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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蓝精灵的妹妹 于 2014-9-3 23:58 编辑
核心提示: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篤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则有一些小村湾,当时,岛上的居民约3000人。随着香港市政建设的发展以及商业、贸易中心地位的逐步确立,越来越多的华人从大陆涌向香港岛,以渔民为主体的流动性大的华人社会已逐渐转变为聚居式的、相对稳定的华人社会。作为英属殖民地的香港局作出了长久的努力,试图维挣“自由贸易”政策。
英国自由贸易策略扶植荒岛渔村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最早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政府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1898年,香港的边界从北九龙再向北推进至深圳河岸,西至后海湾,使香港行政区的面积扩大了十倍,自此,香港全面进入了英国统治时期。
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篤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则有一些小村湾,当时,岛上的居民约3000人。
19世纪,英国在治理帝国中最重视的政策是“自由贸易”。1819年成立的新加坡、1842年清朝割让的香港分别是其期待着在东南亚和东亚作为英国自由贸易帝国的中心起到作用的城市。而且这个时代也是中国人涌入这个地区的时代。尤其是新加坡和香港更是如此。由于在这两地没有对移民加以任何限制,中国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便不断增加。尽管情况相似,但新加坡和香港的当地殖民地政府的政策却有显著的不同。那时候,作为英属殖民地的香港局作出了长久的努力,试图维挣“自由贸易”政策。
从“渔民社会”到“华人社会”
香港英政府早期华人管治政策
在英军侵占以前,香港岛属于清政府的广东省新安县管辖。鸦片战争前夕,岛上就有居民5000多人(注:刘存宽、余绳武《十九世纪的香港》,香港麒麟书业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299页。),其中绝大多数以捕鱼为生。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保甲制,新安县也不例外。然而,保甲制在新安县境内的推行似乎并不成功。
作为新安县的一个部分,香港岛是沿海渔民的栖息地。由于渔民时常出海,流动性较大,他们通常没有相对固定的居住地。这样的情况使得保甲制在港岛难以推行。目前,除了仅能证实乾隆年间香港岛的柴湾可能实行过保甲制以外(注:柴湾罗屋罗氏家族所藏一份地契(1767年)记载,罗氏族长曾被委任为甲长。),尚难以找到保甲制在香港岛其他地区推行的明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英国人占领以前,香港岛的绝大部分地区,保甲制没有真正地推行过。因此,同保甲制推行之前一样,港岛的地方事务实际上多由当地耆老依据清朝法律和乡规民约处理。除了重大的民事和刑事纠纷由新安县府衙审理以外,各乡耆老几乎充当了港岛渔民的实际统治者,这一点可以从1841年2月1日英国人发布的告示中得到证明。
1841年2月1日,即英国在强占香港岛的6天后, 其驻华全权公使兼商务总监义律、海军司令伯麦联合发表了一份接管香港岛的告示,主要内容如下:“凡尔香港居民,归顺英国为女王之臣民,自应恭顺守法,勉为良民。而尔等居民亦得以英女皇名义享受英国官吏之保护,一切礼教仪式、风俗习惯及私有合法财产权益,概准仍旧自由享用,官吏执政治民,概依中国法律风俗习惯办理,但废除各种拷刑,并准各乡耆老秉承英国官吏意旨管辖乡民……”(注:《香港与中国——历史文献资料汇编》,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1年版,第164页。)。义律代表英国政府发布的这个告示,确立了即将成立的港英政府华人管治政策的几个基本方针:首先,港岛所有华人成为英王的臣民,受到英国官吏保护;其次,华人社会中的“一切礼教仪式、风俗习惯”保持不变,对于华人的管治仍适用于“中国法律”;最后,“各乡耆老”原来的权威得到了承认,他们仍旧享有“管辖乡民”的权力。
尽管对香港岛的占领还未得到清政府的认可,可英国方面仍着手建立殖民统治机构,以确立对港岛的实际统治。1841年4月, 义律任命英国侵略军军官威廉·坚为香港总巡理府,授予他管治当地华人的广泛权力。义律再三表示:“在对香港岛及其港口的本地华人进行统治时,要完全依照中国的法律、风俗和习惯。”
