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同居分手
2002年初,由于找工作的分歧,我和Sunny的关系很冷淡。她很少给我打电话。我自己找暑期实习的事情也很忙,也顾不上去看她。我想她可能还在生我的气,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于是我总是找机会哄着她,还利用去其他城市面试的机会给她买了一个憨态可掬的玩具小黑熊作为礼物送给她。现在看来,她是在那段时间里根本不戴戒指,而且对外宣称自己没有男朋友,和哈佛商学院的一位仁兄约会了四次,大约有两个月的时间。怪不得她当时对我如此的冷淡。而我则一直蒙在鼓里,还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心里一直很内疚,希望她能原谅我。
下面就是这位哈佛商学院的仁兄给我的信,我同学在网上看到后转给了我。这位朋友虽然不愿透露姓名,但凭我在哈佛商学院诸多的朋友,也可猜出一二。但看得出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了Sunny蒙骗。我很感谢他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说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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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那位给Sunny欺骗的Wharton仁兄:
看到你终于出手,我有一些想法想跟你探讨一下。
我认识Sunny是在哈佛时候,我在商学院,但不是在同一级。直到后来出了事,我一直不知道她有了未婚夫,一来因为没有戒指,二来她的状态不太像大事已定的样子。在我们那级,我在美国工作过一段时间,来这里的时间较长,所以并不跟才来的中国学生玩得很熟。我有美国朋友在肯尼迪上课,所以才开学的时候通过他认识Sunny。由于Sunny给人非常柔弱的印象,所以我对她开始颇有好感,更加邀请她去过四次date,她都欣然前往。
我们终止交往是认识了两个月后的事。开始的时候,她让我感到很需要别人的关怀,依靠 ,我刚好在修一年级的BGIE,她的专业,所以聊得蛮开心。但是她的精神绷得太紧,话题总是有意无意扯到我朋友圈子是些什么人,我工作了多久,有没有资产房产等等,让我觉得机心过重。我也很坦白跟她说,我只是绿卡,能帮自己未来的妻子申请是过几年成为公民后的事。大家都兴致索然后,虽然一河之隔,都没有再见面。
我们终止了通讯后,过了一段时间她就发生了这件事。这不能说完全出于我的意料之外。这样的人在哪里都有,特别是具有她的背景。这里完全没有歧视的意思,一些穷乡僻壤出身的孩子,一旦有机会接触社会的中上层,多年积累的怨愤、不满、妒羡一触即发。这只是社会不公,加上个人的性格。Sunny在这方面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
我想,这位Wharton的朋友自己拥有光明的前途,与Sunny的交往只不过是人生中一个教训。可幸的是,你的教训来得早,还有足够的时间爬起来,况且,不跟她结婚真是你的万幸。可以想象在你以后功成名就时再给这样的女人背后刺一刀的情形嘛?你难道愿意跟这样的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所以我在此真诚地恭贺你。四万美元,不是小数目,也不是一个大数目,以你的情况,拿回的机会很小,而且即使能拿回,所花费的人力资源不会少。与其纠缠下去,不如全力冲刺,对仇人最好的报复就是活得比她好,比她精彩。在BBS上能赢得的公义是廉价的,而且物极必反。请以自己的利益前途为重。
在此顺祝你事业成功,人生愉快。虽然我在无知的情况下与Sunny交往,也一并在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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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2002年三月2日,我终于抽出时间去看她,但她还是不冷不热的。我和她在一起觉得很不舒服。回到费城后,我又给她打电话,但她依旧是不冷不热的。我问她“你还爱我吗?”她答道“我也不知道。”情急之下,我说“那咱们分手算了!”她好像抓住了什么救命稻草,赶紧说“这可是你提出来的,我可没说分手啊!”我说“我说的就我说的!”于是我们商定她毕业后根据经济能力把上学的钱慢慢还给我,不必付任何利息。我们说好了两个人好离好散,但我们还是好朋友。她还主动提出她还剩下些钱,先还给我6000美金。我当时还担心她自己钱不够花,经济上太拮据了。就问她自己够不够,不够就先别还了。她说她自己还能剩下5000美金,半年找工作期间应该够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其实她当时耍了一个小花招。她帐上实际上至少还有13,000多美金,她打算给我 6000自己留7000多。我还好心好意担心她够不够。其实她自己的小算盘早就打好了。
把事请谈开了,两个人都觉得很轻松。本来为了她考虑,我在费城早已经退掉了学校的宿舍,准备在城里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租期至少一年,定金都已经付了。由于考虑到她毕业后没有地方住,而我又要回国做暑期实习三个月,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于是我提议她先在费城住三个月,房租由我来付。她也欣然同意了。
由于公寓规定两个人合租必须一起签合同,Sunny就于3月29日中午坐火车从波士顿来费城签合同。我到车站去接她。一个月没见面,又吵了架说分手,可一见面,我们还是觉得挺亲近的。从车站我们先来到我宿舍。虽然吵了架,在路上我还是一直搂着她。为此,她在信中居然称我胁迫绑架她到我宿舍,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进了宿舍我们就进了我的卧室,关上了门。因为我住的是一个Shared two bedroom, 有一个室友,碰巧他当时也在,所以我必须关上我卧室的门。我们学校宿舍的卧室门都没有锁,只能从里面插上。后来她居然在信里指控我把她锁在卧室里。我们毕竟有一个月没见面了,进了屋,我们什么也没说就互相吻了对方。她显得很投入,闭上了眼睛。我们很自然地做了一次爱。刚做完,她感觉很好,意尤未尽,居然还想要,还说“你还能行吗?”看她很愿意的样子,我当然就同意了。于是不久我们就换了一种姿势又做了一次。她感觉很满意。在我们8月份在美国的最后一次通话中,她也承认第二次是她主动的。她的原话是“第二次不是,第一次是强奸,因为我们已经分手了你还和我发生关系。”我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两个人吵架后就不能发生关系了?两个人之间吵架,分分和和是很正常的事。而且一个关键的前提是她是愿意的,还主动要求了第二次。如果我真的强迫了她,哪她为什么还主动要求第二次呢?
