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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人声援梁彼得请愿签名破10万 白宫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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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2-21 13:4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站上发表请愿书
  据美媒2月20日报道,纽约华裔警察梁彼得被定罪后引起全美华人的不满与愤怒,为了声援梁彼得,在美华人在白宫请愿网站上发表请愿书,要求检察官撤销对梁彼得的起诉。至请愿结束,请愿书上已经有近12.4万民众签字。美国白宫做出了回应。
  请愿书写道:“检察官出于政治目的起诉梁彼得,亚裔警员梁彼得成为了一只替罪羔羊。”请愿书还提到此前发生的弗格森布朗案和史丹顿岛加纳案中的非亚裔涉案警员均未被起诉。而梁彼得当时只是枪支走火经天花板反弹射到了被害人格雷,并非故意杀害。
  白宫请愿网站回复到:“白宫不能插手决定州检察官或者地区检察官是否对某人提出起诉,对于此案,纽约市警察局和地区检察官才是此案更多信息的最佳来源。”白宫还表示,当局一直致力创建更安全,更强大的社区。然而在全美多地,不同肤色的种族和执法机关之间却存在着深深的不信任。执法机关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安全,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无论是弗格森还是纽约的史丹顿岛,亦或是克利夫兰还是巴尔的摩(这些城市都发生过具有争议的非裔在警员执法过程中致死事件),这些事件都让全美甚至世界都关注这一问题。正像五月份司法部长林奇所说的,警民之间的信任问题是这个时代的问题,每个城市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世界一流的警力为民众的安全服务。而每一个警员,都应该享有相应的训练,工具和支持来保证他们有效安全的做好本职工作。
  白宫在回复中表示以他们的立场不能干预联邦或州府的司法进程,但承认全美爆发了太多有色种族和执法机构的冲突,希望奥巴马总统在去年 12月设立的21世纪治安专门小组能够解决进程和少数族裔社区之间的不信任问题。白宫还提到奥巴马对于警民矛盾之间的一系列举措,包括成立执法专家,学院派和社区领袖,民权领袖在内的特遣小组,致力于建设有力和谐的警民关系,还包括提出应扩大警员佩带随身摄像头的范围等。
  报道称,事实上,虽然白宫回应请愿无法影响司法进程,但这种公开支持活动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梁彼得案和在美华人的弱势处境,一方面壮大声势,呼吁社会关注,另一方面也能凝聚社群力量。加上全美各大城市筹划中的各种“挺梁”游行示威活动,足以可见华人已经越来越敢于为自己发声,拒做“哑裔”,也绝不再做主流社会眼中那些“沉默的模范少数群体”。
  目前北美三十多个城市和地区的华人纷纷策划声援梁彼得的游行。


阅读详情: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16/02/21/411627.html#ixzz40pTtpz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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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5 09:13: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6-2-25 09:29 编辑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25 08:55
哎呀,我的天呐,你克生猪跟任何一个懂法律的人这样说,人家都会对你这法盲言论不屑一顾.
你要是能管好自己 ...

你算了吧, 这和民事庭的诉讼完全是二码事.。。法庭基本上被检察官所控制, 检察官这种情况基本上是执行上方命令, 而大陪审团基本上就是橡皮图章。

我不是没有和检查官交锋过, 虽然只是交通告票的小案,还是在渥太华.。。。虽然我实际上是超速了(我是随车流, 前后都有人超速!), 但是我还是赢了的.。。因为我看出了警方提供的雷达表的检测记录是警方伪造的, 白人检察官只得把这个告票作废和解.。。官司若继续打下去, 这个警察我可以将他送进班房。。。所以不要以为检察官和警察一定是伟光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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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2 10:02: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你猜吧 于 2016-2-22 10:48 编辑

  《为什么梁彼得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前几天看了中文媒体关于梁彼得案的几篇文章,刚开始我也很困惑,为什么一个走火误杀会判那么重。直到昨天我无意中看到梁彼得的配枪,由于接受过长期的枪械训练,我瞬间反应过来那几篇文章很可能只选择性披露了部分事实。所以我去找了一下相关的英文报道,发现陪审团在梁彼得案上作出的裁决,并非如一些中文媒体口中所说的不公。

