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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ng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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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加国华裔商人家属呼吁:救救他吧

136#
发表于 2008-4-24 19:37:2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137#
发表于 2008-4-24 19:4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夏侯草,你是个傻比。

最初由[crh1973]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夏侯草,你是个傻比。


lao xia, huang quan lu shang yi lu zou hao a.

丫换件衣服又从头开灌! 谁知道?!
138#
发表于 2008-4-24 19:53:00 | 只看该作者
诈骗一百多万,万里达货款, 被逮捕, 是欺诈罪!  ,  这家人真是白痴.  钱还了, 就不要坐牢啊?  那样子的话, 大家都去欺诈,  欺诈成本太低了.   中国的司法还要不要?  加拿大公民就可以随便在中国犯罪啊?  


今天电台, 还说什么HUMAN RIGHT ,  什么道理, 犯罪分子被判刑, 谈什么人权?  

最初由[hhxxttxs]发布
到底啥罪名啊?
怎么没看到啊?
中国政府就是再怎么栽赃也得有罪名才行啊?
连胡大“善人”都有个企图颠覆国家的罪名。
中国政府再腐败,万利达(其实就一大型乡镇企业,比赖昌兴的远华小多了)再牛,也到不了无罪把人就往监狱里送的地步。
139#
发表于 2008-4-24 19:58:32 | 只看该作者

像他那种犯法的人,在中国或加拿大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像他那种犯法的人,在中国或加拿大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140#
发表于 2008-4-24 20:04:47 | 只看该作者
感觉这娘俩有点脑不好使, 或者被人唆使的. 本来经济问题(如果是的话), 用钱可以解决的, 在眼下政治极度敏感时期, 把它转化成政治问题, 以为以此可以少出点血. 岂不知, 和中国政府玩政治, 最后可能输得更惨. 咳, 把老公老爸往绝路上推, 值不值啊.
141#
发表于 2008-4-24 20:04:53 | 只看该作者

一样一样!

如果你在加拿大犯了事,从中国回到加拿大时,加拿大司法部门也会起诉你的!
142#
发表于 2008-4-24 20:08:22 | 只看该作者
突然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痛恨中国政府,这中间应该不乏赖昌星、高山之流吧。加拿大多好,即使是连环杀人犯,大不了就是个终身监禁,再十恶不赦,你也得跟他讲“人权”。这就是“高度人权”的好处。
143#
发表于 2008-4-24 20:15:03 | 只看该作者
"在全球华人大团结大跃进的今天,作为一个华人,有任何要求应该向我们的祖国提出,决不可以求洋鬼子,尽管他们自己是非中国居民。

作为中国人,不要再利用外国政府的“人权”的幌子来要挟中国,做人不要太CNN, 一定要CCTV!

有一种活比鸿毛还轻,有一种死比泰山还重,陈家的人~~你们切腹吧,人民会记住你们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爱国.你完全是个党棍,党奴.
什么叫爱国?爱国就是要爱每一个中国人,这是基础.尊重人权,比你所谓爱国更重要.如果一个国家连一个老百姓的权利不能保证,你叫老百姓爱你?办奥运,是小事,司法公正才是大事.
144#
发表于 2008-4-24 20:15:05 | 只看该作者
违法必究!!!
145#
发表于 2008-4-24 20:19:31 | 只看该作者
不在中国开奥运,我们什么损失也没有,但如果没有司法公正和人权,我们则都将成为奴隶.
146#
发表于 2008-4-24 20:20:50 | 只看该作者
香港万利达代表:陈太说法与事实不符

出庭旁听的香港万利达公司在加拿大万利达公司的代表赖振军表示﹐看了报道后认为﹐陈妻杨建平的有些说法与事实不符。其一﹐万利达集团公司董事长吴惠天一直不满意陈建源的做法﹐所以从来不与陈建源联系。陈曾多次主动致电或发电邮给吴惠天﹐但吴从未回复。

所以﹐去年10月陈建源回大陆根本不是吴惠天邀请陈建源﹐而是他们认为深圳住宿便宜﹐他们每年都去大陆参加电子展﹐住在深圳。

对于他们自称年销售额上千万﹐赖振军表示不可能。他们这么多年总共从香港公司进货700万加元﹐只收回货款200多万元﹐未收回的有500万﹐哪会有销售上千万的。

另外﹐陈太说陈建源是因为香港万利达公司控告诈骗才被捕﹐实际上香港公司没有在大陆报案﹐在大陆报案的是福建南靖万利达科技公司。赖振军表示﹐他的说法都是有据可查的。
147#
发表于 2008-4-24 20:21:2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waterring]发布
"在全球华人大团结大跃进的今天,作为一个华人,有任何要求应该向我们的祖国提出,决不可以求洋鬼子,尽管他们自己是非中国居民。

作为中国人,不要再利用外国政府的“人权”的幌子来要挟中国,做人不要太CNN, 一定要CCTV!

有一种活比鸿毛还轻,有一种死比泰山还重,陈家的人~~你们切腹吧,人民会记住你们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爱国.你完全是个党棍,党奴.
什么叫爱国?爱国就是要爱每一个中国人,这是基础.尊重人权,比你所谓爱国更重要.如果一个国家连一个老百姓的权利不能保证,你叫老百姓爱你?办奥运,是小事,司法公正才是大事.


什么叫爱国?


爱每一个值得你爱的人,痛恨每一个令你痛恨的人。
148#
发表于 2008-4-24 20:27: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Marsher]发布
感觉这娘俩有点脑不好使, 或者被人唆使的. 本来经济问题(如果是的话), 用钱可以解决的, 在眼下政治极度敏感时期, 把它转化成政治问题, 以为以此可以少出点血. 岂不知, 和中国政府玩政治, 最后可能输得更惨. 咳, 把老公老爸往绝路上推, 值不值啊.
这话在点,经济问题好说,政治问题难言。主动把这个问题政治化,属于自己找抽。
受到警告 149#
发表于 2008-4-24 20:30: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150#
发表于 2008-4-24 20:30:5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WTTO]发布

中国政府如果这样做了就会被指责干预司法。

陈现在的状态是什么?被拘留?正在被起诉?还是在服刑?
关键的问题没有说清楚。如果是被关押18个月未被起诉,明显是中国司法部门的责任。如果正在被起诉,那他雇的律师应该做好本职工作。如果是在服刑,那就争取保外就医吧。
关键问题应该是陈太应该与加国政府交涉使陈获得足够的领事帮助。
美国人季龙粉的经历可以作为参考。


华裔加拿大人在加拿大政府那边就几乎和中国人一样.关加拿大洋人什么事? 这就是加拿大政府的基本态度.除非这件事闹大了,成了国际新闻,那加拿大政府才会一本正经的当着加拿大人来处理了.
所以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必须要把这事闹成国际新闻才行. 想靠这里的中国人来掀起风潮,哎! 难! 因为商的名声不太好,所以很难到中国人的同情. 再一个我感到你你们家做得不对的可能行较大.因为中国出口商出到加拿大的产品,他们赚钱大都是赚国内人的钱,不大会冒险不讲理地赚加拿大商人的钱. 而加拿大的商人是死都要把国内人民币100的商品卖成$100的商品,从中恶赚钱. 你的案子本公子就不太清楚了.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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