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楼主: xu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413征文选: 海外华人可不可以爱中国?

31#
发表于 2009-2-23 20:04:07 | 只看该作者

娘卖B的

一个很容易让落魄分子和轮子跳出来说几句的话题。


在你眼里,怎么到处都是轮子.
轮子有那么大的能量?
若果真的象你说的到处都是轮子,那你是不是一小撮?
那你今天代表人民,明天代表祖国
难道只是一小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09-2-23 20:13:38 | 只看该作者
我当然知道谁也不情愿轻易放弃中国国籍,所以我的原贴上写的是‘自动放弃’不是‘自愿放弃’。你也没有必要拿加拿大和美国来比,各国有自己的法律。而且也并不是美国有的就一定合理的,或者是符合中国情况的。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提交人代,在人大上进行讨论,我相信只要是符合大众和国家利益的,都可以修改。

你这句话‘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就是没道理的。既然你已经知道中国法律有这条规定,然后依然要加入加拿大国籍。从某种意义上说,你就是在‘自愿’。依照中国法律取消你的中国国籍,你有何怨言?!这不是剥夺,是你自己的选择。中国政府现在依法办事,倒被说成强迫,真是好笑!说你强盗逻辑就是因为这个。

你是哪个国家公民,在哪个国家居住,就得遵守那个国家的法律。

移民和公民,也就差在一个投票和被投票权。不入加籍,并不妨碍你用你的劳动为加国做贡献。好像不一定非得‘入乡随俗’吧?!入籍是个严肃的事情,不是赶时髦穿漂亮衣服。


中国不能同美国、加拿大比???你的意思是中国人天生就应该比美国人、加拿大人贱,是吗?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世纪,也不知你出来了多长时间,居然连点基本的人权意识都没有,不能不让人惊叹!难怪中国领导人总是说,中国人素质低,不宜实行民主,你给出了一个鲜活的例证,看来中国政府在这一点上并没说谎!

你的所谓法律意识更搞笑!如果一项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就不能改变的话,那么人类还会有今天的进步吗?秦始皇时代有没有法律?不但有而且执行得要比现在的中国政府严格得多。结果怎么样呢,还需要我再给你补补课么?广东“收容所”工作人员及公安干警打死孙志刚是不是执法?你认为那样的恶法还应该继续遵守还不应该废除吗?一个国家的政府随意拘押和打死本国公民,仅仅因为其没带“暂住证”,这样令全世界震惊的惨剧发生在当代中国,难道还不够触目惊心?

中国政府取消入籍华人中国国籍,同国内的户籍政策一样,是对公民的分类歧视!网上这么多“海外华人“对国籍被强行消的反应如此之麻木,让我理解了为何当年国内对孙志刚被打死时反应的平淡。一个高喊爱国的人,如果连自己的基本人身权利都不知道维护,他还爱的那门子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09-2-23 20:27:00 | 只看该作者

老糊涂了

理解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政府政策的制定只能依据本国国民利益,华侨利益毕竟还是少数,仅是政策又不是真理有什么好辩的呢?
作为个体的而生活在加国的我们完全有选择不入籍的自由,加国没逼你一定入籍才能自由生活在这片土地。

还有,出来的年轻人怎么还那么重冷战思维?都什么年代了,把中国跟GCD联系的这么紧密,假想一个敌人来恨!仇恨太多是会伤自己的。


理解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共产党夺取政权时,当时是否应该"理解国民党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政府政策的制定只能依据本国国民利益
在我的国籍被剥夺之前,我是否算是本国国民?

华侨利益毕竟还是少数
少数的利益是否不被保护?
民主的真谛就是,即使是少数的利益,也要受到保护.
你在加拿大白呆了几年.

仅是政策又不是真理有什么好辩的呢?
当时打右派,也是政策,不是真理.你知道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祖国山河,一片哀鸿.你辨不辨?

都什么年代了,把中国跟GCD联系的这么紧密
你的意思,如今这年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09-2-23 21:22:0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不能同美国、加拿大比???你的意思是中国人天生就应该比美国人、加拿大人贱,是吗?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世纪,也不知你出来了多长时间,居然连点基本的人权意识都没有,不能不让人惊叹!难怪中国领导人总是说,中国人素质低,不宜实行民主,你给出了一个鲜活的例证,看来中国政府在这一点上并没说谎!

你的所谓法律意识更搞笑!如果一项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就不能改变的话,那么人类还会有今天的进步吗?秦始皇时代有没有法律?不但有而且执行得要比现在的中国政府严格得多。结果怎么样呢,还需要我再给你补补课么?广东“收容所”工作人员及公安干警打死孙志刚是不是执法?你认为那样的恶法还应该继续遵守还不应该废除吗?一个国家的政府随意拘押和打死本国公民,仅仅因为其没带“暂住证”,这样令全世界震惊的惨剧发生在当代中国,难道还不够触目惊心?

