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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ld-Gentl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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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范刚刚跑出大楼,楼就垮了,里面的人都遇难了. . . . . .

31#
发表于 2008-6-24 23:24:51 | 只看该作者
1. 我接受你的建议,今后严谨使用“我们”, 因为你并不想“谴责范跑跑这样一种行为”,也不认为“范美忠是可以宽容的”,我们并没有达成一致。 :p

2. 我好像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提倡“舍己救人”的精神和“舍己救人”还是有区别的,网友Sillymouse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很好,我完全同意,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3. 范第一个跑出去是出于求生的本能,但这是非常低级的动物本能,但范是一个人,还是受过高等教育,自认为是“中国优秀文科教师之一”的人,仅有低级本能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当然,如果他认为他就是低级动物,我也无话可说。

4. 其一,你问我的什么问题我还没有回答?;其二,范先生的答案都能代表你吗?其三,我没看到、听到范先生回答我的问题。

1、范美忠逃跑的行为是必须谴责的,范美忠博克的言论是必须批判的。范美忠提出的现行教育和政治制度的问题是必须正视的。三件事情必须严格的区分开讨论。我个人认为区分开才能辨清真伪,善恶。不能以他恶来掩盖自恶。躲在社会黑暗面的阴影下,它始终不改恶的本质。
我认为范美忠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它的行为构成了恶,但是他并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法规,作为地震中的一个个体,他也是受害者。需要以宽容的心态来直面他。我们要讨论的应该已经不是范美忠这个个体,而是他代表的一种社会思想。
2、范的行为无疑是错的,但是他的有些言论无疑是对的,不管他的动机是什么。他的言行无疑对中国的现行体制和传统的道德规范构成了冲击。接着这个典型的代表讨论一下什么样的才是中国人。中国人应该拥有什么样的道德修养。中国社会中信用丧失造成的代价是极其大。海外的华人同样能够体会到这种彼此间不信任带来的后果。海洋中的鱼群都知道鱼群效应。身为有千年文化的中国人,反而以分裂对抗的模式生存。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32#
 楼主| 发表于 2008-6-24 23:51:28 | 只看该作者
1、范美忠逃跑的行为是必须谴责的,范美忠博克的言论是必须批判的。范美忠提出的现行教育和政治制度的问题是必须正视的。三件事情必须严格的区分开讨论。我个人认为区分开才能辨清真伪,善恶。不能以他恶来掩盖自恶。躲在社会黑暗面的阴影下,它始终不改恶的本质。
我认为范美忠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它的行为构成了恶,但是他并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法规,作为地震中的一个个体,他也是受害者。需要以宽容的心态来直面他。我们要讨论的应该已经不是范美忠这个个体,而是他代表的一种社会思想。
2、范的行为无疑是错的,但是他的有些言论无疑是对的,不管他的动机是什么。他的言行无疑对中国的现行体制和传统的道德规范构成了冲击。接着这个典型的代表讨论一下什么样的才是中国人。中国人应该拥有什么样的道德修养。中国社会中信用丧失造成的代价是极其大。海外的华人同样能够体会到这种彼此间不信任带来的后果。海洋中的鱼群都知道鱼群效应。身为有千年文化的中国人,反而以分裂对抗的模式生存。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和范美忠在腾讯辩论的周教授说:同情范先生、批评范老师、谴责范跑跑。我觉得总结的很好。

范美忠追求真诚(虽然他自己也承认他所说过的话并不完全代表他的本意),我坚决支持,虽然他做得并不好,但有思想上的追求总比没有好。关键要看怎么追求,不要做适得其反的事。

我想我和你的担心一样,孤立地看范美忠这一件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如果宣扬他的行为,就会产生恶劣影响。中国人,“人”字应该是大写的。
33#
发表于 2008-6-24 23:59:21 | 只看该作者
那是你的强项,我正期待着你早日把贪官污吏骂绝,把共产党骂死。 :p

大家现在都在学习范跑跑,生命是第一位的,跟共产党和贪官作对是有风险的,你没有权利让我去冒险,法律上也没规定,你不要对我进行道德绑架。
3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00:03:01 | 只看该作者
你弱智啊!!!
35#
发表于 2008-6-25 00:20:34 | 只看该作者

你前后自相矛盾,你弱智啊!!!

你弱智啊!!!


