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楼主: 文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度报道:陈敏绑架张东岳案件始末

46#
发表于 2006-5-10 23:17:10 | 只看该作者

这句话真的值得深思。

最初由[四海]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提醒家长!



所以,有着5000年文明的古国,到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

:thumbu:
47#
发表于 2006-5-10 23:28:24 | 只看该作者

???

無計划的绑架 不成理由 疑点太多 二万多元 他父母當官付得來 為錢來做案 还是另有內情??????????
48#
发表于 2006-5-11 00:44:10 | 只看该作者
为两万多元而入屋绑架????
我不接受这个说法。。

既然都想通过犯法来获得金钱,在加拿大有很多办法的,
例如种大麻或运输,贩卖大麻,软性毒品等,为什么要入屋绑架这么危险呢?


一定另有其因。
49#
发表于 2006-5-11 01:39:08 | 只看该作者
本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1. 凶手是个道德沦丧,是非不分,凶恶残暴之人.
2. 凶手是个头脑简单,胆大妄为之人.
3. 凶手是个一心一意想留在加拿大,甚至不惜在加拿大坐牢之人.
4.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现在却是在讨论是5年后,10年后假释的问题. 何以告慰小姑娘在天之灵?
5. 此地受害者所付出的成本要远远大于犯罪者所付出的代价.
6. 你被杀死,你是白死! 杀人者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开脱罪责,或减轻罪责;再经过很短的时间以各种理由获得假释.
7. 大家多保重!
50#
发表于 2006-5-11 05:53: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洋迷]发布


很有道理。至少一点是肯定的:陈的律师没有真正为他的利益努力。象他这样的案子,根本就连物质证据都没有真正说明问题的,要在美国,陪审团很可能根本就判他无罪,因为这么一点证据怎么能够PROVE GUILT BEYOND DOUBT。最多一个MASLAUGHTER,几年的监禁。结果陈敏连庭审试运气都放弃了。这中间律师一定起了很大作用。陈敏有罪,但是否罪当如此,深表怀疑。

加拿大的律师富有正义感!

陈敏要么有罪,要么无辜。杀害小东岳,罪恶滔天,既然自己都承认了,何来疑问罪当如此?快醒醒,别在迷迷糊糊的。
51#
发表于 2006-5-11 11:1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提醒家长!

最初由[四海]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提醒家长!



所以,有着5000年文明的古国,到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

52#
发表于 2006-5-11 11:21: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路不平]发布


加拿大的律师富有正义感!

陈敏要么有罪,要么无辜。杀害小东岳,罪恶滔天,既然自己都承认了,何来疑问罪当如此?快醒醒,别在迷迷糊糊的。

依旧有人上窜下跳
53#
发表于 2006-5-11 11:57:4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路不平]发布

加拿大的律师富有正义感!

陈敏要么有罪,要么无辜。杀害小东岳,罪恶滔天,既然自己都承认了,何来疑问罪当如此?快醒醒,别在迷迷糊糊的。

就因为他自己这么容易就认罪了才有疑问,并且还是在很多案情都还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  在西方,只有两种方法可以给你定罪:

1.  陪审团判你有罪.
2.  你自己承认你有罪.

除此之外,所有人都是无罪的.  

陈敏这案子最多也只可能是Manslaughter, 他居然自己承认了二级谋杀!!!  这里是二级谋杀和Manslaughter的定义:

second degree murder - the intentional killing of another person without premeditation (ie killing in the heat of the moment)  [I]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I]

manslaughter - the killing of another person where there is no intent to kill  [I]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I]


如果他不是上了律师的当, 那就是他是个神经病.  要想为死者伸张正义,那就要把事实真相找出来, 而不是草草结案.
54#
发表于 2006-5-11 13:37:16 | 只看该作者

监狱里面那些五大三粗的死刑犯正等着和陈敏一起上断背山

等他出来时肯定已经染上了爱兹
55#
发表于 2006-5-11 14:02:49 | 只看该作者

所有帖子中,我最最同意你的看法

最初由[冬日]发布
陈敏的供词不值得推敲:既然他的计划只是绑架勒索,而后会放了张东岳,那他怎么能保证张东岳被放回家后不说出绑架人是谁?他是张家的朋友,大家都认识,他作案时又没做任何掩盖。那事后即使拿到钱了,警察还不是一抓一个准。除非他拿了钱就跑了,不在加拿大呆了。而他又说勒索是为了留在加拿大。所以他的供词不可至信。

绝对还有可以深挖的空间!!!
56#
发表于 2006-5-11 14:20: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洋迷]发布


很有道理。至少一点是肯定的:陈的律师没有真正为他的利益努力。象他这样的案子,根本就连物质证据都没有真正说明问题的,要在美国,陪审团很可能根本就判他无罪,因为这么一点证据怎么能够PROVE GUILT BEYOND DOUBT。最多一个MASLAUGHTER,几年的监禁。结果陈敏连庭审试运气都放弃了。这中间律师一定起了很大作用。陈敏有罪,但是否罪当如此,深表怀疑。

       警察已经在多处发现他的指纹包括撬门的工具上,这不是证据吗?
     “ 要在美国,陪审团很可能判他无罪”,,,这种说法,更站不住脚!加州SCOTT PETERSON的案子你应该听说过?警察提供的证据恐怕不及陈敏案的证据多。怎么样?还不是死刑吗?
57#
发表于 2006-5-11 14:29: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Hanze]发布


就因为他自己这么容易就认罪了才有疑问,并且还是在很多案情都还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  在西方,只有两种方法可以给你定罪:

1.  陪审团判你有罪.
2.  你自己承认你有罪.

除此之外,所有人都是无罪的.  

陈敏这案子最多也只可能是Manslaughter, 他居然自己承认了二级谋杀!!!  这里是二级谋杀和Manslaughter的定义:

second degree murder - the intentional killing of another person without premeditation (ie killing in the heat of the moment)  [I]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I]

manslaughter - the killing of another person where there is no intent to kill  [I]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I]


如果他不是上了律师的当, 那就是他是个神经病.  要想为死者伸张正义,那就要把事实真相找出来, 而不是草草结案.

     恐怕只有最傻的法官才相信陈敏编的鬼话“不想杀小东岳,拿到钱就会放了她”。。。。。。
因为他们认识,所以陈绝无可能让她回家!因此陈绝对是有杀人动机的!
58#
发表于 2006-5-11 15:04: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sunny2008]发布


陈敏铁了心要留在加拿大,这种解释对我倒是一种安慰

我原来的推论我都不知该不该讲:

我认为,案子长期未破,他们找了个替罪的,私下协议认罪轻判,他们之间有默契,陈敏在监狱没有苦受(这种担心可能是多余的)10年后,25年之内保释回乡,万事大吉!

我怀疑的是加拿大的司法,是否公正?

我只是说说,若管事的觉得会挑起事端,请删掉这个帖子!谢!

我觉得你说得非常有道理,小陈应该争取被引渡回中国,接受公正的审判。
59#
发表于 2006-5-11 19:2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in China, he will be sentence to dealth

最初由[KUIPORNG]发布
in China, he will be sentence to dealth

no doubt.

or be free if his parents spend enough money.

no doubt t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