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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你资格也忒老了,总见你指点江山,交个朋友吧 对了,你做什么工作的?不会是真法官吧? 晴朗的多伦多 发表于 2011-7-29 11:38
zggg 发表于 2011-7-29 11:51
多伦多这几年文人相轻越过厉害,似乎总有些貌似正直之文人喜欢较真,老牛借先生文题本不为什么大问题,主要表示一点追思之情,大家能不能多表达点悼念之情,实在没事干,可以多鞭挞一下时下你们业内这几年疯狂出没多少人看、浪费纸张、狠敛广告费、比世界上那个城市中文免费报纸都多的可笑现状! INNBA 发表于 2011-7-29 12:02
作者显然不是恶搞 但是不能鼓励这种抄袭之风 Minii 发表于 2011-7-29 11:38
还是交情未到,银子没使够,又碍于面子,才会抄袭老愤青鲁迅的文章。 作者已经尽力了,光码字都得一晚上吧,抄成这样算是完美之作了,网上文章一次性的,何必赶尽杀绝? 释者如烟,生者如斯。 lytop 发表于 2011-7-29 11:21
没关系, 你这样抄袭的话, 我也看也捧. 法官 发表于 2011-7-29 12:05
首先我不会这样抄袭 所以也就不麻烦你捧了 Minii 发表于 2011-7-29 12:15
别担心, 抄袭的好也算佳作. 法官 发表于 2011-7-29 12:17
对你这样的道德底线 你这么说也没什么奇怪 Minii 发表于 2011-7-29 12:18
恕我直言:拿这种抄袭的东西“纪念”死者,于作者本身是臭不要脸,于死者更是不尊重。 作者要是真心纪念死者,就拿出时间精力真正用心写一篇东西。上次我们公司一同事辞职,最后一天给大家发了一封“感人”的farewell email,结果被人发现是从网上download的一个template,只是把名字换了一下,填了填空而已,可以想象大家对此人的farewell email是什么看法。作者搔首弄姿地做悲痛纪念状,却不肯用心地去写一篇自己的纪念文字,龌龊之态令人恶心。 大明白 发表于 2011-7-29 09: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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