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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上人行道撞死行人 仅罚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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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2 09:3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本网编译) 今年入夏以来,多伦多已发生了多起自行车撞上行人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上个月,北约克一位骑手在人行道上撞伤了一名行人、并导致其死亡,竟只被罚款3.75元。愤怒且无奈的家属将此事公布给媒体,他们除了呼吁政府加强法规约束外,还请求在路面上划出自行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1-9-2
“骑自行车”,即环保又锻炼身体,好 !
但我们国人要注意了,别让麻烦找上身。
我们来自自行车王国,习惯骑车了。 常常能看到街上的骑车国人,购物的、运动的、..... 。
经常看到“骑自行车的”,绝大多数是知道主动地避让路上行人的,包括看起来似乎20岁以下的国人。
但个别国人 ,尤其是看起来是50~60往上的,可能是经验丰富,艺高人胆大吧,不太注意,常常擦身而过   。
沙发
发表于 2011-9-2 09:59: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确实有很多青少年在人行道在骑车,而且车速非常快,十分危险对于行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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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9-2 10:15:5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骑自行车的比汽车牛逼,比行人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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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9-2 10:23:45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没什么好的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意外。唯一能做的是强制规定给成人车型买保险,保护受害人,似乎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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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10:32:51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没什么好的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意外。唯一能做的是强制规定给成人车型买保险,保护受害人,似乎也不好。
无忌哥哥 发表于 2011-9-2 11: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 ,办法好,但你要小心骑车的拍砖 。 :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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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10:37: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确实有很多青少年在人行道在骑车,而且车速非常快,十分危险对于行人来说。
山蛟龙 发表于 2011-9-2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多。多数我见的绕道而过,有的还会看情况下车推过(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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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9-2 11:00:5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人的问题,我长期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比较慢,看见行人就转到草上,因为我明白那不是我的道,有人问为什么不到车道去,我胆小,70的道路速度,汽车司机多数心理会骂我的。所以只有专用车道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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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9-2 11:21:22 | 只看该作者
我妹妹曾开车在一个路口右转时,一人骑车忽然从右边人行道冲下来,碰倒在汽车前部,看上去倒也不严重,皮肤有些擦伤。那是位中国新移民,觉得自己很有理,就要我妹妹赔她500元私了,我妹也是新来不久,怕公了会涨保险,就赔了他。这事看来应该是他的错。1. 人行道骑车违法,2. 左道逆行违法。不知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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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9-2 11:49:47 | 只看该作者
我妹妹曾开车在一个路口右转时,一人骑车忽然从右边人行道冲下来,碰倒在汽车前部,看上去倒也不严重,皮肤有些擦伤。那是位中国新移民,觉得自己很有理,就要我妹妹赔她500元私了,我妹也是新来不久,怕公了会涨保险,就赔了他。这事看来应该是他的错。1. 人行道骑车违法,2. 左道逆行违法。不知大家怎么看。
rjiyi 发表于 2011-9-2 12:21


如果叫警察可能会各大50 大板。以俺一个朋友的经历,骑车人应该推车过人行横道,如果骑车过按说会吃罚单;但开车的似乎还是会有些责任,比如没看盲点等等,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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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9-2 15:22:44 | 只看该作者
操,比草还便宜。怪不得叫草芥人命。
人行道上只能骑20寸以下的自行车,超过的都应该在机动车道上行使。

这件事故虽然没有刑事责任, 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打官司去吧。最好这33岁的骑车人有点家底,否则不够律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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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9-2 15:29:55 | 只看该作者
應該有自行車專用道。要拓寬馬路比較麻煩,但是把人行道拓寬應該不算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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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9-2 15:36:34 | 只看该作者
房价涨,油价涨,物价全面飞涨,但是罚款没涨。这个好像不太与时俱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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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9-2 15:38:41 | 只看该作者
房价涨,油价涨,物价全面飞涨,但是罚款没涨。这个好像不太与时俱进呀。
夏天很短暂 发表于 2011-9-2 16:36


汽车司机的罚款可是涨了, 而且去法庭打告票总能碰到警察到庭做证, 算不算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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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9-2 15:50:57 | 只看该作者
我妹妹曾开车在一个路口右转时,一人骑车忽然从右边人行道冲下来,碰倒在汽车前部,看上去倒也不严重,皮肤有些擦伤。那是位中国新移民,觉得自己很有理,就要我妹妹赔她500元私了,我妹也是新来不久,怕公了会涨保险,就赔了他。这事看来应该是他的错。1. 人行道骑车违法,2. 左道逆行违法。不知大家怎么看。
rjiyi 发表于 2011-9-2 12:21



    你错了,警察来了会判你全责,因为自行车不算机动车辆,也属于“行人”的一种,而你妹妹在右转的时候并没有确保绝对安全就转弯,已经属于危险驾驶。正常交通法规明确规定,在右转时,如果信号灯是红灯,则必须先停车,确保安全时右转,如果信号灯是绿灯时,也要降低车速至15以下,确保没有行人时才可以转弯。

这个时候,被撞了是最倒霉的。所以你妹妹亏大了,但是一点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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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9-2 15:52:53 | 只看该作者
到附近的地方辦事或購物(只要不是大件),我覺得天氣允許的話,騎車是方便又省時間的,因為有些地方找個泊車位的時間都要好長。
有些人,特別是年紀大的,無論怎麼按鈴,他們都無動於衷。誰說人行道不能騎單車,那都騎到汽車道上去,恐怕開車的人是100%的不高興。我開車時,最怕騎車的人在我走的汽車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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