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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O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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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华人新移民母女鸣不平:真想骂娘

 
31#
发表于 2014-8-30 10:31: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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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8-30 10:34:20 | 只看该作者
事件的真实性有点牵强,所以接下来的事情就有很多的不合理性,也就是说没啥好评论的。当是听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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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8-30 10:45:45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看爆裂的管子位置,才能判断是楼上的责任还是公寓的责任。这些资料由一个新移民又只是个孩子来做真是勉为其难。去社区问问法律援助,或给省、市议员写信请求帮助,或给市长候选人联系。如果损失大咽不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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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正红时 发表于 2014-8-30 10:59


9494.
楼主说什么'一个人带2孩子,丈夫在国内,英语不好...' 等等. 和本案无半毛钱关系,这不是搏同情,赚同情的国度,'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法庭上就靠这些东西打官司,不败诉就奇怪了.骂娘也没有用 !:apl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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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8-30 10:46:16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文章写的不符合实际,更像一个是在炫耀这两个孩子如何的文章。写文章的最好中立,即便有你自己的倾向,也不要不把事情的全部写明白。

第一没交代合同上是怎么交代如发生意外,责任的分配。

第二一般来说,不会英语法庭都会提供翻译,没有钱法庭也会有援助,当然时间会很久,但还是会给你的。

第三虽然加拿大也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公平(当然大多人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就是公平,无利的就是欺压)。但像这样的一般民事案,法庭还是比较中立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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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4-8-30 10:48:17 | 只看该作者
龟孙子唉,听说你认了异族洋狗子做干爷干爹,日子过得挺滋润的,你的老祖宗们不明白,你这王八咋就这么想和我们认祖了呢?你祖宗当.....
jeff2012 发表于 2014-8-30 11:31

奉劝一句: 忠言逆耳 .
蛋定些 !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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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4-8-30 11:00:36 | 只看该作者
曾认识个伊朗人,情况和这母女的类似 .
Ta有个波斯地毯在屋内铺着,楼上水管跑水给淹泡了.Ta英语好,经讨价还价赔了些钱.(多少忘了,我觉得也不少了,但Ta认为那地毯,远不止那些钱..)
于是,Ta上厅去打官司;结果输了.Ta说'那律师不行,XXX,花了钱没办成事...' .
Ta要自己上厅再告大楼,....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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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4-8-30 11:02:38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文章写的不符合实际,更像一个是在炫耀这两个孩子如何的文章。写文章的最好中立,....
但像这样的一般民事案,法庭还是比较中立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雷蒙德 发表于 2014-8-30 11:46


: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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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4-8-30 11:16:32 | 只看该作者
说句实话,我蛮同情这个女孩子,她承担了她这个年龄不能承受的重量,被累病了(文中有提到)。我的孩子也是这个年纪,如果是我,大约舍不得让孩子受这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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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4-8-30 11:30:39 | 只看该作者
有点儿象唐伪真的老婆,法盲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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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4-8-30 11:3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黑哥

这家的男人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还是男人在国内赚大钱,家人在这里享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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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4-8-30 12:00:22 | 只看该作者
事件的真实性有点牵强,所以接下来的事情就有很多的不合理性,也就是说没啥好评论的。当是听故事而已。。。。。
凤妮 发表于 2014-8-30 1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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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4-8-30 12:18:30 | 只看该作者
麻烦作者去告诉这对可怜的母女:法庭讲的是证据,法理,不是可怜, 同情。 英语不溜或者即使溜但不懂法 ...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4-8-30 11:25



    加拿大的条条框框好像不近人情,但实际上保护且平衡各方面利益,不是中国表面人情实际冷漠的非法制社会。文章的漏水事件基本天天都有,我相信如果那家人自己按加拿大的规律提前安排好生活,就不用作者在这一堆废话呱呱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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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4-8-30 12:34:2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住楼房的,这种情况如果有保险,应该是保险公司赔偿,就算你有保险,也要看在不在险种之内
,如果没有保险,应该楼上爆水管的住户赔偿。大楼是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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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4-8-30 12:37:08 | 只看该作者
对类似的财产损失索赔,每天都在发生,没准哪天就发生到你自己头上。坐车、乘船、住酒店、租房、购物....有几个人能清楚地知道,如果发生了火灾、爆炸、盗窃、暴乱、、或者水管破裂,到底找谁来赔偿自己的损失? 这家人就一些物品泡水加上住旅馆不算损失惨重了,如果楼上不是漏水,而是漏煤气,漏电或者火灾;如果受影响的不止这一家人,而是很多租户,不知道法官怎么判?对出租方来说,应该是有保险的。对突然爆裂漏水(Rupture)这种情况,只要不是发生在保险公司排除的几个位置(sewer,sump, or septic system),应该对公寓建筑和里面的财产是有赔偿的。但公寓为了保护自己,肯定在租房合同里排除了对住户的财产损失赔偿,万一弄坏的是了一幅名画,你索赔1千万公寓不惨了? 要公寓赔偿难,除非你能证明公寓有明显过错,比如年久失修,破裂之前漏水已经好久了,你已经多次报告了;或者公寓对管道进行不合法的修改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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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4-8-30 12:44:59 | 只看该作者

为华人新移民母女鸣不平:真想骂娘

法律如此。
发生这种事,只能找自己的保险公司。
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事:
一个朋友的孩子,在图书馆被人抢走了新的电脑。后来抢劫的人被抓了,但电脑却已卖掉了。警察给出的答案是:我朋友只能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对抢劫犯如何处理的,却没有任何消息。几百块钱的电脑,申请赔付根本不合算:只能赔到1-200块,明年的保费就要涨了。所以,只能牙齿掉了往肚子里吞!
这就是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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