做过爱之后,我们就一起去签了租房合同。签合同的老太太还夸奖我们是般配的一对。老太太说我很有“taste”。Sunny对我说,你看她多会说话,一句话夸了两个人。签过合同后,我们还一起去中国城的醉仙楼吃了螃蟹。吃饭中,我们长谈了许久,谈清楚了很多问题与矛盾。我当时深深的感觉到,我们谁也离不开谁了。她说她感觉我们之间的关系反而更亲密了。我也有同感。她还特别回味起我们当天做爱的感受,还说感觉很舒服,尤其是第二次。她说可能是我担心失去她而做得很投入。我逗她说“我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她却说“你不要这么说,本来聊得很开心的,你这样说我会很伤心的。”我也知道她并不是真心要分手,就笑了笑说“好,我不提这事了。”果然,没过了几天,我们就又和解了。现在看来,估计Sunny是因为看到那位哈佛商学院的老兄没有上她的勾,不再主动和她联系,而且那位老兄只是绿卡,还不是公民,没法帮她申请绿卡,她一时恐怕找不到更好的下家,所以才转过来假意与我和好。真是骑驴找马,想得很周全!如此看来,Sunny现在恐怕是已经找好了一个稳定的美国公民作为下家,胸有成竹,所以才赶紧写出了那封信。
想起来我也真替Sunny感到不容易。一个人为了改变自己的地位,为了留在美国,为了所谓的“主流”生活,不断的扮演各种角色,从柔弱的纯情少女到一个对婚姻充满憧憬、充满爱意的未婚妻,从踌躇满志,指点江山的堂堂哈佛毕业生到一个受人随意控制、虐待、性奴役的小可怜。瞬息之间,角色变换之快令人匪夷所思。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她的人总觉得她很天真、柔弱,象个小孩子。但谁又能知道,这正是她最好的伪装呢?她种种面具背后的心思、计划、阴谋又有谁能真正了解呢?
这之后的四月,我又去了她那里两次。我们还曾冒雨去夜台北餐厅吃了午饭,去八八超市买了东西。我和Sunny利用四月中旬那两天好好地逛了逛波士顿,去海洋公园玩,看Imax电影,还一起牵手走过了波士顿一条很长的街道。春天的波士顿很美,街道两边玉兰盛开,而且都是新英格兰样式的建筑,我仿佛又找回了在北京时我们在一起的感觉。当天晚上,Sunny的同学小郝夫妇还开车带我们去中国城的龙凤餐厅吃了波士顿有名的龙虾。那之后我们一直感情很好,就一直商量结婚的事,商量怎么布置我们的新家,直到我接到她的信。而Sunny居然在她的信中声称我们早在三月份就已经彻底分手,以后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且还说分手是她反复提出来的。她为了强加给我罪名,完全不顾事实,颠倒黑白。她这么说,也有一种可能是Sunny的美国男友帮她写了这封信,为了博得同情,也为了迅速发展关系,Sunny才对他声称早在今年初我们就在她反复要求下分手了。总之,为了达到她的目的,Sunny可以做出任何事情来。
第七章 寻找律师
我在美国还从来没有找过律师,而且美国各州的法律又并不一样,必须找宾州本地的律师才行。当地电话本上有好多律师的资料,但很难说那个好。于是,找律师就成了一个难题。在这时,我想起了在学校里learning team的一个同学,她是费城本地人,熟悉当地的情况。于是,我马上给她发了一封e-mail。她很快就给我回了信,告诉了我她的手机号,让我联系她。
在电话里,我简单的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给她说了一遍。她也很震惊。她以前见过Sunny,也清楚我们之间的关系。她边听我的叙述边说“Is she crazy? She is so sick!” 她还安慰我,说美国的法律制度是无罪推断,凡事要讲证据。不久,她就和我联系,说找到了她家族的一个老朋友,一个费城最有名望的离婚律师。虽然我并没有结婚,但案子涉及到两个人的关系,又加上钱的问题,所以她建议我先找离婚律师咨询一下。于是我马上和这位律师打了电话,定好了见面的时间。挂了电话,我心里不禁泛起一阵苦涩。本来是要高高兴兴结婚的,可是,因为这件事,并没有结过婚的我反而要先在美国先见离婚律师。这对我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律师事务所坐落在费城市中心最繁华的街区一个古老的建筑里。我由于心情急切,提前半个小时就到了,只好在大厅等着。一会功夫,我要找的律师的秘书就出来了,非常客气的让我先等一会。又过了很久,一个很有风度的慈祥的老太太走了出来。原来,她就是我要找的律师。我们寒暄了几句就走进了她的办公室。
律师先简要问了一些基本情况,做了纪录。然后,我把Sunny发给我的信给她看。于是,她戴上老花眼镜仔细读了起来。只看了两段,她就非常肯定地说 “这封信绝对不是一个律师,至少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写的。律师不会用含混的指控‘多次’,必须明确时间地点。接着,她又指出一些信里的其他明显破绽,包括非常明显的恐吓与威胁。当她看到Sunny声称我欺骗她接受四万美金‘贷款’时,不仅脱口而出“Perfect!” 接着她给我解释了一下。原来,我借钱给Sunny并没有任何凭证,我在支票上也没有任何说明。根据美国法律,并不能判断这笔钱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 Sunny不写这封信,直接就一走了之,我没有任何办法,根本无法追回这笔钱。但是,由于她写了这封信,又签了字,等于承认了欠我钱的事实。看过了信,我的律师得出了几点结论:第一,信不是一个受过正规法律教育的人所写的,虽然用了很多大词,但无论内容,结构还是语言都不够专业。第二,显然有人在背后唆使 Sunny歪曲事实,好凑成一个合理的案子。但明显水平不够专业,有的指控可能还是直接从法律原文上拷贝而来的犯罪定义。第三,Sunny已经陷入了一个反复循环论证思考的圈子,所说的话不合逻辑,甚至有精神失常的嫌疑。
