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6-12-27 17:29 编辑
離婚手續辦妥後, 世伯对我講出有關婚姻的三條 “金科玉律”。
第一: 娶妻求財女。
傳統說法是娶妻求淑女, 但今時今日, 淑女己是 “瀕臨絶種动物”, 不是那么容易找到, 要找財女反而容易。
不是叫你找個億萬富婆做老婆, 也不是叫你學香港那個吳光正, 追求船王千金, 承受船王遺產, 搖身一變成為城中富豪。所謂財女, 並不是坐擁巨貲, 只是入息高, 經濟能力較优而己。找億萬富婆或者做富豪女婿, 不是人人有机會, 但找個入息高的女人, 不難做得到。就算入息高不过你, 也不要比你低。这样, 離婚時, 只要收拾細軟, 一聲有緣再會, 就飄然远去, 不帶走一片雲彩, 不必長年累月支付贍養費, 沒有做丈夫的权利, 卻要負起做丈夫的責任, 沒完沒了。
第二: 夫妻如衣服。
時代不同了。傳統思想是 “良人者, 所以仰望終生者也”,但現在再講这种話, 就是老土怪。今時今日, 現实中的夫妻, 跟戏剧中的夫妻沒甚么兩样, 角色隨時可以更換的。如果發覺老婆难相處, 卻捨不得丟棄, 結果就是被老婆扔進監獄, 一如洋人所說, 倒瀉咗牛奶, 喊都無謂。
这一條金科玉律, 跟第一條是緊密聯系的, 即是說, 老婆的入息要比你的高, 这样, 你才可以瀟洒地把老婆甩掉, 像把舊衣服丟弃一样。臨別之時揮一揮手, 互不拖欠, 明日天涯路, 秋山又幾重。
第三: 先戒為寳 这話出於吳起兵法, 原文是: “夫安國家之道, 先戒為寳, 今君己戒, 禍其遠矣。” 防備老婆引狼入室害丈夫, 就如防備火警一样, 要時刻警惕, 以防萬一。
我們不必學过法律, 但都懂得, 若無法証明有罪, 其人即是無罪; 若有疑点, 利益歸於被告。这是基本常識。可是, 所謂的家暴案, 不管辦案警察或法官都違背这原則, 只憑女人片面之詞, 就把你拘捕, 把你定罪。
而且, 所謂家暴, 定義荒謬, 連輕輕推撞一下, 或是說句: “你去死吧”都算有罪。夫妇吵架, 怒氣沖沖, 隨時會誤觸法網, 所以君子居安思危, 平時就要做足準備, 以防萬一。
不要太天真, 以為自己的老婆不會像其他女人一样狠得下心腸去害自己的丈夫坐牢。要記着孫子兵法所講: “毋恃其不來, 恃吾有以待之也”。
当然, 如果你的老婆橫蠻無理, 而你卻能够像老僧入定一样, 八風吹不动, 那就上上大吉。不过, 这种忍功有多少人學得來? 忍無可忍, 失去理智, 一拳打过去, 大禍臨頭了, 一個電話, 警察上門, 你就要做監蠆。有辦法補救嗎? 有。學我的世伯, 喝冷水, 深呼吸, 先使自己平靜下來。警察來了, 記着, 即使你是個誠实人, 这時都要做大話精, 絶对不可講真話。你要对警察說: “沒事, 是她小題大做, 因為她对我狂駡, 說我这样不是, 那样不是, 我回答說, 既然妳覺得我一無是處, 那就乾脆離婚算了, 她听了就抓狂, 立刻打911。” 老張說: “一个谎言就得用十个谎言来圆,结果就是越陷越深”,这是对不慣扯謊的老实人來說的。你有听过“謊言講上一百次就成真理”这話嗎? 說得多了,自然不會露出破綻。但这种謊話又怎有机會讓你多說? 所以平時就要多訓練, 每天洗臉時要对着鏡子練習講这謊話, 練到眼珠不轉, 眼皮不眨,即如南蠻子所說, “講大話唔使眨眼”, 这样, 到真正使用時就不必 “用十个谎言来圆”了。
上述三條婚姻金科玉律, 看來離經叛道, 尤其出於一向思想守舊的世伯之口, 真不可思議。不过, 形勢比人強, 無可奈何。山不轉路轉, 路不轉人轉, 既然無法改變社會, 只好改變自己去適應社會, 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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