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紫黄。 不管是政策的问题,还是道德的问题。只有一句话,如果是占不到便宜的事,做为一个孕妇,会花大把的金钱,大把的时间,不顾自身及孩子的健康,飞越千山万水去异国他乡生产,你认为可能吗? 再回复 如果是后者就简单多了,出示确切ID登记,或规定先交钱再入院就可以了。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 前阵了MR寿的小娇妻在旅游中病到,在网上募集捐款,碰了一鼻了灰。如果真像你所说, 那又有多少孕妇会在大街上生子,有人又会攻击加拿大没有人道主义精神了。 法律也好,公德也好,是针对普通民众及普遍事件的处理。如果既无国法,又无公德,人无安日,国将不国。 LI XUN HUAN 发表于 2012-2-2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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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问题: 1. 他们不是以生产为理由入境,而是以观光、留学或者考察等为由入境。目的是在加拿大生产,这属于欺骗行为。这是政府目前关注的主要问题。 2. 加拿大目前在住医院的费用问题上比中国、美国漏洞很大。急诊如生产,都可以先住院后交费,甚至可以10~20年逐步交清。有些人在出院以后,就玩人间蒸发。这笔费用医院当然要找政府要(因为人权、人道所限),而政府又转嫁到纳税人头上。如果这种案例不多,问题不会很大;如果太多,对纳税人绝对是不公和沉重的负担。加拿大在这方面的管理,还停留在美国上世纪80~90年代的水平。 中华盛 发表于 2012-2-23 15:43
你看清楚了,我引用的是紫黄的话。 不管是谁写的,这句里的关键字是“中国人”。 增加人口是加拿大的国策。来加产子符合加拿大的利益,欧洲人来加拿大产子都是受到政府鼓励的。 说中国人这种行为卑劣,显然是别有用心。 你如果觉得“明报写的”就正常,你显然没把自己当“人”看。 wuliaomm 发表于 2012-2-23 16:24
我看什么?你再仔细从头看一遍本帖。 诶,脑子啊~~~~~~~~~~~~~~~~~~~~~~~~~~~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2-23 16:36
前阵了MR寿的小娇妻在旅游中病到,在网上募集捐款,碰了一鼻了灰。如果真像你所说, 那又有多少孕妇会在大街上生子,有人又会攻击加拿大没有人道主义精神了。 LI XUN HUAN 发表于 2012-2-23 14:14
这不过是立场的问题。 对于只想着从加拿大占便宜的人来说,替同类帮腔是很正常的。 Bumblebee 发表于 2012-2-23 17:46
1、如果移民部门没有问起,当事人无需回答。如果问起了,却撒谎了,那就有问题了。你能确认移民官问起生不生小孩问题吗?要说理由,有大理由,还有附加目的(看大泊布、购物、喝咖啡、配眼镜、拜访老同学等)。民事活动只要不列入政府必答题里面,无需回答。 2、如果是因为看病后赖账,就该同声谴责,政府有必要亡羊补牢。但关于生小孩以后赖账的,鲜有报道,哪来你的义愤填膺? 紫黄 发表于 2012-2-23 16:35
如此说来,至少我是有便宜大家占,你是自己占了便宜却堤防别人占。对吗? 紫黄 发表于 2012-2-23 17: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原贴里引用紫黄的内容中“中国人”3字特意加蓝。你看见了吗? 你先把自己眼睛治好,在管别人脑子。 wuliaomm 发表于 2012-2-23 16:55
换在过去我可能早就骂你白痴了。 但想想,还是不骂你了。毕竟人与人的认识水平有限。 最后再麻烦你一边,去看看英文报导,再来替香港垃圾辩护!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2-23 18:39
噢,原来你达到了骂我白痴的认识水平。 怪不得,你觉得:我是替香港垃圾辩护。 佩服! 如果你还能用英文骂我白痴,就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wuliaomm 发表于 2012-2-23 19:21
Why do i have use english here? this is chinese forum? remember: 无论说话,还是办事情,都要客观公正,不要像香港垃圾一样,胡乱联系凭空捏造。你以为香港人的洋爹们会拿香港人当人看? 做梦!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2-23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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