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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CCEC扒皮,中加官员们,请自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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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6-16 22:05: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6-16 23:29 编辑

“滑井”的坑骗事件中,蒙特利尔中领馆某官员扮演了什么角色,看看下面的链接就清楚(本网链接):
http://bbs.51.ca/thread-805838-1-1.html
然而,陆陆续续的骗局曝光之后,“滑井”在中加政商舞台越发爬得高,有中加双方官方高层出面站台,新成立了CCEC(加拿大华人企业家理事会),可是,从法律层面看,这是个什么怪胎?!

领事馆官网上说,这是一个“非盈利”组织,该组织官方登记信息显示其司法管辖是魁省民法。尼玛,魁省非盈利组织的司法管辖是旧版公司法之第三篇好吗?适用法律都弄错的高大上难怪有骗子混在其中,可是却受到中加两国的官方加持!然后,依照法律,任何一个魁省非盈利组织要求至少有3名董事(director/administrator),尼玛,这个怪胎CCEC居然只有两个人!

有图有真相:
相关来源链接:蒙特利尔中领馆:
http://montreal.chineseconsulate.org/chn/zlgxw/t1468249.htm
“滑井”给八婆网站的贡献(还能更自黑、高级黑一点吗?):
http://go8po.com/news/2017/06/07/%E8%B4%BA%E5%8A%A0%E6%8B%BF%E5%A4%A7%E5%8D%8E%E4%BA%BA%E4%BC%81%E4%B8%9A%E5%AE%B6%E7%90%86%E4%BA%8B%E4%BC%9Accec%E7%99%BB%E4%B8%8A%E6%96%B0%E7%9A%84%E5%8E%86%E5%8F%B2%E8%88%9E%E5%8F%B0%E5%8D%8E/

律政混混,IForYou, 《魁北克新公司法中法英三语对照及麻辣诠释》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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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8 07:07:4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6-18 07:10 编辑

为什么CCEC在REQ的申报中,管辖法律是魁北克民法(Civil Code of Quebec)?

首先,这就说明CCEC并不象各方新闻通报(尤其是中领馆的官方通报)说的那样是“非盈利机构”, 而是盈利的。3372516909这个NEQ号,说明它的真实法律属性很可能是“合伙人制”(partnership),这又代表什么意思? 简单说,大部分律所的运作机制就是合伙人制,合伙人当然要利益分成,所以它当然就是盈利机构,所有会员要签署partnership agreement来确认各自的利益分成!

那么为什么要把盈利机构撒谎成非盈利机构?CCEC宣称是“企业家理事会”,新闻报道透露创始会员30多人,注意看那些现场照片中佩戴的胸牌,有白色胸牌也有和CCEC的LOGO一致的红色胸牌,所有,红色胸牌佩戴者很可能就是CCEC的创始会员身份,很多官员也是佩戴红色胸牌的,而partnership的申报,可以隐藏掉很多利益交换的实质。

至于这个CCEC是不是官方向“滑井”定向输送特惠利益, 把中新网的新闻和“滑井”发布的通告对比起来看就清楚了:

中新网发布的CCEC活动计划全部是"滑井"筹划的内容,却不敢提滑井;http://www.chinanews.com/hr/2017/06-03/8241096.shtml
另一边,“滑井”的通告当然把自己的LOGO冠在所有国际、官方活动之上......
http://go8po.com/news/2017/06/07/%E8%B4%BA%E5%8A%A0%E6%8B%BF%E5%A4%A7%E5%8D%8E%E4%BA%BA%E4%BC%81%E4%B8%9A%E5%AE%B6%E7%90%86%E4%BA%8B%E4%BC%9Accec%E7%99%BB%E4%B8%8A%E6%96%B0%E7%9A%84%E5%8E%86%E5%8F%B2%E8%88%9E%E5%8F%B0%E5%8D%8E/
郭文贵看了,是不是都要自叹当初收受的官方好处不如“滑井”多?

中新网不敢说出真相.jpg (26.42 KB, 下载次数: 99)

中新网不敢说出真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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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井的通告说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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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8 08:11: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6-18 08:27 编辑

把盈利机构撒谎成非盈利机构已经不是出糗的问题,而是涉嫌掩盖钱权的利益交换实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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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9 19:56:5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敢点赞,但至少没有人反对,就说明这至少不是有害的声音!

