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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多少有关加拿大的事 (超长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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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49: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夏侯草 于 2011-9-14 20:00 编辑

第一,医疗系统

加拿大的社会福利体系是1900年代开始创立,逐步到1970年代完备,1940年代建立的公费医疗属于社会福利体系的一部分。公费的概念,是从门诊到住院全包,包括住院期间的全部护理及餐饮,全部由政府开支。护理水平是中国大陆医院中的“特护”,也就是说不用家属陪护。也不允许患者家属在病房滞留超过晚上11时。

  加拿大的免费医疗体制是怎样的呢?每一个加拿大人,不论你是公民还是永久居民,都可以领取一张带有照片的医疗磁卡,英文称Health Card。有了这个卡,在加拿大看病、诊疗、化验、透视、手术、住院都是免费的。医生们会根据你卡上的号码,向政府卫生部收取费用。注意:药费要自付。医生开出药方,你必须自己去药店买药。药费并不贵,通常都承担得起。但是,如果你在加拿大有一份稍正式些的工作,通常老板会给你买药费保险,全家的药费就都可以报销了。换句话说,只要你们家有一个人能有份正式工作,全家人在医疗上几乎可以一分不花。牙医在加拿大并不包括在这个医疗体系之内,要自费的,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医院里不设牙科。而在大学里除了医学院,还单独设一个牙医学院。他们认为牙不是病,牙科是一个与美容相关的行业,所以要自掏腰包。但是和药费一样,如果你有正式工作(在餐馆打工当然不行),老板会给你们全家买牙医保险。这在加拿大是最起码的员工福利。这样,你们全家看牙也可以免费了。 
    
    还有一点,新移民刚到加拿大是拿不到医疗卡的。一般要住满三个月才可以申请。在这三个月之内,你享受不了免费医疗,如果在这期间生了大病,那就惨了。在多伦多,一天的住院费就要2,200至2,400加币。一个礼拜下来,老本儿都赔进去了。因此,很多新移民头三个月先买个私人医疗保险,每人每月大约100多加币。
  
  在加拿大,看病的方法与中国大不相同。在中国,有了病自然要上医院。在加拿大则不成,通常不可以直接上医院,那里也没什么挂号处之类的机构,有病先要看"家庭医生"。每个医生通常有自己的诊所,有一两个秘书或助手。这些医生往往是"万金油",从妇产科到精神科什么都懂点儿,但什么都不精。小毛病能解决,大病他就会把你转往医院或专科医生。因此,去医院的病人往往是家庭医生预约好了的。通常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家庭医生,选择家庭医生是你自己的事,不满意可以随时换,同时有三四个也没问题。但每换一个新医生时,他往往为了建立病历,而把你里里外外检查个遍,单抽血就要抽四五管儿。因此,除非有必要,否则,别折腾自己了。中国内地去的新移民通常爱找会讲"国语"的家庭医生。这很自然,你英语再棒,那么多专业词汇你也不一定懂。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吃错了药,后果不堪设想。
  
  加拿大的全民免费医疗保健体制,被视为世界上最好的医疗保健体制之一。加入医疗保险后的公民和永久居民持“健康卡”(一张带有照片的医疗磁卡),看病、诊疗、化验、透视、手术、住院都可享受免费服务。但这个足以令加拿大人自豪的体制,近年来却遭遇了严峻的挑战,其中一个最让百姓头痛的问题是候医时间太长。
  
  看不起病的没有
  
  一般而言,加拿大人不存在看不起病的问题。加联邦政府1984年颁布了“加拿大卫生法案”,首次从法律上对医疗保健制度的内容、功能以及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利,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医疗保健的立法、政策制订和监督以及提供宏观性指导,而医疗保健的日常服务则由各省、区自行负责,费用则由联邦和各省、区分担,联邦政府每年从国家税收中直接向各省、区划拨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医院基本支出。
  
  法案制订了加拿大全民医疗五大指导性原则。除全民享有、方便享有之外,还包括服务广泛的原则,即涵盖常规医疗服务、急救、公共卫生、怀孕、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染病、精神疾病、死亡等;不分界域的原则,即健康卡可在加拿大全国使用;公家管理,即联邦政府负责拨款,监督各地方的服务,务求维持全国有统一的标准。无论哪一个省、区,若违反以上五项原则中的任何一条,都将受到联邦政府削减拨款的惩罚。
  
  在受保范围、受保人资格和手续等方面,加各省、区医疗保险的范围略有差异。在有些省、区加入医疗健康计划完全免费,有些则要交一定的保费,费用多少视申请人(家庭)的经济情况而定,经济困难的可申请保费补助。尽管具体规定略有差别,各省、区医疗保健制度保障每个公民都能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险,包括看医生、住院、化验检查等服务。不受保的项目包括单人房或双人房等高于普通病房的医院服务费、电话费、私人护理费、出院时带回家的处方药物、整容外科、针灸、心理试验、非正统的医疗服务以及牙科服务等。
  
  为解决老年人、困难家庭、申领救济金者等的用药问题,各省还专门设立了各自的“药物保险计划”。此外,加政府还鼓励各公司或机构以集体福利的形式参加医药保险制度。对于免费的全民医疗保险所不能涵盖的医疗服务,则需选择非政府提供的医疗健康保险。
  
  等不起的太多
  
  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健,作为最主要的一项社会福利,为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这一体制也并非完美无缺。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体制性的弊端也日渐显现。主要表现在:医疗开支暴涨,各省、区的医疗支出平均每年以10%甚至更高的速度递增;医疗设备落后,一些医院的X光机、核磁共振设备等还停留在一二十年前的水平;供需矛盾突出,加拿大人候医时间之长令人震惊,病人怨声载道,甚至还把政府告上了法庭。
  
  加拿大人看病首先要找自己的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包看百病,看一次排队1小时,给你看5分钟,他们向政府要30块钱,所以他们慢慢看,多看几次并不奇怪。家庭医生初步诊断后觉得有必要再把病人转给专科医生,没有家庭医生介绍,专科医生拒绝看病。所谓候医时间,就是在看完家庭医生到接受专科医生治疗之间的等待时间。据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2008年的一份报告,加拿大人全国平均候医时间为18.3周,做个CT、B超等检查的全国平均等候时间为4.8周。连验一个血,拍一个X光,也常常要等2周才有结果。我曾经两次带不到1岁的女儿看急诊,等待时间是8小时。多伦多现在正在努力要将心脏病急症的等待时间缩短到30分钟,原因是有病人死在侯诊室。今年初,美国就奥巴马医保改革法案展开全社会大讨论时,反对者曾以一位深受候医时间太长之害的加拿大老太太的亲身经历,拍了一个广告短片,强调“千万不能改成加拿大那样!”
(待续)

准备一个人码600楼,等不及的去天涯自己看,不反对好心人续帖
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339/1/5215.shtml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0:23 | 只看该作者
  医疗系统总是叫没钱,说没钱排队等候时间就缩短不了。
  
