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烈支持这种观点!
感觉现在51网现在就像大字报栏了。法治社会的评判标准是“无罪”定论,想必大家都懂,现在连大陆都改用这种方式了,怎么我们这些民主国家的人还在用那种旧i思维方式做事情呢?华人群体的不团结是个大问题,也是个老问题。中国之所以在近代受人欺辱,任人宰割与人心不齐有很大的关系。即使这次赈灾义演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不能否定它的积极意义,这说明华人社团在积极探索如何提高华人群体影响力。问题是难免的,做的事情越多出的问题就越多,相信大家都有同感,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改进这些问题,大家认为用这种方式行吗?文革的结局大家都是清楚的,事实证明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那就是破坏团结,使得每个人互相缺乏信任,互相猜疑,这是什么人想要达到的效果呢?。就事论事而言,如果有人掌握了这次赈灾义演中的确有人有不道德或违法行为的证据,可以依法报案,让法律来解决问题。如果没有证据,只是怀疑的话,可以找主办方或相关当事人咨询了解,我想是会得到所需要的答案的。但是现在以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怀疑就很不妥当了,何况还是以记者的身份,在这样一种公众媒体上这样做,能达到什么效果呢?相信大家心里都有结论了。我不是想否定大家的质疑,也不是反对大家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大家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有想到过自己的责任吗?这难道就是大家希望的结果?我相信不是大部人人所愿意看到的,当然极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还是有的。我极其不赞成这种方式!大家都是有知识,有抱负,有能力的人,相信大家都i想为维护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和华人群体的利益做点有益的事情,什么是最好的方式才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而不是很好的一件事情最后变成了互相谩骂。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最近52上的人气很旺,很多华人都参与进来讨论社会热点,其中大部分是关于中国的,相信大家是基于母国,也是自己的根,也是为了中国的民富国强[,而其中也不乏在中间制造混乱的人,相信也不只我一个人看出来了,但是谩骂不能解决问题,他们可以利用民主社会的权利,我们难道不能很好的使用吗?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行动的结果,而方式也是不能忽视的,否则只会重演无数次上演过的悲剧!希望大家深思!特别是媒体人深思!
QUOTE]最初由[技者]发布
希望你回过去看看所有帖子,是谁在骂人,是哪拨人在骂人。
看在你说自己是“中国魂”的份上我就多说几句:我是过客,没看什么演出,不知道具体内容。我实在看不惯那些人身攻击的言论,才登陆论战。
说实话,骂人谁不会。
我强调的是:这是法制国家吗?那些对演出收入支出有疑问的人可以有正当渠道解决问题,而不应该打着正义、人道的名义在这里进行人身攻击。
作为媒体记者,有责任和义务给读者一份真实的有实际内容的文章,在发表出来前要作许多调查工作,而不应该捕风捉影,将所有疑问都交予读者猜测。他这样作有调拨是非的嫌疑。
一个有责任心和记者道德的记者,他如果对那晚的演出有疑问,他首先要做的是查出当晚收入和支出情况(怎么查就看他的本事了),对支出有疑问的,也要询问政府相关部门,那部分支出是否合法。在他已经清楚“有些支出合法不合理”后,他还要报道出来引起争议,他就冒吃官司的风险了。
當然,如果他查出有些支出不合法,他的責任就是向政府有關部門檢舉。
我这么讲,你明白了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