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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国侨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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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桥痛斥柴玲

 
61#
发表于 2013-6-11 10:32: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RCMP2 于 2013-6-11 11:58 编辑
唐柏桥——勇敢的民主斗士,就算是狗,也是被西方国家人民视为人类最好的朋友。

柴玲——天安门民主运动的罪人,假冒伪善的假基督徒!
靠嫁洋人而发了洋财,而今又摇头摆尾乞求中共赏脸,典型的机会主义者,无耻的政治妓女!

另外,奉劝某些人,给中共当走狗,须警惕“走狗烹”历史教训。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1 11:14


如果说唐柏桥所做的事他不知道,你 “爱国侨胞” 所做的事你因该知道!你一直在这里歪曲 《圣经》教义,藐视主耶稣基督,你的罪更加倍了!“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马太福音 18:7)”,你 “爱国侨胞” 是不是 “假冒伪善的假基督徒” 由大家来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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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1:59: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3-6-11 15:34 编辑
如果说唐柏桥所做的事他不知道,你 “爱国侨胞” 所做的事你因该知道!你一直在这里歪曲 《圣经》教义,藐视主耶稣基督,你的罪更加倍了!“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马太福音 18:7)”,你 “爱国侨胞” 是不是 “假冒伪善的假基督徒” 由大家来评论吧。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6-11 11:32


嗬嗬!你是真基督徒?你跟在柴玲的屁股后面口口声声“宽恕,宽恕”,你为什么不宽恕唐柏桥?为什么总在论坛里骂不同意见的网友?反而我这个假基督徒从来没有在论坛里骂过持不同政见的网友。你怎么好意思以真基督徒自诩,指责别人是假基督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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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3-6-11 12:48:14 | 只看该作者
唐柏桥——勇敢的民主斗士,就算是狗,也是被西方国家人民视为人类最好的朋友。

柴玲——天安门民主运动的罪人,假冒伪善的假基督徒!
靠嫁洋人而发了洋财,而今又摇头摆尾乞求中共赏脸,典型的机会主义者,无耻的政治妓女!

另外,奉劝某些人,给中共当走狗,须警惕“走狗烹”历史教训。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1 11:14


不管柴玲是靠嫁洋人还是靠自己生活,都比唐柏桥靠出卖灵魂讨狗粮强!
那个 “王跑跑” 不是被他的主子阿扁给 "烹"  了吗? 唐柏桥 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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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3-6-11 12:53: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RCMP2 于 2013-6-11 14:03 编辑
嗬嗬!你是真基督徒?你跟在柴玲的屁股后面口口声声“宽恕,宽恕”,你为什么不宽恕唐柏桥?为什么总在论坛里骂不同意见的网友?反而我这个我从来没有在论坛里骂过持不同政见的网友。你怎么好意思以真基督徒自诩,指责别人是假基督徒呢?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1 12:59


我是不是真基督徒只有上帝知道,你就不要为我瞎操心了!
前面我已引用了 路加福音 23:34: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如果蒙神垂听的话,唐柏桥当然得赦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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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4:51:44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是真基督徒只有上帝知道,你就不要为我瞎操心了!
前面我已引用了 路加福音 23:34: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如果蒙神垂听的话,唐柏桥当然得赦免了!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6-11 13:53


1,“对领狗粮的唐柏桥,想帮自食其力的柴玲说一句:”
——柴玲需要你“帮”吗?自作多情!

2,“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 23:34) “ “如果蒙神垂听的话,唐柏桥当然得赦免了!”
——你的意思是,不管唐信不信耶稣,有没有认罪悔改,只要神垂听了你的祷告,他“当然得赦免了”?你连基督教最基本的教义都还是糊涂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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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5:09: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3-6-11 16:12 编辑
不管柴玲是靠嫁洋人还是靠自己生活,都比唐柏桥靠出卖灵魂讨狗粮强!
那个 “王跑跑” 不是被他的主子阿扁给 "烹"  了吗? 唐柏桥 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6-11 13:48

1,还是不宽恕吧?况且,领不领“狗粮”各人有各人不同的生活方式,那是人家的自由,他既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又没有违法乱纪,也没有触犯圣经,你一个真基督徒,犯得着对他表现出如此咬牙切齿般的仇恨吗?

2,真正出卖灵魂的人,是那些捧屠杀人民的恶人臭脚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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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5:23: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3-6-11 16:31 编辑
1. 上帝是慈爱的, “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 这句话主要是说神的爱是不分好人或歹人的。 同时神是公义的,祂认为该受惩罚的必定要受惩罚。但是, 受不受惩罚,主权在神。罗马书12章19-21节说: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人不能为神做主,不要指望神会帮你打工。历史上凡 “替天行道” 的人,一般都没有好的结果。中世纪十字军东征,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运动,911 后小布什手按圣经宣誓打伊拉克阿富汗,哪个有好结果?