我所找的这位律师是一个民事律师,她的业务专长只是民事诉讼。但是,我的问题又涉及到了刑事问题。于是,她马上电话联系了一位刑事辩护律师,简要说明了情况。在电话里,刑事律师问了我几个相关的问题,认为问题不大,我们约好第二天三个人一起讨论案子。好的律师也就意味着昂贵的律师费。第一次见面不到一小时的咨询,我就支付了350美金。但想到这件事的严重性,我觉得还是破财消灾吧。临走前,我的律师再三叮嘱我,千万不要再和Sunny联系了,她很有可能再设计陷害我,制造不利于我的证词。想起上次我贸然和Sunny通电话,我心里不禁有些担心。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我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第二天,我如约再次来到律师事务所。由于刑事律师有事离不开他的办公室,所以我们三个人就开了一个电话会议,讨论了与案子有关的一些关键问题,确定了应对的战略。我们一致认为,目前不宜对Sunny提起诉讼,刺激她,以免她疯狂报复。我们决定由我的民事律师写一封措辞强硬的律师信给 Sunny,要求她停止诬陷并准备好还款计划。在美国,接到律师信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不能等闲视之。而Sunny写给我的信并不是一封律师信,而且明显也不是律师所写。Sunny虽然在哈佛受了教育,但还是没有搞清楚一些基本问题。最关键的一条:法律方面的事情必须由专业人士来办理。如果没有律师的参与,你自认为天衣无缝的信很可能就有重大的破绽。Sunny的信虽然是美国人写的,语言结构从英语的角度讲都很专业,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一个律师的眼里,简直就是漏洞百出。
讨论结束了,我付了钱,就去见刑事辩护律师。虽然是电话会议,但开会占用了刑事律师的时间,所以也要按小时付费。见了面,律师就评论说这个案子简直是太过分了,明显不合乎逻辑,又有很大一笔钱的因素在里面。但他又说 “也许这件事对你很突然,难以想象。但作为一个律师,我见过太多类似的故事了,都是两个人分手,因为种种原因,钱或感情上的事情,女方诬告男方强奸。”虽然目前Sunny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但我的律师还是叮嘱我,无论如何,不要跟任何人,尤其是警察随便谈话。因为即使是简单的对话,警察也可以录为口供从而立案。比如,警察可能会问“你认识不认识Sunny?你们是什么关系?”等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就足以立案了。警察是从来不会问你是否犯罪了这样的问题的。他叮嘱我,凡事一定要通过律师解决,千万不能直接和警察打交道,否则会吃大亏的。
当天晚上,我同学带我出去买东西,顺便在一处越南餐馆吃了越南米粉。我们聊得很开心,米粉也很不错。这些天里,这是我唯一吃得很舒服的一顿饭。我觉得一件事情总算有了着落,放心了不少。谁能想到,下面还有更严峻的形势在等着我呢。第八章 探长来电
从外面吃了饭回来,已经是很晚了。我看到留言机上有一个留言,就打开听了起来。“我是探长James,我有紧急的事情要联系你!” 他还准确地拼出了我的名字,让我给他回电话。我当时就一紧张。看来Sunny真的采取行动了。后来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估计Sunny是在给我发信的同时就到警察局报了案,还把她的控告信发的到处都是。她一直以为我不敢回美国,还在中国,就没有行动。而我给她打过电话之后,Sunny知道我回来了,就立即催促警察来逮捕我。而警察首先就要找我问话对口供。
一夜没睡好觉,思前想后,总是觉得事情难以想象。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只是为了不还钱而威胁我。想不到她真的动手了。我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昨天还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竟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根本不考虑后果。把人往监狱里送可不是什么小事。她怎么能这么狠毒呢?想来想去,我也暗暗下定了决心坚决和她斗争到底。
第二天早晨,我焦急的等待着。一直等到了九点,律师上班的时间,我赶紧给我的刑事律师打了电话。律师听了我的话,就让我先把录音放给他听。听了录音,他就让我到他办公室面谈。进了律师的办公室,他就把情况给我简要介绍了一下。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在客户被提起诉讼前的调查阶段先一次性收取一个固定的费用。律师记录自己的工作小时。如果按小时记的收费超过这一固定费用,还要再另收费。如果按小时记的费用不到这一固定费用,这笔钱也不能退回。我虽然知道费用不菲,但我那还有心情耽误时间考虑钱的问题呢。于是,我赶紧写了一张2500美金的支票给律师作为固定费用。律师随即给我起草了两份文件。一份是给费城警察局的信,说明他是我的律师全权代表我,让警察不要再和我直接接触了。另一份是以我的名义给警察的信,说明我不放弃任何作为嫌疑人的权力。换句话说,警察没有随便搜查我的住处等一系列权力,而我则保留沉默权等所有一系列我自己的权力。律师让我随身携带这第二封信。如果警察来逮捕我,我要随时在信上签上姓名和日期交给警察。最后,他还一再叮嘱我不要和警察多说话,一定要有律师的参与。
回到家,我内心忐忑不安。心里很不是滋味。好好的一个人,本来是欢欢喜喜要结婚的,怎么突然在异国他乡要被逮捕,进监狱了呢?而且告我的人还是我的未婚妻。我怎么也想不通。心里越来越难受,一个人在屋子里转来转去静不下心来。想来想去,我突然决定把我的所有经历写下来,留个纪录,争取在被逮捕之前写完。于是我就开始动笔了。说来很奇怪,在当时的压力下,我的记忆力异常的清晰,过去的一幕一幕就象过电影一样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禁联想起基督山伯爵中的场景。他在狱中痛苦的回忆过去的一幕一幕,在别人的帮助下分析被人一步步陷害的过程。虽然我还没有被捕入狱,但焦急的等待也是一种更痛苦的煎熬。
一夜之间,我已经写下了很多。焦虑的心情得到了一定缓解。边写我也边自己分析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联想起过去的事情,我逐渐对Sunny的想法有了真正的认识。她早就向我透露过要留在美国的想法,而我则经常和她谈回国的可能以及回国的发展前景。以前Sunny对自己找工作充满信心,觉得从哈佛出来怎么也能找到一份工作,也就没有太在意。但是现在由于没有工作,Sunny如果和我结婚,到了明年六月份她OPT过期,而我如果又选择回国,那 Sunny就只能和我一起回国了。因此她留在美国的决心越大,就越会觉得我是一个障碍。所以她不断的劝我留在美国,她甚至用在美国生孩子,孩子就会有美国国籍这件事来劝说我。而我只是说我们到时候一定会想办法在一起的,不管美国还是中国,具体还要看事业发展的机会。
