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楼主: 孤獨舞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唐炜臻:组建律师团 告媒体和证监会

91#
发表于 2009-4-11 14:4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向贪伟正学习

名副其实的“贪为真”。


赵老板,赵老板,您这次可是赚大了!!网上游击队可为您挣了不少点击工分啊...


您不用法庭最后审判来打击我们您心不甘啊!


您就看见我们撒野也不管啊?用法庭最后审判来羞辱我们,打击我们的三两自尊心啊,您好好狠啊!!!

http://www.epochtimes.com/b5/9/4/5/n2485981.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2#
发表于 2009-4-11 14:5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你自己看清楚不是我说是安省证监会说的

3月26日,英文媒体依据从安省证监委获得的文件报导说,“唐一直采取由投资者新筹集的资金去支付前期投资者赎回的要求。”报导认为,这是经典的庞氏骗局的方式。庞氏骗局的命名来自于查尔斯-庞氏(Charles Ponzi),他在1920年被指控犯有欺诈罪。安省证监会称,唐炜臻金融集团和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有限公司涉嫌6千万美元庞氏骗局。

报导说,这是自北美股市去年6月开始下滑以来,在加拿大第一宗被指控的庞式骗局案。

在商业新闻网络的电视访谈中,前皇家骑警专门调查金融诈骗的警官Graig Hannaford担任嘉宾。据他介绍,加拿大皇家骑警平时调查的涉及庞氏骗局的案件,金额都是2-5百万元,像唐炜臻这样金额达6000万元的案件,对加拿大来说,数额十分巨大,相当惊人.


正因为安省证监委也分不清6千万和1千5百万,
之所以唐才会想告证监委吗,这不明明是摆乌龙,帮助唐抄作嘛!

您老人家还看不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3#
发表于 2009-4-11 14:57:12 | 只看该作者
唐的老婆吧.


唐的老婆有这个胆子就好了!

满足一下网上革命群众的声讨也行!

道路不平旁人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4#
发表于 2009-4-11 15:1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你看清楚是-转帖

2009年2月27日,唐炜臻在网站上发表了《唐炜臻告全体投资人书》,其中写到:“我采取了巧取夺攻、智取的方式,因此暗箱操作,在几乎达到既定目标时,被突然的大额挤兑所揭穿,计划夭折,演变到了目前的绝境。我后悔晚已!!!实在是愧对大家。”

与以诈骗罪被判刑150年监禁的麦道夫相比,唐炜臻似乎更加“厉害”,他在骗局被揭露后,仍利用告全体投资人书的机会,大肆吹嘘自己所谓的高超操盘技巧和短线快速盈利的业绩,再次请求各界投资给他“一个操盘还钱的机会”。



就法律而言

没有银行帐号和交易证据,他自己说他杀了人也不行!

这叫"无罪推断"!

这就是要证据,要延迟听证的原因!!!

我个人认为,

胆大妄为的唐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傲慢自负的证监会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无知无良的霉体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三方都在摆乌龙!

三方都在强奸不长脑袋的网路愚民!!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等侯最后判决!!!!

我要笑到最后!!!!!

我要笑傲江湖!!!!!!

我要向"青花慈"同志证明,
我 ,才是加国有忧网真正的"金枪不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
发表于 2009-4-11 15:19:32 | 只看该作者
已经走投无路了,只有无赖下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发表于 2009-4-11 15:49:05 | 只看该作者
老唐,挺住!毛主席讲话:"气死苍蝇未足奇!"不把这帮脑残全气死,也得气他个半死。
好好干!曙光就在前头。诈骗尚未成功,老唐仍需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7#
发表于 2009-4-11 15:54:06 | 只看该作者

名正言顺

然后就对那些追债的两手一摊,就是你们搞出来的诽谤,所以么我现在没钱还了,爱咋咋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8#
发表于 2009-4-11 15:59:35 | 只看该作者

唐为什么没一句实话?

2009-01-26 至30日唐发广告观看他的挣钱表演,门票200元.到30日虽然不象唐吹嘘的每天赢利15-30万,但是唐给51网的数据显示5天下来总的还是赚了6万,帐上共计106万.之后唐休息一周,接下来2周多唐继续给客户报赢利共记1.5%回报105万的利润.  可怎么到了2月27日唐却说帐上只有1450元了呢?实在搞不明白,这211(106+105=211)万到底是输了还是转移走了?  都到现在了,260名客户投了那么多钱,难道连一句实话都买不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9#
发表于 2009-4-11 16:0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唐为什么没一句实话?

