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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se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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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本宽容:华人难道不能表达不满吗?

 
16#
发表于 2012-5-28 09:06:06 | 只看该作者

高成本宽容:华人难道不能表达不满吗?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2-5-28 10:13 编辑
不能宽容13法案,
是因为孩子们连男女大防都不清楚的时候,就强制进行儿童同性恋教育,有违常伦。
同性恋自己没有孩子,为什么却对别人的孩子那么感兴趣,有违常理。
我是异性恋,想到同性恋行为感动恶心,这是常识。
我不反对同性恋,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但也绝不支持同性恋,同性恋只管自己去恋好了。但是,如果同性恋去打扰我的孩子们,我就要与同性恋急。
说点难听的,如果有人“关心”你的老婆,说你老婆是独立的,不能干涉,你能答应吗?
孩子们还是被监护的,他们的教育,还是变态的性教育,父母就不能管?我不答应。
等我保护好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了,我才能容忍同性恋!
夏龙 发表于 2012-5-28 09:53


从安省13号法案看, 对小学生进行同性恋强迫洗脑是自由党的核心价值观.  大家不健忘的话, 还记得以前自由党提出的男女同厕议案吗(男女同厕议案因为百姓的强烈抗议没通过)?  自由党就是想为乱伦创造条件, 通过官方大力推进同性恋教育破坏下一代的传统家庭观念, 达到大规模绝育的目的(就是网友说的断子绝孙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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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5-28 09:59:46 | 只看该作者
从安省13号法案看, 对小学生进行同性恋强迫洗脑是自由党的核心价值观.  大家不健忘的话, 还记得以前自由党提出的男女同厕议案吗(男女同厕议案因为百姓的强烈抗议没通过)?  自由党就是想为乱伦创造条件, 通过官方大力推进同性恋教育破坏下一代的传统家庭观念, 达到大规模绝育的目的(就是网友说的断子绝孙法案).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5-28 10: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是这样吗?无论从对目的的理解还是法案内容,及实施方式来说都有很多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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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5-28 10:50:16 | 只看该作者

高成本宽容:华人难道不能表达不满吗?

本帖最后由 bigshell 于 2012-5-28 11:55 编辑

大麻合法化,娼妓普及化,同性恋普及化~~~ 这就是左派的本质,无论打着多么漂亮的旗号~说白了,这些左派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只图一己之快感(毒品,大麻,性乱),已经走得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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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5-28 10:58:21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宽容13法案,
是因为孩子们连男女大防都不清楚的时候,就强制进行儿童同性恋教育,有违常伦。
同性恋自己没有孩子,为什么却对别人的孩子那么感兴趣,有违常理。
我是异性恋,想到同性恋行为感动恶心,这是常识。
我不反对同性恋,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但也绝不支持同性恋,同性恋只管自己去恋好了。但是,如果同性恋去打扰我的孩子们,我就要与同性恋急。
说点难听的,如果有人“关心”你的老婆,说你老婆是独立的,不能干涉,你能答应吗?
孩子们还是被监护的,他们的教育,还是变态的性教育,父母就不能管?我不答应。
等我保护好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了,我才能容忍同性恋!
夏龙 发表于 2012-5-28 09:53


我支持你申张自己的权利和思想,但你要支持一件事,反对一件事,请先对那件事情有足够的了解再说。你读过Bill 13么?如果没有,请读了再来说事儿,省得反对了半天却原来反对的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去找议员抗议我也支持,但请搜集足够资料后再去,不要浪费人家宝贵的时间。议员的时间都很贵的,你浪费他的时间,就是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拜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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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5-28 11:01:19 | 只看该作者

高成本宽容:华人难道不能表达不满吗?

大麻合法化,娼妓普及化,同性恋普及化~~~ 这就是左派的本质,无论打着多么漂亮的旗号~说白了,这些左派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只图一己之快感(毒品,大麻,性乱),已经走得太远了~
bigshell 发表于 2012-5-28 11:50


大麻合法化(吸毒折寿),娼妓普及化(性病增加),同性恋普及化(断子绝孙), 这些加拿大左派的做法, 推广到人口严重过剩又不能实行计划生育的印度等国, 到是有效的减少富余人口的措施. 用到加拿大身上, 嘿嘿...