  2009年安大略省医疗费用435亿,安大略人口为13,069,182人,人均医疗支出3346加元,这些都要从你交的税里扣出。浪费惊人,医院,医生,药厂,个个被养成肥猫。来看看下面文章,健康部作几个网页,就要花掉纳税人10亿加元。
  
  星星生活:对安省公费医疗系统的反思
  
  安省电子健康机构使用了10亿元,迄今没有什么建树,令人震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如果上班时无事,可以搜索一下eHealth。这家机构倒是有个网页,但进去一看,就知道果然10亿元打了水漂。因为网页既简单又夸张。其中有一个“我们做了些什么”的栏目,进去一看,很简单的一些说明,少数例证,没有任何像样的数据,不缺的是大段的罗织来的赞扬。
  
  10亿元,算一笔大钱了。当然,以稍大的气魄看,比如本省省长的角度,10亿元,等于每个省民头上搜刮100元,也不算十分艰难的工作。健康税搜刮到今天,恐怕早已超过这笔数字了。 反对党现在呼吁一个公开聆讯。他们认为,巨额的金钱浪费,而且其中都是关系网运作。所谓的咨询公司们敢于这样大胆疯狂的偷钱抢钱,总有他们肆无忌惮的道理。除了倒霉的卫生厅长守望不灵之外,其中还有些什么暗通关节、涉嫌刑事罪的地方,也未可知。 其实有关材料非常多,媒体也难以一一查看。
  
  比如有报道说,系统内的高级经理,自己成立咨询公司,接了业务,再从咨询人员那里分成。完全是吃里扒外的干活。再深究下去,离犯罪情节似乎已经不那么遥远了。 省长当然不同意,表示省府完全接受总审计师的报告,不必进行聆讯。省府目前做的是停损工作。不到公众怒火万丈无法交帐的地步,坚决顶住反对党压力,不开聆讯会,因为这会一开,丑就丢大了。 从笔者的角度讲,是希望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的。至少是拿老百姓的钱肥了的家伙,要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问题是揭露了,但腰包不正当地鼓起来了的家伙们一个也没有得到严惩。你光知道他们做了许多恶型恶状的事情,但他们现在扬长而去,拿了公众的钱在那里享福,看你们暴跳如雷,偷着乐,太可气了。 但是,公开聆讯耗资不小,时间很长,效果虽有,却不能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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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0:55 | 只看该作者
  医院拒绝接待坐在医院门口汽车里的心脏病人,要求病人家属打电话,叫救护车将病人送进医院。
  
  N.S. man angry hospital wouldn’t help father having heart attack in parking lot
  
  HALIFAX, N.S. - An elderly woman with a cane and a heart condition was told to bring her husband into a Nova Scotia hospital on her own or call 911 after he suffered a heart attack 10 metres from the facility’s front door, the couple’s son said Friday.
  
  Patrick Smale said his 81-year-old father began having chest pains last weekend and drove to the Soldiers Memorial Hospital in Middleton, about two hours outside Halifax.
  
  Smale said his mother, who doesn’t drive and has had two heart valve replacements, went inside the hospital to get help because her husband was unable to walk on his own due to the pain.
  
  She was told by hospital staff that they couldn’t come out and she should bring him in herself or call 911, Smale said.
  
  "I couldn’t believe it. I just assumed that if someone’s having a suspected heart attack at the front entrance, at least a nurse or security guard would get a wheelchair to get him in the door," he said in Halifax, where his father was receiving treatment.
  
  "It just seemed ridiculous that they had to call 911 to get an ambulance to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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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1:43 | 只看该作者
  理论上可以,我们来看一个实际例子看看可不可以告医院:
  
  加国公道何在?大陆移民产妇离奇死亡
  加国无忧 51.CA 2008年7月9日 23:44 来源:本网特稿 作者:谈海
  
  (本网特稿)潘敏红漂亮的女儿琪琪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初中的学业,即将升入高中。在她8年级的毕业典礼上,爸爸来了,外公外婆来了,却唯独缺了她的妈妈——潘敏红。她知道,今生今世她再也见不到妈妈了。这一切都缘于那可怕的一幕:她的妈妈在生下弟弟7小时后在医院里死亡。
  
  潘敏红的丈夫何革胜和他所有的亲人至今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何革胜抱着这个从未被母亲拥抱过的婴儿,他不知道孩子今后的生日该如何过,因为那一天同时是他的母亲的祭日。
  
  据何革胜介绍,潘敏红出生于1963年10月21日,2006年2月抵达加拿大与何革胜和女儿团聚。2008年5月18日潘敏红在 Scarborough Grace Hospital进行分娩,期间死亡。
  
  何革胜说,潘敏红一向身体健康,无任何心脏、血压、过敏的病史,且于1994年9月顺产一健康女儿,现已13岁。
  
  2007年9月潘敏红经检查已怀孕,预产期是2008年5月27日,产前严格按医嘱定期做检查,各项指标正常,仅血糖一项由于怀孕而偏高,经医生指导进行饮食调节与控制,每天进行两次监测,血糖已降至正常范围内。
  
  2008年5月9日,潘敏红去诊所进行检查。医生经超声波测量显示羊水过多,说胎儿已经成熟,估计八磅十三安士,并建议5月17日入院催产。5月 17日他们按医生的要求到了Grace Hospital,由于当时医生用药后的几个小时都没有生产征状,经与医生沟通,遵医嘱次日入院。
  
  5月18日,他们再次按时入院,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万万没有想到却是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陷阱。
  
  约下午2:50,医生用真空吸引器将婴儿娩出,此时婴儿窒息并呈灰紫色并立即由儿科医生进行抢救,当时潘敏红仍清醒还连问两次为什么婴儿不会哭?何革胜万没想到,这就是潘敏红短暂人生的最后一句话。事后儿科医生表示当时婴儿吸入血水,有三分钟时间心跳只有90,需用设备吸出血水及吸氧才恢复正常。婴儿出生记录体重3373克,约7.5磅,与事前估计的八磅十三安相去甚远。
  
  脐带剪断后胎盘即娩出,产妇随即阴道不停大量出血。约20分钟后,何革胜的岳母区翠英——一个曾于广州有过20多年工作经验的妇产科医生,问医生失血有多少,医生说有2000ML,她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医生一个人仍在进行抢救,而且此时仍然只有一包血在采取静脉点滴输血,并说还在等待血浆,需一小时后才能到达及解冻。区翠英凭借自己的经验建议医生在脚踝部切开大静脉快速输血,无人回应。这时产妇仍出血不止,不久后产妇呼吸困难、呕吐、全身冰凉、烦躁、挣扎,渐渐反应迟钝,最后全无反应,两眼上翻。这时他们被勒令退出产房。
  
  大约下午4:20分,他们在产房门口等待时,看见ICU的医生前来抢救。
  约下午7点左右,他们被告知要进行子宫切除手术,立即同意了。
  当晚9:42分,医生通知他们产妇死亡,当时跟他们说产妇由于体内各器官出血,包括大脑出血而死亡。
  
