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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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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网友反专制第三阶段:版主民选

 
61#
发表于 2011-6-5 23:29: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6 00:39 编辑
这个方案不错,参议院并且有司法院的功能,版主封ID必须送参议院审核通过才能执行,以避免版主滥权。

网友对删帖有疑问,则找众议员投诉, 众议院有权要求版主说明删帖的理由,此为质询权。众议院做成决议后,可以支持版主的决定,或是对版主进行弹劾,版主必须遵从众议院的决议。

如果网友或版主不服众议院裁决则可以向参议院提出上诉,参议院只能表决认同或是不认同众议院的决议。若是不认同,则发回众议院重新讨论。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23:51

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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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23:56:1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6 00:29


第一条是很有必要的,警察捉到坏人也必须送法院审判,不可以直接枪毙,这才是法治。像小牧那种糊涂县太爷的做法不可以再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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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1-6-6 05:56:01 | 只看该作者
民选的算是第一届吧,除非51论坛以前曾经出现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版主,有吗?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13:46


都搞不清51论坛的历史,呵呵,还称元老吗?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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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06:31:48 | 只看该作者
都搞不清51论坛的历史,呵呵,还称元老吗?哈哈哈哈哈哈!
paycheck 发表于 2011-6-6 06:56


我2010年才来论坛的,怎么会知道?你知道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从前的历史嘛。

莫非您才是货真价实的时事新闻第一届民选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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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1-6-6 09:10:03 | 只看该作者
元老院主要是塑造舆论,不参与管理。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0

一个“塑”字用的好, 塑料的塑,有扭曲民意的主观意图,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群人, 本身是社会的最底层, 却偏偏俱有统治阶级意识。
于元老如此, 黄元老也如此, 按C罗的日发贴量, 不久的将来他也能如此。 都疯了? 几年前为“草霉”而疯, 今天又为“元老”而疯。
赵平波是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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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1-6-6 09:24:53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塑”字用的好, 塑料的塑,有扭曲民意的主观意图,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群人, 本身是社会的最底层, 却偏偏俱有统治阶级意识。
于元老如此, 黄元老也如此, 按C罗的日发贴量, 不久的将来他也能如此。 都疯了? 几年前为“草霉”而疯, 今天又为“元老”而疯。
赵平波是聪明的!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6 10:10

:thumbup:


赵平原是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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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19:19:2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塑”字用的好, 塑料的塑,有扭曲民意的主观意图,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群人, 本身是社会的最底层, 却偏偏俱有统治阶级意识。
于元老如此, 黄元老也如此, 按C罗的日发贴量, 不久的将来他也能如此。 都疯了? 几年前为“草霉”而疯, 今天又为“元老”而疯。
赵平波是聪明的!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6 10:10


紫黄是很有敬业精神的。

网络评论员(即网评员,或网民所指的五毛或五毛党)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一种指称,一般指受中国大陆的行政机关、高校、网站雇佣或指导,全职或兼职在各种网站、讨论版等处发表有利于政府的评论的人员。通常他们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发表拥护中国大陆政府(或各级行政机关)的内容,或采取其他网络传播策略,来试图达到影响、引导和制造网络舆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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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1-6-6 19:35:53 | 只看该作者
乌合党真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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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1-6-7 00:06: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01:09 编辑
第一条是很有必要的,警察捉到坏人也必须送法院审判,不可以直接枪毙,这才是法治。
像小牧那种糊涂县太爷的做法不可以再继续下去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6 00:56

小牧不糊涂,他有他的难处。
可以在版规做出说明,哪种情况下版主直接处理,哪种情况下送议会审判。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不马上封了他等你审判,那可热闹了。
本拉登那种恐怖分子不直接击毙,那还了得。

我有点事,可能一星期不上51,也可能时间更长,有几个劝告:
第一,不要使51太为难,不要断了5毛市场。
第二,以上两点分寸把握好了,51实在不给配合,考虑自己架一个论坛。
在系统设计上,支持民选版主和议会制度,钱可以由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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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1-6-7 00:47:09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6 0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利用手中的芝麻权利对不喜欢的或辩不过的网民删帖、禁言、封ID,和新华网,亲共网有何区别?
你终于得逞了,又封了我一次。别忘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中共和五毛的下场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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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1-6-7 07:10: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08:19 编辑
版主利用手中的芝麻权利对不喜欢的或辩不过的网民删帖、禁言、封ID,和新华网,亲共网有何区别?
你终于得逞了,又封了我一次。别忘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中共和五毛的下场不会好的!
义不容辞2 发表于 2011-6-7 01:47

新华网是中共出钱,不亲共难道亲你吗?

