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就不应该遣返,这是原则问题。
坚决反对遣返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
应该把他们终身监禁或者枪毙掉。不能把他们遣送回所谓的“祖籍国”。把他们遣送回所谓的“祖籍国”等于是为恐怖分子输送新鲜血液!
支持“遣返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的人都是糊涂虫。
坚决反对剥夺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的国籍!如果他们只有加拿大国籍,你如何去剥夺?想一想吧!如果剥夺他们只有的加拿大国籍公民的国籍,他们就成为无国籍人士,按照联合国的有关决议也是不妥当的。最主要的是,如果法庭判定他们要杀很多加拿大人进行恐怖活动,而加拿大法律都不能把他们枪毙,说明加拿大法律系统有严重问题!
这个法律会造成不平等的加拿大公民。例如说,恐怖分子本人和他的爸爸是加拿大出生的,他的爷爷是约旦出生的,依据这一点就把恐怖分子驱逐到约旦,俺认为这是严重错误的行为。因为他并没有约旦国籍,这是很可笑的恐怖行为,俺觉得这样做很可耻!即使把他驱逐到约旦,很可能又给恐怖分子输送了新鲜血液,他很可能又潜回加拿大再次进行破坏活动!如果这样做,保守党就很卑鄙了,居心不良!
政府说你是恐怖分子,你就是恐怖分子。政府说你是间谍,你就是间谍。我们华人的后代可能也会遇到相似的情况。
希望保守党能够对这个反恐法案进行适当的修改。不要剥夺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的公民的唯一国籍,也不要遣返。生是加拿大的人,死是加拿大的鬼。对于此类恐怖分子,罪行极大,直接由法官判定枪毙或者终身监禁。如果对于此类罪行极大的恐怖分子,都不能由法官判定枪毙或者终身监禁,那说明加拿大的司法系统有严重问题,需要改革。
如果他拥有双重国籍,那么剥夺了加拿大国籍后,他还有另外一个国籍,那么驱逐到另外一个国家还是合理的!俺也支持剥夺拥有双重国籍的人的加拿大国籍!这个没有任何问题!
俺是要讲一讲如果他们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没有第二个国籍!),你如何去剥夺?俺说的是如何对待单重国籍的人!
C-24法案也要剥夺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的公民的唯一国籍!如果他们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你如何去剥夺?你太盲目了! 希望你再仔细想一想。
C-24号法案的权力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止是新公民,甚至在加国出生的公民,即便是出生在加拿大、只具有加国国籍的人,也可能被剥夺国籍。
什么理论上双重国籍?说恐怖分子理论上有双重国籍等于给他莫须有罪名加造谣!保守党在开国际玩笑吗? 对恐怖分子要么枪毙要么终身监禁,其它的都是瞎扯。
恐怖分子犯了加拿大的法律, 应该受到加拿大法律的严惩,人家约旦都没有要求引渡, 倒是把人给放走, 遣返回中东国家等于给恐怖分子输送新鲜血液,明明是支持和纵容恐怖分子的措施。
坚决反对剥夺在加拿大出生并且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加国公民的国籍!如果他们只有加拿大国籍,你如何去剥夺?想一想吧!如果剥夺他们只有的加拿大国籍公民的国籍,他们就成为无国籍人士,按照联合国的有关决议也是不妥当的。最主要的是,如果法庭判定他们要杀很多加拿大人进行恐怖活动,而加拿大法律都不能把他们枪毙,说明加拿大法律系统有严重问题!
如果他们出生加拿大只有加拿大国籍(没有第二个国籍!),你如何去剥夺?
这个法律会造成不平等的加拿大公民。例如说,恐怖分子本人和他的爸爸是加拿大出生的,他的爷爷是约旦出生的,依据这一点就把恐怖分子驱逐到约旦,俺认为这是严重错误的行为。
例如:被定罪的恐怖分子阿玛拉(Zakaria Amara)是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只有加拿大国籍,并没有约旦国籍,但是保守党说恐怖分子理论上有双重国籍,可以申请双重国籍,因此应该遣返约旦,这是很可笑的狡辩行为,俺觉得这样做很可耻!即使把他驱逐到约旦,很可能又给恐怖分子输送了新鲜血液,他很可能又潜回加拿大再次进行破坏活动!我们华人的后代可能也会遇到相似的情况。如果这样做,保守党就很卑鄙了,居心不良!
俺也认为新反恐法违宪。C24没有被监督,凌驾于法律之上,容易被滥用。政府说你是恐怖分子,你就是恐怖分子。政府说你是间谍,你就是间谍。威胁杀人,威胁放火应该也是恐怖分子,也可能会被剥夺公民身份。
按照保守党C24法案的规定,该法案会把出生在加国的华人后代(他们尽管只有加籍,这是唯一拥有的国籍!),因为华人是大陆来的,所以华人的后代就会被遣送回大陆!
但是白人来自欧洲,不会被遣返回欧洲,因为他们是old stock! 只是针对非白人移民,所以是歧视,可耻!不但排华,而且排其它少数族裔!
在上个月,被定罪的恐怖分子阿玛拉(Zakaria Amara)成为首位被剥夺公民身分的人。这起案件引发全国的热议,许多人认为政府取消加国公民国籍的权力太大了。不过,人们很快就发现这个法案的权力其实比想象中的更大。
盖亚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只有加拿大一个国籍。 盖亚于1987年出生于蒙特利尔,他的父母是巴基斯坦移民,但是在生盖亚的时候,他们已经获得加拿大国籍。
联邦政府取消恐怖盖亚公民身份的理由是,由于巴基斯坦在2004年才正式取消双重国籍,所以盖亚出生的时候,其父母“可能”具有双重国籍,从而也令盖亚具备巴基斯坦国籍。
法庭的文件指出,盖亚曾声明自己的父母在获得加拿大国籍时,已自愿取消了巴基斯坦国籍,所以他出生时并没有巴基斯坦国籍,而他也从来没有申请过该国国籍。 然而,联邦政府不这么认为,也不打算向巴基斯坦政府确认,直接准备取消盖亚的国籍了事。
沃德曼说,盖亚是加拿大历史上首度被剥夺公民身分的土生加拿大人,这显示了C-24号的本质,“也是BC省公民自由联盟(British Columbia Civil Liberties Union)与难民律师协会认为新反恐法违宪的原因。”
在近20年来,都没有听说过华人公民权被取消的案例,即使曾经有人在入籍后被发现移民身分曾经造假,但往往会因为已经入籍而免于追诉。但从上述新法颁布后的最新案例来看,入籍后也照样会被追诉。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该人士的加拿大国籍被取消,将成为无国籍人士。
保守党新修订的公民法(C-24法案)实际上对已取得公民身分的移民同样有约束力,若移民局证实有关人士通过假结婚获公民身分,即使已入籍仍有可能面临被剥夺加国籍。根据新岛日报报道,已经有华人通过假结婚移民获公民身分面临可能被取消公民身分的案例。
有许多华人移民误以为保守党新的公民法,主要是针对从事恐怖活动和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士更为严格,只有具有双重国籍的被判定为恐怖分子的人,才会被剥夺加拿大公民身分。但是自新法实施后,对所有归化入籍的公民的管理都更为严苛。
保守党新的公民法对归化入籍人士是愈来愈严格,其中规定了许多公民权可以被取消的情况。除了恐怖分子和双重国籍人士外,之前或在境外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士,包括单一国籍的人士都在被规管的范围内,即使只有加拿大国籍也会被剥夺国籍,成为无国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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