所以摆在Sunny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和我结婚或者离开我。前一种选择,如果她找不到工作,有很大的可能性她必须和我回中国。她从家乡一直奋斗到国内顶尖高校,然后又是哈佛,怎么甘心再回去呢?而后一种选择则对她的诱惑很大,因为她可以利用和美国公民结婚的方式先解决身份问题,然后再找工作。如果她选择后一种方式和我分手,则她有至少三种方式:1)平静协商,好离好散。2)悄然离去,不知所踪。3)诬告罪名,置人死地。在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
1)平静协商,好离好散。
如果平静协商,可能最终的效果会很好,两个人好离好散。但由于我们已经到了结婚的最后一步,协商可能会很难,她也很难给出合理的解释。我也一定会尽全力挽回这段感情。而且在她父母那里,她也不好交待。更重要的是,她如果要嫁美国人,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来操作。协商可能会拖得很长,耗费她宝贵的 “捕获猎物”的时间,破坏她的计划。所以对她来讲,这并不是好的选择。
2)悄然离去,不知所踪。
这种方式短时间内可能会很快,一走了之,神不知鬼不觉。但她预料到我肯定不会置之不理。就要结婚的未婚妻找不到了,我怎么能不管呢?我很可能报警,报告失踪。我肯定会尽一切努力找到她,问她离开的原因,这很有可能会干扰她嫁给美国人的进程。而且她这样做对家里的父母也无法交待。
3)诬告罪名,置人死地。
这一方式的好处很多。首先,会很快断开两个人的关系,让我对两个人的关系彻底绝望。其次,对她父母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招的确很有效。 Sunny在给我发英文信的同时,也发了一份中文翻译的信给她的父母。Sunny不明事理的母亲还打电话过来骂我,质问我怎么能把她女儿锁在屋子里,虐待她女儿呢。他们还说本来还想劝说Sunny和我和好,尽快结婚,但看了信之后觉得Sunny做的有道理,不能嫁给我。我当即就指出,如果我真的对她不好, Sunny怎么还能一直到前两天还和我谈婚论嫁,又为什么不早和她的父母诉苦呢?找工作的事情吵了架,Sunny还打电话回家哭诉呢,更何况虐待了。她怎么可能在四个月的时间里都不跟家里说呢?我又不可能随时控制Sunny,不让她给家里打电话。
最重要的一点,Sunny可以通过诬告这种方式,阻止我和她的接触与联系。由于Sunny只想在美国人的圈子里转,不在乎她的所作所为会传到她美国男朋友耳朵里。所以她可以任意编造故事蒙骗头脑简单而又善良的美国男人。她的所谓血泪史正好可以博得同情,加速她嫁给美国人的进程。如果我被她的一封信吓倒,不敢回美国,那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更不用担心钱的事情了。一封信就轻松解决了四万美金的债,何乐而不为呢?即使我回到美国,她控告我的严重罪名也够我忙上一阵的。我自身难保,怎么还敢跟她接触联系,干扰她的计划呢?而且信上说得明白,我是“骗”她接受贷款,并利用这笔钱来控制她,奴役她。既然这四万美金是犯罪的工具,这钱也不用还了。她的潜台词是“还钱?我还没起诉你,要你民事赔偿呢!”而且只要我人进了监狱就一时半会儿很难找她的麻烦了。总之,在她眼里,没有任何感情的因素,只有赤裸裸的个人利益,诬告别人自然而然就成了她最佳的,最合理的选择。但她并没有想到,事情的后果并不象她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也并没有象她所想象的那么软弱可欺。我并没有被她吓倒,而是发誓要和她斗到底。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会为她所做的一切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就又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原来,律师和探长通过了电话。这个探长是费城警察局“Special Victim Division”的,换句话说就是负责强奸,性侵犯的部门。费城警察局接到了Sunny对我的控告,也收到了Sunny的控告信。警察决定先问一问我情况。我的律师对警察先简要说明了一下这个指控的种种不合理之处,然后拒绝了他们要见我的要求。接着,我的律师警告我说美国的警察一般都很反感律师介入,所以他们总会找出各种理由要求见当事人。刑事警察的素质有高有底,一般负责调查谋杀案的警官水平较高,其他部门则很难说了。而且,各个地区的警察素质也参差不齐。不走运的是,费城的警察恰巧属于素质不高的一类。不怎么样的警察总是希望问出他们想要听的东西,早早结束属于他们管的案子的初始调查阶段,然后万事大吉。他们并不在乎事情的真实情况,也懒得做周密的调查,总想不择手段问出口供把案子结了。我听了不禁一愣,看来美国警察也不比中国的好多少。我的麻烦大了。
果不其然,一天下午,我接到律师的秘书的电话,说我律师有急事必须当面和我谈,约我明天去律师事务所见面。我听了以后,立刻觉得不对劲,马上给律师打了电话。律师接了电话,也没有多说,而是严肃的告诉我警察给他打了电话,说他们已经通知了District Attorney即检察官,检察官已经同意逮捕我。警察有了检察官的许可,已经准备逮捕我了。但是,我的律师又非常怀疑警察的说法,认为可能只是威胁。因为我的律师当即就提出要带我主动到警察局自首,要警察提供合适的自首时间和地点。而警察当时就直往后缩,连忙说不急不急,事情还没到那一步。然后警察又问我会不会逃回中国。我律师说我正在上学,明年才毕业,现在不会离开美国。看来Sunny见警察没有逮捕我,就又使出一个毒招,向警察说我可能畏罪潜逃回中国。这样一来,警察就不得不采取行动了。虽然我律师分析警察只是吓唬我,并没有Arrest Warranty,即逮捕授权,但他还是嘱咐我当天晚上要小心。警察如果有了授权,绝不会拖很长时间,一定会在当天晚上逮捕我。如果过了当天晚上还没有事,就说明警察是吓唬人的。
