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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蒙城阿魁 于 2011-11-5 17: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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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这里的人民英雄不是只指共产党的武装吧!
也包括在国外牺牲的将士:
1,大清的士兵:
比如:支援朝鲜的运兵船, 在大海上被倭寇击沉后牺牲的士兵!
2, 国民党的部队:
比如: 在异国他乡和他国部队作战而牺牲的士兵: 如国军在缅甸抗击日军
3, 共产党的部队:
比如: 抗战时, 跨国境对日军的游击队: 在朝鲜, 俄罗斯, 蒙古, ....
他们也在国外的土地上牺牲, 按照国内宣传的标准: 在别的国家的外国部队, 不论打着多么动听的旗号, 他们都是侵略军, 他们能被纪念吗???
进一步的问题:
看问题的标准是全世界一致的呢? 还是自己的国家除外?
或者说是"对人马列主义, 对己自由主义"?
velocity 发表于 2011-11-5 16:09
怎么把罂粟花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又扯到一起了?
你的“国内宣传的标准”是从哪来的?
你的标准呢?
什么不能被纪念?
528是我登录加拿大纪念日,请我好朋友喝杯酒纪念一下,不可以吗?
今天是我丢了一分钱纪念日,我自己喝杯酒纪念一下,不可以吗?
大事立个碑,小事喝个酒,所谓的纪念,不过就是这么会事。
谁立的碑,碑上写的是什么,就是人家的标准。
按照你的标准,不赞同就不参加,参加就接受人家标准。
是我好朋友,就来跟我一起喝酒纪念。
不是我好朋友,我也不会请你,你也不会来。
就是这么简单。
捐钱戴罂粟花,随份子喝酒,都是一个性质。
喝醉了又打起来,打完了又哥俩好,国家间不也是这么会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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