然而实际上,从1841年1月到1844年初的3年多时间内,所谓的港岛华人管治政策仅仅停留在理论上,而几乎没有付诸实践。因为,英国占领之初的港岛华人社会,是一个以渔民为主体的社会,渔民居无定所,使得华人社会是一个相对无序的社会。在这样的状况下,无论是用中国法律还是用英国法律来管治他们,实际上几乎是一句空话。然而,随着香港市政建设的发展以及商业、贸易中心地位的逐步确立,越来越多的华人从大陆涌向香港岛,以渔民为主体的流动性大的华人社会已逐渐转变为聚居式的、相对稳定的华人社会。此时,华人管治政策不仅仅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必须面对客观现实的实际问题。也就是说,华人管治政策要能符合港岛华人社会的实际情况。正是由于这一点,才引起了港英当局对当初所确立的华人管治政策的重新思考,从而导致了一种较为符合港岛实际情况的华人管治政策的最终形成。
从1841到1861年间,港英当局华人管治政策的制定,经历了一个从理想主义到面对现实的过程。在早期香港岛地位明确的情况下,义律制定了用中国法律和官员管治华人的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只是一种理想,因为它并没有得到英国政府的许可,实际上也并未实施。璞鼎查在政府的压力下,不顾中方反对和港岛实际情况,将港岛华人管治完全纳入了英国的法律体系之中,这反映了英国政府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实际上也行不通。德庇时上任后,迫于形势的需要,本着务实的原则,确立了一套以保甲制为核心的华人管治政策,这种政策为维护港岛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鸦片战争后近代报刊现身香港
鸦片战争之前,由于清政府禁止外国人来华传教、办报,西方传教士只能在澳门、马六甲等地活动。他们创办刊物,利用刊物传教,以克服语言和空间障碍。在西方宗教打开对华传教大门的“开拓期”, “文字播道”被视为有效的传教方式。
外国人办报为传教
教会初时所办的刊物,基本上是为传教服务,但是数量十分有限,截至鸦片战争之前仅办了6份,若包括有些在上海、广州私自出版的英文刊物,也不过11家。鸦片战争打开中国大门后,教禁、报禁解除,外国人开始涌入中国办刊物。从1842年至19世纪末,外国人在中华大地共办起170种报刊,相当于鸦片战争前的10倍,占同期中国报刊总数的95%以上。当时的香港和上海,是外报出版的两大中心。
香港报纸有新闻、有言论、有广告
鸦片战争前后,外国人在澳、穗、港所创办的报刊,绝大多数是英文或葡文报刊,创办人是传教士或商人;办报目的是传教、宣传西方观念,经商、报载商情,刊登葡英政府的公告法令,作政府的喉舌,以及收集中国内地情报。这些报刊的读者,绝大多数是西方人士及极少数懂葡文、英文的买办。1853年8月1日,英国传教士在香港创办第一份中文刊物《遐迩贯珍》。由于排除了文字障碍,该报拥有大量中国读者,开创了香港中文报业时代。该刊虽为教会刊物,但其内容却首为政治,次为文化科学知识,最后才是宗教,这反映了鸦片战争后外国人所办中文期刊对华宣传重心的转移。
香港割让后,外国人有在香港传教、办报的自由,一批原在澳门、广州及南洋各地创办的中文刊物,纷纷迁到香港。“文字播道”可以与其他形式的传教方式并举,因而,宗教人士办报目的及宣传重心随之改变。这些近代报刊有新闻、有言论、有广告,公开发行,属于新型的近代报刊,与中国几千年来从“邸报”到“京报”的旧式报刊相比,有着根本的不同。
香港报刊影响近代中国
中国新闻史学会名誉会长方汉奇指出:中国近代化报刊的孕育、诞生和发展,都与香港有密切的关系。回顾西方传教士在澳、穗、港创办刊物的历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香港报业在中国报业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国近代报刊的源流之一在香港”,“中国最早的一批近代报刊和最早的一批日报当中,就有不少是在香港创刊的。”“中国近代化报刊的孕育、诞生和发展,都和香港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近代报刊,是中西文化交流的珍贵产物……是产生中国近代报刊的滥觞。”方汉奇教授的这些结论,已为中国新闻史学界普遍认同。
香港近代报刊对中国的影响,由宗教、政治、经贸,发展到文化及社会各方面。研究鸦片战争与香港的关系,向来侧重于鸦片贸易、香港割让等丧权辱国之事,而较少从中西文化交流方面来考虑,从报业史的角度来探讨的更少。如今,英国人走了,香港回归了,特别是在资讯时代来临之际,这种跟不上时代潮流的状况应该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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