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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和居士 于 2010-5-18 19:00 编辑
你要记住了。穷人的医疗保险是可以看病,但买药得自己掏钱。你要是有个头疼,感冒,发烧,跑肚,伤筋动骨,你可以看医生,但光看不治。除非你得癌症。
aaazzz 发表于 2010-5-18 16:50
这位先生所言差矣,您对加拿大的医疗制度了解还是肤浅了一些。正好与您说得相反,加拿大(准确说是安省,不过BC省、美国的加州也差不多)是有钱人(指能付扥起药费)看病不用钱,买药自己掏钱,年药费$1000以上,在年度税表上可以申请退税福利;而且不少工作的人都有卖医药人寿危疾保险,雇员老板共同供保险费,他们的药费保险公司会按保单条列付款。真正付不起药费的人,可以在家庭医生那里填一份药费减免申请表,医生签字后,自己送到药房(药房人员上网归档),几个月后,政府就会函复申请者药费减免的具体情况,一般半年把自己最新的经济状况告诉政府,以便及时调整。大病住院的,您已清楚了,不但医药费,吃喝侍候费用全免,不论病人经济状况。
漏了一点,再补充:
外国人不在上述之列,只对公民永久居民有效。这是国际惯例。
旅行者最好买旅行保险。留学生(本地大学生也一样)是被强制买了医保险,学费里包含了,保险的情况就是您说的那样了,所以我猜您是学生。而且留学、旅行是较高层的消费,在保健消费之上,能留学,应该是有能力自付医药费的阶层。外国机构驻加人员就不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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