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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ppy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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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租房的法律问题

16#
发表于 2005-1-14 09:4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房东不能违法

最初由[洞庭鱼]发布
房东不能违法

房东在任何情况下,不要动房客一根针。哪怕是拖欠房租,
不懂法的人,又在瞎蒙了!
如果这是发生在私人住宅里的话,房客拖欠房租。房东可以把房客的东西扔出房外。如果房客再敢进入私人住宅的话,房东可以即刻报警。
17#
发表于 2005-1-14 10:08:31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说了,如果房客与房东共用厨房、厕所,房客不受房客保护法的保护。但是,
你如果把东西扔出去,太危险了。如果有一个笔记本被风吹开,房客以隐私法来告
你,你都吃不消。父亲把儿子的东西扔出去的官司都不好打!

如果房客有他的厨房、厕所,你这么作,我包你破产!

REMEMBER:WITHOUT A PERMISSION, YOU CAN NEVER PHYSICALLY  TOUCH ANYBODY'S BODY AND ANYBODY'S PROPERTY
IN THIS NATION!
18#
发表于 2005-1-14 10:34:27 | 只看该作者
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各位:如果房东已经通知房客两个月后离开,则房客不再交租金,当初房客只交了一个月的押金作为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但现在已经是第二个月了,他既不交房租也不搬走,当房客月底离开时房东可不可以要求他叫滞纳金?或者房东有没有权利到银行去降低房客的信誉度呢?谢谢诸位
19#
发表于 2005-1-14 10:45:23 | 只看该作者
很简单!
把他(她)的东西仍出去,如果他(她)敢来捣乱,拨911,警察会把任他(她)赶走!而且给禁制令!
这是私人物业,没有什么客气!
20#
发表于 2005-1-14 11:13:58 | 只看该作者

是你的厨房、厕所吗?

是你的厨房、厕所吗?

如果是,要他走,不走,打911。警察会叫他立即搬走。警察会叫他一两天内来取东
西,警察陪他来。其他事上小额法庭。

是他独用厨房、厕所吗?如果是。没有任何合法途径。警察没权让他走。只有法院。
RENTER HOUSING TRIBUNAL。法院判他走后,有一种警察叫SHERIFF,会来锁门,并
命令他48小时把东西拿走。超过48小时,你可以任意处理。如果他欠你房租,你强
行扣他东西,你可能会受到抢劫罪指控。非常非常危险!

法院判后,他还可以不交房租,你唯一的办法是报告信用局!
21#
发表于 2005-1-14 12:46:29 | 只看该作者
最好是不要出租房!不要去想当房东!
弊大于利!
如果你负不起贷款、就不要去买房!
以房养房的道路不好走!
22#
发表于 2005-1-14 13:16:02 | 只看该作者
是的,

出租房亏损是市场经济问题,法律不能解决市场问题
23#
发表于 2005-1-15 00:56:12 | 只看该作者
洞庭鱼,我支持你!!!!
24#
发表于 2005-1-15 02:28:31 | 只看该作者

英语挺难的.汉语连接.

给大家一个汉语的连接吧.英语挺难的.
http://www.tenants.bc.ca/factsheets/Chinese.pdf


加拿大是一个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盲干可是要倒大霉的.
25#
发表于 2005-1-15 14:18:11 | 只看该作者

<<生存指南>>违反法律

“.租客有权让客人造访,房东不可以因此增租。但若客人逗留的时间太
久,或看似已经搬入共住,房东可以提出反对或驱逐你的客人或增加租
金。”

法律原文中根本没有这么一说,
http://www.gov.ns.ca/legi/legc/statutes/resident.htm

所有GUEST,VISITOR,STAY,TOO  LONG,DURATION,INVITE 关键词查询都没有。


什么叫做时间太久?一分钟,一小时,一个月?根本就是教唆违法,试探受害人底
线的方法。
26#
发表于 2005-1-15 15:2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英语挺难的.汉语连接.

最初由[浏览本站]发布
英语挺难的.汉语连接.

给大家一个汉语的连接吧.英语挺难的.
http://www.tenants.bc.ca/factsheets/Chinese.pdf


加拿大是一个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盲干可是要倒大霉的.
连接到BC省的factsheets没有什么帮助!
这里大多数是Ontarian, 当然安省的法律适合!

最初由[洞庭鱼]发布
<<生存指南>>违反法律
法律原文中根本没有这么一说,
http://www.gov.ns.ca/legi/legc/statutes/resident.htm


你引用Nova Scotia 的法律不适合于安省。如果你在Nova Scotia可能适用!
恐怕用Nova Scotia 的法律是无法打赢安省的官司!
27#
发表于 2005-1-15 23:01:29 | 只看该作者
我找烂了安省的法律,也找不到房客有权带客人进租屋的法律根据。 有人搬出BC的
房客生存指南,我狠找BC的法律,找到NOVA SCOTIA 去了。累呀!
28#
发表于 2005-1-16 00:15:5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里大多数人都在瞎蒙。在安省最权威的当然是
The Tenant Protection Act
http://www.orht.gov.on.ca/userfiles/HTML/nts_3_7968_1.html
以及所在的市政府的相关By Law!

其他的都属瞎编、道听途说!
每个省的相关法律都不同!更没有什么叫作“加拿大的租房法律!”
29#
发表于 2005-1-16 18:41: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什么鱼纯属法盲兼恶房东,草草看了两眼条例就上来摇头晃脑充法律顾问,无知无耻

法律原文中根本没有这么一说,
http://www.gov.ns.ca/legi/legc/statutes/resident.htm

所有GUEST,VISITOR,STAY,TOO LONG,DURATION,INVITE 关键词查询都没有。

那请问你那个“法律上来说,所有VISITOR都是非法的“ 又是从何而来?
30#
发表于 2005-1-16 23:03:55 | 只看该作者
是从安省的TENANT PROTECTION ACT 里来的,

在TENANT PROTECTION ACT 里,只有两种情况房东禁止房客的来访者是非法:
1,联邦、省、市的选举人员
2,在房客死亡之后,房客的指定代理或房客的家庭成员。我读的不多,请你好好看
看吧,不至于在出租屋内开追悼会是合法的吧。

既然房客无权让访客进入,房东的私有财产权就派上用场了。我认为,没有一个房
东是欢迎房客的访客的,所以我说,从法律上来说,所有VISITOR都是非法的。

如果房客的一个来访者是合法的,那么,
二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三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四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五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六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七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
一万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
房子炸了。
反证法证明,所有来访者都是非法的。


再证明一下:
如果房客的一个来访者是合法的,那么,
二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三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四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五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六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七个来访者也是合法的,
。。。。
因此可见,必定有一个自然数存在,当房客数目大于这个自然数时,就是非法的了。
因为房子要炸了! 如果你从TENANT PROTECTION ACT 中去找,这个自然数是不存在
的。所有来访者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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