  
  回忆起妻子生前的一点一滴,何革胜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他说,当初决定生这个孩子时是妻子提出来的,妻子喜欢孩子,她希望女儿日后能有个弟弟或妹妹,两姐弟将来有话说,互相可以照应。孩子出生前,她一个人去听产妇讲座,为孩子采购婴儿床、尿布等所有用品,何革胜的工作很忙,几乎所有事情都是她一个人打理。
  
  妻子去世后,给13岁的女儿带来的打击不可估量。有一天晚上,她做梦梦见妈妈就坐在餐桌旁,醒来后大哭不止,第二天的课都无法去上。女儿经常会对他说“我想妈妈”,每每此时何革胜的心就像被刀割一样难受。
  
  潘敏红的母亲区翠英在女儿预产期前两周赶到加拿大,原本满心欢喜准备照料月子,不曾想此行却成了永别。她当过20多年妇产科医生﹐却眼睁睁看着女儿出血而死。她认为负责抢救她女儿的主诊医生诊治疏忽和判断错误。事情发生后院方对死者的孩子和亲人没有一句表示关心的问候语令她很难接受,难道加拿大就是这样讲人权的吗?
  
  何革胜说﹐他要为死者讨一个公道﹐他希望不再有人做同样的牺牲。但是目前他无从下手,他不知道该如何去投诉,他希望华人社区有经验的朋友能给他一些帮助,也希望律师能从法律的角度给出建议和帮助。
  
  (图1)出生后即失去母亲的孩子
  (图2)潘敏红遗照
  (图3)花季的女儿再也得不到母亲的呵护了
  (图4)手捧妻子的遗照,何革胜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
  (图5)天真的孩子,哪里晓得父亲的痛?
  (图6)妈妈看不见孩子玩玩具的快乐了
  (图7)窗外依旧,物是人非
  (图8)妈妈精心准备的宝贝用品
  (图9)妈妈亲手布置的婴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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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3:13 | 只看该作者
这部分转回51网了!有好事的可以去找找51的原帖。
  孕妇潘敏红死亡周年祭:丈夫想去抗议
  ——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
  加国无忧 51.CA 2009年5月18日 08:37 来源:本网特稿 作者:何革胜
  
  51 编辑注:
  
  本网2008年曾发表过《加国公道何在?大陆移民产妇离奇死亡》一文,如今一年过去,事件的解决没有任何进展,死者丈夫何革胜先生想请网友出主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该如何去做?
  
  ——————————————————
  
   2009年5月18日,是普天同庆的Victoria Day,同时也是我儿子的一周岁生日,但我无论如何也快乐不起来。
  
  在太太去世的整整一年里,以我岳母的专业判断和我近来的网上资料搜索,我越来越坚信,即使我太太死于“所谓专家”鉴定的羊水栓塞是“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但其中医生血液准备不足、忽视典型羊水栓塞特征、错误判断宫缩乏力以及过度自信而延误抢救时机,都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加拿大的医疗制度里,只要医生做了基本的抢救措施,输血300毫升还是输血3000毫升,她都是没有过错的;而最令我气愤不过的就是医院方面的冷漠和出尔反尔的做法。
  
  我在08年5月28日也就是太太去世后10天与当值医生开会对质过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和她沟通过了。而在我7月份与院长开会时,院长一开始就说他们已经有过一次内部会议并没有发现任何医疗失当,而我向他反映血液不足和忽视典型特征的情况,他却说这还是他头一次听说。当时院长还清清楚楚地说了他们要请多伦多大学的一位教授做鉴定,届时会有一份报告给我的,而当时医院的Patient Relation和院牧都在场。
  
  在这以后,我把事情交给了一个律师事务所,然后满怀信心地照顾孩子和准备找工作。没想到这半年间,这家医院又发生了一起华人产妇死亡的事件。而我更没想到的是专家小组分析过医疗记录后,得出“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的结论,只字没有回应过我的质疑,也可能是我们反映的情况在医疗记录里根本就没记载。律师看过这样的报告后,认为从技术层面是无法打赢这场官司的了,于是不打算继续跟进了。
  
  于是我只能自己向医院方面索取多大教授的报告了。我从09年2月开始打电话向院牧和Patient Relation索取,她们开始都说报告还没出来但我绝对(Absolutely)有权获得这份报告。7个多月了报告不问就没完成,问了两周后,再追问之下才说刚完成,但诸多借口,一会儿说报告来了但不知在谁那,一会说当事人一周后再回来,一会又说要等院长回来做决定,等等,每次回应都要一周以上而且还要追。我也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这位多大的教授的电子邮箱,但教授很有职业道德地说他的协议只是纯粹对医院,所以不能给我,但鼓励我直接再与院方索取。如此这般,直到5月初才由院长回了一封信给我,说基于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多大教授的报告不能给我,是我当时误会了。如此耍赖的话都能说,我不是英语作母语有可能误会,但院牧和Patient Relation也误会了吗?有可能全部开会的人都误会了吗?当然有,政客是最善于捉这些字眼的。
  
  这过程当中,我还试过求助于卫生厅、Oak Ridge和Agincourt的省议员,但要么就没回应,要么就说转介给了卫生厅、耐心地等回应吧。我们的省议员是我们在这方面的代表,试想想如果是他们自己的家人这种情况,他们会这么有耐心吗?议员们只有在竞选时才为选民做事的吗?这就是民主的悲哀,是我们自己把他选出来的,他做不做事是我们自已的选择,没人能监管,要想反悔,下一届竞选时再说吧。
  
  看来我太太的事情,从技术上追究,难;从行政上追究,难。我只能打算走社区抗争这条路了。大型的示威需要申请,所以我打算一个人去医院示威,我不想做太多的呼吁,我只希望大家能再给我多出一些点子,怎样示威才有力,毕竟我连在中国示威的经验都没有。
  
  我在加拿大这个民主、文明的国度,以最文明的方式,不断地与政府、医院、律师交涉,得到的是冷漠的回应,而我的Markham Oak Ridge国会议员甚至连回应都没有。相反的,是华人社区的关怀和帮助,才让我感到丝丝温暖,坚强地一步步挺过来。
  
  长路奉献给远方,玫瑰奉献给爱情。一周年之际,我衷心地感谢太太奉献给这个家庭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但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
  
  
   (图1) 越是看着孩子的可爱,越难以承受丧妻之痛
   (图2) 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阴阳两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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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4: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夏侯草 于 2011-9-15 11:46 编辑

  何革胜医院门前举牌抗议:网友声援
  加国无忧 51.CA 2009年5月23日 07:20 来源:本网记者 作者:谈海
  
  5 月22日上午11点,何革胜按原定计划来到士嘉堡慈恩医院举牌抗议,他计划此行动持续3天,时间为上午11点至下午3点。
  
  何革胜到士嘉堡慈恩医院举牌抗议的计划在网上公布后,获得网友支持,许多网友表示声援,并给出许多建议。有网友赶到抗议现场表示支持,还有网友约定如无法赶到现场,开车路过一定要鸣笛以示支持,记者在现场确实遇到几辆汽车在医院门前鸣笛呼啸而过。
  
