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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在华被捕加拿大人每天受审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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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1:3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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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说,奉诏回国向加拿大政府内阁会议汇报情况的加拿大驻中国大使 John McCallum在会后告诉记者说,Michael Kovrig和Michael Spavor每天被中国司法官员审问4个小时左右。 加拿大驻华大使John McCall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9-1-17
加拿大人表示不解。我们是按千万加币来算的,怎么中国人按小时算。这种情况,我们一般赔个几千万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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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2:08:59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说24小时不停地审讯吗?有些人又被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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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2:44:12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不人道,强烈要求每审讯8小时要包含30分钟lunch break,每审4小时要包含15分钟coffee 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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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1-17 12:09:53 | 只看该作者
家拿小好像有个法律危机关头可以公布贪官们的财产......
话女的财产在米帝, 可以大胆骂家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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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1-17 12:50:00 | 只看该作者
四小时。。。七
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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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9-1-17 12:50:27 | 只看该作者
煮烂了吧,能不能硬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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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9-1-17 12:54:37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浪费时间,马上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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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9-1-17 13:20:36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受审多少小时有问题吗, 谁让他两不懂中文, 4小时, 2小时翻译, 正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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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9-1-17 13:21:16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具体报道美国是怎样使用那些打牢刑法逼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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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9-1-17 13:24: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umang 于 2019-1-17 13:32 编辑


FYI 温哥华妇人之见
14 hours ago
是什么让加拿大成为今日的加拿大 ?

最近大家相信都知道加拿大毒贩谢伯格在中国判死刑的新闻。谢伯格就是华人所称的白垃圾,在我们所在的BC省就累次贩毒罪成不悔改,今天终于给中国政府判死刑,从私人感情来说可以说罪有应得!

下午听到一个新闻,让我感受良多。谢伯格2012年在BC省给判贩毒罪成2年徒刑的时候,法官Neil Brown曾对他说:“你的国家配得上你对她更好,你生活在全世界最好的地方,你要知道你很幸运不是在 利比亚或者叙利亚被抓到,我希望你这是最后一次出现在法庭。……..你永远不要低估这种罪行的严重性”

结果谢伯格没有听法官的话,我想他现在应该永远忘不了法官这番话了。

加拿大的司法体系和法官可能是全世界最仁慈的司法体系和法官。任何时候,只要警察有任何一丁点做得不够好,就立马释放疑犯。去年有一个轰动的案子,2个穆斯林行动用自制的高压煲炸弹炸BC省国会大厦,全程被卧底警察录像,有清晰的对话和视频,铁证如山,但是法官认为警察为了案子有误导疑犯的嫌疑,马上无罪释放。总之,程序正义远远重要过结果正义,宁愿放过一千,不可冤枉一个。

有时候我在想,有没搞错?相信大家也会有和我类似的感受:经常我看到很多人,包括警察,紧急医疗救护队员,大量义工,全力以赴救命和帮助温哥华东区的瘾君子,在想,这些人,死了不就死了。你救了一次,第二条不就吸上了,能救多少次呢?

但是其背后折射的理念是,生命就是生命,无分贵贱。他是瘾君子是无可救药,但是死了就不能复生,永远不要放弃。事实上也有不少真的戒掉了成了正常人帮助别人的例子。加拿大是非常早非常死刑的国家,就是出于一个理念,哪怕罪大恶极都好,都希望他最终坐完25年之后,能够改过自新,而不是一枪毙了事。枪毙一个人,那是最容易也是最节省资源的,难得是看着他让他活下来。

这些理念,这些观念,很多看起来近乎荒唐的仁慈,恰恰成就了今天的加拿大,也让她成为一个全世界移民向往首选的国家(包括孟晚舟)。我深深认同法官所说的:你生活在全世界最好的地方—-加拿大。

有些人回复我说:如果你是受害者家属呢?你是希望制度追求程序正义放过疑犯呢,还是希望从重从快?其实程序正义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讲也非常重要。例如华人女孩申遇害案,警察迟迟没有找到嫌疑人,广大华人群情汹涌,觉得警察无能。这个时候,如果在警权过大的国家,很容易找到一个表面证据的嫌疑人(例如录像看到某流浪汉多次经过现场),然后严刑逼供“疑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看起来很痛快,群众拍手称快,警察立功受奖,但是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这种例子多了去了,例如聂树斌案,从案发到审讯到枪决,不到1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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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9-1-17 13:36:35 | 只看该作者
FYI

ace lei
12 hours ago
加拿大的法官就像父母一樣,當子女犯錯誤的時候,以慈愛,關懷,希望以教育的方式給予新生活,新生命。試問誰人無過?加拿大自立國以來成功的個案不少,更是持之有效的國章,不因小衆而棄屢,不因小成而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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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9-1-17 14:38:22 | 只看该作者
土豆已经算好了,两个被抓的没人赔偿1000万,判死刑的那个赔偿1亿。 当然了钱纳税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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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9-1-17 15:22:15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帮我看看,是不是可以这样,但我估计在加拿大不行。随便找个理由,把大小姐再抓回来,重新判,不准保释,按照对等原则每天问4个小时,每个月一次领事会面,告诉她爸也不用谢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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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9-1-17 19:58:27 | 只看该作者
我真不知道这事有什么好炒作的。加拿大来趟这个浑水,还想不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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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9-1-17 21:10:13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fanfank 发表于 2019-1-17 15:22
大家帮我看看,是不是可以这样,但我估计在加拿大不行。随便找个理由,把大小姐再抓回来,重新判,不准保释 ...

这种脑残的看法没法子帮,孟大小姐犯了加拿大的什么法,要加拿大来审?而且都说了引渡条款适用于两地都犯罪才可以引渡,不知道到时候孟的律师如果以此为理由要法庭拒绝引渡,法庭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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