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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lilianali51 我们网友还觉得心里受到伤害了。 要怪就怪他自己,谁会这时把照片, 信息给媒体的。本想博得同情, 谁知一身骚,而且偏偏就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恶有恶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必有一报。 weifeng 发表于 2011-12-29 17:03
你躲在暗处,人家在明处,你受到伤害? “恶有恶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必有一报”,这话适合任何人,包括躲在暗处放冷箭的。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1-12-29 17: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weinberger 建议读读心理学。 现代社会讲究个心理健康。 心理受到损害和健康受损害一样要受到赔偿。 astj 发表于 2011-12-29 17:04
别开玩笑了. 那我老婆骂我是不是也可以心理受到损害要求赔偿?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1-12-29 17: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8号 请你不要忘了,当你们在公众场合损害别人名誉的同时,你们自己的形象和中国大陆同胞们的形象也被你们这些人给毁了。 互相嫉妒, 攻击, 谩骂, 冷酷无情,明枪暗箭, 无法律意识, 无同情怜悯之心,心理消极阴暗。一有不满, 就采用文革中强势惩处性手段, 逼人逼到绝路。 到这些网站上的还有很多台湾, 香港同胞们, 还有一写能读中文的外国人。他们和你们有着不一样的价值观念。最起码要尝试理解,不要逼人太甚。 只要是人就会犯错。寿先生也是一样,以前是有不妥。 但他现在完全有资格寻求法律保护。 astj 发表于 2011-12-29 16: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诸位,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加拿大公民在中国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办?也是找驻华大使馆吗?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JennyLi8 发表于 2011-12-29 17:41
回复 weifeng 这里的法律可不管有没有小三的。 相反这里的法律惩处那些要报复的。 astj 发表于 2011-12-29 17: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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