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写的再明白不过了,而且是按照律师的咨询意见介绍的程序,因为依照律师的意见做是恰当的,在你没有实质决定前往律师楼做"委托《公证》"前,再谈其它的是没有意义的,望好自为之。 pjwyx 发表于 2012-1-30 12:26
使用道具 举报
你们俩还是先通个电话,最好在"Future Shop"见个面儿,这种试验,现场演示,顺利的话用不了5分钟就搞定了,哪用给律师送钱增加GDP? 最多找个志愿者做AB盲试。 WTTO 发表于 2012-1-30 12:36
其实,我在回帖中说明原理,方法,网名“野山”在此胡搅蛮缠,实质我就是要教训他的无知和不学无术----------让他在律师面前认输,破财。 pjwyx 发表于 2012-1-30 13:22
其实,我在回帖中说明原理,方法,网名“野山”在此胡搅蛮缠,实质我就是要教训他的无知和不学无术----------让他在律师面前认输,破财。 网友“豪雨知时节”在49#帖已对 网名“野山”作出了十分恰当的评价了,不妨请回看49#帖! pjwyx 发表于 2012-1-30 13:22
楼上两位是不是虫虫的托儿,来这儿提高人气啊? 我可是阴谋论者! WTTO 发表于 2012-1-30 12:27
笑死我了,pjwyx和野山, 你们俩是不是有病,把这么简单的事搞这么复杂. pjwyx ,你是个严谨的人,但是不要小题大做. 野山, 下回读贴认真点, pjwyx已经说过他试验过,也确实好用,还借给朋友使过.你如果不信就花90块买一个试试,何苦花好几百给驴屎,最后还不断定谁对谁错.如果不好使你再回来骂他一顿解解气. 。。。 digits1964 发表于 2012-1-30 14:45
回复30#帖: 你帖中说辞有误,有商榷的必要:”可都是高内阻低功率构造,工作中的电流微弱得几乎可以忽略。真不知道它怎样产生的能有强大干扰力的电磁波??也从没听说过兆欧表是一种电磁波干扰源、“ ”摇表“的说明书中写明,其发电状态,会产生货真价实的”电流“,决不是”工作中的电流微弱得几乎可以忽略"的,而且足可以此电击伤人的,人对电压电流很敏感,这种电击不是电磁波的作用,与干扰音响的机理不是一回事而且有危险的---------正因为此点,说明你对其知之甚少! 其操作要求中写明:操作者及50M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戴机械手表,以避免机械手表吸附电磁后失灵!---------有没有电磁波?请你自己判断!机械手表怕被磁场感磁,机械手表感磁只能证明磁场存在,并不能证明电磁波存在 生活中如遇到类似于来自于邻居高分贝的音响噪音,作为本能的抗衡,不是我的首创,网上介绍这种方法,在几年前就有介绍,也有卖的,售价仅20$.这说明你是网上看来的信息,不表示你有亲身实践---------至于我如何操作,实践的,这里我不能教唆你本来你在前面11#、23#帖子里长篇“教唆”了,为什么在我质疑这件事的有效性而没有任何人质疑你“教唆”时却突然神秘莫测起来?-------因为这毕竟不是正大光明之事!点到为止,信不信由你。我不信,可你不由我质疑,从此连篇累牍的贬斥我,尽管我是那样好脾气的谦让,没回一句贬低你的话。 很多设备,仪器的功能,被开发利用,十分正常,仅从其表面的“使用说明书”中是查不到其它可供开发的功能的,聪明的实践经验人会开发延续利用其价值的,而书呆子是永远不可理喻的!!!!! 在中国公开合法销售的"运动裁判用的发令枪",有人就可以买来改造成“小口径枪”?这也是利用其原理,再延续开发其功能,其《说明书》是没有写的。发令枪更是和电磁干扰没关系,你意思是你把摇表改装了吗?你在11#和23#帖子可丝毫没给大家提醒这事。 《摇表》作为电磁波干扰源,我自己实践过,这是明确了你实践过(我期待你下面明确效果)还借给过朋友,进一步佐证了有实践反映效果都很好!最重要的“效果”却含糊其辞了。“反映”是怎么个概念?是你自己感受的还是听朋友反映给你的意思?请你明确一下有什么过分吗?但是我不教唆,需要自我领悟理会,理性判断,我就是理解判断不清楚那干扰效果究竟是你亲身体验还是你听说的才请您明确一下嘛,这就那么为难吗?因为这类事情报警也没有用,办法有时是被动时,想出来的。---------仅告此,请谅。 pjwyx 发表于 2012-1-26 15:05
pjwyx:本来做好事为啥这么激进?风度不会输于你的才识。 野删:提醒一二与人反应即行,何必剥人脸皮以致唇齿相激? 说到底还是好胜闹的。这么闹有意思吗?还扯出律师来了,钱太多捐希望小学啊!两位觉得有意思,我就坐观热闹嚼花生了嚄! 都是二爷 发表于 2012-1-30 17:35
唔~,好尖锐,我以为这里我表现的很低调了呢,没想到是当事者迷啊。俺接受批评和提醒,坚决不让网友们像二爷似的看热闹了(嚼花生米可以)。 我现在开始采取如下姿态: 1,不再引用过去的帖子辩论。 2,不再追问。 3,不跟别的网友帖子谈论这事了。 4,除非pjwyx网友明确问我,我尽量冷处理他新的回应。 野山 发表于 2012-1-30 19: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唔~,好尖锐,我以为这里我表现的很低调了呢,没想到是当事者迷啊。俺接受批评和提醒,坚决不让网友们像二爷似的看热闹了(嚼花生米可以)。 我现在开始采取如下姿态: 1,不再引用过去的帖子辩论。 2,不再追问。 3,不跟别的网友帖子谈论这事了。 4,除非pjwyx网友明确问我,我尽量冷处理他新的回应。 野山 发表于 2012-1-30 19:46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您将要访问以下网页
请注意:您将要访问的站点不是 51.CA 官方网站。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不要在该网页输入您的QQ密码、Facebook、微信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不了解该网站的详细情况,请谨慎访问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