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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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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7-26 23:4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最近住在多伦多的华人日子不太好过,大家被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件撕碎了心,也一次次解开腰包为故去的人捐款。俗话说,鸡猴闹二年,看来今年咱们华人圈子是安宁不下来了。

我们华人社会被撕裂了。在事情还没有太多证据之前,我们一部分人就认准了‘凶手’是陈敏,更把陈敏作为只是其众多身份之一的“小留学生”的代表,对小留学生指手划脚。更有人把“小留学生”和“新移民”打包成一类群体,成为不懂加拿大文化和规矩,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代名词。被“指责”的一方,也不余余力进行了防卫,对指责方进行了“揭发”和“反指责”。

我们在互相指责和攻击,澄清“陈敏”和自己不一样,澄清自己和所谓的“坏张家”不一样。每个人的观点都被攻击,每个人都用自己独特的准则在评判现在的事情。我们真的没有共同的评判标准吗?我们真的不能在某些原则上先统一起来,再讨论吗?如果不能,我告诉你,讨论会把我们的华人社会进一步撕裂。如果能,我们将空前团结,强大。

我是一个年青人,涉世不深,阅历浅薄,提不出能让大家统一的讨论原则,但我知道,瓦解一个集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分裂。

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有钱的父母。但我要捐10块钱出来,给一个能在这里领导华人社会的人或者团体,不论你是帮张家,帮陈家,把道理和证据说明白了,就行!

你要对加拿大社会攻关,宣传现代华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事原则,让社会知道华人是怎么的人,会怎么想问题,做事情的。让他们摸得清我们的脉,他们才敢用我们。

我不怕自己丑,更不会因为觉得自己丑,就把脸遮起来。我要让别人看到我的脸,哪怕他第一次看见会被吓一跳,但我相信,等他跳累了,他会和我聊天交朋友,因为我有一颗货真价实的好良心。
沙发
发表于 2004-7-26 23:51:12 | 只看该作者
阿扁哥哥不嫌少, 请寄到我的悄悄话里, 写上阿扁哥哥收...
板凳
发表于 2004-7-27 00:4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原创]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阿扁哥哥,象这样的捐款标准,你好象还不够吧?

最初由[mchao_l]发布
[原创]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
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有钱的父母。但我要捐10块钱出来,给一个能在这里领导华人社会的人或者团体,不论你是帮张家,帮陈家,把道理和证据说明白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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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7-27 00:5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原创]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最初由[doggy]发布
回复:[原创]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阿扁哥哥,象这样的捐款标准,你好象还不够吧?



问题是你认为会有这样一个社团或组织能把道理和证据说明白了吗? 可能是永远都说不清....
5#
发表于 2004-7-27 01:00:34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其捐款也是想博出名的一种途径而已。

作秀,还看不出来?

也许作者是哀叹华人社区的散沙一片,但光靠这10块加币(估计不是人民币)是不会让所有在加拿大的中国人团结起来的。
6#
发表于 2004-7-27 01:0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所以其捐款也是想博出名的一种途径而已。

最初由[doggy]发布
所以其捐款也是想博出名的一种途径而已。

作秀,还看不出来?

也许作者是哀叹华人社区的散沙一片,但光靠这10块加币(估计不是人民币)是不会让所有在加拿大的中国人团结起来的。
言之有理
7#
发表于 2004-7-27 15:34:49 | 只看该作者

不用捐钱

我想我们不用捐钱,只要大家做好自己的事,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积极参加社区和华人团体的活动就可以了.应该政府有给社团组织拨款,我们如果有工作,交税就可以了.
8#
发表于 2004-7-27 16:01:1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我们不要指责别人,而是应该支持CHEN MIN不管他是不是凶手,他是最可怜的人!!
9#
发表于 2004-7-27 19:53:2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sueky]发布
我认为我们不要指责别人,而是应该支持CHEN MIN不管他是不是凶手,他是最可怜的人!!
Why???如果他是凶手,也要可怜他?我想你还是去看看小东岳的照片,再来这里说话吧。
10#
发表于 2004-7-27 20:0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原创]可能是我疯了,但我想捐10块钱出来, 问有谁来接.

最初由[mchao_l]发布
我们华人社会被撕裂了。在事情还没有太多证据之前,我们一部分人就认准了‘凶手’是陈敏,更把陈敏作为只是其众多身份之一的“小留学生”的代表,对小留学生指手划脚。更有人把“小留学生”和“新移民”打包成一类群体,成为不懂加拿大文化和规矩,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代名词。被“指责”的一方,也不余余力进行了防卫,对指责方进行了“揭发”和“反指责”。

我们在互相指责和攻击,澄清“陈敏”和自己不一样,澄清自己和所谓的“坏张家”不一样。每个人的观点都被攻击,每个人都用自己独特的准则在评判现在的事情。

请不要再划清界线了,也不要结帮结派。请检讨自己的言行,不是所有事情只是别人的责任,自己只要从这些人划分出来就毫无关系。那是文革时候的“批斗”,“戴帽子”。。。
11#
发表于 2004-7-28 09:43:26 | 只看该作者
唉.........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7-28 11:16:46 | 只看该作者

捐款是形式, 目的是团结

今天的事是个机会, 用好了, 华人更团结, 用不好, 更分裂.

捐款是个形式, 什么事不得用钱呀, 我要让想出头做事的人知道, 我支持他们, 从声援到财援.

想为咱们华人社会做贡献, 出主意,想办法,发贴子,很好. 然后就是,统一思想, 行动起来, 形成合力,个个击破.

我们共同的目的是什么?我认为是提高咱们华人在加拿大的形象, 让华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事方法被加拿大社会了解,理解, 最终得到加拿大社会的普遍尊重.

做这些可能需要做很多事, 比如, 与本地华人团体,社团,组织之间的搭成共识; 与当地主要报纸形式默契; 和当地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沟通和互动, 以及和当地社区联手的活动, 等.

用句不恰当的话:"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咱也得学学南面的朋友, 一打仗就是联军, 盟友的. 就算是自己一个人能搞定, 也拉几个一起搞, 利益一起分.

说回原话题, 案件本身吸引了我们太多兴趣和精力去讨论, 这个案件结束了, 我希望能留下更多有益的东西给华人社会, 同时也留给加拿大社会. 变不利为有利, 我们需要"双赢",

捐款是形式, 就10块富裕钱, 如果这个形式不好, 可以改, 我还可以当义工, 我有两只手, 他们勤劳, 上进.

团结就需要我们伸出自己的两只手, 手拉着手, 才好团结. 让我们动嘴又动手, 为华人社会的团结,想方法, 做实事.

我知道, 可能一天两天, 很难形式统一的想法, 做一件两件实事, 很难改变现状. 那我们就花十年二十年, 来想, 来做.

希望我们华人" 每一年, 每一天, 我们都在进步".
13#
发表于 2004-7-28 11:52:57 | 只看该作者
团结只是说说而已,真正能做到吗?没戏。
14#
发表于 2004-7-28 12:14:27 | 只看该作者
民族的劣根--窝里斗, 几千年了,团结谈何易.
15#
发表于 2004-7-28 12:25: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hshi2]发布
民族的劣根--窝里斗, 几千年了,团结谈何易.

don't get me wrong. I support the idea, but I am wondering if it works.  looking back our history, observing our current fight within Chinese community,  not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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