准备取消盖亚的国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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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0-18 16:56:54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就不应该遣返,这是原则问题。
坚决反对遣返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
应该把他们终身监禁或者枪毙掉。不能把他们遣送回所谓的“祖籍国”。把他们遣送回所谓的“祖籍国”等于是为恐怖分子输送新鲜血液!
支持“遣返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的人都是糊涂虫。


坚决反对剥夺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的国籍!如果他们只有加拿大国籍,你如何去剥夺?想一想吧!如果剥夺他们只有的加拿大国籍公民的国籍,他们就成为无国籍人士,按照联合国的有关决议也是不妥当的。最主要的是,如果法庭判定他们要杀很多加拿大人进行恐怖活动,而加拿大法律都不能把他们枪毙,说明加拿大法律系统有严重问题!

这个法律会造成不平等的加拿大公民。例如说,恐怖分子本人和他的爸爸是加拿大出生的,他的爷爷是约旦出生的,依据这一点就把恐怖分子驱逐到约旦,俺认为这是严重错误的行为。因为他并没有约旦国籍,这是很可笑的恐怖行为,俺觉得这样做很可耻!即使把他驱逐到约旦,很可能又给恐怖分子输送了新鲜血液,他很可能又潜回加拿大再次进行破坏活动!如果这样做,保守党就很卑鄙了,居心不良!
政府说你是恐怖分子,你就是恐怖分子。政府说你是间谍,你就是间谍。我们华人的后代可能也会遇到相似的情况。

希望保守党能够对这个反恐法案进行适当的修改。不要剥夺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的公民的唯一国籍,也不要遣返。生是加拿大的人,死是加拿大的鬼。对于此类恐怖分子,罪行极大,直接由法官判定枪毙或者终身监禁。如果对于此类罪行极大的恐怖分子,都不能由法官判定枪毙或者终身监禁,那说明加拿大的司法系统有严重问题,需要改革。


如果他拥有双重国籍,那么剥夺了加拿大国籍后,他还有另外一个国籍,那么驱逐到另外一个国家还是合理的!俺也支持剥夺拥有双重国籍的人的加拿大国籍!这个没有任何问题!
俺是要讲一讲如果他们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没有第二个国籍!),你如何去剥夺?俺说的是如何对待单重国籍的人!
C-24法案也要剥夺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的公民的唯一国籍!如果他们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你如何去剥夺?你太盲目了! 希望你再仔细想一想。

C-24号法案的权力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止是新公民,甚至在加国出生的公民,即便是出生在加拿大、只具有加国国籍的人,也可能被剥夺国籍。

什么理论上双重国籍?说恐怖分子理论上有双重国籍等于给他莫须有罪名加造谣!保守党在开国际玩笑吗? 对恐怖分子要么枪毙要么终身监禁,其它的都是瞎扯。
恐怖分子犯了加拿大的法律, 应该受到加拿大法律的严惩,人家约旦都没有要求引渡, 倒是把人给放走, 遣返回中东国家等于给恐怖分子输送新鲜血液,明明是支持和纵容恐怖分子的措施。
坚决反对剥夺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的国籍!如果他们只有加拿大国籍,你如何去剥夺?想一想吧!如果剥夺他们只有的加拿大国籍公民的国籍,他们就成为无国籍人士,按照联合国的有关决议也是不妥当的。最主要的是,如果法庭判定他们要杀很多加拿大人进行恐怖活动,而加拿大法律都不能把他们枪毙,说明加拿大法律系统有严重问题!