  抗议期间,何革胜曾短暂进入医院,在妻子死亡的危重症治疗部(ICU)门前向妻子献花。由于他的手里还拿着抗议的标牌以及有记者跟随,医院管理部门一位女职员召来两位保安将何革胜及跟随的媒体记者“请”出至医院的物业区域外。
  
  何革胜表示,他的妻子潘敏红去年5月18日在慈恩医院分娩时死亡,但事故一年后,他仅得到法医官对事故评价“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的结论,未获得院方的实质性解释。期间他也联系过所在区的国会议员和省议员,但亦未获得积极回应。他聘请的律师也认为按现有证据无法打赢官司而退出。何革胜只好以个人抗议的行为向慈恩医院讨说法,还亡妻一个公道。
  


  (图1)何革胜在士嘉堡慈恩医院外举牌抗议
  (图2)接受采访
  (图3)在妻子死亡的危重症治疗部(ICU)门前向妻子献花
  (图4)网友陈姓先生(中)希望通过这个抗议活动能让政府更加重视在医疗体系内的投入
  (图5)网友握手:支持
  (图6)网友与何革胜交流
  (图7)网友Alex15可能被现场的记者吓到了,递过一张Tim Hortons的礼品卡便匆匆离去。等记者反应过来时,只远远看到Alex15美丽的倩影


  (图8)何革胜的抗议牌
  (图9)传看孩子的照片
  (图10)孩子的生日,是母亲的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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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5:07 | 只看该作者
  何革胜的回应:慈恩医院在对媒体说谎
  加国无忧 51.CA 2009年5月24日 08:02 来源:网友来稿 作者:何革胜
  
   两天示威下来,有点累,但昨晚参加了女儿在叶氏音乐节的颁奖典礼,还意外地多拿了个大奖,甚感欣慰。
  
  回到家后,惊见某网站上说:“医院早已把上述结果(安省法医办公室报告)有2至3次告知何先生”,“医院很乐意将报告(多大教授的报告)的大概结论告知何先生﹐并已经提出这个会面邀请”,令我愤慨不已,但也深知这就是这家医院一贯的做法,就是用一个谎言去掩盖另一个谎言。
  
  首先,太太去世的当晚,法医征求我们是否同意做尸检,岳母本不想女儿身上再挨一刀,但我们考虑再三,最后还是同意了。所以法医办的报告是基于我们的要求而应得的,而不是医院“施舍”给我们的。至于法医办的报告我们有不同意见,那暂时还是另外一回事。
  
  其次,医院方面只字都没有向我提过多大教授报告的结论,却还告诉媒体是通过电话告知我的。事实上我从4月21日开始就一直用邮件与院方沟通,就是怕与他们口说无恁,而且其后一个电话也都没有打过,邮件当中既没有告知我教授报告的概论,也没有邀请我的任何字眼和意愿,这都是有据可查的。甚至于院长给我的信件当中,通篇也没有邀请我会面的字眼和意愿,最后有一句是“you will be hearing further information from us once the review is complete”。我想懂一点英文的人都可以理解到当中有没有邀请我会面的意愿,谁是谁非,大家立马就有判断。但堂堂的一个医院公关居然如此说谎,真是令人心寒。
  
  事实上,从2月份我向院方索取多大教授报告开始,他们就不断地找借口,用一个个谎言去掩盖上一个谎言。一会儿说报告还没完成(7个月了),两周后在我的催促下说报告来了医院但不知在谁手上(而我已经在网上自己搜索到教授的邮箱并在两天内得到教授的答复,虽然他基于职业道德及委托协议说不能给我,但我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两天就有答复,而院方与教授有直接联系的居然两周还不知送到了谁手上),一周后我再打电话催问时那语气犹同如梦方醒说give me some time to follow up,一周后再催时又说当事人外出、一周后才回来,一周后再催时又说要等院长答复。就这么一周复一周地拖,用一谎言去掩盖上一个谎言。只可惜当时只是电话联络,所以我4月21日开始才决定用邮件与院方交往。
  
  这两天示威下来,获益非浅,大家给出了很多意见,包括汇总这家医院的不良医疗服务经历、如何再请鉴定专家及律师、如何再次表达诉求(包括传单、牌子、时间、地点、对象)等等。这两天中,有朋友们连续两天都来支持,有朋友们送水送食物,有朋友们默默地帮我举了几个小时的牌,还有些朋友们碍于身份也换了不同方式表示了支持。有些朋友们来了都没机会跟我说得上话,我真的很抱歉。有些朋友们还塞钱给我,甚至偷偷地塞进我的口袋,我很感激但经济问题我会自己努力解决。一些路过的车辆也响喇叭支持,我们也搜集了近百个签名,当中包括不少外籍人士。我们的示威虽然没有泰米尔人的规模,但有我们华人的特色。虽然很累,但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这不是我一家人的事,这是大家的事,是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在大家身上。
  
  跟如此有心计的医院打交道,我会在努力生活和工作的同时,制定长远的规划。有大家的支持,我不会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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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5:43 | 只看该作者
  加国医疗诉讼:到底是难还是不可能 ?
  加国无忧 51.CA 2010年3月12日 08:02 来源:网友来稿 作者:何革胜
  
  时间飞快地过去,我看着儿子从躺在摇篮里,到会爬会走,到现在听懂拿衣服冲凉,心里暗自高兴。但一想到他快两岁了,心情顿时沉重起来。
  
  近两年间,为了我太太潘敏红的事,数起手指头,我前后投诉到我这区的国会议员、省议员、安省卫生厅、安省卫生厅厅长、申诉专员Ombudsman、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CPSO,真正着手调查的只有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其余的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太极推手、要么说医生不归他们管。所有的这些投诉,即使是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的调查,都没能直接联系上被我投诉的医生。
  
  我找私隐专员目的是要一份医院所请多伦多大学一位教授做的报告,一开始就被拒绝了。但我坚持反复声明当初在见面会中院长是同意将报告给我的,私隐专员才几经辛苦联系上医院的公关,最后得到的结论是,无论当初院长是否同意将报告披露给我,只要医院方面将报告内容归入用于Service Quality Control的类别,就可以受信息保护法保护而不必披露给我。医院方面只是告知我,他们已经根据教授的报告做了两项改进。很明显,报告指出了他们的一些不当之处后,他们巧妙地利用法律条文,我就无法看到报告了。
  
  我投诉到医生协会是指明了投诉那个医生的了,但结果更是令我诧异。医生协会把我的投诉信转给了医生,并发了两次信要求她回应,但她一点回应都没有。对此,医生协会说它们不能强迫医生回应,只能对她的做法表示不高兴。最后的报告中说,基于医生没有回应,协会只能根据医疗记录进行分析。而我投诉的要点正正是医生忽视了羊水栓塞的典型特征、没有准备足够的血液等,都是医疗记录中没有写下来的。我反复声明了这一点,但由于医生没有回应就没有得对证了,所以整份报告都没有对我的质疑进行解释。这是个什么样的投诉机制啊?!而我咨询过两名医生,他们都说以他们的知识,医生是应该应医生协会的要求的回应投诉的。目前我已经再申请上诉到Appeal Board,但时间将是遥遥无期的几个月到一年不等。
  
  我现在都有点糊涂了,到底谁才能管得了医生?
  
