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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me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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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教授斥重判刘晓波属于违宪

 
31#
发表于 2010-1-5 12:29:27 | 只看该作者
教授的(重判刘晓波属于违宪),本身就自相矛盾,中国法院是在宪法的框架下组建的,刑法和刑诉法是按照宪法制定的。说出这样的话不像是一个教授说出的话。说些外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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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1-6 09:26:34 | 只看该作者
教授的(重判刘晓波属于违宪),本身就自相矛盾,中国法院是在宪法的框架下组建的,刑法和刑诉法是按照 ...
愚木 发表于 2010-1-5 12: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ere's no contradict.  This is because some part of the criminal code of china is against the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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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6 16:0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cathylan2007

32楼的先生您好

    刑法典制定是以宪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其中的条款不可能违宪,如果违宪,在制定的过程中是不可能被通过的。刑法典不是在晓波被审时才制定的,公布不是一天啦。如果其中条款有问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早就提出异议了。如果您能看出违宪的刑法典中的条款,说明您对法律有很深的研究。能不能指出来那条那款有问题,让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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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7 23:27: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共产党和刘晓波们一样,都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如果不是纯粹的个人野心家。

当年共产党革命时,不也反对独裁专制吗?! 一旦自己取得了政权,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此乃制度使然,间有文化历史的影响,非哪个个人的意愿。当年蒋介石即使消灭了共产党,也不会把全中国建设成今天的台湾。

谁也不愿意主动退出权力,放弃自己认为正确的复兴民族的道路。

当年依靠劳苦大众起家的共产党,已经蜕变为强势阶级的代表,已经事实上在走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机。

稳定不是维护出来的,就像洪水不是靠堵可以治理得了的。

民主就一定好吗? 要看怎么个民主法。像刘晓波那样,只会误国。

建议让刘晓波到某个乡主持几年工作,然后再让他自己修改那个宪章,看会是个什么样子。
  有点意思  ,我看你也可以写一个试试。花点时间和精力,还需要你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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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7 23:2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野驰


    我看你也可以写一个试试,花点时间和精力,还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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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1-7 23:30:59 | 只看该作者
全发错了,不管了,洗澡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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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1-11 00:12:25 | 只看该作者
这位中央党校的教授应该是个共产党员,他可以直接向上级或人大进言,也可以直接向胡温进言。党内不说、党外乱说,目的就不言而喻,至少违反了共产党的组织原则 ...
扫描仪 发表于 2010-1-3 15: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昨天要丁子霖向中国人大或者胡锦涛呼吁,今天又要党校教授向人大或者胡锦涛进言。你到底是什么目的?

你说党校教授违反了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有何依据?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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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1-11 00:14:45 | 只看该作者
傻人傻语!
扫描仪 发表于 2010-1-4 00: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傻”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的理由站不住脚,那么傻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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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11 00:16:17 | 只看该作者
教授的(重判刘晓波属于违宪),本身就自相矛盾,中国法院是在宪法的框架下组建的,刑法和刑诉法是按照 ...
愚木 发表于 2010-1-5 12: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共当权者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等权力,难道不是违宪吗?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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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11 00:1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TianSheng
又来问小学生的问题了?! 不已经写出来了吗?--- 党内不说、党外乱说。你懂了没?教你比教幼儿园的孩子还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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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0-1-11 23:2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TianSheng
39# TianSheng 的先生你好:
  首先感谢您的回帖评论,在回答您的--中共当权者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等权力,难道不是违宪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讲到: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以上是宪法的明文规定,作为一个公民应该自觉遵守的,中共当局剥夺了晓波先生的自由,是因为晓波先生的言论自由是因为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触犯了刑律,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知您是否读过晓波先生写的文章,我看过后对照宪法,认为是有些问题。公民的行使自由权力是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里,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比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任何国家都是这样的,不同的只是法律规定的宽泛尺度不一样而已。试想过来中国有14亿人在讲话,为啥现在只有晓波先生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难道大家都错了?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粗浅认识,请您指正,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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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0-1-13 13:13:49 | 只看该作者
“党校教授”有标题党的嫌疑。
但这个独裁政党确实嚣张。

经济增长能令人亢奋麻木,对社会问题视而不见。
但不可能永远增长:等有一天顺应经济规律出现波动的时候 -- 就是社会矛盾激化乱象丛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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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0-1-17 21:0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TianSheng
39# TianSheng 的先生你好:
  首先感谢您的回帖评论,在回答您的--中共当权者
...
以上是宪法的明文规定,作为一个公民应该自觉遵守的,中共当局剥夺了晓波先生的自由,是因为晓波先生的言论自由是因为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触犯了刑律,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知您是否读过晓波先生写的文章,我看过后对照宪法,认为是有些问题。公民的行使自由权力是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里,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比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任何国家都是这样的,不同的只是法律规定的宽泛尺度不一样而已。试想过来中国有14亿人在讲话,为啥现在只有晓波先生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难道大家都错了 ?...
愚木 发表于 2010-1-11 23: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把宪法条文都列出来了,这至少说明你比那些只会骂街者要知道讲道理。
中国是共产党专制的国家,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在一党专制国家,权力没有制衡,司法不独立,宪法和法律都被当权者操纵。例如,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当局给过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吗?

我也看过刘晓波的文章,其主张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现民主和变革。刘晓波发表文章就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他言论自由的权力。你说刘晓波的言论自由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有何依据?

你说“试想过来中国有14亿人在讲话,为啥现在只有晓波先生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难道大家都错了?”。第一,你的说法不准确,因为被以言治罪的不仅仅是刘晓波一个;第二,你所说的“难道大家都错了?”,其中的“大家”是指的哪个群体?难道眼前这四十多个帖子的评论栏目中,大家的观点不具有代表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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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1-17 21:0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TianSheng
又来问小学生的问题了?! 不已经写出来了吗?--- 党内不说、党外乱说。你懂了没? ...
扫描仪 发表于 2010-1-11 00: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到底谁是小学生?

你说党校教授违反了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你怎么知道党校教授是“党内不说”,你凭什么断定党校教授是“乱说”?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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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1-17 23:14:19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到底谁是小学生?

你说党校教授违反了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你怎么知道党校教授是“党内不说”,你 ...
TianSheng 发表于 2010-1-17 21: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又一个说你是小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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