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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俺也赞同把罪犯直接毙了算,免除后顾之忧,就像林俊分尸案的那个小子,留着丫干吗?这不是得讲法吗。既然讲法,那俺有个问题:在警察开枪前5分钟或那一刻,这个人手里有人质吗?也就是说他是正拿着刀子威逼一个乘客吗?如果是,给丫一梭子弹都不为过。如果没有,那在法律上就讲不通啦。那他威胁了谁?威胁了警察吗?一个拿刀一个拿枪,到底是谁威胁谁?既然有teser放着不用,那用枪也行,头3枪就该够了吧虽然已经多了,但又补了6枪,这是为啥?难不成真是枪法欠佳,近距离都打不准?无语
skylone 发表于 2013-7-30 16:18
我和一警官聊了这个事情,他说:我们不在现场,一些事情不能给个完整的答案,因为当时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影响警察的判断。但是警察开了9枪怎么都说不过去,不好理解。
我说,你们警察Need More Trai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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