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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克虏伯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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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乱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31#
发表于 2013-10-18 21:11:21 | 只看该作者
果然,你的“形式逻辑”(或者叫“普通逻辑)这一门课不及格,最简单的逻辑推演是错误的。
先指出你的错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否定前提“在上帝面前”之后,能成立的命题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而不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现在解释一下。

一个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才是等价的。

“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命题
前提——(如果)在上帝面前
结论——(那么)人人平等。

所谓“逆否命题”——是指把原命题的结论否定后置于前提的位置,把原命题的前题否定后置于结论的位置。

所以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是——
前提——(如果)人人不平等
结论——(那么)不是在上帝的面前

也就是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不是人人平等,那么不是在上帝的面前

而你所说的,只不过是把原命题的前提给否定了,并非是“逆否命题”

你的命题是——
前提:不在上帝面前
结论: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从原命题出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否定前提“在上帝面前”后,能成立的命题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而不是你说的“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不知你看懂了没有?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2:38

既然你也知道别人看不懂你的混乱逻辑,何必一而再啰啰嗦嗦的弯弯绕。这次我权且帮你缕缕吧:

先引用一段你另篇谈诡辩逻辑的话
任何一个概念或判断,都有它适用的“外延”。也就是它的“疆域”,它在一定的范围内讲才是成立的,有它得以成立的条件。这个“疆界”有时候需要言明,有的时候则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或默认的。所谓诡辩,一个常用手段就是,把人家的概念或判断,从得以成立的条件中剥离出来,嫁接到另一个领域,得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


  现在来谈谈“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里“人人”的疆域。
这个“人人”是不是仅指原来不平等的人人呢?
这句话的内涵里有喻原来还有平等的“人人”吗?如果有,和上帝有毛关系?如果有,“人人”就近面对“人人”就可以了,何必舍近求远非得到上帝面前。
所以,是你把这里(不平等)“人人”这个概念的唯一疆域,外延扩展成平等和不平等两个疆域了。
这不正是你批评的诡辩术吗!
你为了诡辩,不惜曲解教义,让你的上帝情何以堪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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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10-18 21:21: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路不平 于 2013-10-18 22:34 编辑

整个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什么时候你能离开上帝?所以不在上帝面前,条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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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10-19 08:26:17 | 只看该作者
整个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什么时候你能离开上帝?所以不在上帝面前,条件不成立!
路不平 发表于 2013-10-18 22: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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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10-19 10:50: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炮,你炮的好啊

为何论坛谈信仰的多了?平日人不會問光在哪裡,只有黑暗越深時,人才會問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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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10-19 13:43:25 | 只看该作者
整个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什么时候你能离开上帝?所以不在上帝面前,条件不成立!
路不平 发表于 2013-10-18 22:21



你读书不认真啊,《圣经》上说了,原罪的存在將人類和上帝隔絕,使人類終生受苦,不得解脫。信教就是要回到上帝身边,否则还信什么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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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10-19 13:53:04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用数学在解释上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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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14:32:55 | 只看该作者
数理逻辑又是另一科了,和形式逻辑有区别

这是用数学在解释上帝吗?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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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10-19 14:42:11 | 只看该作者
路过就看你们一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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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14:47:16 | 只看该作者
那就烦请看一下主帖,这只是指出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错误。
跟上帝存在与否无关。

我是想指出,最起码的逻辑正确,才有可能有讨论。

路过就看你们一人一句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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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10-19 20:47:09 | 只看该作者
你读书不认真啊,《圣经》上说了,原罪的存在將人類和上帝隔絕,使人類終生受苦,不得解脫。信教就是要回到上帝身边,否则还信什么教嘛。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0-19 14:43


你去看上帝难。上帝每天都在看着你,干点坏事可要小心!:s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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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10-19 21:02:3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用数学在解释上帝吗?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14: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奇怪吗?去看看【圣经.创世纪】 诺亚造方舟的故事,结构学家永远是惊叹上帝造它的尺寸精妙绝伦!!有很多人仿造上面的尺寸建起了方舟后,才惊诧上帝的奇妙:

诺亚方舟 - 结构
诺亚方舟诺亚方舟根据《圣经》上的记载,方舟长300腕尺(肘,以0.445米计算,133.5米,437.99英尺),宽50腕尺(22.3米,73.163英尺),高30腕尺(13.4米,43.963英尺),方舟长度大约是伊莉萨白女王二号邮轮一半长。若这艘方舟真的曾建成,其大小及排水量约为著名的铁达尼号(排水量约5万3千公顿)的五分之三。方舟总的容积达40000立方米,底仓面积8900平方米。

方舟设有三层,这样做不但能够稳定船身,也能使总面积增加至差不多8900平方米。方舟采用柏木一类的防水高脂树木建造,方舟内外都涂上焦油。(创世记6:14-16)圣经没有提及挪亚怎样把木材固定在一起,但圣经论述有关洪水的记载以前,已经提及打造各样铜铁器具的人。

方舟的长度是宽度的6倍、高度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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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10-19 21:0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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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10-19 21:04:23 | 只看该作者
哪位有兴趣,也仿造这个尺寸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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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10-19 21:30:43 | 只看该作者
也许,这是一个不可逆命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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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10-21 09:34: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头发乱了 于 2013-10-21 10:35 编辑
也许,这是一个不可逆命题呢。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22:30



    不可逆什么啊?“可以不平等”=“不平等”?大炮这是正经问题不敢回答,找点歪门邪道找回面子而已,这种低级手段我连接都懒的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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