  所幸的是,我太太的事在华人社区得到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让我这一路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到目前,还有朋友们在积极地帮我找律师。之前联系过的四、五个律师都说,这件案子即使是情理上医生做得不足,但从法理上她采取了最基本的措施所以不构成证据,这就是加拿大的医疗诉讼体制。
  
  我现在的目标很简单,我明知99%的可能性会输,我也要自己掏钱把这个医生送到被告席上,让她知道疏忽大意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会忍气吞声的。正因为有99%的可能性会输,即使我在拿EI、即使我要将房子重新贷款,我也不会呼吁大家捐款,我这么做,纯粹是对我太太有个交待。目前我从律师那儿得到最新的消息是,即使有状纸(pleading),我也至少要有一份支持我的报告,法院才可能立案。所以我呼吁大家,看看身边有没有医生愿意从羊水栓塞的处理方法的角度去帮我出份报告?有没有律师肯帮我写状纸?我愿意独立出资,毕竟5月18日时两年的诉讼限期快到了。
  
  借此机会,我还想对论坛上的一些愤世嫉俗的网友声明,我、郭建华先生乃至最近的Tommy唐先生,都不是什么“上次在grace医院去世的产妇的丈夫,来加干软件都十几年了”,请这些人发表攻击性的言论时,认真搞清楚不要张冠李戴,我们脆弱的神经经不起这样的攻击,我们不可能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不断地更正。
  
  ————————————————
  
  51编辑注:
  
  何革胜的妻子潘敏红2008年5月18日在慈恩医院分娩时死亡,事故一年后,他仅得到法医官对事故评价“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的结论,未获得院方的任何实质性解释。期间他也联系过所在区的国会议员和省议员,但都没用获得积极回应。他聘请的律师也认为按现有证据无法打赢官司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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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6:22 | 只看该作者
  医生无法告, 看看警察能不能告:
  
  社论转载:录像带不撒谎
  Worth repeating: The tale of the tape
  (2009-03-05 下午05:46),
  
  如果没有Robert Dziekanski死前的录像,一个冲突事件的真像永远不会大白于天下。Dziekanski先生的死就会像其他死于警察电击枪下的冤魂一样,白白送命。而且,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站在警察的一边。所幸的是,由于一个旁观者将发生在2007年10月份的机场冲突录了像,事件中的两个皇家骑警将有待老老实实地交待他们在温哥华机场同一个不知所措的乘客发生冲突时的真实过程。这两名骑警不仅在冲突事件发生后写了报告,而且在就冲突中造成Dziekanski先生丧命的法庭聆讯中作证。
  
  Without the video of Robert Dziekanski’s death, the facts of the confrontation would never have been known. Mr. Dziekanski would have just been another faceless fatality at the hands of taser-wielding police in this country. Our trust in the constabulary would have been undiminished. But fortuitously a bystander did record the events that day in October, 2007, and the video shows that RCMP officers, both in their statements recorded immediately after the incident, and in their testimony at the inquiry into the killing, have yet to provide a credible account of their confrontation with the disoriented visitor at Vancouver International Airport.
  
  冲突事件中多次电击Dziekanski先生的皇家骑警官Kwesi Millington在事后的报告中写道,第一次电击后,Dziekanski先生并没有倒下。这与事实不符。警官说经过扭打,Dziekanski才被制服,压在地下。这也与事实不符。在他的书面报告中,还有其他与事实不符的东西。警官的报告似乎是为自己和他的同事作辩护、警方用电击枪5次电击了这个摸不清南北的人。
  
  The officer who repeatedly tasered Mr. Dziekanski, RCMP Constable Kwesi Millington, reported that he had not gone down after the first taser discharge, which is untrue. The officer said Mr. Dziekanski had to be wrestled to the ground, also untrue. And there are other discrepancies in his written record. The constable’s report seems designed to justify his and his colleagues’ actions, and the use of a stun gun five times on the distressed man.
  
  随后的问题是Millington的证词。他声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他很害怕。他害怕什么呢?Dziekanski先生当时是在机场乘客下机的地区,你实在想不出警察会在这种地方碰上带武器的人。但警察却认为他手中有武器。当警察逼近Dziekanski先生时(警察自己已经武装到牙齿,而且还穿着防弹服),他抓起一个办公用的订书机。显然,这就是警察所害怕的武器。
  
  Then there is the matter of Constable Millington’s claim that he was scared during the incident. Scared of what? Mr. Dziekanski was in the arrivals area of 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It is hard to imagine any place where police are less likely to encounter an armed man. Except that he was armed! As the Mounties (themselves armed to the teeth and wearing bullet-proof vests) approached Mr. Dziekanski, he grabbed an office stapler, the apparent object of this f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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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6:46 | 只看该作者
  在周一的聆讯中,Millington警官说Dziekanski先生“已将订书机打开……他作出准备动武的架势。”聆讯律师给了警官一把订书机,让他比划当时的情景。警官握住订书机,比划着挥了几下,说Dziekanski当时就是这样(事实上,录像显示,警察挥舞订书机的力度要比 Dziekanski先生的高。警察对事件的描述又出了另一个纰漏。)
  
  At the inquiry on Monday, Constable Millington said Mr. Dziekanski "had the stapler open ... he was in a combative stance." The officer was given a stapler by a lawyer and asked to demonstrate. He held the stapler in his hand, and brandished it the way he says Mr. Dziekanski did. (In fact the taser video also shows the stapler was not raised as high as the officer did in his demonstration, another lapse in the police version of the events.)
  
  对当时冲突过程的比划没有吓着那些去看聆讯的听众。但Dziekanski出事的那天,他却让警方胆战心惊。当人们听到警察说他们被 Dziekanski先生所举的订书机吓着时,人们都笑出声来了,且是嘲笑,结果得靠聆讯主席出面,大家才安静下来。就算按照Millington警官的样子,“把”订书机比划为武器,听众们可能也不把他当回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加拿大没有规定订书机要按武器进行登记注册。归根结底,办公用的订书机只是用来订纸张用的。
  
  The re-enactment didn’t frighten the onlookers at the inquiry in the way it is supposed to have frightened the Mounties. People in the gallery actually snorted derision and scoffed, before being silenced by the inquiry chair. It’s unlikely they’d have been any more scared if Constable Millington had "fired" the weapon. There is a reason this country does not have a stapler registry. Office staplers are, ultimately, a threat only to pieces of paper.
  
  因此,此次聆讯不只是在何种情况才能使用电击枪的问题,好戏还在后头。
  
  More than taser-use procedures, then, are of interest at this inquiry.
  
