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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集会抗议警察暴力 开枪警员停职

 
226#
发表于 2013-7-30 15:33:14 | 只看该作者

民众集会抗议警察暴力 开枪警员停职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3-7-30 16:46 编辑
我和一警官聊了这个事情,他说:我们不在现场,一些事情不能给个完整的答案,因为当时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影响警察的判断。但是警察开了9枪怎么都说不过去,不好理解。

我说,你们警察Need More Training。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7-30 16:26


是. 警察应该加强紧急情况下的射击训练, 争取两枪解决问题的. 枪法不好, 打了9枪, 当场没死, 不是示威游行的理由. 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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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2013-7-30 15:44:30 | 只看该作者
咱们假装请‘北美投资’出来喝酒,然后你帮我给他半梭子?哈哈。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7-30 16: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恨我恨到这个程度。。。。: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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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发表于 2013-7-30 15:45: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总算有人民监管,要为人民服务,中医、保险经纪无法无天,你就爽,横跨2个骗子行业。
8号 发表于 2013-7-30 16: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今天才发现,你是个很没脑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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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2013-7-30 15:49:22 | 只看该作者
是. 警察应该加强紧急情况下的射击训练, 争取两枪解决问题的. 枪法不好, 打了9枪, 当场没死, 不是示威游行的理由. 过分了.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7-30 16: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多伦多警察以后不能做保护领导人的事。。。枪法也太差了。。。慌慌张张,歹徒没打到,到将领导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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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2013-7-30 15:58:45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样,警察滥用武力是可以肯定的,
若非“正在上害或形势即将失去控制”警察没有把人“就地正法”的权利。
一帮警察围着着一个空车里的人,
一切都在控制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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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5:59:35 | 只看该作者
恨我恨到这个程度。。。。
北美投资 发表于 2013-7-30 16:44


老兄,俺从没有恨你,大家就事论事争论争论而已。等有机会我请你和克飞吃饭,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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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6:00:22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样,警察滥用武力是可以肯定的,
若非“正在上害或形势即将失去控制”警察没有把人“就地正法”的权利。
一帮警察围着着一个空车里的人,
一切都在控制中么。
tomm008 发表于 2013-7-30 16:58

是的,是的,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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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发表于 2013-7-30 16:01:30 | 只看该作者
老兄,俺从没有恨你,大家就事论事争论争论而已。等有机会我请你和克飞吃饭,OK?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7-30 16: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得让申克飞掏钱,这家伙干的蒙人的行当,赃款不充公,天理不容啊。: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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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6:03:32 | 只看该作者
那得让申克飞掏钱,这家伙干的蒙人的行当,赃款不充公,天理不容啊。
北美投资 发表于 2013-7-30 17:01

同意,哈哈,我想他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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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发表于 2013-7-30 16:07:38 | 只看该作者

民众集会抗议警察暴力 开枪警员停职

同意,哈哈,我想他会的。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7-30 17: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哎,说实话,在多伦多找个能说到一起去的人,相当困难。。。

粗过这么多年了,现在反倒常回大陆的论坛。。。。但大陆的人又不了解多伦多的事。。。

现在我很少上论坛了,也就是今天这件事突然想说俩句,结果才发现,连你也到了外嫁女的认知水平了。。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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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2013-7-30 16:10:18 | 只看该作者
他一个大老爷们,说不过就拿那点破事来攻击。还出来混啥呀?我一女的都知道辩论不涉及网友家人和个人人身攻击。
齐力 发表于 2013-7-30 16: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真的没有攻击你,我不认识你,也和你无冤无仇,甚至有的话也不是针对你,而只是泛泛地针对那些二手外嫁女。。

这个群体的女人,基本是是非不分,人事不懂,毫无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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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发表于 2013-7-30 16:13:14 | 只看该作者
我真的没有攻击你,我不认识你,也和你无冤无仇,甚至有的话也不是针对你,而只是泛泛地针对那些二手外嫁女。。

这个群体的女人,基本是是非不分,人事不懂,毫无存在的价值!
北美投资 发表于 2013-7-30 17:10

俺可是和你有仇,在俺眼里,你就是一坨屎!: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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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发表于 2013-7-30 16:14:01 | 只看该作者
俺可是和你有仇,在俺眼里,你就是一坨屎!
齐力 发表于 2013-7-30 17: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问题,你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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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2013-7-30 16:17:34 | 只看该作者
我说那些为警察杀人叫好的,省省吧,你们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真叫作,

披黄皮的命,操白皮的心,吃饱撑的。

还不快点看管好自己这条小命,不要让警察9枪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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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发表于 2013-7-30 16:29:01 | 只看该作者
在当时,根本没有任何不能控制的情况,是那孩子把乘客赶下车去的,他一个人在车上,离警察5米远,对任何人都不可能造成立即的伤害,警察完全可以发电击枪,辣椒喷雾器等等就足够降服了他。有什么理由要他的命?

这里有网友说他拿刀子就形成对他人威胁了,就该警察杀死他。奇怪了,加拿大法律和警察内部都规定只有在警察和他人有立即的生命威胁情况下才可以杀人,你们自己一介有色人种,倒想把加拿大的法律修改成警察不需要有生命威胁就可以杀人,为警察杀了有色人种叫好,你们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怎么会这么不把自己当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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