2. 神让义人保全性命,让恶人受惩罚,这正是神公义的表现。 但是,宽恕谁惩罚谁,只有神才有权决定。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柄来替神作主。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柴玲会改变她的立场的原因。

3. 对 “上帝是公义而慈爱,宽恕而惩罚的神。没有公义的慈爱是溺爱,没有惩罚的宽恕是放纵。” 这段话我无疑义。不过,还是圣经那句话,“不要自己伸冤, ....,  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

4. 耶稣再来时,会自己在地作王1000年,还会给不信的人第二次机会来信祂。 对于死心踏地的愚顽人来说,如果他们再放弃这第二次机会,神就只有让他们永远待在火湖里受煎熬了。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6-9 22:14


                基督徒不可以自己伸冤吗?                     

羅馬書十二章19節「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

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這節經文是常常

被單獨拿出來看,要基督徒受迫害時忍氣吞聲,不可以自己有所作為的一節經

文。我們把整段上下文聖經看一下:


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

眾人和睦。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

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

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

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不可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真的是要我們只要為仇敵禱告就好?不用

訴諸法律?若是現在有人偷進我家裡來,把我的電腦砸壞了,把我房子燒了,

把我家人殺了......我只能讓步、為這壞人禱告就好?不用報警?這樣豈不是

變相鼓勵犯罪嗎?


我們來看一下什麼是「伸冤」


「伸冤」的原文解釋如下 http://bible.fhl.net/new/s.php?N=0&k=1556
------------------------------------------------------------------------
1556 ekdikeo {ek-dik-eh'-o}

源自 1558; TDNT - 2:442,215; 動詞

AV - avenge 5, revenge 1; 6

1) 伸張公義
2) 懲罰, 報復

------------------------------------------------------------------------
所以「不要自己伸冤」的原文應該翻譯成「不可私下為自己復仇」,以下列出幾種

翻譯本給各位參考:

現代中文譯本:「不要為自己復仇」

當代聖經:「不要私自報復」

NIV:Do not take revenge

RSV:never avenge yourselves

NASV:Never take your own revenge

KJV:avenge not yourselves


所以這邊說的是不要「自己用自己的手段去復仇」,而不是「不要尋求伸冤的機會」

因為自己私自復仇是自己擔任法官、陪審團、行刑者的角色,這樣是不公正的。


保羅這邊的呼籲是出自歷史悠久的舊約(利未記十九:18)以及其後的猶太傳統:

人不該為自己復仇,因為復仇是神的權力。所以人試圖為自己復仇等於是試圖篡奪上

帝的權力,人應該站在一旁,讓神施行報復。



問題來啦,上帝怎樣施行報復?是等到末日審判?不!不只這樣,神透過政府的秉公

處理(羅馬書十三章3-4節)就會讓罪人受到神的報應。



「自己復仇」與「讓上帝復仇」(上帝透過執政者秉公處理)有什麼不同呢?在心態

上我們若是緊緊的想復仇,我們就會被這復仇渴望給充滿,當我們看到敵人悔改而得

赦免時,我們可能會有跟約拿一般的挫折感(約拿書四章1-5)。但若是我們讓上帝

復仇,就可以促進神的憐憫並以此憐憫為樂(藉著憐憫,神同時保障並超越公平),

我們也可以為敵人禱告,求神寬恕他們。若是敵人堅持不悔改,那神會報應。神報

應的其中一個方法就是透過政府的公平處理(羅馬書十三章3-4節)。


一方面信徒不可以惡報惡v17,私下為自己復仇v19,另一方面作惡的人若不悔改將

會得到上帝的報應(至少政府會處理)。



換句話說,有人來我家殺人放火,我該做的不是事後自己去復仇:去把對方家人殺了

把他房子燒了,而是我們該交給上帝處理。怎麼讓上帝處理呢?怎樣才能「聽憑主怒

」呢?如何才能符合「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呢?那就是交給政

府單位(符合羅馬書13章1-7節的政府)來處理,而不是忍氣吞聲為兇手禱告即可。



整段經文要我們愛那些得罪我們的人,但是罪惡還是得受懲罰,而不是愛那些得罪

我們的人,然後任憑他們行事。壞人受制裁是必須的,但是我們要愛壞人。基督徒

要厭惡罪,但是要愛罪人。



參考資料

羅馬書註釋(卷肆) 馮蔭坤 校園出版
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 羅馬書 布魯斯 校園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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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3-6-11 16:24:35 | 只看该作者
1,“对领狗粮的唐柏桥,想帮自食其力的柴玲说一句:”
——柴玲需要你“帮”吗?自作多情!