你前后自相矛盾,你弱智啊!!!
36#
发表于 2008-6-25 01:00:30 | 只看该作者
1. 我接受你的建议,今后严谨使用“我们”, 因为你并不想“谴责范跑跑这样一种行为”,也不认为“范美忠是可以宽容的”,我们并没有达成一致。 :p

2. 我好像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提倡“舍己救人”的精神和“舍己救人”还是有区别的,网友Sillymouse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很好,我完全同意,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3. 范第一个跑出去是出于求生的本能,但这是非常低级的动物本能,但范是一个人,还是受过高等教育,自认为是“中国优秀文科教师之一”的人,仅有低级本能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当然,如果他认为他就是低级动物,我也无话可说。

4. 其一,你问我的什么问题我还没有回答?;其二,范先生的答案都能代表你吗?其三,我没看到、听到范先生回答我的问题。


1. 在挺范派看来,范没有做错什么,自然谈不上宽容不宽容,我倒是希望范对那些对他疯狂进行人身攻击的人(不是你)宽容一下,这是中国特色的国情所致嘛。

2. 尊敬和景仰舍己救人的英雄,并不代表提倡“舍己救人”,这里面也是有区别的。所谓的提倡“舍己救人”的精神,就像我们曾经提倡大公无私的精神一样,不是说大公无私舍己救人的精神不好,而是不宜提倡。为什么?第一,要求太高做不到反而造成更多社会的伪善;第二,人为造成了很多社会悲剧(赖宁就是一个,还有许多学习赖宁造成的悲剧)。

3. 求生的本能在灾难发生时不会让你去想是“舍己”还是“舍人”,至于会不会喊一声“快跑”,除非你有科学证明或者在灾区的统计学证明那个奔跑中的本能还会招呼其他人。否则,有何意义?

4. 我实在对你锲而不舍的精神有点敬佩,不过希望你在痛骂范先生之前,先对十几年前克拉玛依的大火中牺牲或者幸存的老师痛骂一番,为什么?在我看来,如果靠本能先跑一步的范跑跑有错缺德和违法的话,那么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老师们简直是死有余辜,虽死亦不能谢妻罪了。灾难发生时,那些老师是清醒的,范先生是“失措的”;克拉玛依的都是小学生,都听老师的话,范先生的学生是17-19岁;克拉玛依的老师没有及时组织和疏散,不管有没有“让领导先走”的话,事实是领导在这些老师的关怀下先走了,而丢下的他们负责监管的孩子,范先生的学生没有伤亡(事实上,即使有伤亡,范先生也没有错--虽然没有做到最好)。

奇怪我怎么从来没有听到过对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老师的攻击呢?
37#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01:0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你前后自相矛盾,你弱智啊!!!

不可理喻,先去中文学校学习去吧!
38#
发表于 2008-6-25 01:11:42 | 只看该作者
和范美忠在腾讯辩论的周教授说:同情范先生、批评范老师、谴责范跑跑。我觉得总结的很好。

范美忠追求真诚(虽然他自己也承认他所说过的话并不完全代表他的本意),我坚决支持,虽然他做得并不好,但有思想上的追求总比没有好。关键要看怎么追求,不要做适得其反的事。

我想我和你的担心一样,孤立地看范美忠这一件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如果宣扬他的行为,就会产生恶劣影响。中国人,“人”字应该是大写的。

他在讲话中很多次的提到了他如此言论的动机,我个人表示怀疑.我个人以为这是开脱之词,在写他的博客时他的确有部分的动机,但是绝对不是如他说的那么有先见之明和自我牺牲精神.他其实是个相当自私的人,但是从他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他还是相当明白自己的这一个性特点,而尽量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掩饰自己的自私性.可见他还是在乎整个价值体系对于他的影响.
他的言行对于中国的社会文化有去芜存菁的意义.不过究竟如何演化,还得由时间去考量,我个人以为对于善要弘扬,对于恶要打压.去恶才能扬善.同时对于中国政府中的各种丑陋也应该晾出来晒晒.
对于余秋雨这样的言论,同样是另外一种垩.
39#
发表于 2008-6-25 01:1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你前后自相矛盾,你弱智啊!!!

不可理喻,先去中文学校学习去吧!


我在第 33 帖里分别引用了你的两个帖子。
你在一个帖子里说:但如果宣扬范跑跑的行为,就会产生恶劣影响。
你在另一个帖子里说:你要学习范跑跑的行为。只是这次没有提及产生恶劣影响。
40#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01:23:16 | 只看该作者
1. 在挺范派看来,范没有做错什么,自然谈不上宽容不宽容,我倒是希望范对那些对他疯狂进行人身攻击的人(不是你)宽容一下,这是中国特色的国情所致嘛。

2. 尊敬和景仰舍己救人的英雄,并不代表提倡“舍己救人”,这里面也是有区别的。所谓的提倡“舍己救人”的精神,就像我们曾经提倡大公无私的精神一样,不是说大公无私舍己救人的精神不好,而是不宜提倡。为什么?第一,要求太高做不到反而造成更多社会的伪善;第二,人为造成了很多社会悲剧(赖宁就是一个,还有许多学习赖宁造成的悲剧)。

3. 求生的本能在灾难发生时不会让你去想是“舍己”还是“舍人”,至于会不会喊一声“快跑”,除非你有科学证明或者在灾区的统计学证明那个奔跑中的本能还会招呼其他人。否则,有何意义?