当天晚上,我心情极端焦虑,内心充满了复杂的感情。为了以防万一,我临时到朋友家住了一晚上。又是一个无眠的长夜。自从我接到Sunny的信开始,我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几个晚上没有睡觉了。短短的几个星期里,吃不下,睡不着,我已经瘦了十斤。我有时候还和朋友们苦笑着自嘲,真是快速减肥呀。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我就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我律师又详细分析了形势,认为警察肯定还没有逮捕授权。下一步,他会问负责这件事的检察官的名字,然后直接和检察官联系。因为警察一般都素质不高,不讲道理。和他们也讲不清什么道理。但是检察官不同,他是有律师资格的,应该会听我们的陈述,做出正确的判断。为了说服检察官,我们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与证人。但又不能毫无保留把所有东西都给检察官,因为一旦上了法庭,检察官就是起诉我的公诉人,直接对手。证据我是有的,但询问证人是有学问的。我们不能随便就给检察官证人名单,因为很有可能有的证人会在无意中说出不利于我的话。所以最好我们先询问一遍,找出合适的证人,再把名单提供给检察官。但是,询问证人也是要花钱的,一个负责调查的私人侦探的收费是130美金一小时,一次性收费3500美金,也是不能退回的初始收费。律师征询我的意见,说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定。我咬了咬牙,想想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马虎不得,就答应了。另外,我原先付给律师的钱也不够了,还要追加另付1500美金。短短的几星期,还没有上庭,我已经总共花去了8500美金,其中包括民事和刑事律师还有私人侦探的所有费用。但仔细想一想,事情这么严重,不花钱可能会更麻烦。在美国,并不是你有理就可以打赢官司,法律上的事情没有律师介入是绝对不行的。
转眼间我已经开学了。新学期,我们商学院的新楼落成了,据说耗资将近两亿美金,设备是全美数一数二的。走在新楼里,看着崭新的教室,先进的设备,我丝毫没有兴奋的感觉。案子的事情总是悬在我的头上,上课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好在同学朋友们都很支持我,给我以鼓励。我也渐渐的调整我的心态。我原来清华的同学也不断打电话,写信来问候我。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个清华的老同学所说的“别担心钱,凡是能用钱能摆平的事就不算大事,一定要挺住!”真是精辟。
第九章 司法程序
Sunny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又在哈佛的肯尼迪政府学院学习过,熟悉美国的司法制度。她非常清楚而且巧妙的利用了这个制度的弱点,即对妇女儿童等弱者的极端保护。又加上有美国人在背后指使,出主意,所以她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置我于死地。她正是利用了美国的司法制度对女性及弱者的偏向与保护来诬告我。一个进了监狱的人是不可能催她还钱的,也更不可能干扰她嫁给美国人。一旦我被起诉,我的学生身份就没有了,有可能以后永远也不能进入美国。这样的话, Sunny真就是高枕无忧了。而且,强奸案属于严重犯罪不需要有物证人证就可以在警察处立案。这也可能是为什么她在信中非要诬告我胁迫她威胁她,绑架她,而且还非法拘禁她。因为如果仅仅是说成简单的熟人之间的强奸可能还不够严重,她必须把事情说得足够严重才能达到效果,让警察来逮捕我。其次,由于是刑事犯罪,要对被告提起公诉。于是她就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证人”,不必花一分钱请律师,只要哭诉一下,写一封信发给警察就行了。我面对的则是美国强大的司法机关,即“Commonwealth vs. Me”。所以,Sunny不费任何代价就可以让我很难受。如果我请律师,就一定要花很多钱,这对我一个贷款读书的穷学生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而且还说不好要花多少,简直就是无底洞。但如果我不请律师,则情况会更糟糕,说不定就被逮捕,屈打成招。即使经过一番周折被放出来,也会极大的影响我的学业。所以 Sunny这招真是要多毒有多毒。
虽然美国刑法的大原则是无罪推断,但检察官的职责就是起诉犯罪嫌疑人。不管案子有多荒谬,作为司法机关的官员他还是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调查,起诉。而我则必须证明我自己是清白的。为了证明自己,我就必须花钱请律师。如果我的证据和证人十分有力,检察官认为如果上法庭的话他肯定赢不了,就有可能根本不立案,直接“dismiss”这个指控。毕竟检察官也不想随便起诉一个人然后很快就被法官驳回,这样的失败对检察官不仅是面子的问题,而且对其政绩也是有影响的。所以现在问题的焦点就在于收集强有力的证据,找到合适的证人,让检察官认识到这是一个诬告的案子。我的律师已经找到了负责这件案子的检察官。他叫Chris,是刚刚上任的,还没有太多经验。我的律师详细的和他讨论了这个案子,指出那封信是非常荒谬的。检察官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同意先不逮捕我,让我的律师和警察收集人证物证。
于是我就认真整理了我们前前后后所有的e-mail, message,信用卡记录等许多证据,分门别类,做了编号,按次序排好。然后,我又整理了一个多达17个人的证人大名单给律师,其中有我的同学朋友,也有Sunny的同学朋友,有中国人,也有美国人,韩国人,还有土耳其人。我还详细列出了每个证人的身份,作用,联系方式,并一一通知了他们。所有的证人都很合作,因为他们只要实话实说就行了,也不需要注意太多。所有的材料整理下来,整整一大厚本。前前后后,逻辑清楚,证据确凿,很有条理。人证物证都弄全了,我的律师就和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联系,希望他也能去询问名单上的证人,但警察以太忙为由退却了,说要和检察官商量商量再说。谈话之中,我的律师发现警察对这个案子根本就不熟悉,连所谓的犯罪发生地是在学校的宿舍都不知道。当我的律师告诉他这点时,警察显得十分惊讶。看来无论是警察还是检察官都没有认真的调查了解案情,只是草草的走了个过场就要逮捕人。很难想象这是发生在高度法治的美国。不过反正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如果检察官再不相信我是清白的,那我就只好和他法庭上见了,让法官根据法律做决定吧!
