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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独立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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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子里,两类基督徒:

 
166#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8:35:43 | 只看该作者
但有些是人类的基本道理、共同认知。

你不觉得这么说“过分”,我就觉得你“过分”了。

那你、你们以后就这么传福音吧:叫上帝从天上扔一块什么下来,就够地上凡人们“连滚带爬”地“捡十年了”。
各人有各人不同的角度看事情,说话的方式和内容也不同,我不觉得纸沙窗说的过分。当然你可有你的看法,无论如何,大家都心平气和时,就不会有争吵,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不是?

晚安
百鸣 发表于 2014-5-9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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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8:37:28 | 只看该作者
连滚带爬拣十年!不是骂人?

这话损人,但没骂人。 我觉得那个害虫跟在她的P股后面,很讨厌,所以她用些话来讽刺她。我觉得害虫的话也不少吧?你要不要也找找?
百鸣 发表于 2014-5-9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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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8:40:44 | 只看该作者
问一声:你和窗户是摩门教吗?

这话损人,但没骂人。 我觉得那个害虫跟在她的P股后面,很讨厌,所以她用些话来讽刺她。我觉得害虫的话也不少吧?你要不要也找找?
百鸣 发表于 2014-5-9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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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14-5-9 08:41:10 | 只看该作者
连滚带爬拣十年!不是骂人?
墨子 发表于 2014-5-9 09:37



    事实证明,你是错的。这论坛上只有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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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14-5-9 08:48:42 | 只看该作者
对窗姊妹的遭遇,我也深感同情。但是,我不得不重复我说过的话:我们不是为了传福音而传福音的。我想在这里问几个问题:
1、我们传福音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2、我们传福音是想让牧道友接受还是拒绝?
3、我们传福音时,言谈举止是不是直接影响传福音的效果?
4、我们传福音时,代表的到底谁?
5、如果我们不惜违反规定,非基督徒会怎么看,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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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8:58:56 | 只看该作者
教徒是人,但毕竟比一般人多一道修炼嘛。打左脸、递右脸之说,你们应该熟知。

一个成熟的教徒、或一般人吧,不应该(不会傻到)用这种对骂的方式回应。有很多文雅、体面、并且更有理有力的方式可以用啊。轻松地达到效果,还不露声色。

别问我什么方式?我实在没有义务教授。教可能也教不会。

还有,冰灾时,她振臂一呼“都来我家”。这种行善的方法过于粗浅草率。由此也可以判断,她的整体思维还非常浅薄幼稚。

你赞她为“精兵”,说明你的思维和她不差上下。以你们这种思维传教,那效果真的是适得其反。

这么说你觉的基督徒就比非基督徒好,或就应该比非基督徒好,是吧?她是不必理会那些无理取闹的人,但是人的情绪上来也是很难控制。如果只是一次两次还好,那些人常年累月地再那捣乱,人真的是很难控制住。人都有弱点,基督徒也是人,虽然应该包容,但这也应该是有来又往吧?
百鸣 发表于 2014-5-9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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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14-5-9 10:05: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们是害虫. 于 2014-5-9 11:06 编辑
各人有各人不同的角度看事情,说话的方式和内容也不同,我不觉得纸沙窗说的过分。当然你可有你的看法,无论如何,大家都心平气和时,就不会有争吵,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不是?

晚安
百鸣 发表于 2014-5-9 01: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谁的马甲,你刚注册上来发言,我就猜到是谁了,接着表演
希望你有生的日子,能活的潇洒些,幸福些,快乐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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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14-5-9 10:19:05 | 只看该作者
不用找。我都看到了。窗户和他们的纠结不知起因是什么?他们是“凡人”,窗户是传福音的教徒,理应多克制点。
墨子 发表于 2014-5-9 0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去年11月份的发过一个佛教的帖子,从这个帖子开始,以后再发帖只要与宗教有关点关系或者表面看可能有关的,随便开一贴基本一样

让大家再看看,是谁跟谁的贴,最近的一次追着教训 漫骂我,请从 372 贴开始,要是愿意的网友可以从这贴从头看起,看看是怎么不停的变换马甲恶心我的;


[节选] 认识佛教— 幸福美满的教育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503174&extra=&page=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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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14-5-9 10:23:46 | 只看该作者
这么说你觉的基督徒就比非基督徒好,或就应该比非基督徒好,是吧?她是不必理会那些无理取闹的人,但是人的情绪上来也是很难控制。如果只是一次两次还好,那些人常年累月地再那捣乱,人真的是很难控制住。人都有弱点,基督徒也是人,虽然应该包容,但这也应该是有来又往吧?
百鸣 发表于 2014-5-9 01: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马甲百鸣,说话要讲证据,请你像我一样也提供证据,窗户纸发过好多帖子,请你找出来一个能让大家看看


在哪个帖子里,我怎么追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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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14-5-9 10:34: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们是害虫. 于 2014-5-9 11:37 编辑