  编注:以上是加拿大全国发行的最大日报——《环球邮报》2009年3月4日发表的社论。李子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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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7:14 | 只看该作者
  波兰移民Dziekanski机场的9小时时间表
  波兰移民Dziekanski在十月十四日凌晨1点多在RCMP使用Taser后不久即死在机场。这是一个悲剧。警察毫无疑问需要检讨其操作以避免将来类似的悲剧再发生。
  
  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关于此事件就他们一方的内部调查报告昨天晚上(11月26日)已经公布。我相信不少对此事关注的人一定会在想为何 Dziekanski会陷在机场和机场做了一些什么。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那九小时的翻译(可能与原文有出入,因为只是将记得的写下)。
  
  这波兰移民下午4点左右在机场做了初步的护照检查(还不是移民登陆手续),因而被允许进入机场安全区,他去到了拿行李的地方。根据后来他母亲的说法,她约了他儿子在拿行李的地方见面。
  
  在波兰移民进入行李区后,该报告说有六个小时机场的摄像机没有他的消息,因为那时机场的一些装修工程阻碍了一些角度的拍摄。但我估计他可能只是坐在哪个角落,否则他能去哪,那是一个全封闭的地方,没有证件,出不出去进不进来。该报告说当时约有4000人在那里忙忙碌碌,有人在那里等几个小时不出奇,有人可能在等转机。
  
  他母亲不知道拿行李的地方是在办理移民手续之前,因而是外人不能进入的。她到了机场才发现,于是她和她的伴侣与机场和海关工作人员接触请求他们帮她联系上她儿子。那时大概在晚上9点。机场人员于是做了一下搜索,但没有找到符合他们描述的人物。机场工作人员问了他们是否确认她儿子上的就是那架飞机,他们不能确认。工作人员也问了她儿子是否有他母亲的手机号码,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在晚上10点30分,Dziekanski出现在第二道入境检查线。CBSA官员发现他后并护送Dziekanski到移民入境处办理登陆手续并顺利过关(有一个官员少许懂一些波兰语)。当他在这入境线时,官员没有发现他行为有何异常,还给了他几杯水喝。在凌晨12点15分左右他的入境手续办完并被告知他可以离开了。
  
  在11:40,CBSA官员打Dziekanski母亲的手机,但没有回复,于是留了言。根据他母亲早前的说法,她那时正在回家的路上。
  
  在办完手续后,Dziekanski还留在那地方,在一个椅子上坐了大约30分钟。因而,一个CBSA官员走向他告诉他他可以走了并带他到出口。那段录像显示的是他离开出口后不久(大约在12点45分)表现出的冲动行为(摔东西)。
  
  于是,警察被叫来了。警察用了Taser。在1点钟多一些,Dziekanski去世了。
  
  2点10分,她母亲在到了她在Kamloops的家后回了那CBSA官员的电话,那官员还不知道她儿子出事了,在电话中那官员告诉她他看到过她儿子,她儿子已离开了海关。
  
  CBSA 的报告: http://www.cbsa-asfc.gc.ca/media ... 6vancouver-eng.html
  
  CBC 的报道: http://www.cbc.ca/canada/british ... /bc-cbsarepo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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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8:00 | 只看该作者
  波蘭移民電擊案最終報告:警員可恥 調查不公
  2010/06/19
  
  CBC
  
  
  波蘭移民電擊案最終報告星期五公布 
  
  負責主持德坎斯基被打死事件聽証會的專員, 省上訴法院法官索馬斯﹒布萊德武德(Thomas Braidwood)星期五早上正式公布聽証會的最后報告于。 
  
  這是涉及皇家騎警用電擊槍打死波蘭移民羅伯特﹒澤坎斯基(Robert Dziekanski)事件有關聽証會的第二份報告。第一份初步報告已在一年前公布。那份報告的內容是集中在警方使用電擊槍和其它強力武器的問題上。 
  
  警方不應該對澤坎斯基使用電擊槍
  
  而新發布的報告則探究了導致澤坎斯基死亡的整個事件。報告的結論說, 警方不應該對澤坎斯基使用電擊槍。
  
  澤坎斯基在2007年10月14日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當時因語言不通等原因, 流露出暴躁情緒。皇家騎警警員到場后,用電擊槍向他開槍五次, 導致其死亡。 
  
  布萊德武德的這份報告說, 四名在現場的警員開始時的做法是恰當的, 但后來資深警官以更具侵犯性的態度介入是不恰當的。
  
  
  
  布萊德武德報告的結論說, 當時澤坎斯基被要求遵從警員,而不論是開槍的警官Kwesi Millington, 還是任指揮的高級警官, 都承認并沒有覺得會受到攻擊。 
  
  
  事后調查不公 呼吁政府創建一個民間機構負責今后調查涉及警方的事件 
  
  報告的結論說, 后來警官們在聽証會期間還有意識地片面解釋現場的情況, 以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報告呼吁省政府創建一個民間機構負責今后調查涉及警方的事件。 
  
  報告說:“從這件事我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 盡管警員們曾受過訓練, 可他們當時的反應就像在處理酒吧的斗毆, 即使在意識到面對的只是一個極度煩惱的旅行者時, 也沒能改變做法。
  
  “這個悲劇性的事件是由几位警員的可恥行為造成的。 它應該不能公平地反映數千名其他警員的作為。 大多數警員在多年的公共服務中,都能保護社區和民眾, 贏得贊譽。”
  
  報告在簡短提到警員做法不當之后, 就沒再進一步分析, 只是說這個問題將由法院裁決。
  
  在機場到達區的對峙
  
  40歲的波蘭移民澤坎斯基, 不會講英語。 他在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后,本來是想等她媽媽來接她, 可几個小時后, 一直聯系不上, 他也不能和任何人交流。
  
  
  他越來越困惑和急躁。 機場工作人員看到他的樣子就報了警。
  
  四名警員在抵達30秒后,包圍了他, 并用電擊槍向他射擊, 第一槍后他即倒在地上。而警員又連開了四槍。 
  
  當救急車趕到時, 澤坎斯基已經死亡。
  
  后來追究此事時, 警員開始是說, 他們受到澤坎斯基的攻擊。 但一名旁觀者用手機拍下的錄像對警員的說法提出了疑問。后來這段錄像也成為聽証的主要証據。
  
  事后沒有任何警員因此受到指控, 皇家騎警方面還為他們的做法辯解說,警員開槍是因為澤坎斯基正向他們沖過來。
  
  
  在此報告發表前,澤坎斯基的母親佐菲婭﹒塞索沃斯基(Zopfia Cisowski)說, 她確信, 是警方造成他兒子死亡, 這一點沒有任何疑問。她星期四對加拿大廣播公司說“這是施暴, 是殺害。沒有人幫助我兒子。 他不應該死在機場的地板上, 可我卻看到了這樣的一幕。” 
  
  今年四月份,皇家騎警方面向澤坎斯基的母親表示了道歉, 雙方達成了庭外和解協議。 協議的內容沒有公開。 
  
  深度評論:加拿大司法面前人人平等嗎?
  