       梁彼得之所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
  事发时梁使用的是一支格洛克G19手枪,纽约巡警的标准装备。熟悉枪械的人看到这可能已经意识到问题,那就是这支手枪几乎不会走火。通常我们讲的枪械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枪械故障,在没有扣扳机的情况下自己击发;另一种则是由于使用者紧张或惊恐,无意中误扣扳机。G19的设计非常特殊,它有个保险在扳机上,没扣扳机时保险会自动弹起顶住扳机,这个保险只有在扳机被扣下时才会打开。而纽约警察学院的枪械教官也证实了这点,纽约警局内的G19走火一年仅有20次左右,并且极少由枪械本身引起。
  更不要说纽约警局为了防止误击,所订购的G19都是更换过扳机弹簧的定制版,Trigger Pull力度达到12磅(约合5.44kg)。要知道G19原厂扣发力度仅5.5磅,而另一款被美国军警广泛使用的P226手枪也才6.5磅。换言之,要击发一支NYPD定制版的G19,需要很大的力度,无意中误扣的可能性很低。而经过枪械专家的测试,梁的G19手枪实际扣发力度为11.5磅,陪审团12 位成员都试过这只手枪,给出了「并不容易扣下扳机」的结论。

  二
  在中文媒体的报道里,梁彼得被普遍描写成一个菜鸟新手的形象,认为他的犯错是由于经验不足情有可原。纽约警局对菜鸟警员的认定标准是入职低于2年,但事实上梁彼得入职已经快18个月,也就是一年半;而他作证时也承认巡查那栋建筑将近一千次,所以梁彼得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菜鸟,经验不足的说法在陪审团面前很难站得住脚。
  梁被起诉的二级误杀罪,很关键的一个因素是鲁莽(Reckless),也就说控方要证明梁主观上明知有风险致他人死亡,但依然不顾后果放任发生。在这里有3个细节比较值得关注,首先梁掏枪是在他推门进入楼梯间前,换言之他当时还没有身处危险中;其次梁和他搭档事发时正在做从上往下的垂直巡逻 (Vertical Patrol),他们从8楼进入楼梯间遭遇7楼的死者时,处于射击上的优势高位;最后梁明知事发时的楼梯间非常狭窄,很有可能发生流弹伤人。
  梁对这三点的辩护是他当时正处于一个犯罪高发地带,而他通过门上小窗发现楼梯间一片漆黑感到有危险,所以他提前掏枪以保护自己。从我个人角度讲,我认为梁的说法是合理的,他提前掏枪行为也并不过分。但是法庭上的诉讼是很扣字眼和讲究因果关系。梁在推门前还是推门后掏枪,因果逻辑上存在很微妙的差异;而在梁相对死者占据优势位置,又明知楼梯间狭窄的情况下,他在陪审团眼里已经输了道理。

  三
  上面讲的几点虽然对梁不利,但并非他被定罪的真正原因。梁之所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是因为他在开枪后一系列让人目瞪口呆的作为,也正是几乎所有中文媒体报道里都忽略不提的事。那就是他在开枪后没有呼叫急救车,也没有主动施救受害者,更没有马上通报总台。梁在庭审上解释说他当时并没有立刻意识到子弹射中人,几分钟后才发现Akai Gurley倒在血泊中。
  事发时Akai Gurley正和他女友在一起,距离梁开枪的位置只有一层楼。死者女友说Akai Gurley在中枪后慘叫着向楼下跑,最终体力不支倒在5楼,而他女朋友在5楼哭喊求救。我猜死者当时也没明白怎么回事,以为是黑帮寻仇,中枪后第一反应往楼下逃跑。但大家想想,一个人中枪后有可能不发出任何声音吗?梁会听不到Akai Gurley的慘叫声、脚步声和倒地声吗?更不要提后来他女友的哭喊求救,所以这个可能性是非常低。
  并且梁在开枪后的一系列行为很反常,根据他搭档Landau的证词,梁开枪后第一时间去找子弹外壳,并亲口说「他要被炒掉」;然后他不肯让Landau通报总台,要求先打电话给上司寻求帮助,接着失联长达整整6分半钟后才回应总台的呼叫(以上几点梁在庭审中都承认,他解释不想惊动其他人)。要知道配枪走火如果没有伤到人,并不至于开除。梁种种不合逻辑的反应,说明他当时很有可能完全清楚知道他打中人,他说没意识到只是借口,而检察官更直接在庭上指控他撒谎。
  那么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根据庭审的报道,梁彼得在开枪后头两分钟内找子弹外壳,并对Landau说他要被炒掉了。与此同时,Akai Gurley的女友和邻居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急救车,还试图以心肺复苏术抢救Akai Gurley。纽约警察总台接到报案后,马上使用无线电联系梁和Landau却没有收到回复。紧接着2分钟到4分钟内,梁和Landau就是否上报总台发生争执,梁阻止了Landau上报总台,并向他借手机打给上司。Landau借手机后又拿了回来,梁没能联系到他上司。之后4分钟到6分钟内,梁和 Landau走到5楼找到倒在血泊中的Akai Gurley,但梁依然没有对Akai Gurley实施心肺复苏术,而是用手机发短信联系警察工会代表寻求帮助。工会代表回复短信让他上报,梁这才回复总台呼叫确认有开枪,此时距离他开枪已经过去6分半钟。

