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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是最早发现钓鱼岛并命名的国家;但是由于中国明清两代大部分时间一直奉行海禁政策,并不重视海洋战略,所以,一直没有明确将钓鱼岛纳入版图。
虽然我们一直宣称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但是在日本占领钓鱼岛之前,“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何州何府来管辖”的问题我们都回答不出来。如果上了国际法院,中国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国际法庭在这方面的判例有不少,其判定依据是“先发现者,未必拥有主权。实施实际统治与管辖,方为领有权(主权)成立之标志。”
1925年国际法庭对美国与荷兰之间关于南洋帕尔马斯岛的归属判例可供参考,虽然美国声称最先发现该岛,并在全世界搜集了一千多份地图,大部分地图都显示该岛属于美国,其中显示支持荷兰的主张的地图仅仅只有三份,而国际法庭还是将该岛的领有权判给了对其持续实施实际统治的荷兰。
此外,与钓鱼岛之争最具代表性且最为相似的一例,则是:国际法庭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国关于佩多拉布兰卡岛的争议的判决。
该岛本来也被视作马来西亚王国所谓“自古以来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新加坡从1844年开始就在这个岛上修筑灯塔,实施实际控制。马来西亚一方则长期未表任何异议。
1979年,马方忽然将该岛编入本国地图,两国开始发生争执和摩擦。最终国际法庭将该岛判给了新加坡所有,其根据是:马来西亚长期以来对该岛放置不理,并在事实上对新加坡实际统治该岛的行为采取了默认态度,并没有提出争议;所以,国际法庭认定“到1844年为止,佩多拉布兰卡岛确实属于马来西亚王国所有;但在此之后,随著马方对领有权利的放弃,该岛的主权发生了移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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