淹没质询的声音无助于反腐,尤其是对这样明显郭文贵式的钱权腐败,把国家间的互利政策特惠给一个诓骗成性的无良商贩,中方官员对"滑井”的粉红标签(破产、不良资产、不遵守上市股份公司公开原则)上市应该是背书?还是善意提醒股民防止上当受骗?为什么国内的金融机构在向股民普及国外上市公司常识并给予警示的同时,中国驻蒙特利尔领事馆官员反倒不分青红皂白、看到“上市”二字也不问真假虚实、不做点功课就“恭喜发财”?!

发展经济不是要助长金融诈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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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8-2-14 16:34:39 | 只看该作者
下一个鲁炜?四年任期被革为两年的离职讲话上,不思悔改,还在为非法非盈利组织以及诓骗垃圾股背书!
http://montreal.chineseconsulate.org/chn/zlgxw/t1535440.htm
见下图以及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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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17:22: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8-1-28 17:27 编辑

"届时到场观众超1.5万人"
http://ccecouncil.org/cn/bulletin/notice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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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17:18: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8-1-28 17:38 编辑

《中加旅游峰会在蒙特利尔举行》

同一天,有严密组织的游行示威也在蒙特利尔举行,人品真没的说......

另外,中加旅游峰会的背后,是非法非盈利组织CCEC, 以及包装垃圾股(Pink Limited)上市背后、实为圈钱的坑骗公司“滑井”!

某华人公司微信集资合法吗?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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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09:06: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8-15 09:23 编辑

蒙特利尔使馆官员,面对事实确凿的官商勾结、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触犯刑法的问题,各种力挺、洗白,到8月13号晚上,在约克论坛被死亡威胁并封杀,没有蒙特利尔使馆周永新康的功劳?呵呵~~~

幸亏无忧还有这个帖子,已整理英文版放在Tumblr上:https://yes-justice-seeking.tumblr.com/

约克那些键盘党棍有多无耻!一边用“不死鸟”(下图中的“lz”)的电脑账号发些高大上维护华人、妇女的文字,一边用Purgatorio的手机账号给自己的帖子无耻贴金献媚、用各种下流的文字打压给出不同建议的账号!律政江湖还是最先赞“不死鸟”的帖子的,只是因为给了一点建议,就被他自己的一群粉丝号围攻,到后来被网管把律政江湖的揭黑贴移到一个冷藏版,保留Purgatorio的死亡威胁,并被封杀!移贴冷藏跟纠纷一点关系都没有,显然是受了高层施压。

至于为什么判定“不死鸟”和Purgatorio是同一人,不光是下面附图透露的玄机, 两人泄露的个人信息也吻合:“男, 180cm, 175磅”

话说回来,CCEC和蒙特利尔领事馆的丑闻被大波英文放送,也是应了这个Purgatorio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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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再高大上,抵不过周永新康之流对上媚颜,对下酷吏,一边对郭文贵咬牙切齿,无计可施,一边殷勤栽培郭文新贵。海外华人的拳拳爱国之心,就是被这些无知无耻的周永新康、以及网上成群和郭文贵一样靠炒房豢养其网上职业地痞生涯的党棍冰冻的!吴京拍多少《战狼》,也抵不过官僚虚伪无耻的表演!

民心一旦去,永远不回头!-
律政悟空,IFor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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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9:26:41 | 只看该作者

链接中的这篇文章很说明问题,郭文贵也好,郭沫若也罢,这一类人在当下都是春风得意的“人生赢家”:

http://www.backchina.com/forum/20170811/info-148834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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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7:54: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8-12 18:10 编辑

这里面不但黑冰重重,还有狗血的剧情~~~原则上说,我对狗血剧情没兴趣。但土豪骗子、周永新康和郭文新贵无法无天的嚣张气焰如果持续每况愈甚的话,总有被彻底揭穿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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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5:51: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8-12 22:35 编辑

*花律师的精彩表演(41:06开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R766jYtxQQ

关于她的法律执业经历:2016年说她在北京做了26年的律师,也就是说1990年就获得律师资格:

她在LinkedIn中说是1994年:


下面是北京律师协会查到的记录:资格取得时间是2002年:



以及另一个揭露贴:http://www.rcinet.ca/zh/2016/06/13/5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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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5:3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8-12 15:40 编辑

还拿这位“律师”的法学学历说事:http://ccecouncil.org/cn/membership/Irene_Peng.html
人大法学毕业,其海外法学学历总共只有3年,却有三地的执业律师资格“加冕”,“丰富”的跨国法律执业经验。