2,“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 23:34) “ “如果蒙神垂听的话,唐柏桥当然得赦免了!”
——你的意思是,不管唐信不信耶稣,有没有认罪悔改,只要神垂听了你的祷告,他“当然得赦免了”?你连基督教最基本的教义都还是糊涂的呀!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1 15:51


1. 祷告是神赐给基督徒的权柄,帮不帮柴玲说话是我个人的自由,无论柴玲本人还是你 “爱国侨胞” 都无权来剥夺我祷告的权利。

2. 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那些法利赛人和罗马兵丁们没有一个是信耶稣的,所以他们所为的他们不知道, 耶稣为他们祷告,让父神赦免他们。
     不知你这个自称为基督徒的 “爱国侨胞” 连这点历史知识都没有,令我感到惊讶!好好读一下福音书吧,免得你再开黄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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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7:26: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3-6-11 18:48 编辑
1. 祷告是神赐给基督徒的权柄,帮不帮柴玲说话是我个人的自由,无论柴玲本人还是你 “爱国侨胞” 都无权来剥夺我祷告的权利。

2. 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那些法利赛人和罗马兵丁们没有一个是信耶稣的,所以他们所为的他们不知道, 耶稣为他们祷告,让父神赦免他们。
     不知你这个自称为基督徒的 “爱国侨胞” 连这点历史知识都没有,令我感到惊讶!好好读一下福音书吧,免得你再开黄腔。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6-11 17:24


“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那些法利赛人和罗马兵丁们没有一个是信耶稣的,所以他们所为的他们不知道, 耶稣为他们祷告,让父神赦免他们。”
——耶稣是神,他本身就具有赦罪的权柄。你祷告的效力能够与耶稣向上帝祷告的效力相比吗?唐柏桥能不能得到赦免,取决于他是否信耶稣,任何一个基督徒的祷告都帮不了他,何况你那心怀叵测的假惺惺的祷告。
聖經上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三18) 這句話的意思,乃是按照神的定旨,設立救法說的。信耶穌的人,已有耶穌替他擔當罪的刑罰,就免被定罪,而不信的人,就是他的罪,必要死在罪中(約五24;八24;十六8,;三18;羅十四23),何況自從始祖亞當犯罪以後,全人類都是已經在罪孽之中,有了罪性罪根的存在,眾人都被圈在罪裏(創二17;三6,7;詩五一5;羅三23;五12,19;加三22),照著人的原罪地位來說,誰也逃避不了罪的刑罰,必要經過最後的審判,名字在生命册上的(信耶稣的)上天堂,不在的(不信耶稣的)下地狱。这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明白的最基本的教义,你怎么会聪明一世,胡涂一时呢?鬼迷心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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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3-6-11 22:13: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rontoRCMP2 于 2013-6-11 23:40 编辑
“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那些法利赛人和罗马兵丁们没有一个是信耶稣的,所以他们所为的他们不知道, 耶稣为他们祷告,让父神赦免他们。”
——耶稣是神,他本身就具有赦罪的权柄。你祷告的效力能够与耶稣向上帝祷告的效力相比吗?唐柏桥能不能得到赦免,取决于他是否信耶稣,任何一个基督徒的祷告都帮不了他,何况你那心怀叵测的假惺惺的祷告。
聖經上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三18) 這句話的意思,乃是按照神的定旨,設立救法說的。信耶穌的人,已有耶穌替他擔當罪的刑罰,就免被定罪,而不信的人,就是他的罪,必要死在罪中(約五24;八24;十六8,;三18;羅十四23),何況自從始祖亞當犯罪以後,全人類都是已經在罪孽之中,有了罪性罪根的存在,眾人都被圈在罪裏(創二17;三6,7;詩五一5;羅三23;五12,19;加三22),照著人的原罪地位來說,誰也逃避不了罪的刑罰,必要經過最後的審判,名字在生命册上的(信耶稣的)上天堂,不在的(不信耶稣的)下地狱。这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明白的最基本的教义,你怎么会聪明一世,胡涂一时呢?鬼迷心窍了吧?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1 18:26



--耶稣是神,他本身就具有赦罪的权柄。你祷告的效力能够与耶稣向上帝祷告的效力相比吗?唐柏桥能不能得到赦免,取决于他是否信耶稣,任何一个基督徒的祷告都帮不了他,何况你那心怀叵测的假惺惺的祷告。

