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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放大镜看合同: 换热水炉中招咋解套?
本帖最后由 cgigate 于 2011-1-22 15:37 编辑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前任房主签的合同,后任房主没有义务执行,可Liveclean公司说了, 他们照样会去追究前任房主的责任. 在加拿大, 五年内搬家的可能性是有的,谁也不能保证五年你能keep住自己的工作, 谁也不能肯定换了工作后不搬家, 更不能在卖房时勉强后任房主继续执行你签的合同.
热水炉公司跟客户签合同是正当的,问题是签合同要正大光明, 合同条款要事先跟客户讲清楚并更经过双方的讨论, 不能强加给客户一些霸王条件,更不能想一些歪招,把对方蒙在鼓里,待事后出现纠纷时,再理直气壮地来罚款.
红蚂蚁 发表于 2011-1-22 15: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关系,你可以让他们追究前任房主的责任。我看过我以前的合同。你搬家后后任房主没有义务执行。
看来你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呆久了。不知资本主义的黑。这里没有什么叫做”霸王条件“。
越是重要的条款,越是要用最小的字体(fine words),目的就是不让你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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