  四
  梁彼得在开枪后没有及时抢救Akai Gurley,是他被判二级误杀和渎职的关键。事后抢救未必能百分百救活受害人,但这在法律上的区别却非常大。以前有个案例,一个女生反抗性侵,不小心捅了罪犯几刀,之后她过于惊慌,看着罪犯在血泊中慢慢死去没有施救。由于她没有及时施救,导致她本来是正当防卫,最后却变成了误杀。这还是普通人对罪犯的行为,更不要说梁彼得作为警察开枪射中无辜路人,从头到尾居然没有任何抢救,只想着如何减轻责任,不要丢掉工作。控方甚至用”Care only about himself in the minutes after firing, not whether anyone had been hurt”这样的话形容他,换言之,梁彼得没有尽到一个警察应有的Duty和Responsibility。
  陪审团之所以裁决梁所有罪名成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们认为梁的诚信有问题。在事发几天后,纽约警局举行过一次内部交叉聆讯,而梁和他搭档Landau在被隔离的情况下,对整件事经过的描述是有出入的,而这份聆讯报告最终又被交给了陪审团,Landau后来还上庭指证了梁,这对于梁彼得的证词可信度来说非常致命。
  更不要说梁一直否认他把手指放在扳机上,他的证词在弹道鉴定和枪械分析面前根本站不住脚。梁还说他事发后有通过警察无线电叫急救车,但检察官出示了当时的无线电录音,而梁并没有叫急救车。再加上他一直坚持表示没有听到声响,没有意识射到人等等,这些都给陪审团留下了极坏的印象。
  我看到有人拿梁彼得和之前白人警察过失导致死亡却没有被起诉的案例比较。首先很多被拿来比较的案例,在发生的时间上比梁彼得案要晚,涉事警察并不是没有被起诉,而是还在等待检方起诉中(必须提醒下梁彼得案发生在2014年)。其次,梁彼得案中的Akai Gurley是完全清白无辜,而很多被拿来比较的案例,例如Ferguson案中的黑人是有袭击警察的企图,两者完全不具有可比性。我搜索了一下类似的案例,目前最接近梁彼得案的是同样发生在纽约的2004年「Richard S. Neri Killed Timothy Stansbury Jr.」,那个案子中的警察确实没有被起诉。
  但那个警察做了一件梁彼得没有做的事,那就是在陪审团决定是否起诉前,亲自出席了听证会,在陪审团面前解释和作证。要知道在很多极具争议性的案件中,涉事警察都会选择出席听证会,因为这不仅仅是解释和作证,更是一个展示忏悔和道歉,取得陪审团和公众谅解的绝好机会。试想下一个健壮的男性警察,在公众和陪审团面前因为误杀平民而痛哭流涕泣不成声,那是非常有震撼力很能让人同情的。而梁彼得却很罕见地拒绝了在陪审团面前作证,他给人一种很没诚意和害怕被质询的感觉。我个人的猜测是,梁彼得当时还不知道检方掌握了多少事实和证据,他担心在陪审团面前作证,一不小心会自相矛盾,所以他选择放弃了这个机会。

