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加拿大的如何抽取的吧: 驾驶执照号码电脑抽取 有基本是非逻辑判断力 知道对和错! 很多华人,也有51网友被抽取到 没有特殊原因,必须去 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velocity 发表于 2014-11-29 23: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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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由于安省卫生部门对中医行业的规管,断了他的财路,天天在这里发泻私怨,以攻击加拿大的社会制度为能事。 要话说的在理也行,也可备为一说。不过事实不清、生拉硬造、逻辑混乱,一是显得人格极不成熟,二是显得人格极其卑劣。 讲不出什么道理,拿不出任何凭据,就来一句——“但是苏格兰的事情快投票时偏要来个似乎不疼不痒的废话,却有着深厚内涵的讲话”。 这什么“内涵”,全凭他解读,他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大炮二世 发表于 2014-11-29 23: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平时, 关键时候可能就不一样了! 你没看到英国女王和美国总统从来支持他国独立的, 但是苏格兰的事情快投票时偏要来个似乎不疼不痒的废话,却有着深厚内涵的讲话。 克 飞 发表于 2014-11-29 23:38
弗格森事件,是一件普通刑事案件吧?! 不痛不痒和公开支持有区别的 不痛不痒,心里不愿意,嘴里不能公开反对 任何一个出于国家利益考虑的,都会这样酸溜溜的 只有蒙古独立纪念日,才有郭沫若无耻的汉奸言行 如果反对,就是公开表态了 如果独立成功,他们将是苏格兰的敌人了 ! velocity 发表于 2014-11-30 00: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普通案件吧, 连奥巴马都很关注, 连联合国也撮和进来了. 克 飞 发表于 2014-11-30 00:04
是因为判决后造成的社会影响的结果! 如果判决后一切静悄悄的,没有悍然大波 你认为奥巴马,联合国会关注吗? velocity 发表于 2014-11-30 00: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没有内涵自有读者自己解读, 自己把握。。。体面的政治并不是非要讲得赤裸裸的, 你以为女王与美国总统就你这水平?关键时候帮倒忙啊! 克 飞 发表于 2014-11-29 23:56
我再和你重复一遍,尽管这个话我已经和你说过好几遍了 谁,和谁说了什么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做决定?英女王说、英国首相劝,关键是谁来做决定?苏格兰是否独立,是英女王做决定,还是450万苏格兰人做决定?! 谁都可以说,但决定权是在苏格兰人的手上! 你要剥夺英女王、英国首相的言论自由? 另,我一直不认为自己的水平有多高,只不过常识健全点罢了。不会像某人只会自吹老政治家、大医学家、老教师....老实说,你这些头衔,一点不增加你的可信度,只增加了一点笑料罢了。继续、继续... 大炮二世 发表于 2014-11-30 0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认为警察可以杀死一个没有持枪的人吗? 这到底是警察还是歹徒? 克 飞 发表于 2014-11-30 00:16
只是做个技术的提醒,因为老政治只要一冲动,就什么逻辑和常识都归零了。 1、没有持枪、持刀,警察可不可以开枪? 2、没有持枪,持榔头、或任何可伤人的凶器,且做出以伤人为目的的行动,警察可不可以开枪。 3、没有持枪,也没有持任何凶器,但此人欲抢夺警察的枪械,警察可不可以开枪? 弗格森镇“布朗”案应该是最后一种情形。我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表明,大陪审团被误导,被收买,以及因任何原因做持违背已知证据的裁决。 另外提醒一下老政治家,你亲爱的“人民警察”,在新疆开枪打死的人,可都是“没有持枪的人”啊,你的“人民警察”,是警察,还是暴徒,请回答。 大炮二世 发表于 2014-11-30 00: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就在这里, 这个夺枪就相当的精采, 和以前的说法不一样. 是二个月内苦思冥想的结果。。。以前也有证人的, 这些证人在不在? 我得说, 那怕是说谎的自辩, 这个警察也有他的权力。问题这个事情谁能证实?那个黑人是已经死了。为什么这么理直气壮的事, 不早一点说出来, 这不就没事了?还躲躲闪闪的, 一周里警察局连名字都不肯说呢?那时候这个警察为什么不把原因讲给领导听啊, 这个理由挺好的呀! 克 飞 发表于 2014-11-30 00:41
那就是理解的不同, 你认为是劝, 我认为不只是劝。。。而且, 这个时候是否应该让苏格兰人自己作出选择,所谓的劝, 其实就是在告诉他们, 你们如果作出这样选择, 后果是严重的。。。当然他们没有傻到用这样的口气。 克 飞 发表于 2014-11-30 00:34
这就叫强辞夺理,无耻了!决定权在谁手上就是在谁手上,这是基本事实! 那不管是威胁、还是劝导,中共敢像英国政府那样,让香港人有决定权吗?香港人能自己做回主吗? 那你也让共产党来温柔地劝一劝,暗示“后果很严重”,但是让西藏人自己做回主;让中国大陆的老百姓自己做回主? 死掰硬扯,无理狡辩。 大炮二世 发表于 2014-11-30 00: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公老婆吵架,有时会说话难听, 甚至还会撕打一番。。。你如果上街时遇到一个荷枪实弹的, 那怕是温柔的规劝, 你也会。。。。 克 飞 发表于 2014-11-30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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