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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3-10-18 15:07 编辑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另一层含义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0-18 10:12
果然,你的“形式逻辑”(或者叫“普通逻辑)这一门课不及格,最简单的逻辑推演是错误的。
先指出你的错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否定前提“在上帝面前”之后,能成立的命题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而不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现在解释一下。
一个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才是等价的。
“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命题
前提——(如果)在上帝面前
结论——(那么)人人平等。
所谓“逆否命题”——是指把原命题的结论否定后置于前提的位置,把原命题的前题否定后置于结论的位置。
所以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是——
前提——(如果)人人不平等
结论——(那么)不是在上帝的面前
也就是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不是人人平等,那么不是在上帝的面前
而你所说的,只不过是把原命题的前提给否定了,并非是“逆否命题”
你的命题是——
前提:不在上帝面前
结论: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从原命题出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否定前提“在上帝面前”后,能成立的命题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而不是你说的“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不知你看懂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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