  五
  这两天看了无数的报道和文章,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立场决定了叙述(Narrative),而叙述引导修辞」。写这篇文章的初衷只是想补充在绝大多数中文媒体上缺失的一些细节,希望能帮助不清楚内情的人更好地去判断。在写的过程中,我也小心翼翼尽量不偏向任一边。
  我认为梁彼得一案要切割成两部分来看:事发时的失误开枪和事发后的抢救缺乏。梁彼得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更多是因为后半部分的缘故。但各大中文媒体几乎避而不谈,只一味强调前半部分梁彼得的失误开枪,实际上有误导的嫌疑(这里传授点私货,多年经验告诉我中文媒体不可信,特别是海外各大留学和移民的公众号)。从我自己的角度看,我认为这个误杀确实是个意外,梁并不是有意犯错;但考虑到他事发时的作为和后来的态度,他被判二级误杀罪和渎职罪并不能说是无辜。另外补充下,目前此案只刚完成裁决部分,具体的量刑要等到4月份,网上流传的15年是最高刑期,实际量刑范围在5到15年间。

  有人说梁很可怜,年纪轻轻大好前途就这么断送了,但最可怜的难道不是因梁的失误和不作为,遭射杀的无辜路人Akai Gurley吗?而Akai Gurley还是两个刚出世小孩的父亲,如果梁彼得量刑过轻甚至无罪释放,那才叫真正的司法不公吧?梁的失误是他犯错的原因,而不是他犯错的理由。试想一下,如果一个警察因为感到有危险就可以随意掏枪乱指,误杀了人惩罚很轻,那还有几个人敢上街?再换位想一下,如果当时从8楼推门而进的是Akai Gurley,他因为感到危险提前拿出手枪,然后误开枪射杀了刚从7楼巡逻出来的梁彼得,那陪审团会怎么判?恐怕就不是误杀罪那么简单,估计Akai Gurley牢底都得坐穿。我要提醒一下,警察的身份并不代表在道义上就天然正确,作为执法力量的象征,他们更多时候承担比普通人还要严厉的标准。我也很同情梁彼得,但他应该为了他的所作所为受到惩罚,真的不能用”失误”这样轻描淡写的字眼一笔带过,那可是一条无辜人命。(作者:LeMcD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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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2-21 15:02:25 | 只看该作者
喜欢的游行口号。

Justice: yes
Politics: No

Accident != ( NO) Crime
No Scapegoat

Deep Sympathy to Gurley's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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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2-21 15:52:28 | 只看该作者
白宫耍官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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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2-22 08:36:01 | 只看该作者
白宫的反应有水平啊,说华人投错了地方,找错了门,并告知白宫不会做啥与应该去哪儿反应问题。
10万美国华人找错了门?若属实则不丢人吗?

我认为华人不要老玩人海战术、老依仗人多,要靠才德赢得信任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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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2-22 08:54: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你猜吧 于 2016-2-22 08:56 编辑
遥望王师又一年 发表于 2016-2-22 08:36
白宫的反应有水平啊,说华人投错了地方,找错了门,并告知白宫不会做啥与应该去哪儿反应问题。
10万美国华 ...

这坛子里竟然是老于看出这10万白宫签名是丢人.老于大事原则上不糊涂呀!比99.99%的辫子强.
我早就说了,签名是丢人,游行是帮倒忙.
可SB们把辫子国那一套照搬过来,用以抗议所谓的不公判决.
一群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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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2-22 10:32: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6-2-22 10:34 编辑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22 08:54
这坛子里竟然是老于看出这10万白宫签名是丢人.老于大事原则上不糊涂呀!比99.99%的辫子强.
我早就说了,签名 ...

过奖了。
1、华人显然有人数多的优势,但不要糟蹋该优势;
2、华人特需要提升素质,人人争当真正优秀的人,而不做流氓、无赖、混蛋、恶棍等低劣的人。

我想问:全世界各国的华人在所居住国的名声分别是好还是坏?为啥呢?

李伟光、杀害自己的亲妈年青男子、纽约的那位杀害自己的亲嫂子及其几个孩子的华人,这三位都是极其严重地败坏华人形象的恶劣、恶毒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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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2-22 10:47: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6-2-22 10:52 编辑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22 10:02
  《为什么梁彼得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前几天看了中文媒体关于梁彼得案的几篇文章,刚开始我也很 ...