  司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國家的特征之一,可是要真正實現司法平等,在即使像加拿大這樣的國家,仍有漫長的路要走。
  
  
  皇家騎警羅賓遜警官的案件
  
  從有關皇家騎警羅賓遜警官的案件,可見一斑。 這位羅賓遜警官是臭名昭著的2007年溫哥華機場波蘭移民齊康斯基被電死一案中,當事的四名騎警中級別最高的警官。他在聽証會中對此事件作証,卻被記錄事發當時的錄像証明了他的証詞錯誤連篇,漏洞百出。
  
  齊康斯基不過是不懂英文而已,也沒有任何威脅襲擊警察的行為,而這些警察卻在抵達現場半分鐘不到的時間,連和他溝通的意思都沒有,就使用了電擊槍,而且是前后5次達半分鐘之多,遠遠超過了允許的范圍。
  
  不僅如此,作為在場的負責警官,羅賓遜還親自跪壓在齊康斯基的身上給他上背銬,其后又阻止救護人員給他松綁,以至于失去救活他的機會。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檢察部門仍表示不會起訴涉案的警察,羅賓遜警官也沒有受到任何內部處分,只是調離機場,改為負責冬奧會的保安工作。
  
  
  但事隔一年多,羅賓遜警官又鬧出了人命案。這次是交通事故,他的車子撞死了一名摩托車手。事后的檢測表明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遠遠超標,有酒后駕駛的嫌疑。他卻另有托詞:事故發生后,他曾一度離開,先把同車的孩子送回家,再回到現場的,在這期間他為了穩定情緒,才喝了兩杯。根據交通法規,在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司機是一定要留在現場配合調查的,但還是允許在某些特殊場合下暫時離去后返回的。羅賓遜便是利用了這樣一個漏洞,從而擺脫了酗酒駕駛的罪名。檢察部門對于這么一個簡單的交通事故,也是行動遲緩,花費了近一年的時間才宣布放棄酒后駕駛的指控,改為較輕的干擾司法的起訴。
  
  
  上錯門、打錯人事件 
  
  最近几天溫哥華市民吳耀偉被警察「上錯門、打錯人」事件,成為司法面前人人平等最新的試金石。也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多數網友建議吳家對溫警提出民事訟訴,要求賠償。有網友認為,警察接連發生濫用權力的丑聞,要賠償吳先生1000萬歐元才夠﹔亦有網友說,「要警察賠到連一毫子也不剩」。 
  
  從警員醉駕到波蘭裔移民在溫哥華機場死亡的案件,網友們表示,公眾已經不再相信警察(包括皇家騎警),特別是今次溫警先在新聞稿中說吳先生反抗兩名警員,第二日又作出更正,他們認為溫警一開始是想掩飾真相,為兩名警員的行為「漂白」。 
  
  網友們認為,每一次有警察涉及案件,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今次也不會例外,兩名打人的警員最后一定沒事。
  
  亦有網友以詼諧、諷刺的方式表達意見,像是有網友說,「還好吳先生在應門時兩手空空,手上沒有訂書機,否則有生命危險。」(編按:在波蘭漢案件中,騎警稱是看到波蘭漢抓起訂書機,擔心自身安全才使用電擊槍。) 
  
  有人又說,「連無辜的人都被打成這樣,我想知道那個警察要找的人成了什么樣子」,有網友建議,「市政府要立法嚴格規定第二套間必須清楚標示」、「溫警先說受害人反抗,之后改為他沒有反抗,那么這些傷豈不是警察上門之前就有的?」、「問了名字才知道打錯人?警察應該先問名字再打人。」、「「好像英語不靈光的人士都有被打或電擊的危險,我好擔心冬奧的外國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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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8:31 | 只看该作者
  抗议者亲述被警察非法关押的痛苦经历
  加国无忧 51.CA 2010年6月29日 10:46 来源:本网综述 作者:牧涛
  
  (本网综述) 尽管G20峰会已经结束,但是它仍然留给人们很多讨论的话题。昨日(周一),超过一千名本地群众在市中心集会,抗议警方在上周日大规模搜捕暴徒的行动中野蛮执法。同时,那些被暴徒砸毁玻璃的店家也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各反对党、多伦多市长、以及商会联盟纷纷给联邦总理哈珀施加压力,要求政府赔偿损失。
  
  群众集会抗议暴力执法
  
  昨日,大约一千名群众在市中心女王街(Queen Street)前的菲利普广场(Nathan Phillips Square)和学院街(College Street)的多伦多警察总局门前举行和平示威,抗议警方在G20峰会的第二天对民众暴力执法,以及在临时关押中心对被捕者的虐待(abuse)。
  
  集会上,很多受害者都站出来对媒体控诉警方对他们的暴力,其中包括驱散和平的抗议人群、非法搜身、殴打。不少人还表示,镇暴的警察似乎对年轻人存有偏见,很多根本没有任何出格举动的年轻抗议者都被无理由地逮捕。
  
  (来源:国家邮报)
  
  例如,本地一位17岁女高中生露露(Lulu Maxwell)表示,星期天下午她正和朋友路边闲逛,自己在人行道上胡乱写着和平标语,朋友则在吹泡泡玩,正好碰上了警察的大搜捕行动。不到一分钟,好几个警察就扑了上来把朋友按倒在地下,自己则被贴在了墙上。控制住了她们,警察便开始随意搜查露露的小背包。在检到了一瓶卸妆水之后,警察便以“携带危险物品”的名义拘留了两人。两人被关押在临时拘留中心12小时,第二天凌晨5点才被释放。直到释放,警察也没有给出一句关押她们的理由。
  
  除了针对年轻人,警方还“顺便”逮捕了不少随意拍照、摄像的人士,他们中间很多人都是外地居民。联合国环保组织的工作者、爱德华王子岛居民麦克以撒(Adam MacIsaac)表示,自己曾目睹警察随意打人,并拿出了摄像机拍摄,结果被警察发现后立刻扑了上来把他按倒。在争斗中,麦克以撒一直强调自己是安装了心脏起搏器的病人,很可能随时昏倒。警察掀起了他的衣服却没有看到疤痕,便说他撒谎,不由分说地直接把他押进了车。过了好一段时间,他才有机会掏出安装了起搏器的证明,这时警察才叫来叫来救护车为他检查心脏。
  
  独立新闻工作者、蒙特利尔居民米勒女士(Amy Miller)也表示,自己也是在拍摄的时候被警察扑到、上手铐,随后被拘留了13个小时。在拘留中心内,她被多名男警员恐吓、骚扰,还有人竟然声称要强暴(rape)她,并让她以后再也不能当记者。
  
  就连一些大型主流媒体的现场拍摄人员,包括路透社、《国家邮报》及CTV电视台的记者,在佩戴明显记者身分牌的情况下仍被逮捕。
  
  拘留中心内的惨痛经历
  
  抗议的人群还谈及东方大道(Eastern Ave)拘留中心内的惨痛经历,这包括牢房拥挤、食品和饮水不足,连厕纸都不够用,被关押的人也不允许接触律师。很多人被关押仅仅是警方一句“扰乱治安” 的“罪名”,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随后又被莫名其妙地释放了。
  
