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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ia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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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团体和个人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不能超越宪法规定的范围。我们有些朋友只讲法律规定的自由,却不讲法律在规定行使自由权利的时候有一定的限制呢!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说任何团体和个人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界限的义务。以上的内容在前面我摘录的宪法条文中已规定的非常清楚。
第二,在中国,人们现在可以出版自己的书籍,在电台,报纸,互联网发表自己的文章,每天都在写博客,成立的团体非常多,也可以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诉求,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表达不满。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难道这不是在行使自由权利的一种行为吗?
第三晓波先生提出的民主改革是要在中国实行多党轮流执政和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这在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是禁止的,所以他违反了宪法并触犯了刑律,才受到了处罚。
第四,为什么我说晓波先生自相矛盾,是因为晓波先生高举中共制定的宪法,用中共制定的宪法中赋予的自由民主权利去反对中共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五,晓波先生提倡中国民主改革不能首先用中国宪法为依据,更不能自己先给自己画一个框,然后在要冲破这个框,这必然出现自相矛盾,最终作茧自束。
愚木 发表于 2010-1-18 19: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的回复,但我无法同意你的观点。
第一,现在人们可以出版书籍,在电台,报纸,互联网发表自己的文章,并不能说明中国人民有言论和新闻等自由。中国人在大陆出版书籍,在电台、报纸、互联网发表文章都受到政府的政治审查和限制,不符合当权者口味的都被禁止和删除,甚至受到惩罚。你所说的“可以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诉求”也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不符合当权者口味的游行示威都得不到批准。
无数事实表明,中国当局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违反宪法的不是中国民众,而是中国当局。
第二,刘晓波主张三权分立,是宪法赋予他言论自由的权力。无论是提出政治主张、或提出修宪,都不违法。“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你说宪法明文规定禁止三权分立,是没有宪法依据的。你认为“他违反了宪法并触犯了刑律”,请问,刘晓波违反了宪法第几条?
第三,刘晓波用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中的人权和言论自由等权利,反对不合理的专制制度,这并不矛盾。反对不合理的制度难道违法吗?你认为刘晓波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法律依据吗?
第四,你认为晓波先生提倡中国民主改革不能用中国宪法为依据,那么应该用什么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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