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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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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4 12:5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2-7-4 13:59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第八号令公布实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皆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为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外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外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 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沙发
发表于 2012-7-4 18:49:37 | 只看该作者
第3和第5条是矛盾的。譬如一个小孩出生在美国,父母有一方在中国工作,那么这个小孩就有可能挑战这个国籍法。因为这个小孩有美国的出生证,根据美国国籍法,就是美国人。同时,根据中国国籍法,他也可以是中国人。一个双重国籍的小孩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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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4 18:57:43 | 只看该作者
第3和第5条是矛盾的。譬如一个小孩出生在美国,父母有一方在中国工作,那么这个小孩就有可能挑战这个国籍法。因为这个小孩有美国的出生证,根据美国国籍法,就是美国人。同时,根据中国国籍法,他也可以是中国人。一个双重国籍的小孩就产生了。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7-4 19:49

不矛盾: 只要你有了外国国籍, 就比可能拥有中国国籍. 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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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4 18:59:29 | 只看该作者
第9和第10条也是说不通的,既然居住在国外的入了外籍,中国国籍就被剥夺了,那么10条又要提出申请,还要经批准才能退出中国籍,可见制定第9条的也意识到这个条款的无理,搞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的第10条。

中国国籍根本就不是一个以民为本的国籍法,明显可以看出,只是围绕某人一句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指示,而做的文章。

对比一下台湾国籍法和大清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是个欺软怕硬的国籍法。很丢中国人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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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7-4 19:00:1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国籍法用第九条解决双重国籍的矛盾: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或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拒绝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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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7-4 19:04:40 | 只看该作者
不矛盾: 只要你有了外国国籍, 就比可能拥有中国国籍. 很清楚.
住在多伦多 发表于 2012-7-4 19:57


谁说了算?按中国国籍法,这小孩可以拿中国护照,按美国国籍法,也可以拿美国护照。你一句不可能拥有中国国籍,不是在煽中国国籍法的耳光吗?原来中国国籍法是这么一个儿戏的东西,随便一个p民在网上发个帖子就可以取消该小孩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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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7-4 19:11:1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国籍法用第九条解决双重国籍的矛盾: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或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拒绝美国国籍。
俺爱俺家 发表于 2012-7-4 20:00


哈哈,原来这么一个法律,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也太粗制滥造了吧?
你以为中国国籍法就只有第9条吗?如果不讲理,你当然可以这样做,大声吼,老子就是只用第9条!

可惜中国国籍法除了第9条,还有其他很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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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4 19:24:49 | 只看该作者
你我说了都没有用,我也希望中国能承认双重国籍,但是作为公民目前的法律不能违背。

你再看看第三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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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7-4 20:28:34 | 只看该作者
你我说了都没有用,我也希望中国能承认双重国籍,但是作为公民目前的法律不能违背。

你再看看第三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俺爱俺家 发表于 2012-7-4 20:24


哈哈,中国国籍法的核心就是第3条,不就是某个大佬的一句话吗?你知道这是和东南亚某个小国领导有关的吗?

一个破绽百出的国籍法,是到要改的时候了。因为某个当事人大佬已经管不到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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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7-4 20:4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Sanssouci

中国的法律修改与使用由中国人说了算,任何贬低中国法律制度的说法都是不可取的。你知道现在就承认双重国籍会给中国带来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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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7-4 21:0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Sanssouci

中国的法律修改与使用由中国人说了算,任何贬低中国法律制度的说法都是不可取的。你知道现在就承认双重国籍会给中国带来什么吗?
俺爱俺家 发表于 2012-7-4 21:43


别吓唬人了,双重国籍会给中国带来什么,你敢说吗?别以为我党是弱不禁风的林黛玉,看到一个双重国籍就花容失色。

也别用中国人三个字吓唬人,那些入了外籍的,那个没几个在中国的亲朋好友父母兄弟姐妹,他们难道都是外国人吗?如果真以民为本,或者说为人民服务,那就好好倾听一下大家的意见,包括海外那些入了外籍中国人的意见,法律这东西本身就是人制定的,也是可以由人来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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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7-4 21:3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Sanssouci

会给中国带来不稳定,当前中国发展稳定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入了籍就是外国人,作为公民根据国籍法这种想法是合情合理的,在法律修改之前公民有义务自觉遵守其条款,你应该也同意这样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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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7-4 21:34:51 | 只看该作者
看这几天51上的辩论,很感到无聊.有几个移民还坚持拿中国护照呢?领事馆工作的吧.

移民了,你保留中国护照,小孩子能保留多久?子子孙孙能保留下去吗?你在领事馆里当厨子干理发的另当别论.

说句符合达尔文进化论的:既然改变不了中国,就安心做外国人吧!

中国的事情既然不要咱们关心,咱们就不关心,咱爱过哪国的国庆就过,爱给哪国缴税就缴,爱推翻哪个政府就推,赛翁娜拉中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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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21:41:4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中国最近三朝代的国籍法。大家可以看看就国籍法而言,中国是更加自信了,心胸更加宽阔了,还是恰恰相反。

大清國籍條例
http://bbs.51.ca/thread-373115-1-1.html


中华民国国籍法
http://bbs.51.ca/thread-373118-1-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http://bbs.51.ca/thread-37312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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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21:47:13 | 只看该作者
看这几天51上的辩论,很感到无聊.有几个移民还坚持拿中国护照呢?领事馆工作的吧.

移民了,你保留中国护照,小孩子能保留多久?子子孙孙能保留下去吗?你在领事馆里当厨子干理发的另当别论.

说句符合达尔文进化论的:既然改变不了中国,就安心做外国人吧!

中国的事情既然不要咱们关心,咱们就不关心,咱爱过哪国的国庆就过,爱给哪国缴税就缴,爱推翻哪个政府就推,赛翁娜拉中国护照.
夏侯草 发表于 2012-7-4 22:34


先看看《明确承认或者间接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和地区》后,就知道现在世界潮流如何了。

http://bbs.51.ca/thread-3725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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