问问蒙特利尔那些曾经在中国是律师,后来又在蒙特利尔真正拿到律师资格的人有多辛苦(蒙特利尔*花速成律师除外,她也是大话西游的节奏~~~),其中一位以“八年抗战”形容其在蒙学法律的经历;另一位在名校重修法律获得学位后,只为了过语言关就磨炼了两年。和这两位真枪实弹的执业律师比,彭大律师的速成镀金“履历”真真可以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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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1:06:45 | 只看该作者
虽然CCEC和领事馆都说它是在加拿大成立的,但从CCEC网站的中文、英文、法文章程来看,它是先有的中文章程,照抄的国内非盈利组织模板,然后翻成英语,而法语,却乌龙成笑掉人大牙的土豪章程
http://ccecouncil.org/fr/charte.html

Commanditaire du Titre (冠名赞助商)
Commanditaire Diamant(钻石赞助商)
Commanditaire Platinum(白金赞助商)
Commanditaire d’Or (金牌赞助商)
Commanditaire Silver (银牌赞助商)甚至还包括:
LES NOUVELLES, BULLETIN, ?V?NEMENTS ? VENIR (待建中的新闻、公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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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09:18:23 | 只看该作者
每当有揭露涉及官员黑幕的帖子出现时,就有大量的假证书、假学历代理广告甚至是低级的色情广告信息大量涌现,今天仍然如此!

在另外一个华人论坛,类似做法有:论文代写写手跑出来“定时”灌水,写心灵鸡汤:“做好自己就够了”。说这话的人,只怕哪天也要被其他人轻描淡写一句“做好自己就够了”气死!那就真的很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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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08:39: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8-12 08:43 编辑

CCEC的英文章程里承认它的“慈善募捐”资金筹措计划,以它连合法成立的非盈利组织都不是的这一事实来看,它的任何“慈善募捐”都是非法行为!尤其是有了山东同乡会严重涉嫌以募捐名义将募集捐款弥补金融诈骗缺口、并涉嫌对当事人的死亡负有重大责任的前车之鉴,非法募捐是严重危害华人社区的一块黑冰

http://ccecouncil.org/en/chart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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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08:17:10 | 只看该作者
注意看,它在中文章程里说的“募集慈善捐款”完全没有在法文章程里提及,为什么?因为法文章程是骗歪果仁的,它在REQ注册的根本不是“非盈利组织”!非盈利的说法只是用来骗看中文的华人的!!!

任何谎称“非盈利”的机构对社会的危害都是极其巨大的,任何人都有义务向当地主管单位举报!

REQ: http://www.registreentreprises.gouv.qc.ca/en/nous_joindre/
RCMP: http://www.rcmp-grc.gc.ca/scams-fraudes/rep-sig-e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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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08:16:39 | 只看该作者
它的中文章程有这么几个章节 (http://ccecouncil.org/cn/charter.html):
一)      CCEC理事会的创建:
二)      CCEC的性质和宗旨:
三)      CCEC会员及会籍:
四)      组织管理机构和主要职责
五) CCEC议事表决规则:
四)  CCEC的经费筹集及管理
五)经费使用及财务管理:
六)CCEC活动
八 )责任与荣誉


(草包是这么数数的123454568......)

它的法文章程全部内容如下:(http://ccecouncil.org/fr/charte.html) :

Commanditaire du Titre (冠名赞助商)
Commanditaire Diamant(钻石赞助商)
Commanditaire Platinum(白金赞助商)
Commanditaire d’Or (金牌赞助商)
Commanditaire Silver (银牌赞助商)甚至还包括:
LES NOUVELLES, BULLETIN, ?V?NEMENTS ? VENIR (待建中的新闻、公告、事件)


加拿大官方看了这么土豪非盈利机构成立章程不知要哭是笑,还是亮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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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08:15:58 | 只看该作者
细扒CCEC的章程:

按照加拿大的NFP(not-for-profit)法律(联邦或省级),非盈利组织的成立先要递交Articles(成立宪章),包括组织的名称、目的、总部地址、发起人以及初始董事(不少于3人)等信息,其中的“组织目的”(Purposes/satement of the purpose of the corporation)要交代清楚其非盈利的组建目的,它是成立宪章的核心,字数不会太多,因为它是成立宪章表格的一部分而已。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颁发成立证书,后面附的就是这个递交通过的宪章表格。一般是在组织成立之后,才会拟定章程(by-laws),这个很长,十几页到几十页都有可能。

这个CCEC,口口声声说它是在加拿大成立的非盈利组织,既拿不出在魁省成立的非盈利组织证书:



也拿不出联邦非盈利组织成立证书:


在它的中国官方网站(org/cn)上,其章程既不是Article也不是By-laws:
http://ccecouncil.org/cn/charter.html

再看它的法文版章程是什么玩意:
http://ccecouncil.org/fr/chart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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