"爱国侨胞", 祷告是神給每个基督徒的权柄,没有人能够把它夺去。基督徒藉着祷告与神交通,这是做神的儿女的福份。祷告有没有效力要看你的祷告是不是符合神的心意。讨神喜悦的祷告总能蒙神垂听,得到印验。不管我的祷告神听不听有没有效力都不会影响我向神祷告,这是我的自由,你" 爱国侨胞" 无权干涉!我为唐柏桥祷告让神赦免他有什么错? 至于唐柏桥能不能得到赦免,当然要看他信不信耶稣了。
   
照著人的原罪地位來說,誰也逃避不了罪的刑罰,必要經過最後的審判,名字在生命册上的(信耶稣的)上天堂,不在的(不信耶稣的)下地狱。这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明白的最基本的教义,你怎么会聪明一世,胡涂一时呢?鬼迷心窍了吧?

“不信耶稣的都下地狱” 这种说法源于基督教中的异端教派。不知你 “爱国侨胞" 是不是也信了这个异端邪说? 你 “爱国侨胞" 能在圣经中找出 “不信耶稣的都下地狱”  的经文吗?你能干的话找出来给大家看看。  约翰福音5:29中耶稣说: ”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罗马书2: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看到了吧:恒心行善,就得永生。耶稣的审判标准是:“各人的行为”。而不是:“不信耶稣的去地狱”. 基督教中异端教派的说法,完全违背圣经。 再举一例说明你的错误:  如果真是 “不信耶稣的去地狱” , 那么亚伯拉罕也要去地狱了? 因为亞伯拉罕生於西元前1813年比耶稣早很多年,他根本无法信耶稣,但是亚伯拉罕在上帝的乐园里 (《 路16:19-31》)。 如果你 “爱国侨胞" 持异端教派的说法我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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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3-6-12 09:47:08 | 只看该作者
1,还是不宽恕吧?况且,领不领“狗粮”各人有各人不同的生活方式,那是人家的自由,他既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又没有违法乱纪,也没有触犯圣经,你一个真基督徒,犯得着对他表现出如此咬牙切齿般的仇恨吗?

2,真正出卖灵魂的人,是那些捧屠杀人民的恶人臭脚的人渣!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1 16:09


我确实是很鄙视那些领狗粮的 “难民”, 这些人靠出卖自己的祖国,出卖自己的灵魂来讨得几根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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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0:25: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3-6-12 11:27 编辑
我确实是很鄙视那些领狗粮的 “难民”, 这些人靠出卖自己的祖国,出卖自己的灵魂来讨得几根骨头。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6-12 10:47

1,我确实是很鄙视那些领狗粮的 “难民”,
—— 你可以爱屠杀人民的邓小平,为什么就不怜恤而是“鄙视”被中共逼迫而离乡背井的难民呢?耶稣基督是怎样教导基督徒的?

2,这些人靠出卖自己的祖国,出卖自己的灵魂来讨得几根骨头。
——反对中共独裁政府就是出卖祖国吗?那么当年中共奉苏俄之命,武装颠覆合法的中华民国政府是不是出卖祖国?是不是出卖灵魂?你那套爱国必须爱党的谬论早已没有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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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3-6-12 10:37:58 | 只看该作者
1,我确实是很鄙视那些领狗粮的 “难民”,
—— 你可以爱屠杀人民的邓小平,为什么就不怜恤而是“鄙视”被中共逼迫而离乡背井的难民呢?耶稣基督是怎样教导基督徒的?

2,这些人靠出卖自己的祖国,出卖自己的灵魂来讨得几根骨头。
——反对中共独裁政府就是出卖祖国吗?那么当年中共奉苏俄之命,武装颠覆合法的中华民国政府是不是出卖祖国?是不是出卖灵魂?你那套爱国必须爱党的谬论早已没有市场了!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2 11:25


"爱国侨胞", 你不要转移目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深信 “不信耶稣的下地狱” 这种说法, 你还没有给出 《圣经》 中什么地方是这样说的?你不要躲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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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2 12:02: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3-6-12 13:05 编辑
"爱国侨胞", 你不要转移目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深信 “不信耶稣的下地狱” 这种说法, 你还没有给出 《圣经》 中什么地方是这样说的?你不要躲闪!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3-6-12 11:37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

——请问还有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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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3-6-12 13:47:39 | 只看该作者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

——请问还有疑问吗?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12 13:02


这里没有 “地狱” 这地方啊!“地狱” 是佛教里的东西, 火湖就是 “地狱” 吗?你仔细研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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