  有人指出,自己曾亲眼目睹一名女性被男警员脱光、搜身,而且还被性别歧视。由于临时拘留中心的设施严重不完善,有的临时厕所没有门,一些女性只好在男性警员的面前上厕所……
  
  尽管民众抨击的声音很强烈,但是多伦多市长和警察总长还是“力挺”警方在星期天的铁腕镇暴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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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8:59:00 | 只看该作者
  众组织要求公开聆讯 局长被要求辞职 警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加拿大家园 CanadaMeet.com 2010-07-01 22:33 来源: 作者:
  
  团体游行要求调查峰会警方行为 园友录
  
  有倡权团体趁着7月1日国庆日﹐下午和晚上在多市安省省议会示威游行﹐要求对警方在G8/G20峰会的保安措施作出公开聆讯。并要求多伦多警察局长 Bill Blair 辞职。
  
  发动示威游行的﹐是「加拿大倡议公共参与」(Canadians Advocating Public Participation)﹐它要求举行独立的公开聆讯﹐调查在上周末G8/G20峰会期间﹐警方的保安準备及措施。
  
  在G20峰会在多伦多举行时﹐警方在两天内拘捕了愈900人﹐是加拿大歷史上拘捕人最多的事件之一。
  
  众组织要求公开聆讯 警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加拿大倡议公共参与”(Canadians Advocating Public Participation)于7月1日下午在多市安省省议会示威游行,要求对警方在G8/G20峰会的保安措施作出公开聆讯,它要求举行独立的公开聆讯,调查在上周末G8/G20峰会期间,警方的保安准备及措施。
  
  
  G20会议结束后,新民主党、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CCLA)、大赦国际和绿色和平等组织一直呼吁政府对警方在处理示威冲突过程中的“不当”和“粗暴”行为进行第三方独立调查,质疑警方为什么不向公众澄清所有行为。
  
  
  G20示威期间,穿着公车局制服、证件齐全的华裔僱员在市中心上班途中遭警员拘捕。星报图片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上周六早6点,TTC 37岁的华裔检票员Benjamin Elroy Yau在上班途中,被两名警察打倒在地,并被命令不许反抗,尽管他当时还身穿TTC工作服,出示了TTC工作证和其他身份证,并申明自己要赶去上班,但还是被当作暴徒关在临时拘押中心,在恐怖中度过了36个小时。
  
  其时,当时路上也没有什么示威人群,街上行人也不多。他的上级曾赶来为他作担保,当时他以为可以就地释放了,但还是被投入关押点。关押期间,不许打电话,吃的也很差,整个过程中一直戴着手铐。周一,警方对他的反抗拘捕和妨碍司法执法等四项指控全部取消,然后得以释放。警方给他唯一的解释是:错误的时间跑到错误的地点。一句话:倒霉。
  
  为保证会议安全进行,省府曾对安省公共工程保护法(Public Works Protection Act)进行临时修订,修订从6月21日到28日有效,只规定了安全区内警方行使的一些职权。但警方却误以为有权在不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对靠近安全区铁丝网5米内的任何人进行身份盘问、搜查和逮捕。
  
  本周三(6月30日)的警方新闻发布会上,许多公民自由人士质疑,这一修订没有及时向公众公布,人们不知道自己的权力发生了改变。
  
  据环球邮报报导,警察局长Bill Blair对警方行为进行辩护。多伦多警察局公民监督董事会会长Alok Mukherjee也表示,警方没有将自己对会议期间的执法权力的误解向公众坦白,的确是做错了,但警方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有所误解也很正常。但政府也立刻认识到了警方曲解了修订,当时就通知了警方和警方负责人,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有意曲解之说,也没有故意去误导什么人,警察局长也会对峰会联合保安工作组的执法行为进行内部调查。
  
  另外,警方也有一些独立机制,如警员执法行为过度,或非法拘捕什么人,这些都会受到警方独立机制的制约,实在是没有所谓独立调查的必要。同时,他还希望公众怒火能平息下来,警方今后会找到更好办法,与公众一起解决一些问题。
  
  市长苗大伟发言人也表示,市长先生支持警方,当然也知道公众和媒体对警察局公民监督机构的指责和抱怨,独立机构对这些抱怨进行调查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坚持独立调查没有必要。
  
  但新民主党领导人Andrea Horwath认为,仅仅警方内部的调查是不够的,只有第三方独立调查才能解决这个问题。CCLA法律总顾问及其他几名宪政律师也表示,不管修订是怎么说的和怎么执行的,政府和警方在峰会前、问题出来时才向公众公布,这个事实是无法否认的
  
  图见: 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339/1/39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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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9:00:49 | 只看该作者
  Ipperwash公园危机
  
  Ipperwash省立公园位于安省的南部,本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地方。
  
  1995年9月4日(劳动节)晚7点半左右,大约35名原住民激进分子占领了Ipperwash省立公园。他们声称该公园原址是他们部落古代的葬地,要求将该公园归还给该部落。当时的省政府由右派强硬分子Mike Harris当政,政府应该是暗示省警强硬对待这些示威者。6号晚,省警开始武力驱逐公园内的抗议者,并在公园门口设立警戒线。当印第安声援者开着校巴闯关时,数名警察同时向校巴开枪。达德利.乔治(Dudley George)被击中后,第二天凌晨死于医院。
  
  Dudley George的死在安省乃至全加拿大都引起了轩然大波
  
  乔治的死在印第安人的抗议及各政党的抄作下成为了安省的一个大事件。死者家属及反对党要求对此进行司法调查,该要求均被保守党省政府拒绝。2003年省选,执政八年的保守党惨败,自由党麦甘迪政府上台。当年11月,省政府宣布开始对Ipperwash事件进行公开调查。在法庭上,当时的省总检察长作证省长在会上大叫"我要那些狗娘养的印第安人滚出公园"。该证词一段时间内一直是报上的头条。虽然Mike Harris在法庭上坚决否认自己说过该话,法官最后还是采信了该证词。
  
  前省长Mike Harris在法庭上宣誓,声称他在政府会议上未说过种族主义言论。Mike Harris强硬的自由化经济政策以及在Ipperwash公园危机中的种族主义言论使他成为了省选时的毒药。在去年的省选中,自由党对保守党候选人最有效的攻击就是"他是Mike Harris第二"。甚至在联邦大选中,自由党和新民党也攻击联邦保守党的政策是"没有Mike Harris的Mike Harris"。
  
  2007年12月,省政府和印第安人达成协议,将在未来逐步将这56公亩的公园归还给Chippewas部落。
  
  题外话,加拿大的警察系统分为三级,联邦级的是皇家骑警RCMP,省级的省警,各市、地区地方警察。由于只有安省、魁省和纽芬兰有省警,皇家骑警在其他省份和地区也代行省警察的职责。这三级警察系统是互不隶属的。比如,多伦多警察局长范天努和新民党背景的市长米勒一直不和。2005年2月,范天努因合同到期之后未被续约而下岗,06月10,范天努就被任命为省警总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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