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自己不利的一面掩盖起来 把民众当成冤大头来欺骗啊! 如果不知道他是外派高薪人士和几百万房地产的业主 很多人会慷慨解囊的! 所以, 你是否认为百姓必须拥有知情权? 和对事物来龙去脉, 人品, 经济条件等情况的掌握? velocity 发表于 2011-12-2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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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要合法,懂吗?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1-12-29 13:02
相信把房产证放在网上的不是寿先生本人吧! 把房产证放在网上是国内有关部政府部门 是一种公示性质, 是让人知道寿先生遗失老的房产证 正在补办新的房产证, 如果任何相关的人有疑义, 赶快与有关部门联系! 既然官方都广而告之了, 为何一般人就不能应用呢?! 考虑问题请再精细, 全面一点啊! velocity 发表于 2011-12-29 13:12
唉,这寿头真是人渣一个啊! 我猜想他登的房产证遗失启示,会不会和他的离婚争产也有关联啊? 这寿头整天就想着怎样省钱,难保最后他丢下小三自己走人了。 铲刀磨铰剪 发表于 2011-12-28 23:37 http://67.228.156.133/images/common/back.gif
寿先生可以考虑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了。 还有那个把寿先生的房产证曝光的,考虑到法律的后果了吗? 无论寿先生做到是好是坏,他都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1-12-29 12:45
回复 8号 请你不要忘了,当你们在公众场合损害别人名誉的同时,你们自己的形象和中国大陆同胞们的形象也被你们这些人给毁了。 互相嫉妒, 攻击, 谩骂, 冷酷无情,明枪暗箭, 无法律意识, 无同情怜悯之心,心理消极阴暗。一有不满, 就采用文革中强势惩处性手段, 逼人逼到绝路。 到这些网站上的还有很多台湾, 香港同胞们, 还有一写能读中文的外国人。他们和你们有着不一样的价值观念。最起码要尝试理解,不要逼人太甚。 只要是人就会犯错。寿先生也是一样,以前是有不妥。 但他现在完全有资格寻求法律保护。 astj 发表于 2011-12-29 16:13
没有这么严重吧,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而已,谈不上"采用文革中强势惩处性手段,逼人逼到绝路". 伤害不了寿先生的. 最多是得不到太多善款, 他应该有条件可以自己设法解决的.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1-12-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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