等待的日子是最难熬的。虽然没有直接的危险,但我时时刻刻都在想这个问题。好像一个巨大的阴影悬在我头顶上。有时候上着上着课,脑子就会走神。虽然同学,朋友们都很支持我,但我还是觉得心里很堵的慌。在这期间,竟然还有人冒充费城警察局的警察给我打骚扰电话。我一开始还很担心,赶紧咨询律师。律师非常肯定的说不会是警察。因为第一,我律师已经通知了警察由他来全权代表我,警察必须直接和我律师先联系。第二,这个案子是由James探长专门负责的,别人不能随便插手询问当事人。所以,这只是有人要骚扰我,威胁我。说不定就是现在和Sunny在一起的美国人干的。为了小心起见,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不接电话,而是等到听到留言后,知道是谁打的才拿起电话。在这个非常时期,我也不得不小心点儿了。
转眼间就到了九月下旬,一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去一个party,大家聊天喝酒好不热闹。到了快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一个哥们叫我出去到门口喝酒聊天。聊了一会,有人叫我进屋。刚一进屋,我才发现屋里的灯全灭了,黑暗中只有蜡烛的光在闪烁。朋友们手捧一个生日蛋糕唱着歌祝我生日快乐。我一下子惊呆了,心里又是惊又是喜。想起一个多月以来的种种遭遇,以及朋友们的热情支持与帮助,我百感交集,真不知该说什么好,几乎落下泪来。
朱林在北大的成绩很一般,她和本版同学关系也很不好 zt
文章来源: tiantianq1 于 2003-1-4 18:33:00:
朱林在北大的成绩很一般,她和本版同学关系也很不好,用她同学的评价时,她看不起自己的同学,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和外国学生玩在一起.他申请的全部是硕士,这些硕士学位只要出钱,加上北大的学历,基本都能被录取,所以实际上朱林拿了很多名校的录取.
朱林录取后,钱是一个问题,他对人说是自己的一个叔叔赞助她.那年签证容易,他一次通过了.
但后来我才知道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她本人是一直保密,我想知道的人也不多余四五个.
当时我们系有一个教授在外面开公司,他本人和一些香港的富人联系也比较多,朱林就想利用它,于是每天打电话清老师帮忙缠了一个多月,这个老师完全不认识朱林,开始也不想管闲事,因为当时要求一次初十9万美元的存款证明.但后来这个老师居然真帮她从一个香港人那里弄到了一笔钱,具体数目我不知道,但是应该也不少.至于她和香港人之间有什么协议我不知道,但应该是无偿的,我特别要说得失,这个教授人品很好,只是做了一件好事.(也许现在证明是坏事)
可是,这个老师万万没有想到得失,朱林拿到前后,没有说一个"谢谢",而且再也没有也这个老师联系过.所以这个老师非常伤心!
其实这些年我看到过类似朱林的女生很多很多,其中有一个我忍不住要说一声,她和朱林同学,现在 MIT 读经济学博士,当年他们全班同学都认为以朱林的能力,不可能作出什么成绩,即使去了哈佛,唯独这个女生说早就认定朱林非常不简单.一定会有成绩!!!我想说的是, 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有眼光,而是他们根本就是一号人!!!我本来以为他们那届学生第一个闹出大新闻的人会使这个在 MIT读经济学的女生,没想到朱林抢了先城为了新闻人物.
再过十年,还会有不少我认识的人出大事,我宁愿做事后诸葛亮.
第十章 还我清白
自从我的律师把证词,物证,证人名单交上去以后,无论是检察官还是警察就都没有反应了,既不说撤案,也不说起诉逮捕的事。他们也没有询问任何一个证人。根据美国法律,这样的案子,他们最多可以拖上两年的时间,既不起诉也不撤案。对他们来讲,这只是一个小案子,并不着急,拖就拖着。但对我来说,则是度日如年。我和律师商量对策,想要催一下检察官。但律师认为在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刺激警察和检察官。我们只能过一段时间再稍微提醒一下检察官。而目前我所能做的只有等待。
于是我就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等待过程。律师费也随着案子的进展已经超过了一万美金。到现在,我才真正理解了Sunny这招恶人先告状的毒辣之处。把我告了之后,Sunny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去享受她的生活了,完全不用担心我会找她麻烦。因为作为“证人”,她不用付任何责任,案子全由司法机关来处理。而我则要全力以赴为自己的清白辩护,自顾不暇。即使检察官决定撤案,也可能是一两年之后的事情了。而我在这种情况之下,随时担心自己的人身自由,又加上学业及找工作的巨大精神压力。这样拖上几个月,半年的时间就简直可以把人拖死。
在痛苦的煎熬中,我开始了找工作的努力。今年的经济形势非常糟糕,据说是十年以来最差的job market。即使是顶尖商学院的MBA的就业压力也很大。我在哈佛,沃顿的同学们都面临着严峻的形式,我也不例外。好在我暑期实习的经验还不错,简历送出去以后不久,就有花旗银行邀请我去参加他们公司组织的晚餐会,以便更好的了解我的情况。三大管理咨询公司中的Bain和McKinsey也都打来电话表示他们对我的兴趣。但这只是第一步,后面的面试才是真正的决定性考验。不久,我就接到了Bain和McKinsey的面试通知,准备在十月底进行第一轮面试。
当我正在专心准备面试的时候,却又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一天晚上,一个自称叫“Julie”的美国女人打电话要找Sunny,说是有重要的 “personal matter”要找她。我对她说Sunny早就搬走了,我现在无法联系到Sunny。可这个Julie却坚持说Sunny在卡片上留的就是这个电话号码。我觉得很奇怪,我这个电话是七月中旬才由Sunny以我的名义装上的,Sunny早在八月初就搬走了,这个Julie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呢?我问她是哪的,她不肯说,只说她叫“Julie”。接着,她又问我的名字。我就告诉了她。奇怪的是,她竟还很熟悉我的名字。紧接着,她就追问“Do you still live together?” 我说“No!”她还不死心,也可能怕我不明白,竟然问我“Do you still SLEEP together?”我有些生气了,回答说“No!”她赶紧道歉说打扰了我,挂上了电话。我觉得很奇怪,就去查刚才的电话是从哪打来的。一查不要紧,竟然发现电话来自费城“Planned Parenthood Center”。这是一个提供紧急避孕,流产的医疗机构。怪不得这个人就是不愿说是从哪打来的,而且还说是“Personal Matter”。既然她知道我的名字,还问我和Sunny是否还住在一起,睡在一起,看来是Sunny去过那里,而且还在他们那里留下了我的名字和联系电话。这个Julie一定是把我当成Sunny现在的伴侣,想要询问Sunny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所以才会问我们是否还住在一起。