要求中共开放党禁报禁,需要民运实名支持,坦坦荡荡表明自己的观点,缩头是你的权利,可你不应当对我出口不逊,户外旅游版主没有在时事新闻版删贴的权限,所以我向网管投诉了你的骂人贴子,别以为你披上一层民主的外衣就可以为所欲为。

网络上有两种不相容的邪恶势力豢养着两批ID,拿钱打压异种声音,都想把他们自己的理念强加给别人,背后的狗粮源源不断,滋养着这些野草,普通网友是来交流信息,是网络中的弱势群体,就象是些庄稼,辛勤施肥都难以培养,你们拿钱的跟你们的拿钱的斗就可以了,给普通网友留点空间。

做为网管,面临两方威逼利诱的双重压力,我能理解他们,我只需要他们在野草与庄稼之间保持中立即可,而不是助纣为虐。

加拿大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当我的言论没有侵犯到别人时,我不需要为此付出代价,我的人格代价和我的时间代价。

如果我的言论侵犯了哪一方的主子,让你的主子实名来找我,你要做为你的主子代言人也可以,也请你实名,至少,你得用文明的语言对我说话。

这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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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2:09:14 | 只看该作者
小牧不糊涂,他有他的难处。
可以在版规做出说明,哪种情况下版主直接处理,哪种情况下送议会审判。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不马上封了他等你审判,那可热闹了。
本拉登那种恐怖分子不直接击毙,那还了得。

我有点事,可能一星期不上51,也可能时间更长,有几个劝告:
第一,不要使51太为难,不要断了5毛市场。
第二,以上两点分寸把握好了,51实在不给配合,考虑自己架一个论坛。
在系统设计上,支持民选版主和议会制度,钱可以由我出。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7 01:06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版主就应该删帖或封ID吗?删了一样可以再骂,封了一样可以再申请,有用吗?

如果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毁谤的言论,被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告诉,版主如果删帖岂不是企图湮灭证据,变成共犯了?

管理网站最好的方式还是无为而治,如果版主拿着手上的权力胡作非为,产生的危害可是比骂人的网友大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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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1-6-7 12:48: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14:23 编辑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版主就应该删帖或封ID吗?删了一样可以再骂,封了一样可以再申请,有用吗?
如果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毁谤的言论,被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告诉,版主如果删帖岂不是企图湮灭证据,变成共犯了?
管理网站最好的方式还是无为而治,如果版主拿着手上的权力胡作非为,产生的危害可是比骂人的网友大得多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3:09

犯罪必须坐牢吗?出狱后仍然可以再犯,刑法有用吗?
警察执法时可以湮灭证据,危害比犯罪分子可大多了。

无为而治,前提是你先带头做个顺民,51的规则是什么你就遵守什么。
支持你了半天,最后才抛出你的游戏名字,叫爱哭的孩子多吃奶。

感觉你对民选版主的态度就象你反共的态度一样:
制造一种无政府状态,便于一些人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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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3:39:12 | 只看该作者
犯罪必须坐牢吗?出狱后仍然可以再犯,刑法有用吗?
警察执法时可以湮灭证据,危害比犯罪分子可大多了。

无为而治,前提是你先带头做个顺民,51的规则是什么你就遵守什么。
支持你了半天,最后才抛出你的游戏名字,叫爱哭的孩子多吃奶。

感觉你对民选版主的态度就象你反共的态度一样:
制造一种无政府状态,便于一些人浑水摸鱼。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7 13:48


人治就是有政府,法治就是无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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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1-6-7 14:08: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15:36 编辑
人治就是有政府,法治就是无政府?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4:39

说反了吧,议会制定版规,版主执行版规,版规在版主之上,这叫法治。
处理具体事情时,不论版主专权还是议会讨论,只要人凌驾于版规之上都是人治。

群众制定版规这叫民主,群众执行版规这叫无政府。
中国文化大革命是怎么爆发的,就是全民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毛泽东一人说了算叫专制,七常委集体讨论说了算也是专制。
这个民主游戏的结果,很可能揭示了一些人的反共实质。

打着民主的旗号,用一种专制代替另一种专制。
何去何从,看大家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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