如果他们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没有第二个国籍!),你如何去剥夺?
这个法律会造成不平等的加拿大公民。例如说,恐怖分子本人和他的爸爸是加拿大出生的,他的爷爷是约旦出生的,依据这一点就把恐怖分子驱逐到约旦,俺认为这是严重错误的行为。
例如:被定罪的恐怖分子阿玛拉(Zakaria Amara)是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只有加拿大国籍,并没有约旦国籍,但是保守党说恐怖分子理论上有双重国籍,可以申请双重国籍,因此应该遣返约旦,这是很可笑的狡辩行为,俺觉得这样做很可耻!即使把他驱逐到约旦,很可能又给恐怖分子输送了新鲜血液,他很可能又潜回加拿大再次进行破坏活动!我们华人的后代可能也会遇到相似的情况。如果这样做,保守党就很卑鄙了,居心不良!
俺也认为新反恐法违宪。C24没有被监督,凌驾于法律之上,容易被滥用。政府说你是恐怖分子,你就是恐怖分子。政府说你是间谍,你就是间谍。威胁杀人,威胁放火应该也是恐怖分子,也可能会被剥夺公民身份。

按照保守党C24法案的规定,该法案会把出生在加国的华人后代(他们尽管只有加籍,这是唯一拥有的国籍!),因为华人是大陆来的,所以华人的后代就会被遣送回大陆!
但是白人来自欧洲,不会被遣返回欧洲,因为他们是old stock! 只是针对非白人移民,所以是歧视,可耻!不但排华,而且排其它少数族裔!

在上个月,被定罪的恐怖分子阿玛拉(Zakaria Amara)成为首位被剥夺公民身分的人。这起案件引发全国的热议,许多人认为政府取消加国公民国籍的权力太大了。不过,人们很快就发现这个法案的权力其实比想象中的更大。
盖亚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只有加拿大一个国籍。 盖亚于1987年出生于蒙特利尔,他的父母是巴基斯坦移民,但是在生盖亚的时候,他们已经获得加拿大国籍。
联邦政府取消恐怖盖亚公民身份的理由是,由于巴基斯坦在2004年才正式取消双重国籍,所以盖亚出生的时候,其父母“可能”具有双重国籍,从而也令盖亚具备巴基斯坦国籍。
法庭的文件指出,盖亚曾声明自己的父母在获得加拿大国籍时,已自愿取消了巴基斯坦国籍,所以他出生时并没有巴基斯坦国籍,而他也从来没有申请过该国国籍。 然而,联邦政府不这么认为,也不打算向巴基斯坦政府确认,直接准备取消盖亚的国籍了事。
沃德曼说,盖亚是加拿大历史上首度被剥夺公民身分的土生加拿大人,这显示了C-24号的本质,“也是BC省公民自由联盟(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Union)与难民律师协会认为新反恐法违宪的原因。”


在近20年来,都没有听说过华人公民权被取消的案例,即使曾经有人在入籍后被发现移民身分曾经造假,但往往会因为已经入籍而免于追诉。但从上述新法颁布后的最新案例来看,入籍后也照样会被追诉。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该人士的加拿大国籍被取消,将成为无国籍人士。
保守党新修订的公民法(C-24法案)实际上对已取得公民身分的移民同样有约束力,若移民局证实有关人士通过假结婚获公民身分,即使已入籍仍有可能面临被剥夺加国籍。根据新岛日报报道,已经有华人通过假结婚移民获公民身分面临可能被取消公民身分的案例。

有许多华人移民误以为保守党新的公民法,主要是针对从事恐怖活动和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士更为严格,只有具有双重国籍的被判定为恐怖分子的人,才会被剥夺加拿大公民身分。但是自新法实施后,对所有归化入籍的公民的管理都更为严苛。

