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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注销论:谁在吓唬咱们华人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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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9 20: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最近,温哥华一华文报纸率先爆出一个“慌信儿”,说是中国公安部公布了举报热线,让群众举报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强制他们注销户籍。消息一出,在华人社区掀起悍然大波。各个华文报纸电台网站纷纷转载讨论,有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4-8-9
语不惊人死不休!谁是这次“户籍注销轮”的罪魁祸首?请大家推荐一下,让其闭嘴10年,看谁还敢步其后尘?
沙发
发表于 2014-8-9 20:22:27 | 只看该作者
我出来的年代已经远远过了按户口本发粮票肉票的时代,但还是要求注销户口。
中国叫人恶心的的地方就是,有法不依,有规矩不执行,而且还要丢给你一句很“人情味”的话---“我们并没有严格执行”,
发克!
你执行么!
不执行不就是给有权有势有关系的留个机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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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8-9 20:23:32 | 只看该作者
注销了也没啥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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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8-9 20:30:18 | 只看该作者
注销户口是中国政府的规定, 很多人的亲身经历, 不是造谣.

中国政府部门什么时候取消这个规定, 有公告吗? 中国的习惯一向是内部, 作为机密, 不公告, 一般的人根本就无从知道. 政府部门的人像掌握生杀大权的大爷.

你说的"从中国泼来一盆冷水", 是谁泼的? 是谁代表中国政府, 公安部, 出入境机关发表的声明? 有哪一个正式颁布的法律和公告, 明确规定了关于出国取消户口的做法?

你这么急于为中国政府撇清责任, 是大使馆授权的? 你有那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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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8-9 20:50:12 | 只看该作者
下了决心出来的,谁都吓不了。
只不过,把现成的和中国很亲近的人群给弄疏远了,
然后再来喊什么海外华人同胞。。。
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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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8-9 21:46:14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篇谎言,粮油票年代那许出國,有的只是偷渡出國,那是投敌叛國,有什么注销户籍之说,哄小孩罢了。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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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8-9 22:09:48 | 只看该作者
个人看法:
1. 既然是当外国人看,对外国公民提要求是应该在签证的时候吧,这时候到不见外了。
2. 反贪官理由很充分,但是这时是外国人提供帮助而不是义务。
3. 那么干脆大大方方提出一个注销国籍的手续,注销户籍有点莫名其妙。而且很多人申请签证时都提供了旧的中国护照。
4. 加拿大官员的介入和关注这时就合理了,保护本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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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8-10 01:14:53 | 只看该作者
咱们华人百姓实在吓唬不起。读读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条文难免心有余悸。做中国人真是左右为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6月30日

 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从上述管理法的十三条看,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该是居住在国外没有加入外国国籍而持有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既然是“中国公民”,为什么回国居住还要提出申请?难道“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就不能享受中国公民的待遇?如果“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不能享受中国公民的待遇,那还谈得上中国公民吗?
管理法的十四条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用护照展示身份,这实际已表明户口和身份证已注销。中国大陆的户口和身份证是中国国籍身份的证明。作为中国公民不管生活在国内或国外都应该有保持中国国籍身份证明的基本权力。护照是一国公民国外旅行的身份证明,用护照作身份证明在国内办事,这不但不符国际惯例,而且实际情况是:在中国国内办事,国内的机构都要以身份证展示身份,如果用护照办事,则会处处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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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8-10 06:49:10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最近有没有从国内回来遇到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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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8-10 07:39:55 | 只看该作者
明报当然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你这小报从哪个中央文件里确认了你的报道?
某领导一个指示就可能改变现局,面对非法治政府,我们都是寒风中的干稻草。您就别硬装大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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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8-10 08:24:02 | 只看该作者

户籍注销论:谁在吓唬咱们华人百姓?

本帖最后由 黑哥 于 2014-8-10 09:26 编辑
我于2000年移民到加拿大。出来之前很愉快地注销了户口。因为我觉得那玩意儿不是什么正经东西,根本就不该存在, 被迫拥有那个户口是不得已的事。如果户口真是一种对国计民生有好处的东西,为何工业化国家都没有户口?至于提到按照户口发粮票肉票之类的票证,那是在二战末期柏林城刚被攻克的时候,盟军为了在运力不足的情况下解决当地百姓的吃喝之需而采用的一个临时措施,只实行了很短时期。没想到被某党学去用了很多年。
也来说几句 发表于 2014-8-10 08:51


中国的现状是, 正经人处处受限制, 闲散流窜人员没人管。
比如大街上要饭的残疾儿童,怎么回事儿? 有人查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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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8-10 09:38:37 | 只看该作者
我2006年初出来时就没有要求注销户口了。如果你入籍了,你应该知道中国不承认双国籍,你有机会选择不入籍,但你选择入籍,那么,要求你注销国籍也算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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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8-10 09:57:25 | 只看该作者
出结果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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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8-10 10: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jg58


   人家官二代不能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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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8-10 10:21:1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民加入了外国国籍, 注销中国户口是应该的, 合理的. 但是不应该要求本人回去注销, 因为很多人和户口所在地根本就没什么联系了, 再跑一趟很没有必要. 而且注销也不是本人的要求, 为什么要本人亲自去呢? 中国的出入境管理处可以在出入境的地方准备一些表格, 让已经加入外籍但还有中国户口和国籍的人士填一个表格和签一个申明就可以了, 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处就注销了, 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 中国政府的管理部门制定政策的时候, 不是为了好执行, 不是为了给人方便, 而是为了刁难人, 出发点就不好.


至于移民/留学国外的中国公民, 既然还保持中国国籍, 就应该可以保持中国户口, 要求他们注销中国户口就是很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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