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用这次“占中”蠢动教育一下不良港仔,让他们长长知识:
1、香港,是13亿中国人滴香港,13亿中国人对香港拥有不可争辩的全部“所有权”。
2、香港人最多拥有一定程度的“使用权”和不超过6600000:1300000000的“所有权”。
3、如果抛除反对占中公投的香港人士,不良港仔就更显寒碜。
4、不能因给你现实占据着、使用着、享受着,部分不良港仔就可以无耻要求来处置这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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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哪位烂仔所在国家,以“三票全票通过”的民主名义,同意烂仔一家三口以家为单位划地为牢成立小人国,那我就把我神圣一票送给烂港仔。 念来过倒就猪是 发表于 2014-9-2 10:04
别人家里争论谁有资格被选举代表自己家,村长非要指定跟自己关系好的才能参选,你这个跟着村长混饭的地痞,就出口污蔑他们搞分裂。 铲刀磨铰剪 发表于 2014-9-2 13: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你所跟发言,判断要么你就是个连话都听不懂滴晕蛋,要么是故意胡撑滴小混,要么就是被英国长期殖民虐待后遗症患者。故,没必要与尔罗嗦。 念来过倒就猪是 发表于 2014-9-2 20:31
是啊,本来就是道不同,顾不相为谋,只是请你不要动不动就13亿,别人是否同意被你代表,我不发表意见,但我不希望被你代表,请把“13亿”改为“13亿-1”。 铲刀磨铰剪 发表于 2014-9-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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