保守党新的公民法对归化入籍人士是愈来愈严格,其中规定了许多公民权可以被取消的情况。除了恐怖分子和双重国籍人士外,之前或在境外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士,包括单一国籍的人士都在被规管的范围内,即使只有加拿大国籍也会被剥夺国籍,成为无国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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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0-18 16:24:4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平权会问人头税 单保守党不回答
发布 : 2015-10-1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明报专讯】为了给广大选民提供投票指南,平权会曾在早前就彻底平反人头税等多项议题,向各大联邦政党发出了问卷。无论是联邦自由党、联邦新民主党还是绿党,均在回应时表示,同意与平权会和相关团体会谈,探讨如何彻底平反人头税和排华法。
对此,平权会全国总干事黄煜文(图)昨天表示:「我们赞赏联邦自由党、联邦新民主党和绿党付出了努力来回答我们的提问,我们敦促广大选民,特别是那些居住在选战激烈的选区的选民,在各大政党的党领和当地的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时,利用上述信息。」
他还敦促所有合乎投票资格的选民在是次重大的选举中踊跃投票。
向4党提问移民团聚人数
平权会早前曾向4大联邦政党发出问卷,要求对方就华人社区关注的以下多项议题作出回应,包括:彻底平反人头税;每年吸纳海外移民的人数和家庭团聚类别的移民吸纳人数;加中两国的关系;如何改善新移民和少数族裔的就业机会;海外临时劳工;就业平等。
迄今为止,除了联邦保守党之外,其他的3大政党均已就上述问卷做出了回覆。平权会也在昨天正式公布了回收问卷的报告。
针对如何彻底平反人头税,无论是联邦自由党、联邦新民主党还是绿党,均同意与平权会和相关团体会谈,探讨如何彻底平反人头税和排华法。
其中,联邦自由党在回应中明确表示,自由党政府致力于与平权会和其他相关团体会谈,通过持续性的对话来达成和解方案。
联邦新民主党则在回应时说,新民主党政府将与平权会和代表人头税苦主家庭的团体会谈,倾听后者的懮虑,并且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
针对每年吸纳海外移民的人数和家庭团聚类别的移民吸纳人数这一议题,联邦自由党指出,自由党政府将把家庭团聚作为移民政策的优先要务,其将立即采取以下措施来增加吸纳海外移民的人数,包括:将投放于审批家庭团聚移民申请个案的预算增加接近1倍;将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个案的配额从现时的每年5,000宗增加1倍至1万宗;将被抚养的孩子的年龄从现时的19岁恢复至过往的22岁;通过配偶担保的途径来加的新移民,可立即获得永久居民的身份,毋需等待两年等。
至于联邦新民主党则表示,一旦该党上台执政,将与各省和地区合作,决定吸纳海外移民的适当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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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0-18 16:24:07 | 只看该作者
1878-1896 保守党:在美国压力下(wiki原话)通过1885年华人移民法案,每个中国人缴纳 $50,这在当年也是一个可以负担的小数字;保守党在此后11年内维持不变;
1896-1911 自由党:自由党执政四年后于1900年将人头税翻番到每人$100,再过3年巨增到$500每人,相当于当时两年的工资。自由党执政7年,分两次增加了10倍!
1911-1921 保守党:保守党再执政10年,没增一分一厘;
1921-1930 自由党 (中间保守党于1926年6 到9月 短暂执政三个月不到):自由党再次上台两年后干脆于1923年通过法案完全禁止华人移民!
1947年加拿大废除排华法,当时执政党是自由党
1967年加拿大开放移民政策,当时执政党是自由党
后来自由党一直拒绝道歉。而哈伯在2006执政数月之后即道歉赔偿,显示此事在保守党施政优先事项之中。也显示出保守党真的认为此事是个历史错误,与自由党的态度形成鲜明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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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0-17 20:45:30 | 只看该作者
人家如果是危害本国安全的恐怖分子, 千方百计想让他在国内服刑.。。。哈珀政府倒好, 干了对加拿大不利的恐怖主义活动, 大笔一挥, 放人了事.。。。这还是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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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0-17 20:42: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uxi 于 2015-10-17 20:43 编辑

“不过由于加拿大需要遵守国际公约,不能令任何人变成无国籍人士,因此只有加拿大一个国籍的恐怖分子,仍然能保留国籍”说的在理,有理有据地反驳了那些拿剥夺国籍说事的人,感觉梁中心比陈国志实在,梁讲的东西言之有物,不虚夸,陈讲的东西多是没啥依据的信口开河,很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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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7 19:57:01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徐 曼 发表于 2015-10-17 11:30
楼上,我家有位44岁的老人,也多次因为入籍考试不过关正郁闷呢
不能因为府上父母或亲人入不了籍、,就 ...

請你搞清楚,是聯邦保守黨修改入藉法,損害了14~18歲小孩,54~64歲老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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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0-17 17:27:56 | 只看该作者
從人權而非政黨角度看,C-24法案肯定是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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