我本来已经快要趋于平静的心情立即变得复杂起来。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就乱了。难道Sunny怀孕了?而且还有可能做过人工流产?至少她担心自己怀孕了,去做了检查。我们最后一次发生关系是在四月中旬,我回国之前一个月。在这之后的五月初她还对我说过她来例假了,很痛,但吃了我给她买的药好多了。看来 Sunny肯定是在那之后和别人发生了关系,而且还很有可能一不小心怀孕了。怪不得她七月的时候对我说“你也可以和其他人发生关系,只要不爱上别人就行。”是不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她才作出如此极端的行为?她是不是突然发觉怀孕了,而我马上就要回美国。她见瞒不下去了,又实在难以面对我,担心我回来后发现她的秘密,于是才出此下策,想离我越远越好,并且阻止我再和她联系?或者说Sunny想用生孩子的办法拖住那个美国人,自己也好留在美国?我不禁想起来同学们无意中向我提起来的一件事。Sunny到费城以后,一次大家随便聊天,说到学文科的留在美国很难。Sunny脱口就说,“哪有什么难的,生个孩子不就行了吗?”其实,Sunny并不知道,依照美国法律,即使生了孩子,也要等到孩子成年之后才可以为父母办绿卡。
做出了对不起我的事,她心里肯定很不平衡,为了保存面子,也为了在他父母那里有个交代,她于是就找出了强奸虐待这个借口。每个人在做事情的时候,尤其是做有争议的事情的时候,总会找出大大小小各种理由来证明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即使有时候这个理由是非常的荒谬也在所不惜。如果Sunny不替自己找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没有一个台阶下,她在心理上就会有很强烈的,很痛苦的自责的感觉。也许她并没有在主观上意识到,但在她潜意识里,唯一能使她达到心理平衡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错都归结到我的身上。这样可以让她可以从强烈的自责感中解脱出来。为了寻求这种解脱,Sunny只得反复强化自己的这种看法,强迫自己接受这种合理化的解释,即“她所作的一切,包括和其他人发生关系,怀孕都是合理的。因为我本身就是个坏人,我控制了她,利用了她,虐待了她,强暴了她。所以她无论做什么都是不过分的,是合理的。”由于这种心理上的自我解释的“合理”性,再加上可能还有怀有其他目的的外人的反复强化,她就会确信自己的解释,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看来在她不同寻常的举动后面一定有着不同寻常的苦衷。
想到这,我不禁想起了Sunny的P大及哈佛的同学在知道这件事情后的一段评论。还是她的同学作为一个局外人分析的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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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edeswawa
普通百姓
加入于: 08Feb03
帖子: 48
来自:Toronto-Beijing
发表: 2003-03-26 on 10:47 第十一章发起反击
在我的案子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和民事律师联系准备以诽谤罪在民事法庭起诉Sunny。其实在处理案子时,所有的文件,人证物证,我的刑事辩护律师也同时发给民事律师一份,好让她随时了解案子的进展。所以,民事律师也非常清楚案子的前前后后的故事。通过和律师们的接触,我也了解了一些有关诽谤的美国法律常识,对案子有了新的认识。
在美国,诽谤罪是很难告的,可以说几乎不可能成立。因为美国强调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你可以随便骂总统,你可以随便发表自己的看法。一般来讲,民事诉讼中的诽谤罪也很难成立。在美国判断诽谤罪的大原则是“受到别人指责的人要自己证明自己的清白和别人言论的不实之处以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但是,受到别人诽谤而被指控犯罪的人没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无辜。”这其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言论的严重程度,到底是指责别人的错误还是指控别人犯罪。比如你可以骂一个人无耻。假如被骂的人把你告上法庭,她有责任举证来证明你所说的都不是事实,她并不无耻。而且你还把诽谤的内容传播给了第三者,举证的责任完全在被骂的一方。更重要的是她还要证明由于你的虚假的言论,她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这样一来,案子就很难成立,因为这样的举证非常难,几乎就不可能。但是,假如你平白无故说一个人犯罪,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平白无故说一个人犯罪了,这本身就是诽谤,即“Slander Per Se”。这样一来,举证的责任就落在了说别人犯罪的一方。被诽谤的一方没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诽谤者就负有举证的所有责任,必须证明被诽谤的人确实是犯罪了,她并没有诽谤你。假如连警察,检察官都不能证明你犯罪了而且还把案子撤了,她就更不可能证明自己是对的。假如她不能证明她所说的别人的所谓“犯罪行为”,她的行为本身就构成了诽谤。当然,这只是民事诉讼,顶多让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不可能因为诽谤而进监狱。但是,这也说明了法律体系的合理性。你可以钻法律的空子,诬告别人强奸。但是,诬告别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在刑事方面你告别人强奸不需首先举证就可以报案,立案,但在民事方面的诽谤案你却负有举证的全部责任。如果随便告了别人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就很有可能在民事法庭被判诽谤罪。所以,从这点上说,只要我起诉Sunny,她的官司基本上就输定了。
如果我告Sunny诽谤,Sunny就有责任举证,证明我确实犯罪了。而我则要证明我的损失,包括经济上的和精神上的。经济上的损失很好证明,由于她的诬告,我不得不花费巨额律师费。精神上的痛苦与损失则需要律师与法官来商量了。假如我胜诉,Sunny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要担负我所有的民事律师费。虽然Sunny现在可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有法院的lien right判决在,只要她在美国一天,如果她有了收入,收入的一大部分就必须首先偿付我的损失,直到还清那天为止。
