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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只是从你知道的一两个案例出发,迫害事实是大量存在的,残酷的事实是大量存在的。我自己就知道大量的这样的个案,
关于活摘器官上的事,欧洲议会在2013年的决议已经认定了,并且以决议的形式要求中共停止从良心犯上摘取器官
我可提供给你欧洲议会官网的决议全文。
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pubRef=-//EP//TEXT+TA+P7-TA-2013-0603+0+DOC+XML+V0//EN&language=EN
回复 春田卫士
脱离了说话的背景的引用轻的说是断章取义,重点言是别有用心。
请问邱是在什么时候说这话的?如果,他在希特勒一上台时就说这话,他就是煽动仇恨,煽动战争。至于老江怎么对待法轮功的,我只看到南方的处理方式,就是将炼功的人供起来。对于一般炼功的人,表态一下脱离法轮功就行了;较为顽固的,只要不上访,就是不上班也可以领到工资;特别顽固的,由居委会几个人看着,衣食无忧,只要不上访,你好,我好,大家好。在家里他爱怎么的还是就怎么的,只要不与法轮功组织联系就OK 啦。
至于人体器官移植,在镇压法轮功前就有了,是从死刑犯身上移植下来的。人都死了,器官捐出来,是相当正常的事,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加拿大这边时不时地就会寄来器官捐献表,这是文明社会的标志。至于活体移植,我不相信,因为逻辑上讲不通。1中国有那么多死刑犯,用他们的就足够了。2法轮功炼功者的身体很多都是有问题了才去炼,所以质量也有问题。3人类的正常思维是不必去惹麻烦,转化比判刑好,这是中共教育的主线。当然中国人多,难免会有极个别的变态。
字一行 发表于 2015-1-10 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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