加拿大左派都去人口严重过剩的国家发展符合人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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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5-28 11:29:02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你申张自己的权利和思想,但你要支持一件事,反对一件事,请先对那件事情有足够的了解再说。你读过Bill 13么?如果没有,请读了再来说事儿,省得反对了半天却原来反对的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去找议员抗议我也支持,但请搜集足够资料后再去,不要浪费人家宝贵的时间。议员的时间都很贵的,你浪费他的时间,就是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拜拖了。
5 past 6 发表于 2012-5-28 11: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上面所说的,有些人连断章取义都说不上,因为根本不知道什么内容,只是在望文生义,就想象着自己制造出的恐惧,快把自己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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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5-28 12:03:44 | 只看该作者
同意作者和15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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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5-28 12:11:46 | 只看该作者
要求别人宽容的人,常常恰恰是自己不能宽容别人的人.
在一个一位妈妈仅仅因为给孩子多看几次病,就要被抢走孩子,直到被逼死的国家,
在一个一位新移民仅仅因为手里有一支订书机,就被用taser枪打死的国家,
在一个抓小偷就会被关进监狱的国家,
在一个5千土著儿童被虐死在residential schools的国家
哪里有宽容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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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5-28 12:12:4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人没有把康熙字典读完,是否就不能说中文了?没有读完圣经,就不是基督徒了?一本无聊的流行的杂志,非要读完了,再说不好看?
B13法案是没有看完,但就从它禁止家长和学校去干预小学的同性恋教育,我就反对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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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5-28 12:19:02 | 只看该作者

高成本宽容:华人难道不能表达不满吗?

本帖最后由 我爱北京天安门 于 2012-5-28 13:24 编辑

警方对待人民 Zero Tolerance 威胁到处可见,却要求人民对待他们的无理蛮横法案宽容

鳄鱼对小鱼说,宽容我的牙齿吧,我要用它把你咬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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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5-28 12:31:5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人没有把康熙字典读完,是否就不能说中文了?没有读完圣经,就不是基督徒了?一本无聊的流行的杂志,非要读完了,再说不好看?
B13法案是没有看完,但就从它禁止家长和学校去干预小学的同性恋教育,我就反对B13.
夏龙 发表于 2012-5-28 13: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照此道理:我是否可以说:“不用管什么是理财,那些理财顾问是干什么的,只是一听到见到挂着理财名头的人就讨厌,理财肯定是把财都理到自己口袋里了”

哈哈,感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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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5-28 12:35: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人没有把康熙字典读完,是否就不能说中文了?没有读完圣经,就不是基督徒了?一本无聊的流行的杂志,非要读完了,再说不好看?
B13法案是没有看完,但就从它禁止家长和学校去干预小学的同性恋教育,我就反对B13.
夏龙 发表于 2012-5-28 13:12



不要以为脑残无罪,胡说有理。你要自取其辱,请便,我没必要祥林嫂似地拦着,呵呵。人云亦云,听风是雨,希望你这样的不是国移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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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5-28 12:36:37 | 只看该作者
没看过这个提案, 所以不知道具体内容, 不好评论.

但是, 如果只是在学校开展反歧视, 反欺凌(包括反对歧视欺凌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教育, 那是应该赞成的. 什么是同性恋教育? 难道会在学校教育小孩怎么成为同性恋? 那太荒唐了吧?

至于大麻合法化, 卖淫合法化. 我觉得是可以的. 就像有人抽烟, 酗酒一样, 你有自己的选择权利. 别人要做, 你也没有权利反对, 只要他(她)没有影响你的生活, 侵犯你的权利. 我不抽大麻, 别人抽我也不反对, 只是不能在公共场合抽就可以了. 有人要卖淫, 要嫖, 我也不反对, 只要不要在公共场所就可以了(应该有专门的红灯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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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5-28 12:38:47 | 只看该作者

高成本宽容:华人难道不能表达不满吗?

如果有人没有把康熙字典读完,是否就不能说中文了?没有读完圣经,就不是基督徒了?一本无聊的流行的杂志,非要读完了,再说不好看?
B13法案是没有看完,但就从它禁止家长和学校去干预小学的同性恋教育,我就反对B13.
夏龙 发表于 2012-5-28 13:12


某些人就是不动脑子. 安省13号法案如果根本没有自由党刻意包含的强迫小学生学习同性恋课程的意思, 麦坚迪早就站出来光明正大的宣布"13号法案没有强迫小学生学习同性恋课程", 如果以书面形式确认更能增加自由党的人气了. 为什么从一个多月前开始有家长示威抗议到现在, 麦坚迪一直不肯澄清13号法案到底有没有"强迫学习同性恋课程"?

这和8年多麦坚迪对自由党省府是不是继续加税一直做模糊处理不做正面回答的做法, 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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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5-28 12:40:49 | 只看该作者
此法案本身就是对非同性恋者的歧视和欺凌。
“反歧视, 反欺凌” 纯属谎言。

没看过这个提案, 所以不知道具体内容, 不好评论.

但是, 如果只是在学校开展反歧视, 反欺凌(包括反对歧视欺凌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教育, 那是应该赞成的. 什么是同性恋教育? 难道会在学校教育小孩怎么成为同性恋? 那太荒唐了吧?

至于大麻合法化, 卖淫合法化. 我觉得是可以的. 就像有人抽烟, 酗酒一样, 你有自己的选择权利. 别人要做, 你也没有权利反对, 只要他(她)没有影响你的生活, 侵犯你的权利. 我不抽大麻, 别人抽我也不反对, 只是不能在公共场合抽就可以了. 有人要卖淫, 要嫖, 我也不反对, 只要不要在公共场所就可以了(应该有专门的红灯区限制).
住在多伦多 发表于 2012-5-28 13: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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