2009-01-26 至30日唐发广告观看他的挣钱表演,门票200元.到30日虽然不象唐吹嘘的每天赢利15-30万,但是唐给51网的数据显示5天下来总的还是赚了6万,帐上共计106万.之后唐休息一周,接下来2周多唐继续给客户报赢利共记1.5%回报105万的利润.  可怎么到了2月27日唐却说帐上只有1450元了呢?实在搞不明白,这211(106+105=211)万到底是输了还是转移走了?  都到现在了,260名客户投了那么多钱,难道连一句实话都买不到??!!


这事,就不由我们网上太监管了吧!

不是已交法庭(皇帝)了吗???

您急什么呢??看不了笑话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
发表于 2009-4-11 16:25:22 | 只看该作者
政府无能, 流氓才敢如此猖狂,嚣张.
----------------
政府有能,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结果出来,你的小几几恐怕要"无能"



不是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了吗?不进入法律程序也不行呀,加国有忧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受害者太多呀,网上愚民和和暴民法官也贼多呀!

美国和加拿大司法机关给愚民和和暴民上一唐课也是可以的呀!!!

法庭判决,可会使不少网上愚民和暴民撞墙呀,阳萎呀(这一点要早作准备呀,不要怪我没有提醒呀)

要不然,咱网友都可以当当法官呀.那职业法官咋吃饭呀!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万岁,万万岁!

加国有忧的网上愚民和暴民网上法庭万岁,万岁,万万岁!



政府无能, 你这妖魔鬼怪加流氓才敢如此猖狂,嚣张.
真是狗屎,臭气熏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1#
发表于 2009-4-11 16:3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评论]唐炜臻:组建律师团 告媒体和证监会

对于少数无良酶体,是应该打打!对同胞出手贼狠.以为同胞好欺负!

至于你罗列那些个霉体,就省省心吧,中性报道和负面报道是有区别的!


臭气熏天.
还同胞呢, 妖魔鬼怪, 纯粹是坑蒙拐骗的满身鸡屎,不要脸的流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2#
发表于 2009-4-11 16:3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金枪不倒"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儿熟

对!"金枪不倒"就是唐胆大自封的!!

我要在9月份,看是他"金枪不倒",还是我"金枪不倒"!


不把"金枪不倒"斗成阳萎绝不收兵!!!!


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伟大的加国有忧革命网友万岁,万岁,万万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6:4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你看清楚是-转帖

同情同情你自己这副烂模样吧!

你认识唐吗?

你认识投资客户吗?

你被老婆不让上床,打酱油来了?看笑话来了!!!!




就法律而言

没有银行帐号和交易证据,他自己说他杀了人也不行!

这叫"无罪推断"!

这就是要证据,要延迟听证的原因!!!

我个人认为,

胆大妄为的唐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傲慢自负的证监会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无知无良的霉体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三方都在摆乌龙!

三方都在强奸不长脑袋的网路愚民!!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等侯最后判决!!!!

我要笑到最后!!!!!

我要笑傲江湖!!!!!!

我要向"青花慈"同志证明,
我 ,才是加国有忧网真正的"金枪不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4#
发表于 2009-4-11 16:50:42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看看此人不是骗子本人,就是骗子的帮凶.现在已经狗嘴不说人话了.T骗子骗的6000多万是事实吧,你证明他不是骗子.承认骗子是你的同胞,说明你就是个奴才,走狗 脑残.你个跳梁小丑看你还能蹦达多久.


顶!
这个"用事实教育群众",“打妖怪”和“大喇叭”都是唐匪的狗腿子,再为唐匪呐喊也没用,他该进监狱还是得进,就是急疯了你们,那里还是他唯一该去的地方。就是把全世界的脏话都用到这里,羞辱的还是你们自己。
其实三者很可能是一个人,看看用的下流词都如出一辙,不过是多用几个名字,给自己壮声势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发表于 2009-4-11 16:5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评论]唐炜臻:组建律师团 告媒体和证监会

回复:回复:


臭气熏天.
还同胞呢, 妖魔鬼怪, 纯粹是坑蒙拐骗的满身鸡屎,不要脸的流氓


shiayi小妖魔鬼怪,

你还挺能???


我想您坑蒙拐骗您是不能的!

要相信党和政府会为您满身鸡屎申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