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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换房东:新房东不认旧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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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09:1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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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特稿)来信十分肯定地说,钱先生就是欠两个月的房租,不及时缴就要赶走钱先生。钱先生觉得好笑,回信讽刺了一番房东。“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3-21
不要对抗,这里用国内处理问题的方式可能要麻烦
沙发
发表于 2009-3-21 09:25:45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并不是复杂的事情。 交了房租,你有什么证据, 是不是很清楚的证明你交了。 既然 BOARD 来信,你就应该认真对待, 带着你交了得证据和 BOARD 的信, 去 BOARD, 问他们你应该如何,他们会答复你。如果原来房东没有给你收据, 你应该有银行转帐的单据巴, 银行的 STATEMENT 也行。 那里有专门服务的人。 只在那里等不是办法。
我以前有过类似情况, 房东换了, 新房东让我交 DEPOSIT。 这里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他真的没拿到, 还有是 他认为我是新移民, 不懂。  新房主是个律师, 口口声声说要送我上法庭。 我有足够的东西证明我自己交过, 自然不怕。 我有旧房主在卖房前,让我签的文件, 上面有说我的 DEPOSIT。 虽然我有证据, 但是我还是去了 BOARD, 那里的人告诉我不需要交, 而且知道了那个律师的名字, 还告诉我,他和这个律师在法庭上对峙过, 也是租房纠纷的事, 那个律师的名声可能也不够好。 自然我是没交, 他也不敢送我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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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3-21 09:19:00 | 只看该作者
携带你所有的已交首月和末月房租的证据,包括收受你押金的管理员的姓名等资料。按时出庭,如实陈述事情经过,仲裁署会支持你的。第一你有收据,第二你事实上被容许入住,按常规不缴纳首月和末月房租你是无法搬入的。仲裁员通常会站在保护租客的立场上。所以你不必着急,安心住下去就是了。

按规则原房东在物业易主之前也应给你一封信通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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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3-21 09:20:52 | 只看该作者
听证会一定要参加, 带好所有的证据。如果缺席,房东会得到一个order, 把你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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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3-21 09:25:06 | 只看该作者
以前帮朋友打过类似官司,感觉大楼管理员就是流氓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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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3-21 09:43:53 | 只看该作者
You should go to board before the listening date. The board should have lawer consultant. Bring all your lease, receits, profs, tell him what happens, the board lawer will tell you what you should do, what you should say when you listen  in the board.
It is normal here to go to board.

In China, it is serious, but here it is normal. Be sure you need to attend the listening.

The board is court for renting house. If you do not attend, that means you will accept hat the landlord said.

Forget about China habit, it is different. Any argument hre is go to court, it is no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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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3-21 09:45:29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几位意见正确。补充一点:你还可以反告现在房东制造法律事端,要他赔偿

你的 legal fee。同时你要做好准备他停止与你的合同关系(到期)或在搬出时寻找茬子扣你押金--如果是个白人、印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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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3-21 09:59:04 | 只看该作者
红须军师,Ontario Lanlord and Tenant Board是有一定法律地位,如不出席,申辩自已的理由,就等於弃权,一定会输,其实在安省生活,不须要正式法律程序,最容易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有机会让升斗市民申诉机会的地方,就是通过这种仲裁。如果是仲裁是不能上诉的,就算上法庭亦曾劳民伤财,事事讲法律程序,这件事应该钱先生输定的,相信要付赔偿外,还要付管理公司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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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3-21 10:00:18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将所有证明复印件交给了法律援助中心

我已经将所有证明复印件交给了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一位白人律师接手了我的案子。我问她我是否要按时到听证会,她说不一定去,要看她协调的结果而定。
我不知道这些外族的律师是否能靠得住,是否会尽心尽力的为移民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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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3-21 10:0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楼上几位意见正确。补充一点:你还可以反告现在房东制造法律事端,要他赔偿

你的 legal fee。同时你要做好准备他停止与你的合同关系(到期)或在搬出时寻找茬子扣你押金--如果是个白人、印巴人。


如果我赢了官司,还会出现这种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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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3-21 10:21:48 | 只看该作者
我以为还是大事化小,也许新的房东和老房东没有交待清楚。还是把你的脚放房租的收据给他看可能也就没事了,没必要上法庭,大家还是彼此谅解一点,和解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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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3-21 10:29:04 |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我以为已错过仲裁机会。如果不是政府的法律援助应该信得过,老外律师跟华律师都是一样,重要的是有没有心去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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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3-21 10:36:03 |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我以为已错过仲裁机会。如果不是政府的法律援助应该信得过,老外律师跟华律师都是一样,重要的是有没有心去帮你。

是政府的法律援助,是否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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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3-21 10:52:11 | 只看该作者

don't worry

既然你不欠钱,又有证据,你怕什麽,不管在哪国,有理走遍天下,问一下,钱先生。原房东还能找到吗。开庭的时候,法庭会让他去就好,你们三方在法庭上见,并不复杂?记住,真的永远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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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3-21 10:56:25 | 只看该作者

保留原始单据

听证会一定要参加, 带好所有的证据。如果缺席,房东会得到一个order, 把你扫地出门。


你应准备好出庭的所有文件.并将文件和任何收据都扫描到你的电脑里储存,并打印出来一套备用.

应家里有一套,手里带两套.

一套原始单据,自己应该有附页注释,让你自己清晰知道你自己的已往经过,因为时间长了,你会忘记, 或对答前后不统一. 附件是你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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