虽然起诉Sunny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但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暂时不起诉她。这件事情已经前前后后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我为什么总让她这样一个人占据我的生活呢?我再也不能让过去所累。我应该彻底忘掉这一切,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第十二章 真相大白
真相只有一个,但我只能凭借自己所知道的一切来作出最符合实际的推测。从Sunny的行为,以及我们的交往纪录,包括我们的电话,网上聊天记录来推断,事实真相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Sunny当初确实曾经爱过我,但她的感情中掺杂了太多其他的东西,目的性太强。她一直在寻找机会来实现她的人生目标,实现她的远大报复,出人头地,成为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力的女人。而我也可能只是她人生中的一步棋而已。但是,残酷的现实深深的打击了她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于是,她把她所有的不如意都转嫁到了我的头上。让她感到尤为恼火的是,由于她没有工作,她不得不使出权宜之计,装作爱我,和我在一起,甚至准备结婚。七月中上旬我们在电话中的争执则成了这所有一切不满的总爆发。
七月初,Sunny的同学来费城找她玩,还住在了我租的公寓里。她特意对我说是一个哈佛的女同学。但真相就不得而知了。他们两个一起去了费城最好的法国餐馆吃饭,参观博物馆,去海滩玩,还一起去了亚特兰大城赌钱。而我们在七月中上旬在电话中的不愉快则激发了她的不满。她很有可能就在那段时间里经常去一些Bar里散心。也可能在七月初来的时候就去过一些酒吧。在酒吧里,Sunny偶然中结识了Alex,一个50多岁的已婚美国人。
Alex当时正在费城做一个IT项目,他的亚裔妻子又远在西雅图,约有一年的时间,夫妻两个人分居两地。Alex是一个业余搞音乐的艺术家,会弹吉他,有自己的乐队,还兼制唱片。在这同时,他还作为contractor搞一些IT项目。虽然他并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甚至连个大学学位都没有,但他是一个有一定经济基础而且很浪漫,有艺术家气质的美国人。七月上旬,和我在电话里不欢而散后,Sunny感觉很沮丧,可能就又和Alex见面了,并且有可能发生了关系。Alex还很有可能向Sunny有意无意的保证帮她找工作,Sunny可能天真的觉得他很有利用价值,也就愿意和他在一起了。
这之后的7月26日,我对她开玩笑说她不戴戒指的事。由于她自己心里有鬼,担心有人发现了她的秘密。当时她很有可能也担心自己怀孕了。而且, Sunny有可能认为她完全可以依靠Alex留在美国。所以,她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决定离开我。在这其中,Alex肯定起了重要的作用,很有可能就是 Alex一直在背后给她出谋划策,于是就有了诬告强奸的毒计。作为一个社会经验丰富的美国人,Alex虽然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但他完全有能力去对付一个刚到美国不久,缺乏美国生活经验的中国人。在他印象里,中国人软弱可欺,受了欺负往往选择息事宁人,宁愿吃哑巴亏也不愿意声张,更别说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他作为一个美国人,熟悉美国的法律制度,语言上又有天然的优势,当然不把一个中国人放在眼里了。再加上他也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他希望能和 Sunny不受“干扰”的自由交往。Sunny为了能和Alex交往,肯定也没有和他讲我们八月份就要结婚的事实。她只会讲我们早在三月就分手了,这之后就没有任何关系了。Sunny虽然很有心计,但她毕竟从来没工作过,社会经验不足,而且有些幼稚,在各种压力之下就听从了别人的建议。她也从没想想事情的严重后果。假如她诬告成功,她就会把一个深深爱着她,帮助过她的无辜的人送进监狱。假如她诬告不成,反被反诉诽谤罪,Alex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他可以随时走人,也更不可能花钱帮她打官司,这一切后果都要Sunny自己来承担。但是,无论怎样,Sunny作为一个成年人,即使是有多大压力,受了多少别人的蛊惑,她能够听从别人使出这样恶毒的办法,也说明了她本身的道德问题。
在Alex的帮助下写好了信,Sunny就给我发e-mail假意要给我寄照片,向我索要地址。她当时心里一定充满了自信与报复的快感,所以才会在信的末尾加上一个笑脸。也就是这个笑脸,让我至今还感觉后背上有凉飕飕的感觉。一个什么样的人才会在发出那样一封信前有如此的“笑”。她在笑什么呢?是什么给了她如此的快意?想一想Sunny其实一直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不断的说谎,从已经订婚却对外宣称自己没有男朋友和别人约会到假意给我寄照片索要地址。她的所作所为已经彻底摧毁了她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的信用。
Sunny按照别人的“高明”指点,寄出了控告信给各个部门,还到警察那里正式报了案。这之后,正好Alex要回西海岸,也有可能又在三藩接了一个 IT项目,于是他就带着Sunny一起到了三藩市。就这样,Sunny就在三藩,伯克利一带附近开始找工作了。她找工作的结果不得而知。但Alex 自己也只是一个承包IT项目的自由职业者,根本不可能雇佣Sunny,顶多帮她找些熟人帮助推荐工作。而Sunny的教育背景是MPA,而且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在现在的经济情况下即使是哈佛的牌子也不管用。又加上现在的经济形势不好,所以,她找起工作来可能会很难的。其实,如果Sunny能把她害别人的心思用到找工作上,实际一些,降低自己的期望值,扩大找工作的范围,可能她早就找到了。
在Sunny背后有个重要的美国人:Alex。他在Sunny作一系列重大决定的时候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个Alex年约五旬,是有妇之夫却还和 Sunny在一起,“帮”Sunny出谋划策。而且他想的办法又是如此的狠毒。他的人品也就可想而知了。和这样的一个人在一起,Sunny迟早也是要吃亏的。Alex从骨子里看不起中国人,鄙视中国人。他和Sunny交往是一种什么心态就不得而知了。 |