4. 我实在对你锲而不舍的精神有点敬佩,不过希望你在痛骂范先生之前,先对十几年前克拉玛依的大火中牺牲或者幸存的老师痛骂一番,为什么?在我看来,如果靠本能先跑一步的范跑跑有错缺德和违法的话,那么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老师们简直是死有余辜,虽死亦不能谢妻罪了。灾难发生时,那些老师是清醒的,范先生是“失措的”;克拉玛依的都是小学生,都听老师的话,范先生的学生是17-19岁;克拉玛依的老师没有及时组织和疏散,不管有没有“让领导先走”的话,事实是领导在这些老师的关怀下先走了,而丢下的他们负责监管的孩子,范先生的学生没有伤亡(事实上,即使有伤亡,范先生也没有错--虽然没有做到最好)。

奇怪我怎么从来没有听到过对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老师的攻击呢?

1. 看来我们的根本区别在于“范没有做错什么”?

2. 在否定过去对“大公无私,私舍己救人”的宣传上的误导,有其历史根源,我也认为不宜提倡。但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中国现在也再变,已经更加理性化了。另外,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

3. 没错,求生的本能在灾难发生时不会让你去想是“舍己”还是“舍人”,但一个教师的责任,在跑的时候招呼一声自己的学生,不论他们是否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我认为都是应该的,也不是苛求。就像我已经说过的,作为一个老师,上课时不打招呼,突然跑了,不论是否地震,但是不对的,起码缺少一个教师(或一个人)所应有的礼貌。还是那个问题,假如他的学生在这次地震中有伤亡,结果会怎么样?不用考虑法律。

4. 说到锲而不舍,彼此彼此。克拉玛依大火如你所说是10几年前的事,我不太清楚,如果你愿意,可另开一线,详细介绍一下,我们可以讨论,估计你是同情那些首先逃跑的领导和老师的,到时候我骂你,你可要有所准备。另外,不能因为10几年前发生了克拉玛依大火,伤亡惨重,今天我们就可以无视范某的错误行为。
41#
发表于 2008-6-25 01:25:42 | 只看该作者
1. 在挺范派看来,范没有做错什么,自然谈不上宽容不宽容,我倒是希望范对那些对他疯狂进行人身攻击的人(不是你)宽容一下,这是中国特色的国情所致嘛。

2. 尊敬和景仰舍己救人的英雄,并不代表提倡“舍己救人”,这里面也是有区别的。所谓的提倡“舍己救人”的精神,就像我们曾经提倡大公无私的精神一样,不是说大公无私舍己救人的精神不好,而是不宜提倡。为什么?第一,要求太高做不到反而造成更多社会的伪善;第二,人为造成了很多社会悲剧(赖宁就是一个,还有许多学习赖宁造成的悲剧)。

3. 求生的本能在灾难发生时不会让你去想是“舍己”还是“舍人”,至于会不会喊一声“快跑”,除非你有科学证明或者在灾区的统计学证明那个奔跑中的本能还会招呼其他人。否则,有何意义?

4. 我实在对你锲而不舍的精神有点敬佩,不过希望你在痛骂范先生之前,先对十几年前克拉玛依的大火中牺牲或者幸存的老师痛骂一番,为什么?在我看来,如果靠本能先跑一步的范跑跑有错缺德和违法的话,那么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老师们简直是死有余辜,虽死亦不能谢妻罪了。灾难发生时,那些老师是清醒的,范先生是“失措的”;克拉玛依的都是小学生,都听老师的话,范先生的学生是17-19岁;克拉玛依的老师没有及时组织和疏散,不管有没有“让领导先走”的话,事实是领导在这些老师的关怀下先走了,而丢下的他们负责监管的孩子,范先生的学生没有伤亡(事实上,即使有伤亡,范先生也没有错--虽然没有做到最好)。

奇怪我怎么从来没有听到过对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老师的攻击呢?