接着我上贴174回复;为了让后来的网友能更清楚的知道前因后果,我贴一段 XUXI 帅哥的总结:
。。。

窗户纸啊,你知道你为什么不招人待见吗?有两个原因,一是你总是嘴上说一套,实际做一套。二是总是胡说八道。你看看你,又开始胡说八道了,本人活跃于51论坛只是去年下半年的事,怎么扯出三年的最痛?关于徐曼和你的马甲问题,我已在T兄的回帖里讲过了。对你和徐曼是一个人,我不觉得怎么样。但对你和徐曼及抬头看,退而结网,大嘛瓜是一个人,感到恶心,声讨一下,还大家一个清白。对你关于“十年马甲大会展”的建议,很感兴趣,支持。
xuxi 发表于 2014-3-5 20: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XUXI 帅哥 回复的帖子链接:
论坛里,唐炜臻、紫黄、纸纱窗(徐曼) 这三人的帖子最旺,不是没有道理的。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406979&pag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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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14-5-9 10:36:10 | 只看该作者
为了让后来的网友能更清楚的知道前因后果,我贴一段 XUXI 帅哥的总结:
。。。




XUXI 帅哥 回复的帖子链接:
论坛里,唐炜臻、紫黄、纸纱窗(徐曼) 这三人的帖子最旺,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们是害虫. 发表于 2014-5-9 1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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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014-5-9 10:3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6# 华人工具


    您可以从这贴从头看啊,这里的老网友基本都知道的。

。。。

论坛里,唐炜臻、紫黄、纸纱窗(徐曼) 这三人的帖子最旺,不是没有道理的。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406979&pag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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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4-5-9 11:16:5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说耶稣是一杆大旗,
绝不是谁都能抗得起的!
很多时候跟随着这面旗帜更好,对己对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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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14-5-9 11:42: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华人工具 于 2014-5-9 12:48 编辑
回复  华人工具

华人工具,我不知你加入教会的目的是什么,也许和你来51的目的差不多,但是不管如何,你在一个姐妹的背上捅一刀,是一个还自称是基督徒该干的吗?

首先,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告诉你他/她在那个教会,除非他/她愿意。这就像你在大街上问人家住址一样,很没礼貌和教养。

第二,你是不是在国内待惯了,还动不动要去到人家单位去闹,说人坏话?这种伎俩很幼稚,在加拿大行不通。

第三,你真的想找牧师,不如去到你去的教会,问一下你的牧师对这件事的看法,但千万不要添油加醋,加入你的看法,看看你的牧师怎么样说。

最后跟你学一下,你能告诉我你在哪个教会吗?我不会去找你的牧师,只是想让你感受一下如果被问同样的问题的感受。
百鸣 发表于 2014-5-8 2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昨晚,我睡得早没有看到你的问题。我从不回避我是那间教会的,没有人问起我又何必先自报家门不是。我是浸信会教徒,教会在密市。我没有做任何亏心事,又何必怕你来叫门呢?我要找你们的牧师,并不是像你所说去告什么刁状,就是想让牧师管管他牧养的的教徒来以正确的方式来传福音。你们连自家门号都不敢让人知道,你传的是什么样的福音就更无人可知了。而且,用这样不妥的方式,只能让有点信的添加疑惑,不信的更加找到了不信的理由。这就是我们正统的基督徒不能不管的事了。提醒你和你的那些同仁,要传福音没有人反对,但一定要以正常的方式,彰显神的荣耀。任何玷污、诋毁基督耶稣和基督徒形象的做法,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是不是有好的出发点,都是我们正统的基督徒所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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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害虫. + 1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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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14-5-9 12:02:04 | 只看该作者
昨晚,我睡得早没有看到你的问题。我从不回避我是那间教会的,没有人问起我又何必先自报家门不是。我是浸信会教徒,教会在密市。我没有做任何亏心事,又何必怕你来叫门呢?我要找你们的牧师,并不是像你所说去告什么刁状,就是想让牧师管管他牧养的的教徒来以正确的方式来传福音。你们连自家门号都不敢让人知道,你传的是什么样的福音就更无人可知了。而且,用这样不妥的方式,只能让有点信的添加疑惑,不信的更加找到了不信的理由。这就是我们正统的基督徒不能不管的事了。提醒你和你的那些同仁,要传福音没有人反对,但一定要以正常的方式,彰显神的荣耀。任何玷污、诋毁基督耶稣和基督徒形象的做法,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是不是有好的出发点,都是我们正统的基督徒所不能容忍的。
华人工具 发表于 2014-5-9 12:42


比较同意你的观点。
传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需要时时祈祷神给我们智慧去说话,还需要专业培训,因为涉及到的人文,心理学各个方面。所以我觉得在网上我们可以分享信主给我们人生带来的喜乐和正面的影响,也就是说个人心得,但是应该慎重说教。
就我个人体会而言,圣经上的不少字句我自己都没有正确理解,所以引用起来还怕是断章取意。

Anyway, 窗户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能大家有机会需要讨论一下以更加合适的方法和网友分享。
别的弟兄姐妹对你的批评请不要放在心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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