你的这篇短文写的挺好。
我认为:
1、一定要尽量比较全面地搞清真实发生【真实情况】;
2、一定要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判断梁彼得同胞是否有冤屈,若有则尽量洗刷掉所有冤屈。

要客观公正,可以比照过去的案例,但不能无视真实情况。

美国当然有不公平甚至很不公平的地方,同时也有公平、比较公平甚至很公平的地方,都有实事求是地看待、都要现实地对待。
明显于华人不公则当然要求公道,可还有明显于华人有利之处呢,华人更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缺点,不正视有啥好处呢?

比如我认为唐炜臻在51论坛老吹牛逼就是不小的问题,北美这样的人有多少?洋人中出过这样的人吗?不知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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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2-22 10:48:15 | 只看该作者
遥望王师又一年 发表于 2016-2-22 10:47
你的这篇短文写的挺好。
我认为:
1、一定要尽量比较全面地搞清真实发生【真实情况】;

游行的辫子有三点误区-----
1,坚称走火(但已经证明这是谎言)
2,现在判15年刑期太重(但要等4月14日法官才公布刑期,)
3,过往类似案件中的警察都无罪,所以梁也应无罪。否则就是种族歧视(问题是:梁案在法律上看与前案几乎无相同之处)

现在,我们不禁要问:辫子的脑子里是如何产生这些误解的?

大致也有三原因:1,媒体误导;2,辫子不了解情况就轻率下结论,即无知而无畏;3,种(民)族主义情绪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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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2-22 10:55:20 | 只看该作者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22 10:48
游行的辫子有三点误区-----
1,坚称走火(但已经证明这是谎言)
2,现在判15年刑期太重(但要等4月14日法 ...

我们华人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实事求是【尊重真实情况】,不能感情用事与主观认定。

自己的明摆着的错不能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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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2-22 11:02: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6-2-22 11:06 编辑

我一再感到海外华人的一些头面人物的德才有问题,不配领导华人。好心不起好作用。

老想通过搞名堂在异国他乡达到目的,需要改变!在中共领导下的地方行得通甚至很灵的手段则在外国未必灵通。

还是多了解真实情况吧,真正冤枉或不公的地方就据理力争,不要无视自己的过错,要尊重、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华人今后如何避免不幸的发生?主要还是要靠自身少犯错或不犯错,而不能主要靠耍赖、种种手段施压或玩把戏。

公道自在人心啊。
老想靠人多势众搞特殊、追求优待是愚蠢的,不犯错不就得了吗?
我感到不少华人喜欢炫耀与逞能,大国心态重,其实被华人低看或看低的异己的才德与勤奋未必不如华人,比如北美的印度人。
人多就能不讲理吗?人多就能老琢磨占便宜、享受不应该享受的优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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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2-22 11:12: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6-2-22 11:14 编辑

反正已经发生几次华人签名向白宫请愿了,美国佬不认为找错了门、不认为以势压人甚至威胁美国政要吗?

李伟光十分恶毒地杀人之后竟然声称他杀人与神有关,脑子产生杀人的念头是神起了某种作用。
如果加拿大有关部门把他释放出来,则他还是主要生活在华人圈,还是让华人产生恐惧感。

我们既要看到异国他乡之坏或不公之处又要看到异国他乡之好或公平之处,要全面看问题!全面、客观地看他人、看自己、看所在的异国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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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2-22 11:17: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6-2-22 11:21 编辑

加拿大的许多地区冬天很冷,同时经常阳光灿烂、空气总新鲜,没有发生过雾霾。
到政府部门办事从来无需送礼。

我劝同胞们不要动不动玩人海战术或以势压人,我比较讨厌祖国大陆举办的春节文艺晚会中的群体表演,千篇一律【一群人做同样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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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2-22 11:20:46 | 只看该作者
遥望王师又一年 发表于 2016-2-22 11:12
反正已经发生几次华人签名向白宫请愿了,美国佬不认为找错了门、不认为以势压人甚至威胁美国政要吗?

李伟 ...

老于大事真的不糊涂!赞!
就是你的状态不稳定呀,时而如神,智商160;时而如疯,智商60。
嘻嘻嘻嘻-----------
老于打算要开口骂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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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6-2-22 11:23:59 | 只看该作者
遥望王师又一年 发表于 2016-2-22 11:12
反正已经发生几次华人签名向白宫请愿了,美国佬不认为找错了门、不认为以势压人甚至威胁美国政要吗?

李伟 ...

老余发彪,地动山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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