中国政府取消入籍华人中国国籍,同国内的户籍政策一样,是对公民的分类歧视!网上这么多“海外华人“对国籍被强行消的反应如此之麻木,让我理解了为何当年国内对孙志刚被打死时反应的平淡。一个高喊爱国的人,如果连自己的基本人身权利都不知道维护,他还爱的那门子国?

我看出来了,你就是在胡搅蛮缠。各国有自己的国情,什么都能照搬吗?我说过法律不能改吗?帖子里还建议通过人代提交人大修改相关法律。

看看你的帖子,东拉西扯,才知道你另有目的。想了很久才憋出来的?你这五毛钱不容易挣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09-2-23 22: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老糊涂了

。。。

华侨利益毕竟还是少数
少数的利益是否不被保护?
民主的真谛就是,即使是少数的利益,也要受到保护.
你在加拿大白呆了几年.

。。。

您老的意思是,加拿大做到了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哈哈哈,有些人听到后要躲在被窝里偷着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09-2-23 22:53:40 | 只看该作者
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09-2-23 23:08:52 | 只看该作者

他们不是爱国

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当中华民族的利益和苏维埃联邦的利益冲突时,他们站在了苏维埃联邦一边;
当国家的利益和党的利益冲突时,他们站在了党一边;
当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冲突时,他们站在了政府一边.

他们是对的
西瓜傍大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09-2-23 23:18:37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得不承认

即使他们看作亲妈的GCD,也没有这帮五毛党烂屁眼.
至少GCD还知道要改一改.
下面是五毛烂屁眼党的代表作:

6月6日,山东《齐鲁晚报》A26版“青未了”副刊发表作者名为王兆山(山东作协副主席)的“词二首”:
  
  江城子
  ——废墟下的自述
  
  
  王兆山
  
  
  
  一位废墟中的地震遇难者,冥冥之中感知了地震之后地面上发生的一切,遂发出如是感慨——
  
  
  
  天灾难避死何诉,
  
  主席唤,总理呼,
  
  党疼国爱,声声入废墟。
  
  十三亿人共一哭,
  
  纵做鬼,也幸福。
  
  银鹰战车救雏犊,
  
  左军叔,右警姑,
  
  民族大爱,亲历死也足。
  
  只盼坟前有屏幕,
  
  看奥运,同欢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09-2-24 06:16:48 | 只看该作者

海外华人爱中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以

海外华人爱中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09-2-24 07:08:02 | 只看该作者
唉!  您就别为难靠修理轮胎维生的可怜人了嘛!


在你眼里,怎么到处都是轮子.
轮子有那么大的能量?
若果真的象你说的到处都是轮子,那你是不是一小撮?
那你今天代表人民,明天代表祖国
难道只是一小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09-2-24 07:26:04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华民国九十(2001)年到九十七(2008)年间,具有合法的政党政治完全地位的民主进步党,经由人民的直接秘密投票选举而在中华民国总统府执政了八年。这应该足以充分显示中国国民党与中华民国是有分别的。

至於共产党嘛...


国民党党国不分
GCD国党不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09-2-24 07:32:24 |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武装叛乱团体「夺取政权」时, 当时的政府是中华民国政府,那是高於中国国民党的。


理解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共产党夺取政权时,当时是否应该"理解国民党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09-2-24 08:43:42 | 只看该作者
Something has changed within me
Something is not the same
I'm through with playing by the rules of someone else's game
Too late for second-guessing
Too late to go back to sleep
It's time to trust my instincts
Close my eyes and leap...

It's time to try defying gravity
I think I'll try defying gravity
And you can't pull me dow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09-2-24 10:19:43 | 只看该作者
至少在中国政府停止对海外华人的武力拦截,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前, 我不会支持"侨领"或社团组织的什么力挺中国政府的活动.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在海外大陆移民看来, 本身就是影响"中加关系"的大事, 可是搞"中加关系"的"侨领"或社团组织为什么能视而不见呢? 我也会用我的选票对不关心这件事而瞎吹什么"搞好中加关系"的华人洋人们说"不"!
法官大人言出过重了,完全不必把“离境前注销户口”看得过重,看成是泼出的水。其实不然,如将来放弃加籍回国居住,重入户口一点不是难事,此举乃是中国奉行单一国籍,及实施“全球最完善户籍制度的做法,我不对国内政制完全认同,但说良心话,放弃中国籍至今近16年,未因此类制度感到遗憾"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在海外大陆移民看来, 本身就不是影响"中加关系"的大事 ,而且,侨领不是搞外交的,不管你对他们说YES OR NO,要他们表达你的心愿,只是对他们绝对的为难而已,谁有本事“干与内政”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09-2-24 17:36:53 | 只看该作者
法官大人言出过重了,完全不必把“离境前注销户口”看得过重,看成是泼出的水。其实不然,如将来放弃加籍回国居住,重入户口一点不是难事,
放弃加籍容易,恢复中国籍,难!!你觉得容易?有成功的先例吗?但凭国籍法和你的想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