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谢谢金湖,茅塞顿开.以前对于双重国籍我也有一些模糊认识,读了你的帖子后,我特意打电话给我的一个西人入籍律师,她回答的与你一样,她还提到入籍宣誓的问题,加拿大是没有双重宣誓的,也就是入籍宣誓是有法律效力的.很遗撼中国对那些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强迫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也就是从法律意义上不要求那些弃国者再效忠中国,而在具体事务上又有别论,这是说不过去的,也是不看重海外华人的爱国感情的.另外我理解大多数中国大陆人在413中的真挚感情,但我不同意的是他们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和有时流露的那种文革式的言行,包括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