1,人身攻击大可不必,而且从目前来看,整个舆论对于范的言行给出的反应还是公正的.这件事情的本身已经是对事不对人.这是相当文明的做法.(少数过激言论同样是存在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政府撤消他的教师资格,我不知道有没有道理,见仁见智.我认为他不合适做个老师.
2.不是要人们去做英雄,而且做了英雄的人灾难发生时也都没有想做英雄,所以大家都是本能的反应,但是为什么行为不同呢?自私,无私,善良,传统道德,这些都是原因.一个女老师同样不具备救人的素质,但是她这样做了.英雄是时候人们的评价,不是要求谁去做,而是体现了一个人的人性光辉,难道我们不提倡那些人性光辉,反而歌颂逃跑的人?
3.求生逃跑,都可以理解,懦弱害怕人之常情,但是不是说你可以时候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就是所谓的有思想?同样社会的错误不是个人错误的借口.国家政府的错误,也不是个人耻辱的挡箭牌.
4.官员的无耻和老师的无耻同样是无耻.都应该被批判.如果你要批评共产党我支持你,如果你要得出范美忠也每做错什么,我坚决反对.
42#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01:26:22 | 只看该作者
他在讲话中很多次的提到了他如此言论的动机,我个人表示怀疑.我个人以为这是开脱之词,在写他的博客时他的确有部分的动机,但是绝对不是如他说的那么有先见之明和自我牺牲精神.他其实是个相当自私的人,但是从他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他还是相当明白自己的这一个性特点,而尽量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掩饰自己的自私性.可见他还是在乎整个价值体系对于他的影响.
他的言行对于中国的社会文化有去芜存菁的意义.不过究竟如何演化,还得由时间去考量,我个人以为对于善要弘扬,对于恶要打压.去恶才能扬善.同时对于中国政府中的各种丑陋也应该晾出来晒晒.
对于余秋雨这样的言论,同样是另外一种垩.

完全同意。
43#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01:2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你前后自相矛盾,你弱智啊!!!

嗨,让我怎么说你呢?连话都听不明白,却要在这里胡搅。

好了,你也不用学中文了,去请教一下你的老板,问问他我的帖子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白拿钱了。 :mad:
44#
发表于 2008-6-25 01:40:25 | 只看该作者

我要是没有拿钱,你们这么说的都TMD的是王八蛋!!!

嗨,让我怎么说你呢?连话都听不明白,却要在这里胡搅。

好了,你也不用学中文了,去请教一下你的老板,问问他我的帖子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白拿钱了。 :mad:


你又来这套胡搅了。我要是没有拿钱,你们这么说的都TMD的是王八蛋!!!你们今后谁还想继续这样诅咒发誓,别怪我。
45#
发表于 2008-6-25 01:57:01 | 只看该作者
1. 看来我们的根本区别在于“范没有做错什么”?

2. 在否定过去对“大公无私,私舍己救人”的宣传上的误导,有其历史根源,我也认为不宜提倡。但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中国现在也再变,已经更加理性化了。另外,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

3. 没错,求生的本能在灾难发生时不会让你去想是“舍己”还是“舍人”,但一个教师的责任,在跑的时候招呼一声自己的学生,不论他们是否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我认为都是应该的,也不是苛求。就像我已经说过的,作为一个老师,上课时不打招呼,突然跑了,不论是否地震,但是不对的,起码缺少一个教师(或一个人)所应有的礼貌。还是那个问题,假如他的学生在这次地震中有伤亡,结果会怎么样?不用考虑法律。

4. 说到锲而不舍,彼此彼此。克拉玛依大火如你所说是10几年前的事,我不太清楚,如果你愿意,可另开一线,详细介绍一下,我们可以讨论,估计你是同情那些首先逃跑的领导和老师的,到时候我骂你,你可要有所准备。另外,不能因为10几年前发生了克拉玛依大火,伤亡惨重,今天我们就可以无视范某的错误行为。


1. 范本能的跑(自救)没有错,更谈不上道德缺失和违法。

2. 这种历史渊源和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正是范先生要批判的。

3. 如果学生受了伤害,除非你找到范在地震发生时,清醒有自控力的证据,否则还是没有错。我一直向你要科学证据或者统计学依据证明人的本能自救行为中,一定会有有意识的助人行为。

谭千秋的行为,我认为是无意识的英雄行为。没有模仿的价值。但是谭平时对学生的爱要比范深刻一些(这也是范妻子对范的评价)。

自私胆小的人社会比比皆是,本身就是正常人性的一部分,非要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和攻击自私和胆小的人,我认为是缺乏公德。

4. 克拉玛依大火的资料到处都是,想找一定会找到,我只能不知道克拉玛依的老师在你心目中是不是比范可恨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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